第169章 一杯黄金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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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阵晚风吹来,风中似乎还夹带着酒香味,隐隐约约还有酒令声。
轩辕烈嗅了嗅鼻子,忍不住低头一看,飞龙镇上那片灯火阑珊之处,酒馆林立,夜市纷然,嗯!对,酒味和猜拳酒令声一定是从那飘来的。
其实悬崖离飞龙镇上距离甚远,根本不可能传来酒味和声音,轩辕烈是饿出幻觉了,他一想到飞龙镇上有酒有肉,就坐不住了!
万林鼠和何柳飞带领着的那批人,骑着的重明鸟和遮天雀就算飞再快,也得要一个多时辰后才能赶到这里。
横竖是等,不如到镇上边吃边等?轩辕烈立刻冒出了这个想法。
他们出发之前就已商量好在龙侯山的侧峰这里汇合,也就是轩辕烈现在坐着的这个位置,这里是进攻太坤门总部的最佳位置,因为从这里骑着飞禽,可以直接飞到龙侯山的山顶,直接包围后院。
当然这些情报都是龙轻雪提供的,教水阁在飞龙镇可没白呆,对龙侯山附近的地势和太坤门总部的道路、建筑早已刺探清楚。
所以轩辕烈也不担心万林鼠和何柳飞到达之后找不到他,就算他们到了看不见轩辕烈,也一定会在此等候的。
更何况,到飞龙镇去吃个夜宵,也就半时辰不到的事儿,与其在这里傻等,还不如去吃饱再回来,只怕届时他们还没跟上来呢!
轩辕烈一拍大腿,就这么决定了!
事不宜迟!他立刻背上荡月弓,骑上异天兽,一扯兽缰,双腿一夹,朝着飞龙镇就飞了下去。
“呼呼!”异天兽张开双翅,低下兽头,滑翔着往飞龙镇灯火最辉煌之处落去,不多时便到了飞龙镇上空。
此时已半夜,但镇上还是热闹非凡,轩辕烈骑在异天兽背上,远远就看见那人多热闹之处打起了无数灯笼,上写着大大的“酒”字。
轩辕烈大喜,便勒着缰绳,他居然丝毫不避讳,降异天兽稳稳降落在下来。这附近倒是都是酒馆,这个时候许多家都未曾打烊,先填饱肚皮再说。
飞龙镇上的行人,看到一个威武如天神的大汉,骑着一个巨大的异兽,从天而降,不免纷纷惊叫躲避。
飞龙镇是太坤门的总部之处,平日里各种人、各样兽穿插来往不绝,众人虽然有些惊诧,但也算是见多不怪,而且看到这个凶横的大汉似乎并无恶意,也就不放在心上了,任由他去了。
轩辕烈下了兽,四处张望,周围的酒馆很多,他找了一个样子看起来最豪华最高档的大酒馆,把缰绳扔给门口的小厮童,便大摇大摆走了进去。
“小二!给爷上酒菜!要快!”轩辕烈还没坐下,就大大咧咧喊道。
店小二一看这自称大爷的家伙,身高八尺有余,面貌威武如凶神般,背着一把外形奇特的古弓,一脸风尘仆仆的样子,而且看上去好似几天没吃过饭了,店小二不敢怠慢,赶紧找了张空桌子请他坐下:“好!爷您坐!不知道
您想吃点啥?”
“有啥好吃的都给我端上来!最关键要快!知道吧!要快!”轩辕烈大声道,他实在饿坏了。
“对了!爷还要两壶酒,上等的好酒!”他刚走进门的时候就闻到了酒香味,吃饭怎么能没有酒呢?轩辕烈一敲脑门,咋差点把酒给忘了?
小二疑惑地看着他,结结巴巴道:“这位……爷?您能不能说详细点,究竟要什么菜,这样小的也好去厨房吩咐吩咐,因为……本馆好吃的招牌菜真不算少啊!”
轩辕烈听了不耐烦道:“你这小二怎么啰啰嗦嗦的!办事如此不利索,我叫你把好吃的都给我端上来!你还听不明白吗?你们有什么招牌菜,全给我端上来!”他已经饿得不想说话了。
小二还在吱吱唔唔道:“全端上来?”他那双小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轩辕烈,心想:这家伙,莫非是来吃霸王餐的?不对啊,看这家伙长得如此威猛,绝对不可能穷-逼啊,就凭他背后那把弓,看样子至少也值几百个铜
币吧。
店小二还算识货,荡月弓此时在轩辕烈的背后散发出的雾纹格外地浓厚,平时轩辕烈背着弓,都会用一块青色的长布包裹起来,但今天出发得有些仓促,竟然忘记用布裹着了,就这样背在身上,所以稍微有些眼力的人都能看
得出他背后的那把弓绝非凡品。
轩辕烈一听,怒了,用力一拍桌子道:“哎呀!你这店小二气死爷了,给我叫你掌柜来!你是不是瞧不起爷?你以为爷没钱结账来白吃你的?”
