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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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身体检查报告迟迟未能出来,白梓岑在医院里又住了一晚,才终于出院。
住院的最后一晚,是曾兆陪着她的。那一晚,曾兆陪她聊了许多,从以前山村里的小伙伴,到自己如何白手起家,创立产业。他滔滔不绝地讲着,眉飞色舞的表情,令白梓岑的嘴角也不自觉染了一点笑意。
曾兆和梁延川是不同的。面对梁延川的时候,白梓岑只能永恒地低着头,接受他的怒与恨。而面对曾兆的时候,她更像是个活生生的人,他们可以共同说起儿时的伙伴,说起自己艰难的遭遇。只因为他们都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人,都了解贫穷、了解苦难。
谈话中,白梓岑也曾旁敲侧击地问过曾兆,关于他左侧跛脚的原因。只是每每提起,曾兆却总是很擅长地绕过了这个话题,就好像他根本不曾有过这样的缺陷。曾兆不愿意提及,白梓岑也只好不问。毕竟,对于一个成功男人来说,身体的缺陷似乎是个难以提及的瑕疵。
收拾东西准备出院的早晨,曾兆忽然神秘兮兮地对她说:“小岑,我带你见一个人。”
白梓岑虽是一头雾水,但仍是笑着点了点头。
白梓岑住院的东西并不多,但曾兆仍是殷勤地抢着要接过去,说是不能让病人干重活。年少时的印象中,曾兆就是个热心肠的小伙子,因此白梓岑也没和他争抢,就随他接了过去。
无纺布的袋子握在曾兆的手里,与他那一身熨烫笔挺的西装格格不入,白梓岑看着,不自觉地就笑了。
“要不我来拿着吧,你一个董事长,给我一个导购员拿行李,像什么话呀。”
曾兆将袋子往身边撂,不让白梓岑去碰:“出了邦盛,我就不是什么董事长,你也不是导购员了。小岑,别那么见外。你无亲无故的,既然叫我一声兆哥,那我照顾你是应该的。”说完,曾兆故意撇开了脸,朝着无人问津的方向,莫名地笑了笑。
“那就麻烦你了,兆哥。”白梓岑嘴角微弯,朝他腼腆一笑:“对了,你刚刚说要带我去见个人,是谁呀。”
曾兆憨厚的脸上蒙上了一层笑意,他指了指不远处的一辆黑色轿车,说:“他在车里,待会上去就看见了。”
白梓岑和曾兆一同往黑色轿车的方向走,因为要将行李放进后备箱,所以白梓岑比曾兆先一步走进车里。
手指握上车门把手,稍加使力,车门才缓缓洞开。待见到车厢里坐着的人时,白梓岑一时间竟是摸不着头脑了。
车厢后座,正坐着一个小男孩,约莫六七岁的样子,短发齐耳,长相白净,手里还握着一个打乱了的魔方。一身整洁的白t恤衫,像是从童话里走出的小王子。
他见了白梓岑,倒也不惊讶,反倒是朝她笑了笑,露出了皎洁的八颗牙:“白阿姨你好,我是小舟。”
白梓岑用了一分钟,将自己脑海里的记忆翻了个遍,却也想不出这个孩子到底是谁。小男孩干净整洁的笑容莫名好看,像是极富感染力似的,白梓岑也不由地会心一笑:“你好,小舟。”
她顺理成章地坐进车厢后座,正打算和小男孩说说话。结果还未等她有所动作,曾兆已经打开了后座的另一侧车门,大方地跨了进来。
后座空间较大,坐着三个人也不显得拥挤。曾兆也不急着去开车,只是温和地搂住小舟的肩膀,将他白净的脸,往自己略显黝黑的脸颊上靠。
实则,曾兆的肤色并不黑,顶多是小麦色。只是,对比了旁边脸蛋白净的小舟,倒像是从东非地区逃难过来的。
白梓岑不由地“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曾兆大方地将手臂搭在小舟的肩上,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稚嫩的肩膀,向白梓岑夸耀道:“我儿子曾易舟,跟我像吧。”
“兆哥,你开玩笑呢?”白梓岑继续笑。
曾兆与曾易舟相视一笑:“是不是因为我们父子俩,一个黑脸,一个白脸,所以你不信了?”
