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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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里住了几个月,几乎每天他都会在山林里奔走,打猎、摘野果、挖野菜、采蘑菇、挖草药。渴了,就喝一口山泉水;饿了,就吃野果,或者打几只山鸡野兔,就地取材,做美味可口的叫花鸡叫花兔吃。
日子,过得特别的轻松惬意。
如今的他,心绪平静了许多,不再觉得日子难熬,不再觉得生活中没有了阳光和雨露。一天天过去了,他从沉默寡言,开始会主动说几句话。回答别人的话的时候,也不在一个字两个字的往外蹦,也不再一整天都绷着脸,让村里的小孩见了怪害怕。
整个人,变得轻松了,有一点朝气了。
铁生打到了一只麂子,十分的高兴:“寻风大哥,这只麂子送给你,让苏大婶给你做麂子干巴!”
寻风微笑点头:“谢谢!”
关于麂子肉,他吃过很多次了,尤其喜欢用青椒炒麂子肉。佟大夫说过,麂肉性味甘平,有补气、暖身、化食、祛风、能疗五痔等,柿子椒具有消食,通便,提高免疫力的功效。柿子椒炒麂子肉,色泽亮丽,鲜香美味,肉质鲜香,青椒爽口,特别下酒。
麂子肉鲜嫩可口,无论炒、煮、烤味道都非同一般。其最大的特点是无筋、不塞牙。用其肉加工腌制的干巴,味道更为鲜美。做法是将麂子肉切成条或块,肉多时切块,肉少时切条,放适量盐腌至变色,取出晾干。炒时适当加点花椒水。特点是软硬适当,香酥爽口,色泽红亮,味美鲜香。
这深山老林里的麂子肉,应该比京城那一带的,更加好吃吧?
寻风很是期待。
跟随在大姐身边,生活了那么多年,他和叶茂、云锦姐弟三人,都跟大姐一样喜欢美食。大姐生活简朴,不过对吃的比较讲究,从来不会亏待嘴巴和肚子。
大姐说,在营养搭配上佳的情况下,多多品尝美味佳肴,那是一种人生的享受。既享受了人生,又可以使身体更加健康,那是必须的。
他和云锦、叶茂,都深以为然。
吃好喝好,又不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而且经济条件也宽裕,可以把吃吃喝喝,当成一种人生的追求。至于穿衣打扮,只要体体面面,一个季度有三五套好的衣服,那就足够了!
涂脂抹粉,除非去出席重大的宴会和活动,不然的话,则没有这个必要!素面朝天,通过吃喝、运动和充足的睡眠养颜美容,比什么都要好!
东方姐弟四人,都喜欢运动,喜欢美食,不喜欢涂脂抹粉,衣着简朴素雅。即便是去参加宴会,衣着的风格,也尽量选择低调中的奢华,绝不会花枝招展,大红大绿。
在山村生活的几个月之中,寻风深深的体会到了,简朴生活的真谛和好处。在山林里奔走,打猎采药挖野菜等,进一步使身体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山里的泉水、野味、各种食物,都是最纯净的,最原始的绿色食品,几个月吃下去,对身体的好处那是可以明显感觉到的。
绿色食品,来自于东方画锦的说法。
山村的日子,寻风过得很开心,简直到了乐不思蜀的地步。真心的,不想离开。
“叶茂,要不你们先回去吧,我想在这里再呆几个月。”眼看,启程的日子就要到了,寻风终于鼓起勇气,跟叶茂提出这个要求。
叶茂可不敢答应:“不行啊,我们大家都走了,就连苏夫子一家都走了,你留在这里,我怎么放心啊?”
若是苏夫子一家不走,或者会留下两人,他还能放心一点。然而,就连苏夫子的另外两个在城里的儿子,这一次也会跟着一起走。
土生和铁生虽然不错,跟寻风也是好朋友了,然而这两家人,都有不怎么靠谱的长辈。寻风留下来,叶茂如何能放心啊?唉,若是之前,没有发生那个卖身葬父的女子的事情,叶茂或许还能放心。
如今,却是怎么也不能放心了!
“一起回京城,这是必须的,没有条件可讲!”
叶茂看着寻风,斩钉截铁。
寻风恳求道:“叶茂,答应二哥,二哥暂时不想回京城去。”
叶茂皱眉,。毫不犹豫的揭穿:“二哥,你不想回去,是担心大姐会责怪你吧?”