他这一发怒,店小二更加坚信不疑了,这家伙绝对是土豪一个!他赶紧连声给轩辕烈道歉,然后一屁股烟儿跑到厨房了准备做菜去了。
飞龙镇这种地方,啥奇人没出现过?这样的土豪太常见了,一高兴点上几桌子菜,然后就吃一两口就结账走人,这才叫气派!店小二可见得多这种场面了。
所以很快,这个酒馆的招牌菜就摆到了轩辕烈的面前。
摆了两张桌子。
桌子就是那种八人合餐的大饭桌。四四方方,一面设两个座位的那种桌子。
店小二还生怕轩辕烈不方便用餐,特意将两张大桌子移了下位置,一张在轩辕烈的左边,一张在轩辕烈的右边,这样他夹起菜来,就方便多了。
两张桌子,一共是放了九十六个菜碟,每张桌子上堆了两层,下面六十三个碟子,上面三十三个碟子。
这九十六个菜式,都是这家酒馆最出名的招牌菜。
这家酒馆叫做轻侯酒馆,是飞龙镇最大、最豪华、最高档的酒馆。
轩辕烈方才走入酒馆大门的时候,也许是太饿了,他并没有留意到门口的那副大大的金色对联,用一个个金币嵌入到大木门两侧组成的对联:
一杯黄金酒,卖醉轻龙侯。
十个字,用了六十六个金币组成。
这对联的意思就是,我这家酒馆,一杯酒贵如黄金,能进来这里吃饭喝酒的人,非富即贵。
能上到这个档次的酒馆来吃饭的人,一般都是飞龙镇上的名门望族,或者贵士富贾,又或者是太坤门的高层人员。太坤门内低一些职位的人都不大好意思来这里吃饭,因为这里实在太贵了,薪水不够吃一顿饭呢!(未完待续。)
又一阵晚风吹来,风中似乎还夹带着酒香味,隐隐约约还有酒令声。
轩辕烈嗅了嗅鼻子,忍不住低头一看,飞龙镇上那片灯火阑珊之处,酒馆林立,夜市纷然,嗯!对,酒味和猜拳酒令声一定是从那飘来的。
其实悬崖离飞龙镇上距离甚远,根本不可能传来酒味和声音,轩辕烈是饿出幻觉了,他一想到飞龙镇上有酒有肉,就坐不住了!
万林鼠和何柳飞带领着的那批人,骑着的重明鸟和遮天雀就算飞再快,也得要一个多时辰后才能赶到这里。
横竖是等,不如到镇上边吃边等?轩辕烈立刻冒出了这个想法。
他们出发之前就已商量好在龙侯山的侧峰这里汇合,也就是轩辕烈现在坐着的这个位置,这里是进攻太坤门总部的最佳位置,因为从这里骑着飞禽,可以直接飞到龙侯山的山顶,直接包围后院。
当然这些情报都是龙轻雪提供的,教水阁在飞龙镇可没白呆,对龙侯山附近的地势和太坤门总部的道路、建筑早已刺探清楚。
所以轩辕烈也不担心万林鼠和何柳飞到达之后找不到他,就算他们到了看不见轩辕烈,也一定会在此等候的。
更何况,到飞龙镇去吃个夜宵,也就半时辰不到的事儿,与其在这里傻等,还不如去吃饱再回来,只怕届时他们还没跟上来呢!
轩辕烈一拍大腿,就这么决定了!
