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上演一幕幕荒诞剧的阉人(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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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宦官虽然没有东汉之末和晚唐时期那些宦官的气焰之凶,势力之大,也不像汉唐的宦官那样,把皇帝的立、废、生、死都操于自己手中,但是,明代的宦官用事最久,握有的权力极大,在中国宦官史上也实属罕见。明代自永乐朝起,宦官逐渐得势,从此一直到明思宗缢死煤山,200多年来,宦官都活跃在明代的朝堂之上,上演了一幕幕荒诞剧。
明初,宦官是很不得势的,宦官的权力跌入了历史的低谷,不仅不得干预朝政,与官吏交往,甚至连置产业的权力也没有。这是因为,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发迹于民间,亲眼目睹过宦官的危害,彩塑明代太监像他认为,宦官这个群体对于国家来说不起什么好作用,其中好人不多。
朱元璋对宦官限制极严,曾立下规章制度,不许宦官读书识字,不许宦官兼任外臣文武衔,不许穿戴外臣所穿戴的冠服,品级不得超过四品等,还在宫门上挂一块高3尺的铁牌,上面刻有“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曾有一位做镊工的老宦官,服侍朱元璋几十年了,有一次说话时没有注意,谈到了朝廷政务,朱元璋立即把他打发回老家种地了。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朱元璋自己费尽心机、不遗余力推行的极端君主**制度,为日后宦官干政预埋了祸乱的种子。朱元璋在心里虽然想着宦官这种人不宜过多,越少越好,但实际的需要却由不得他。早在朱元璋称帝之前,还是称为吴王的时候,宫中的宦官人数已经超过千人,到洪武初年,内监的二十四衙门就建立起来了,宦官的人数就更多了。成祖朱棣任用宦官,委以权力,完全是因为当年的“靖难之役”中,尚为燕王的朱棣靠勾结受建文帝压迫的宦官而掌握了建文帝的动向,此后又在其围攻南京时,与宫内的宦官里应外合取得了胜利,登上了皇帝宝座。因此,朱棣上台后,也害怕会有失意的宦官像出卖建文帝一样出卖自己,故而不惜背叛祖训,拉拢宦官。而朱棣自己的宦官,如狗儿等,在“靖难之役”中,也为朱棣在战场上立过功。可见,明成祖授宦官以权柄,完全是一笔政治交易。世宗统治时期,宦官势力一度被压抑,但到神宗时又发展起来。宦官冯保可左右内阁,权势极为显赫。天启时,宦官专权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魏忠贤与熹宗乳母客氏勾结,独揽内外大权,同朝内文武大臣结为阉党,有权倾帝王之势。崇祯帝(思宗)虽然定逆案,逐阉党,但最后仍不免走上宠信宦官的老路,让高起潜、曹化淳先后得势,直至明亡。
明代宦官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包括选用制度、管束制度、奖赏制度、病老丧葬制度等。
选用制度。当时规定,凡自愿阉割要求成为宦官者,事先必须得到官府的批准。明代曾规定,一家有四五个孩子以上、愿意将其中的一个孩子阉割者,由相关部门登记造册,待收补之日选用,如果私自阉割,一经发现,课以重治,邻居知而不报者,一并治罪。但是,这一规定并未能严格遵行。从明代录用宦官的实际情况来看,除了按照规定报名就阉、候补收用者之外,朝廷还大量直接录用了那些未经报名起送而私自至京的自宫者。明代宦官录用事务的主管机构为礼部。但是,随着司礼监地位的不断提高,录用宦官事务逐渐由司礼监会同礼部办理,宦官机构在实际上已拥有相当的决定权。
管束制度。在明朝初年,明太祖明确规定,“寺人不过侍奉洒扫,不许干与政事”。除此之外,明廷还曾陆续制定了一些有关宦官管束惩罚的具体制度。宦官犯法,照例由司法机构逮问治罪。或下刑部狱,或下都察院狱,或下锦衣卫狱,并由法司议罪。为了惩治宦官在外犯法,明廷还特意强调了“有司”惩治犯法宦官的职权。对犯法宦官的惩罚方式,主要包括死刑、籍家、革职、革荫、降职、调斥、杖笞等。
明宣宗赐宦官银皿奖赏制度。宦官因功劳或因受到君主宠幸,除擢升官职外,其他奖赏方式还有赐金银、加禄米、赐免死诏、赐印记、赐敕旌励、赐祭赐祠、父母授(赠)官号、弟侄族人荫官授爵等。
病老丧葬制度。宦官年老有病,多退居京城内外各寺庙,供给柴米、冬衣、靴料,以颐享天年。宦官供职内廷期间,如患病可到安乐堂就治,病愈后销假继续供职。如果病故,则由内官监给棺木,由惜薪司给焚化柴,抬至净乐堂焚化。地位较高的宦官死后,可以特旨赐葬并建造碑亭享堂。