“不信。”白梓岑摇头。
“真的,不骗你,小舟随他妈,长得白净。”曾兆朝曾易舟挑了挑眉,像是要在他身上得到认同:“小舟,你说是不是。”
曾易舟甜甜一笑,也不吭声,只是腼腆地点了点头。
白梓岑不忍心再看曾易舟被曾兆折腾,只好连连回应道:“好好好,我信了。”
白梓岑其实并不惊讶,曾兆与梁延川同岁,整三十的年纪,又是事业成功的人,必然是已经成了家有了孩子的。
曾易舟似乎不太爱说话,只安静地坐在座位上,把玩着手中的魔方,旋转、扭曲、再旋转。曾兆坐在他旁边,也不打断他,安静地和白梓岑说着话:“小舟这孩子吧,本来性格就随她妈,不太爱说话。再加上我跟她妈在外打拼的那几年没能陪着他。他长期跟着爷爷奶奶住在山村里的老家,父母又不在身边,就自然养成了安静的性格。”说到最后,曾兆的嗓音低沉了不少,像是在懊悔:“说起来,也都怪我忙着工作疏忽了他。”
“兆哥,别说这么说。”提及孩子这件事,白梓岑也有伤。她艰难地扬了扬唇角,说:“你一门心思对着工作,也总是希望给小舟更好的生活,这事不该怪你的。”
“或许吧。”
曾兆眼眸黯淡,像是在隐藏着什么。白梓岑见状,故意岔开了话题,朝他调笑道:“对了,小舟的妈妈呢。说了这么久,我还没见过嫂子长什么样呢?不过照着小舟的样子,一定不会差。”
“小舟的妈妈,你见过的。”曾兆还在笑着,只是这笑容里,多了份悲悯,多了份艰涩。
白梓岑微微讶异:“谁?”
“小紫。”
如果说,当年被拐卖到山村里的时候,曾兆像是个替她挡风遮雨的大哥哥。那么小紫,就是那个无微不至地帮衬着她的大姐姐。
那时候,她刚到农村,连小麦与稻草都分不清。养父母硬是要拉着她要下地种庄稼,猝不及防地,细嫩的皮肤就被田埂上的麦叶扎破了。因为是买来的孩子,养父母根本不愿意怜惜。前一秒,伤口还血淋淋地淌着血,下一秒,她就被扔进了庄稼地里。
白梓岑不敢抗争,只好学着养父母的样,将秧苗一束束地往地里插。庄稼地里的泥土又湿又重,像是要将她整个人都吸进去。白梓岑是插了半个小时的秧苗,才发现脚踝上的异样的。
庄稼地里,多的是不明的生物。白梓岑发现的时候,一根像是蠕动的物体,正贪婪吮吸着她的血液,像是要以伤口为入口,钻紧她的皮肤里。
白梓岑吓得哇哇大叫,而小紫,就是那时候出现的。
她长得很白净,一点都不像是山村里的姑娘,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她见了白梓岑腿上的东西,也不慌,只是静默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粗盐粒,飞快地洒在白梓岑的伤口上。
“这是水蛭,喜欢吸血。我给你撒了盐,待会它就会掉下来了。撒了盐的伤口会有点疼,你忍着。”
白梓岑咬着唇,含糊地朝她说:“谢谢。”
听白梓岑说了句谢谢,那人却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兆哥去过城里,他跟我说,城里姑娘的口头禅就是你好还有谢谢,原来真是这样的。”
水蛭慢慢地从皮肤上脱落,而后滚落到草地上。那人慢慢地站起来,笑容甜美地朝白梓岑笑:“我姓朱,叫小紫,住你们家隔壁。我应该比你大几岁,你可以叫我小紫姐。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呀?”