寻风默认。正是如此啊,他有什么脸面去见大姐呢?这么多年以来,大姐苦口婆心,费尽心思,想要把他们姐弟三人教导成才。然而,他竟然因为一个人品低贱的女人,而差点就彻底的迷失了自己。
大姐,我对不起你的期待,对不起你对我付出的心血。二弟惭愧啊,二弟没脸去见你啊!
叶茂生气的吼了起来:“二哥,你这个样子,大姐一定会很伤心的!一个人做错了不怕,只要知错就改,那就没有什么,就可以原谅!你出了那事情,在这里一呆就是差不多半年,又不跟着一起回去,你是想要大姐吃不下睡不着么?!”
寻风被他这么一吼,不禁一愣,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愧疚和不安:“是我错了,是我对不起大姐。”
不用说,这几个月以来,大姐一定很担心他吧?
大姐,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姐姐,比这世上大多数的父母对待自己的儿女,还要好许多许多。也不是说,那些做父母的对儿女不够慈爱,而是大姐睿智博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眼界高远,眼光独到。而且,对他们姐弟几个,又足够的有爱心,一片真诚。
叶茂急切的劝说:“既然你知道自己错了,那就勇敢一点,不要逃避!大姐不是说过,逃避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逃避只能让事情更糟糕!遇到困难和险阻,要迎刃而上,要勇往直前,敢于面对!”
又难过的道:“二哥,在我的心里眼里,你一直都很棒,是我学习的榜样。这一次,你一定要勇敢一点,坚强一定,不要让弟弟失望啊!下面,还有好几个弟弟妹妹,都在看着呢,不要给他们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对不起,是我错了。我跟你们一起回去。”寻风被说得无地自容,心里也豁然开朗,在这个瞬间,之前还有点怯弱,还有点无精打采的他,猛然焕发了青春的活力。
叶茂松了一口气。
他原本还以为,得动用孟夫子和齐夫子,用长辈的威严来压制寻风,强制他跟着一起回京城去。如今,寻风自己想通了,这再好不过了。毕竟,如今采用强制手段的话,他还得担心寻风会在路上逃跑。
在路上一人独自逃跑的话,寻风或许将会面临巨大的危险,即便他的暗卫可以及时跟上去,也会让人很是揪心。再厉害的暗卫,也不是神仙,双拳难敌四手这个道理,叶茂非常的清楚。一人的力量,是没法保证一心要逃跑之人的安全的。
叶茂连忙去找孟夫子:“夫子,三天后就回京城去吧!刚才,我二哥跟我说,要留下来不走。我好不容易劝服了他,他也答应一起回京城了!不过,我担心夜长梦多,生怕他会反悔。所以,咱们提前出发吧!”
原计划,是在六天之后出发的。
“什么?他竟然想到要留下不走?不行,这肯定不行!”孟夫子大吃一惊,连忙点头:“好,我知道了,三天后就出发!如果苏家赶得及的话,索性后天就启程!”
早走早好,这个寻风啊,可真让人操碎了心!
临走了,还出幺蛾子!唉!到底太年轻,经历的事情太少了,就那么一个践人,就把他给弄得消沉了好几个月。
孟夫子快速找到苏泓,跟他嘀咕了一阵,苏泓脸色苍白,连连点头:“没有问题,后天一早,咱们就启程吧!现在,我就派人去县城,通知我家老二老三,快速收拾好行李物品,打点了所有的一切!”
信鸽腾空而起,飞向京城。带着孟夫子的信件,也带着叶茂的信件,飞向秦王府。当然了,还有寻风的书信,字里行间,满满的都是羞愧和悔恨。
收到书信,东方画锦一直压在心口的大石头,终于重重的放下了:“寻风,终于还是没有让我失望!”
知道悔悟,知道回头,不一意孤行,那就好!
人生在世,在年轻的时候,在不成熟的时候,都难免会犯错误。错了,改正就好,没有必要一直耿耿于怀。
东方画锦提笔给寻风叶茂孟夫子写信,心情是愉悦的,也是复杂的。写好信,放走信鸽,她倚坐在窗前,望着窗外那火红的杜鹃花,思绪翻飞。
宋词走了进来,弯腰从后面抱住她,低头亲吻她的耳垂:“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一边说,一边就在她身边落座,将她抱坐在了腿上,热烈的亲吻了下去。
满室的温馨欢愉......