事不宜迟!他立刻背上荡月弓,骑上异天兽,一扯兽缰,双腿一夹,朝着飞龙镇就飞了下去。
“呼呼!”异天兽张开双翅,低下兽头,滑翔着往飞龙镇灯火最辉煌之处落去,不多时便到了飞龙镇上空。
此时已半夜,但镇上还是热闹非凡,轩辕烈骑在异天兽背上,远远就看见那人多热闹之处打起了无数灯笼,上写着大大的“酒”字。
轩辕烈大喜,便勒着缰绳,他居然丝毫不避讳,降异天兽稳稳降落在下来。这附近倒是都是酒馆,这个时候许多家都未曾打烊,先填饱肚皮再说。
飞龙镇上的行人,看到一个威武如天神的大汉,骑着一个巨大的异兽,从天而降,不免纷纷惊叫躲避。
飞龙镇是太坤门的总部之处,平日里各种人、各样兽穿插来往不绝,众人虽然有些惊诧,但也算是见多不怪,而且看到这个凶横的大汉似乎并无恶意,也就不放在心上了,任由他去了。
轩辕烈下了兽,四处张望,周围的酒馆很多,他找了一个样子看起来最豪华最高档的大酒馆,把缰绳扔给门口的小厮童,便大摇大摆走了进去。
“小二!给爷上酒菜!要快!”轩辕烈还没坐下,就大大咧咧喊道。
店小二一看这自称大爷的家伙,身高八尺有余,面貌威武如凶神般,背着一把外形奇特的古弓,一脸风尘仆仆的样子,而且看上去好似几天没吃过饭了,店小二不敢怠慢,赶紧找了张空桌子请他坐下:“好!爷您坐!不知道
您想吃点啥?”
“有啥好吃的都给我端上来!最关键要快!知道吧!要快!”轩辕烈大声道,他实在饿坏了。
“对了!爷还要两壶酒,上等的好酒!”他刚走进门的时候就闻到了酒香味,吃饭怎么能没有酒呢?轩辕烈一敲脑门,咋差点把酒给忘了?
小二疑惑地看着他,结结巴巴道:“这位……爷?您能不能说详细点,究竟要什么菜,这样小的也好去厨房吩咐吩咐,因为……本馆好吃的招牌菜真不算少啊!”
轩辕烈听了不耐烦道:“你这小二怎么啰啰嗦嗦的!办事如此不利索,我叫你把好吃的都给我端上来!你还听不明白吗?你们有什么招牌菜,全给我端上来!”他已经饿得不想说话了。
小二还在吱吱唔唔道:“全端上来?”他那双小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轩辕烈,心想:这家伙,莫非是来吃霸王餐的?不对啊,看这家伙长得如此威猛,绝对不可能穷-逼啊,就凭他背后那把弓,看样子至少也值几百个铜
币吧。
店小二还算识货,荡月弓此时在轩辕烈的背后散发出的雾纹格外地浓厚,平时轩辕烈背着弓,都会用一块青色的长布包裹起来,但今天出发得有些仓促,竟然忘记用布裹着了,就这样背在身上,所以稍微有些眼力的人都能看
得出他背后的那把弓绝非凡品。
轩辕烈一听,怒了,用力一拍桌子道:“哎呀!你这店小二气死爷了,给我叫你掌柜来!你是不是瞧不起爷?你以为爷没钱结账来白吃你的?”
他这一发怒,店小二更加坚信不疑了,这家伙绝对是土豪一个!他赶紧连声给轩辕烈道歉,然后一屁股烟儿跑到厨房了准备做菜去了。
飞龙镇这种地方,啥奇人没出现过?这样的土豪太常见了,一高兴点上几桌子菜,然后就吃一两口就结账走人,这才叫气派!店小二可见得多这种场面了。
所以很快,这个酒馆的招牌菜就摆到了轩辕烈的面前。
摆了两张桌子。
桌子就是那种八人合餐的大饭桌。四四方方,一面设两个座位的那种桌子。
店小二还生怕轩辕烈不方便用餐,特意将两张大桌子移了下位置,一张在轩辕烈的左边,一张在轩辕烈的右边,这样他夹起菜来,就方便多了。
两张桌子,一共是放了九十六个菜碟,每张桌子上堆了两层,下面六十三个碟子,上面三十三个碟子。
这九十六个菜式,都是这家酒馆最出名的招牌菜。
这家酒馆叫做轻侯酒馆,是飞龙镇最大、最豪华、最高档的酒馆。
轩辕烈方才走入酒馆大门的时候,也许是太饿了,他并没有留意到门口的那副大大的金色对联,用一个个金币嵌入到大木门两侧组成的对联:
一杯黄金酒,卖醉轻龙侯。
十个字,用了六十六个金币组成。
这对联的意思就是,我这家酒馆,一杯酒贵如黄金,能进来这里吃饭喝酒的人,非富即贵。
能上到这个档次的酒馆来吃饭的人,一般都是飞龙镇上的名门望族,或者贵士富贾,又或者是太坤门的高层人员。太坤门内低一些职位的人都不大好意思来这里吃饭,因为这里实在太贵了,薪水不够吃一顿饭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