那人的笑容像是有感染力似的,让背井离乡的白梓岑,第一次笑了:“我叫白梓岑,我爸妈都叫我小岑。”
“真好听。”小紫的笑,让人无理由地相信,那一定是发自肺腑的。
“小紫姐,你也可以叫我小岑。”
她腼腆地红了脸颊,叫她:“小岑。”
之后,小紫总会有意识无意识地帮衬着白梓岑。例如,养父母差使着她去收玉米时,小紫总会帮着她一起将玉米晾干挂好。又例如,收割小麦的时节,小紫总会陪着她,将一亩地里的麦子收割地一根不剩。
小紫对她一直是掏心掏肺的。甚至,连曾兆这个朋友,都是小紫教她认识的。
**
关于小紫和曾兆的结合,白梓岑虽是惊讶,却也是在意料之内的。当年,作为小紫最要好的朋友,白梓岑哪能看不出小紫眉眼里对曾兆的喜欢。吃饭的时候提到她的兆哥,干活的时候提到她的兆哥,连带睡梦前的话题,也总是他。曾有一次,午间打盹的时候,她听见小紫说了梦话,梦里就只单单地重复着一句话:“兆哥,我喜欢你,我想嫁给你。”
小紫对曾兆的喜欢,白梓岑一直记在心里。甚至于后来拼死逃离山村,也不过是为了……不愿意做曾兆和小紫之间的那一块阻碍石。
车厢内有些莫名的安静,连坐在后座中央玩弄着魔方的曾易舟也停下了转动的手指,摊开手掌,将五指妥帖地扶在自己的膝盖上。
白梓岑垂下眼睑,细细地打量着曾易舟稚嫩的模样。之前坐进车里的时候,她就觉得对曾易舟有些莫名的眼熟感,这才想起来,原来这种熟悉感,是来源于与他一脉相承的母亲——小紫。
与曾兆、小紫阔别十年,当真是物是人非。白梓岑不由地感叹道:“原来小舟是小紫姐的儿子,怪不得,仔细看的时候,真是和小紫姐长得一模一样呢。说起来兆哥你也真是有福气,娶了小紫姐这么一个漂亮的姑娘。如果我没记错,当年小紫姐可是我们村里独树一帜的村花呢,当初想要娶她的人,估计排起队来都能绕大山一圈呢。”
大约是激动于小紫嫁给曾兆的梦想终于成真,白梓岑俨然没有看见曾兆和曾易舟越发深沉的眼神。她探头探脑地张望着,眼底有掩饰不住的欣喜:“对了,今天怎么没见小紫姐一起来。都快十年不见了,也不知道她还认不认得我。说起来兆哥你也真是的,怎么以前碰见的时候,也不跟我说你和小紫姐结婚了……”
曾兆冷不防地打断她:“小岑,小紫过世了。”
“五年前。”
白梓岑的呼吸猛地下沉,睁大了双眼,完全不可置信:“怎么会?我记得我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好的呀。”
“是急性败血症。”曾兆顿了顿,“那病来的太快了,不到一个星期她就走了。”
白梓岑张开了嘴巴,却不知道该从何开口。最后,只是张开咬合着唇瓣,吐了一句:“怎么……会是她。”
曾兆笑了笑,表情里有些轻微的难堪:“我以前一直相信人定胜天,自己创业是,生活也是。只是从小紫过世之后,我才发觉,一个人,有时候是真的无力。病来如山倒,她那么好好的一个人,突然没了,就是没了。”曾兆抬手的动作有些吃力,他抚了抚儿子柔嫩的发心,眼眸里灰暗到看不见任何零星的光点,“那一整个星期里,我四处求医问药,恨不得给医生跪下。然而,很可惜,还是没能救得了她。”
“她走的时候,才只有二十二岁。”
那个年岁不经意从曾兆嘴里吐出的时候,白梓岑眼泪决堤。她捂着唇,也不敢大声哭,只是谨慎的呜咽着。她生怕自己悲切的情绪,影响到了身旁的孩子。
曾兆温和地望着曾易舟,柔然地说着属于他和小紫的故事:“她是十八岁的时候跟的我,二十岁的时候,就给我生了小舟。那时候我忙着做生意,她就一直当我的左右手。因为怕小舟影响我的事业,她毅然决然地就托人把未满百天的小舟送回了老家。说起来,我也是愧对她。她临走的时候,小舟才两岁。而她和儿子相处的时间,统共也不会超过一个月。
小紫那姑娘,我可真是对不起她。她跟着我吃了那么多苦,到头来,却连一点点的好日子都没能享受到。生活刚有起色的时候,她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现在五年过去了,偶尔在梦里梦见她,还会听见她站在田埂里,兆哥兆哥地叫着我。