-本章完结-
在山里住了几个月,几乎每天他都会在山林里奔走,打猎、摘野果、挖野菜、采蘑菇、挖草药。渴了,就喝一口山泉水;饿了,就吃野果,或者打几只山鸡野兔,就地取材,做美味可口的叫花鸡叫花兔吃。
日子,过得特别的轻松惬意。
如今的他,心绪平静了许多,不再觉得日子难熬,不再觉得生活中没有了阳光和雨露。一天天过去了,他从沉默寡言,开始会主动说几句话。回答别人的话的时候,也不在一个字两个字的往外蹦,也不再一整天都绷着脸,让村里的小孩见了怪害怕。
整个人,变得轻松了,有一点朝气了。
铁生打到了一只麂子,十分的高兴:“寻风大哥,这只麂子送给你,让苏大婶给你做麂子干巴!”
寻风微笑点头:“谢谢!”
关于麂子肉,他吃过很多次了,尤其喜欢用青椒炒麂子肉。佟大夫说过,麂肉性味甘平,有补气、暖身、化食、祛风、能疗五痔等,柿子椒具有消食,通便,提高免疫力的功效。柿子椒炒麂子肉,色泽亮丽,鲜香美味,肉质鲜香,青椒爽口,特别下酒。
麂子肉鲜嫩可口,无论炒、煮、烤味道都非同一般。其最大的特点是无筋、不塞牙。用其肉加工腌制的干巴,味道更为鲜美。做法是将麂子肉切成条或块,肉多时切块,肉少时切条,放适量盐腌至变色,取出晾干。炒时适当加点花椒水。特点是软硬适当,香酥爽口,色泽红亮,味美鲜香。
这深山老林里的麂子肉,应该比京城那一带的,更加好吃吧?
寻风很是期待。
跟随在大姐身边,生活了那么多年,他和叶茂、云锦姐弟三人,都跟大姐一样喜欢美食。大姐生活简朴,不过对吃的比较讲究,从来不会亏待嘴巴和肚子。
大姐说,在营养搭配上佳的情况下,多多品尝美味佳肴,那是一种人生的享受。既享受了人生,又可以使身体更加健康,那是必须的。
他和云锦、叶茂,都深以为然。
吃好喝好,又不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而且经济条件也宽裕,可以把吃吃喝喝,当成一种人生的追求。至于穿衣打扮,只要体体面面,一个季度有三五套好的衣服,那就足够了!
涂脂抹粉,除非去出席重大的宴会和活动,不然的话,则没有这个必要!素面朝天,通过吃喝、运动和充足的睡眠养颜美容,比什么都要好!
东方姐弟四人,都喜欢运动,喜欢美食,不喜欢涂脂抹粉,衣着简朴素雅。即便是去参加宴会,衣着的风格,也尽量选择低调中的奢华,绝不会花枝招展,大红大绿。
在山村生活的几个月之中,寻风深深的体会到了,简朴生活的真谛和好处。在山林里奔走,打猎采药挖野菜等,进一步使身体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山里的泉水、野味、各种食物,都是最纯净的,最原始的绿色食品,几个月吃下去,对身体的好处那是可以明显感觉到的。
绿色食品,来自于东方画锦的说法。
山村的日子,寻风过得很开心,简直到了乐不思蜀的地步。真心的,不想离开。
“叶茂,要不你们先回去吧,我想在这里再呆几个月。”眼看,启程的日子就要到了,寻风终于鼓起勇气,跟叶茂提出这个要求。
叶茂可不敢答应:“不行啊,我们大家都走了,就连苏夫子一家都走了,你留在这里,我怎么放心啊?”
若是苏夫子一家不走,或者会留下两人,他还能放心一点。然而,就连苏夫子的另外两个在城里的儿子,这一次也会跟着一起走。
土生和铁生虽然不错,跟寻风也是好朋友了,然而这两家人,都有不怎么靠谱的长辈。寻风留下来,叶茂如何能放心啊?唉,若是之前,没有发生那个卖身葬父的女子的事情,叶茂或许还能放心。
如今,却是怎么也不能放心了!
“一起回京城,这是必须的,没有条件可讲!”
叶茂看着寻风,斩钉截铁。
寻风恳求道:“叶茂,答应二哥,二哥暂时不想回京城去。”
叶茂皱眉,。毫不犹豫的揭穿:“二哥,你不想回去,是担心大姐会责怪你吧?”
