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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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来的确是一件好事,但回来的时间并不好,并非是贪得无厌,这是余烬的实话,毕竟如果可以选择,余烬当然希望自己能回到的时间比如今更前一点,可惜没有如果,他也没得选择。

    记忆虽有模糊,但余烬可还记得自己到底是为何会落魄如此。

    余烬甚至还记得那个人细细地玩弄着他自己的手指,看也不看手腕被割开,放了一夜血,血流了一地的他。

    那人的手指不似男人一般粗糙,细长且纤细,狰狞的面具之下那双细长的眼带着漠视,“将他随便找个地方丢了吧。”那人的声线也不似男人一般粗狂,带着一股阴邪味,他说:“活得下来自然是他的运气,活不下来,也怨不得人。”

    那人叫骨四爷。

    所以他才会出现在这里。

    余烬经历过很多,什么都触碰过,十四岁的时候机缘巧合便被骨四爷身边的女侍看中,女侍盯着他的脸直瞧,语气迷靡:“你这小子,跟了姐姐,姐姐保证让你吃得好,睡得香。”这女侍的名字他早就忘记了,但他还记得初见骨四爷的时候那种排场,让他看到了一个机会,他自认不比谁差,只是缺少一个机会!飞黄腾达的机会!

    出其不意的讨好,他自然做的顺风顺水,可惜这段露水并不长久,甚至还来不及发生什么,毕竟那女侍想要享受的是那种成熟只为她绽放的恋情,可没过多久余烬就被骨四爷收为了徒弟,到他离开都未曾见到那个女侍。

    是的,那个女侍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

    余烬曾想过很多,但实际上,他又觉得是他多想了,对于骨四爷来说,他只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消遣玩意儿,高兴便随意指点他一两句,不高兴的话,吃鞭子是最小的事,严重的话,活命都成问题。

    唯一让人庆幸的便是骨四爷并没有那种爱好,这个时代,民风开化,权贵之人私养娈童也不是什么新奇的事,而骨四爷却反其大道,极度厌恶别人靠近。

    余烬恍然还记得那日那侍女不小心触碰到他衣角一分,便被他当场割去手指的惨状,也记得那童子不小心撞倒他怀里,直接被他一掌轰出十米之外的情景。

    “记住,下次,便不是这么简单了那。”而也只有在这种时候,看着满地的血,骨四爷那一直毫无起伏的声线才会透露出一些愉悦。

    余烬有时候会想,他是不是多多少少也被骨四爷影响了?可惜自从骨四爷这一将他拋之野外,他是活下来了,却再也未曾见过这个骨四爷了。

    是的,他再也没有见过骨四爷,就像那个女侍一样。

    如果你问余烬会不会有遗憾?是人都有遗憾,余烬自然不是神,他当然会有遗憾,而这个遗憾自然来自骨四爷,这的确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遗憾,他竟然未曾亲手杀了骨四爷。

    如果早一些,如果早一些——

    可惜没有如果,余烬收回发散的思维,当务之急便是解决自身武力问题。

    体中内力参差不齐,青黄交接,如若他还是当初的余烬,自是无法处理,可如今的他不再是如今的他,已经可以自由行动的余烬推开门,轻闭上眼,感受到阳光落在自己身上的温度,这种温度……

    他一瞬间便想到那常年白袍着身的男人,那张笑起来便会露出笑涡,瞬间显得稚气了的脸。

    寒冬已过,春雨纷纷,团团嫩绿在枝桠上萌芽,随风摇曳。

    余烬身着一袭荼白,立于春雨中。

    粉衣女子站在他身后,为他执伞,她的身高并不高,甚至不到余烬肩膀,这本是一件违和景象,可两人都未有不适。女子的美目倒影着眼前的景,他们站在桥上,桥下是河,细细的银针,落在水面,泛起一圈圈醉人的波纹,空气湿润却清新,仿佛新出窑的杯中物。

    这三月的江南,这雨中的人。

    烟雨江南,写意风流。

    许久,余烬才开口:“霏意,这采芝斋以后就交由你了。”

    不知是真的醉倒在这将景,还是醉倒在这人,这嗓中,霏意仅出奇的走神,半响才一怔,颌首道:“霏意定不负公子爷所托。”

    在未曾见到余烬之前,霏意生活得并不好,她经历过很多事,她有一个善妒、且反复无常的母亲,也是亲手拿着刀子在她脸上划下痕子,要将她卖进窑子里面的母亲,因她出生之日就是她父亲横死之日,因她长得比她母亲貌美,母亲的第二春竟是为了她娶她,更因那男子骗走了她家钱财,她被迫卖入青楼。