只是一伸手,却又抓不到了。”
第二十六章
身体检查报告迟迟未能出来,白梓岑在医院里又住了一晚,才终于出院。
住院的最后一晚,是曾兆陪着她的。那一晚,曾兆陪她聊了许多,从以前山村里的小伙伴,到自己如何白手起家,创立产业。他滔滔不绝地讲着,眉飞色舞的表情,令白梓岑的嘴角也不自觉染了一点笑意。
曾兆和梁延川是不同的。面对梁延川的时候,白梓岑只能永恒地低着头,接受他的怒与恨。而面对曾兆的时候,她更像是个活生生的人,他们可以共同说起儿时的伙伴,说起自己艰难的遭遇。只因为他们都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人,都了解贫穷、了解苦难。
谈话中,白梓岑也曾旁敲侧击地问过曾兆,关于他左侧跛脚的原因。只是每每提起,曾兆却总是很擅长地绕过了这个话题,就好像他根本不曾有过这样的缺陷。曾兆不愿意提及,白梓岑也只好不问。毕竟,对于一个成功男人来说,身体的缺陷似乎是个难以提及的瑕疵。
收拾东西准备出院的早晨,曾兆忽然神秘兮兮地对她说:“小岑,我带你见一个人。”
白梓岑虽是一头雾水,但仍是笑着点了点头。
白梓岑住院的东西并不多,但曾兆仍是殷勤地抢着要接过去,说是不能让病人干重活。年少时的印象中,曾兆就是个热心肠的小伙子,因此白梓岑也没和他争抢,就随他接了过去。
无纺布的袋子握在曾兆的手里,与他那一身熨烫笔挺的西装格格不入,白梓岑看着,不自觉地就笑了。
“要不我来拿着吧,你一个董事长,给我一个导购员拿行李,像什么话呀。”
曾兆将袋子往身边撂,不让白梓岑去碰:“出了邦盛,我就不是什么董事长,你也不是导购员了。小岑,别那么见外。你无亲无故的,既然叫我一声兆哥,那我照顾你是应该的。”说完,曾兆故意撇开了脸,朝着无人问津的方向,莫名地笑了笑。
“那就麻烦你了,兆哥。”白梓岑嘴角微弯,朝他腼腆一笑:“对了,你刚刚说要带我去见个人,是谁呀。”
曾兆憨厚的脸上蒙上了一层笑意,他指了指不远处的一辆黑色轿车,说:“他在车里,待会上去就看见了。”
白梓岑和曾兆一同往黑色轿车的方向走,因为要将行李放进后备箱,所以白梓岑比曾兆先一步走进车里。
手指握上车门把手,稍加使力,车门才缓缓洞开。待见到车厢里坐着的人时,白梓岑一时间竟是摸不着头脑了。
车厢后座,正坐着一个小男孩,约莫六七岁的样子,短发齐耳,长相白净,手里还握着一个打乱了的魔方。一身整洁的白t恤衫,像是从童话里走出的小王子。
他见了白梓岑,倒也不惊讶,反倒是朝她笑了笑,露出了皎洁的八颗牙:“白阿姨你好,我是小舟。”
白梓岑用了一分钟,将自己脑海里的记忆翻了个遍,却也想不出这个孩子到底是谁。小男孩干净整洁的笑容莫名好看,像是极富感染力似的,白梓岑也不由地会心一笑:“你好,小舟。”
她顺理成章地坐进车厢后座,正打算和小男孩说说话。结果还未等她有所动作,曾兆已经打开了后座的另一侧车门,大方地跨了进来。
后座空间较大,坐着三个人也不显得拥挤。曾兆也不急着去开车,只是温和地搂住小舟的肩膀,将他白净的脸,往自己略显黝黑的脸颊上靠。
实则,曾兆的肤色并不黑,顶多是小麦色。只是,对比了旁边脸蛋白净的小舟,倒像是从东非地区逃难过来的。
白梓岑不由地“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曾兆大方地将手臂搭在小舟的肩上,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稚嫩的肩膀,向白梓岑夸耀道:“我儿子曾易舟,跟我像吧。”
“兆哥,你开玩笑呢?”白梓岑继续笑。
曾兆与曾易舟相视一笑:“是不是因为我们父子俩,一个黑脸,一个白脸,所以你不信了?”