寻风默认。正是如此啊,他有什么脸面去见大姐呢?这么多年以来,大姐苦口婆心,费尽心思,想要把他们姐弟三人教导成才。然而,他竟然因为一个人品低贱的女人,而差点就彻底的迷失了自己。
大姐,我对不起你的期待,对不起你对我付出的心血。二弟惭愧啊,二弟没脸去见你啊!
叶茂生气的吼了起来:“二哥,你这个样子,大姐一定会很伤心的!一个人做错了不怕,只要知错就改,那就没有什么,就可以原谅!你出了那事情,在这里一呆就是差不多半年,又不跟着一起回去,你是想要大姐吃不下睡不着么?!”
寻风被他这么一吼,不禁一愣,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愧疚和不安:“是我错了,是我对不起大姐。”
不用说,这几个月以来,大姐一定很担心他吧?
大姐,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姐姐,比这世上大多数的父母对待自己的儿女,还要好许多许多。也不是说,那些做父母的对儿女不够慈爱,而是大姐睿智博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眼界高远,眼光独到。而且,对他们姐弟几个,又足够的有爱心,一片真诚。
叶茂急切的劝说:“既然你知道自己错了,那就勇敢一点,不要逃避!大姐不是说过,逃避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逃避只能让事情更糟糕!遇到困难和险阻,要迎刃而上,要勇往直前,敢于面对!”
又难过的道:“二哥,在我的心里眼里,你一直都很棒,是我学习的榜样。这一次,你一定要勇敢一点,坚强一定,不要让弟弟失望啊!下面,还有好几个弟弟妹妹,都在看着呢,不要给他们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对不起,是我错了。我跟你们一起回去。”寻风被说得无地自容,心里也豁然开朗,在这个瞬间,之前还有点怯弱,还有点无精打采的他,猛然焕发了青春的活力。
叶茂松了一口气。
他原本还以为,得动用孟夫子和齐夫子,用长辈的威严来压制寻风,强制他跟着一起回京城去。如今,寻风自己想通了,这再好不过了。毕竟,如今采用强制手段的话,他还得担心寻风会在路上逃跑。
在路上一人独自逃跑的话,寻风或许将会面临巨大的危险,即便他的暗卫可以及时跟上去,也会让人很是揪心。再厉害的暗卫,也不是神仙,双拳难敌四手这个道理,叶茂非常的清楚。一人的力量,是没法保证一心要逃跑之人的安全的。
叶茂连忙去找孟夫子:“夫子,三天后就回京城去吧!刚才,我二哥跟我说,要留下来不走。我好不容易劝服了他,他也答应一起回京城了!不过,我担心夜长梦多,生怕他会反悔。所以,咱们提前出发吧!”
原计划,是在六天之后出发的。
“什么?他竟然想到要留下不走?不行,这肯定不行!”孟夫子大吃一惊,连忙点头:“好,我知道了,三天后就出发!如果苏家赶得及的话,索性后天就启程!”
早走早好,这个寻风啊,可真让人操碎了心!
临走了,还出幺蛾子!唉!到底太年轻,经历的事情太少了,就那么一个践人,就把他给弄得消沉了好几个月。
孟夫子快速找到苏泓,跟他嘀咕了一阵,苏泓脸色苍白,连连点头:“没有问题,后天一早,咱们就启程吧!现在,我就派人去县城,通知我家老二老三,快速收拾好行李物品,打点了所有的一切!”
信鸽腾空而起,飞向京城。带着孟夫子的信件,也带着叶茂的信件,飞向秦王府。当然了,还有寻风的书信,字里行间,满满的都是羞愧和悔恨。
收到书信,东方画锦一直压在心口的大石头,终于重重的放下了:“寻风,终于还是没有让我失望!”
知道悔悟,知道回头,不一意孤行,那就好!
人生在世,在年轻的时候,在不成熟的时候,都难免会犯错误。错了,改正就好,没有必要一直耿耿于怀。
东方画锦提笔给寻风叶茂孟夫子写信,心情是愉悦的,也是复杂的。写好信,放走信鸽,她倚坐在窗前,望着窗外那火红的杜鹃花,思绪翻飞。
宋词走了进来,弯腰从后面抱住她,低头亲吻她的耳垂:“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一边说,一边就在她身边落座,将她抱坐在了腿上,热烈的亲吻了下去。
满室的温馨欢愉......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