    那男子原本就是喜她母女之色,更爱她家的财。

    她的手摸上自己的左眼下,这里原本有一处刀疤,而如今,霏意看着泛着涟漪的湖面,尽管模糊,可那处刀疤早已不再,一只栩栩如生的蝴蝶停立在此。可惜这赐予了她一张不再自卑的脸的男人不问她可怜的身世,只是给予了她一句话:“你以后就叫霏意。”

    这一句话注定她与以往再无一丝一毫瓜葛,可她的心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却是无比轻松的。

    “走吧。”

    霏意连忙执伞跟上。

    步伐欢快。

    五月夏半半夏生。

    余烬并没有像从前一般直接造访一言阁是有原因的,那时的他经历得还不够多,即便懂得其中变故,也自恃才高,待身体养好,便也不部署一番就往一言阁赶去。

    叶景行或许不会在意他的着装打扮,他的出身,他的一切,可不代表一言阁其余人不会在意他的着装打扮,他的出身,他的一切。

    那时的余烬甚至比如今瘦弱几倍,身上仅是粗布着身,虽然面相蛮佳,又风骨甚傲,但那高傲的性格,到底还是不为一言阁其余人喜好,也无从谈起信任,那些人只道是:“阁主又捡了一个麻烦回来。”他也不屑于与这些人解释,自恃才高,才有后来的事,如今自然不会重履。

    那时的他们对着自己是多么的冷嘲热讽,余烬可没忘记,所以他杀了他们,即便知道他们是叶景行心中所重视之人,而正因为如此,他才更要杀了他们!

    谁,都不能在叶景行的心里面有位置,唯独他!因为那个位置应该属于他余烬的!

    一身紫色长袍,衬得他眉目越发俊丽,他原本就长得极俊,此刻嘴角含笑,更甚是美貌。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说的便是这种人吧?路边女子不由得掩面偷瞧,双颊飞红。

    看着一言阁朝廷御赐的牌匾,余烬不由忆起这几月的捻转。他一向对自己下得了手,第五日,待身体已经恢复好,他便离去,又花了一个月取得了寇王宝藏,原本应该在十年后才现世的寇王宝藏。

    金钱自然不是万能的,然而无钱,自然是万万不能的,绕想他余烬重活一世,想的不是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这般事儿,而是另有所图,可这放到嘴边能取的,他自然得取。

    余烬从来都不是大公无私之人,即便他不取,日后也自有人取,还不如将他纳入自己的囊中,随后他便在寇王宝藏中寻到了那适合的药基,选了一处无人打扰的地方便直接散功,在散功的那瞬间,余烬便如同那风中的残烛一般摇摇欲倒,然而他的手是稳的,表情也没有一丝变化,直接吞服下那血蛛丹参,运起内功吸收药性。

    随后他又花了三个月去重新掌握《幽玄道枢功》这门功法,以摧枯拉朽之姿,敛气入骨,筑基成功。

    与此同时,他用了寇王手令重新掌握了已属残存之姿留在江南的寇王产业,尽管他所图的不再是财权,可他依旧享受那种覆手翻云的感觉,然而想享受这种感觉,财力是永远不能缺的,虽说已过了两百多年,余烬也没打算这产业能好到哪里去,不过有毕竟比没有好,不是吗?

    再说了,如今已经比上辈子,上辈子…姑且算是上辈子,真是矫情的称呼,余烬心想,却也知道自己比起上辈子不知少走了多少弯路。

    上辈子,他修习的是烂大街的寻常功法,尽管筋骨不错,但坏在功法之上,距离真正的绝顶高手还是有着巨大的差距,而如今——

    如今的余烬,已不再是当初那个余烬!

    门房有些纳闷,这位紫袍公子立于一言阁门前仅仅不到半刻,基本上已经让整条街的活人都往他那儿瞧去,特别是已经出闺的妇女,只差没扑过来。

    这个时代,民风开化,女子多自由大胆,与男子一般正常出街,甚至骑马打马球,也盛有女侠行走江湖比男子名声更甚。

    “这位公子爷…”想他堂堂一言阁门房,别人见到都是主动搭话的!可是遇上这公子爷,他终究还是忍不住先开了口,“你有事吗?”

    “事?”余烬眉眼笑笑,甚至又能看到那日一言阁的牌匾被他一剑劈成两的模样,他笑道:“我找叶阁主。”

    “阁主?”乖乖!一听这公子找的是阁主,门房暗想自己这回主动搭话可真没错,他连忙道:“我这就进去通报!”

    可还未曾等到他进去通报,带着疑惑,清朗的嗓已经打断他,“咦?…”

    “余…余烬?”

    那熟悉的声音让余烬直接将视线落在他身上,明明已过初夏,只见从府内走出的人依旧一身白袍,他的天庭饱满,五官端正,一双剑眉下,双眼明亮有神。

    就是这种眼神,他余烬所熟悉的眼神。坚不可摧的意志。

    余烬的视线全然被这人吸走。

    来人自是叶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