“不信。”白梓岑摇头。
“真的,不骗你,小舟随他妈,长得白净。”曾兆朝曾易舟挑了挑眉,像是要在他身上得到认同:“小舟,你说是不是。”
曾易舟甜甜一笑,也不吭声,只是腼腆地点了点头。
白梓岑不忍心再看曾易舟被曾兆折腾,只好连连回应道:“好好好,我信了。”
白梓岑其实并不惊讶,曾兆与梁延川同岁,整三十的年纪,又是事业成功的人,必然是已经成了家有了孩子的。
曾易舟似乎不太爱说话,只安静地坐在座位上,把玩着手中的魔方,旋转、扭曲、再旋转。曾兆坐在他旁边,也不打断他,安静地和白梓岑说着话:“小舟这孩子吧,本来性格就随她妈,不太爱说话。再加上我跟她妈在外打拼的那几年没能陪着他。他长期跟着爷爷奶奶住在山村里的老家,父母又不在身边,就自然养成了安静的性格。”说到最后,曾兆的嗓音低沉了不少,像是在懊悔:“说起来,也都怪我忙着工作疏忽了他。”
“兆哥,别说这么说。”提及孩子这件事,白梓岑也有伤。她艰难地扬了扬唇角,说:“你一门心思对着工作,也总是希望给小舟更好的生活,这事不该怪你的。”
“或许吧。”
曾兆眼眸黯淡,像是在隐藏着什么。白梓岑见状,故意岔开了话题,朝他调笑道:“对了,小舟的妈妈呢。说了这么久,我还没见过嫂子长什么样呢?不过照着小舟的样子,一定不会差。”
“小舟的妈妈,你见过的。”曾兆还在笑着,只是这笑容里,多了份悲悯,多了份艰涩。
白梓岑微微讶异:“谁?”
“小紫。”
如果说,当年被拐卖到山村里的时候,曾兆像是个替她挡风遮雨的大哥哥。那么小紫,就是那个无微不至地帮衬着她的大姐姐。
那时候,她刚到农村,连小麦与稻草都分不清。养父母硬是要拉着她要下地种庄稼,猝不及防地,细嫩的皮肤就被田埂上的麦叶扎破了。因为是买来的孩子,养父母根本不愿意怜惜。前一秒,伤口还血淋淋地淌着血,下一秒,她就被扔进了庄稼地里。
白梓岑不敢抗争,只好学着养父母的样,将秧苗一束束地往地里插。庄稼地里的泥土又湿又重,像是要将她整个人都吸进去。白梓岑是插了半个小时的秧苗,才发现脚踝上的异样的。
庄稼地里,多的是不明的生物。白梓岑发现的时候,一根像是蠕动的物体,正贪婪吮吸着她的血液,像是要以伤口为入口,钻紧她的皮肤里。
白梓岑吓得哇哇大叫,而小紫,就是那时候出现的。
她长得很白净,一点都不像是山村里的姑娘,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她见了白梓岑腿上的东西,也不慌,只是静默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粗盐粒,飞快地洒在白梓岑的伤口上。
“这是水蛭,喜欢吸血。我给你撒了盐,待会它就会掉下来了。撒了盐的伤口会有点疼,你忍着。”
白梓岑咬着唇,含糊地朝她说:“谢谢。”
听白梓岑说了句谢谢,那人却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兆哥去过城里,他跟我说,城里姑娘的口头禅就是你好还有谢谢,原来真是这样的。”
水蛭慢慢地从皮肤上脱落,而后滚落到草地上。那人慢慢地站起来,笑容甜美地朝白梓岑笑:“我姓朱,叫小紫,住你们家隔壁。我应该比你大几岁,你可以叫我小紫姐。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呀?”
那人的笑容像是有感染力似的,让背井离乡的白梓岑,第一次笑了:“我叫白梓岑,我爸妈都叫我小岑。”
“真好听。”小紫的笑,让人无理由地相信,那一定是发自肺腑的。
“小紫姐,你也可以叫我小岑。”
她腼腆地红了脸颊,叫她:“小岑。”
之后,小紫总会有意识无意识地帮衬着白梓岑。例如,养父母差使着她去收玉米时,小紫总会帮着她一起将玉米晾干挂好。又例如,收割小麦的时节,小紫总会陪着她,将一亩地里的麦子收割地一根不剩。
小紫对她一直是掏心掏肺的。甚至,连曾兆这个朋友,都是小紫教她认识的。
**
关于小紫和曾兆的结合,白梓岑虽是惊讶,却也是在意料之内的。当年,作为小紫最要好的朋友,白梓岑哪能看不出小紫眉眼里对曾兆的喜欢。吃饭的时候提到她的兆哥,干活的时候提到她的兆哥,连带睡梦前的话题,也总是他。曾有一次,午间打盹的时候,她听见小紫说了梦话,梦里就只单单地重复着一句话:“兆哥,我喜欢你,我想嫁给你。”
小紫对曾兆的喜欢,白梓岑一直记在心里。甚至于后来拼死逃离山村,也不过是为了……不愿意做曾兆和小紫之间的那一块阻碍石。
车厢内有些莫名的安静,连坐在后座中央玩弄着魔方的曾易舟也停下了转动的手指,摊开手掌,将五指妥帖地扶在自己的膝盖上。
白梓岑垂下眼睑,细细地打量着曾易舟稚嫩的模样。之前坐进车里的时候,她就觉得对曾易舟有些莫名的眼熟感,这才想起来,原来这种熟悉感,是来源于与他一脉相承的母亲——小紫。
与曾兆、小紫阔别十年,当真是物是人非。白梓岑不由地感叹道:“原来小舟是小紫姐的儿子,怪不得,仔细看的时候,真是和小紫姐长得一模一样呢。说起来兆哥你也真是有福气,娶了小紫姐这么一个漂亮的姑娘。如果我没记错,当年小紫姐可是我们村里独树一帜的村花呢,当初想要娶她的人,估计排起队来都能绕大山一圈呢。”
大约是激动于小紫嫁给曾兆的梦想终于成真,白梓岑俨然没有看见曾兆和曾易舟越发深沉的眼神。她探头探脑地张望着,眼底有掩饰不住的欣喜:“对了,今天怎么没见小紫姐一起来。都快十年不见了,也不知道她还认不认得我。说起来兆哥你也真是的,怎么以前碰见的时候,也不跟我说你和小紫姐结婚了……”
曾兆冷不防地打断她:“小岑,小紫过世了。”
“五年前。”
白梓岑的呼吸猛地下沉,睁大了双眼,完全不可置信:“怎么会?我记得我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好的呀。”
“是急性败血症。”曾兆顿了顿,“那病来的太快了,不到一个星期她就走了。”
白梓岑张开了嘴巴,却不知道该从何开口。最后,只是张开咬合着唇瓣,吐了一句:“怎么……会是她。”
曾兆笑了笑,表情里有些轻微的难堪:“我以前一直相信人定胜天,自己创业是,生活也是。只是从小紫过世之后,我才发觉,一个人,有时候是真的无力。病来如山倒,她那么好好的一个人,突然没了,就是没了。”曾兆抬手的动作有些吃力,他抚了抚儿子柔嫩的发心,眼眸里灰暗到看不见任何零星的光点,“那一整个星期里,我四处求医问药,恨不得给医生跪下。然而,很可惜,还是没能救得了她。”
“她走的时候,才只有二十二岁。”
那个年岁不经意从曾兆嘴里吐出的时候,白梓岑眼泪决堤。她捂着唇,也不敢大声哭,只是谨慎的呜咽着。她生怕自己悲切的情绪,影响到了身旁的孩子。
曾兆温和地望着曾易舟,柔然地说着属于他和小紫的故事:“她是十八岁的时候跟的我,二十岁的时候,就给我生了小舟。那时候我忙着做生意,她就一直当我的左右手。因为怕小舟影响我的事业,她毅然决然地就托人把未满百天的小舟送回了老家。说起来,我也是愧对她。她临走的时候,小舟才两岁。而她和儿子相处的时间,统共也不会超过一个月。
小紫那姑娘,我可真是对不起她。她跟着我吃了那么多苦,到头来,却连一点点的好日子都没能享受到。生活刚有起色的时候,她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现在五年过去了,偶尔在梦里梦见她,还会听见她站在田埂里,兆哥兆哥地叫着我。
只是一伸手,却又抓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