明初,内廷宦官机构开始设立。明太祖统治期间,宦官机构及有关职官设置变动频繁,宦官数量不断增加,相关机构逐步膨胀。到洪武年间,明代宦官机构及职官设置已基本形成定制。明代的宦官机构,以“二十四衙门”为基本主体。二十四衙门包括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宦官除在内廷任职之外,还能出任各种外差使职。按照原来的规定,这二十四衙门主要只是在皇帝周围服役、为其生活服务的部门。但事实上,明代的宦官已经发展成为极其重要的政治势力,不但掌管了宫廷内有关饮食起居的一般事务,还控制了全国的军政要务。
司礼监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的首席,也是整个宦官系统中权势地位最高者,司礼监“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明代历代擅政的宦官如王振、刘瑾、冯保、魏忠贤等,均为司礼监太监。司礼监的职权主要有三项,一是批答奏章,传宣谕旨,这是司礼监最重要的职权;二是总管有关宦官事务,司礼监不仅在各宦官机构中处于“第一署”的地位,而且实际上也居于总管、统领其他宦官机构的地位;三是兼顾其他重要官职,当时宦官系统的其他一些重要官职,如东厂提督、南京守备等,或专由司礼兼领,或为司礼外差,这也是司礼监职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御马监铜牌司礼监的第一项职权成为历史上宦官所拥有的最大权力,也是明代司礼监权势显赫的根本原因。
其他十一监是:内官监(主要掌管采办皇帝所用的器物,如围屏、床榻、桌柜等)、司设监(掌管卥簿、仪仗、围幙、帐幔、雨具等)、御马监(主管内府马政)、神宫监(掌管太庙及各庙的洒扫及香灯等)、尚膳监(掌管御膳、宫内食用和筵宴等)、尚宝监(掌管宝玺、敕符、将军印信)、印绶监(掌管古今通集库以及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图书、勘合、符验、信符等)、直殿监(掌管各殿及廊庑洒扫之事)、尚衣监(掌管皇帝的冠冕、袍服、靴袜等)、都知监(起初负责各监行移、关知、勘合等事,后来专门跟随皇帝,负责导引清道)。
宦官四司是:惜薪司(掌管宫中所用柴炭和二十四衙门、山陵等处内臣柴炭等)、钟鼓司(掌管皇帝上朝时鸣钟击鼓以及演出内乐、传奇、过锦、打稻等杂戏)、宝钞司(掌管造办粗细草纸)、混堂司(掌管沐浴之事)。
宦官八局是:兵仗局(掌造军器,包括刀枪、剑戟、鞭斧、盔甲、弓矢等各类兵器)、银作局(负责打造金银器饰)、浣衣局(该局是二十四衙门中唯一不在皇宫中的宦官机构,局址在德胜门以西,由年老及有罪退废的宫人充任)、巾帽局(掌管宫中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针工局(负责制作宫中衣服)、内织染局(职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绢帛之事)、酒醋面局(掌管宫内食用酒、醋、糖、浆、面、豆等物)、司苑局(掌管宫中各处蔬菜瓜果及种艺之事)。
可见,明代宦官的组织机构和职权都达到了最高点,职权已渗透到社会生活及宫廷生活的各个方面,二十四衙门已大大超过了明代以前宦官组织机构的规模,但是,明代宦官的组织机构绝还不仅仅限于这二十四衙门。在二十四衙门以外,明代宦官还拥有相当多的组织机构。如内府供用库、司钥库、内承运库、广盈库、广惠库、广积库、御酒房、御茶房、牲口房、刻漏房、更鼓房、盔甲厂、林衡署、织染所、安乐堂等。
明代的宦官人数到底有多少,史书上并无明确记载。但从整体上讲,随着时间的推移,明代政治的日趋腐朽,宦官的人数呈急剧增加的趋势,由明初的数百人发展到明末的数万人(一说七万人,一说十多万人)。比如在正德十一年(1516年)就一次录用自宫者3000多人,从万历元年至万历六年之间,两次从自宫者中就录用了6000多名宦官。
历代宦官都没有什么学问。明朝也不例外,如大宦官刘瑾就是个文盲,魏忠贤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但明朝的宦场上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宣宗时设立了内书堂,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宦官学校。宦官学校收容了十岁以下的学生两三百人,司礼监总督任校长,学长由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请翰林院的学士来教导学生。宣德四年(1429年),具有小学士头衔的礼部尚书陈山担任教师。学生所研读的课本是《百家姓》、《千字文》、《孝经》及《四书》、《千家诗》、《神童诗》之类。评定成绩的标准是以背诵能力和字体的工整度。成绩特别低劣和犯规者,由老师登记在成绩表上交给总督。明朝第一个开始专权的宦官王振就出自内书堂。
伴随着明朝灭亡,猖獗了200多年的明代宦官集团也土崩瓦解。关于这个群体的下落,除死于战乱者之外,留在北京城内的宦官并未实现他们“富贵固在”的美梦:他们有的因“背主献城”反而遭到了农民起义军的斥责驱逐,有的则在义军将士追赃过程中被“拷死”。清军入关、农民军兵败撤离北京前夕,大批宦官被逐出京城,残留京城的亡明宦官又一次遭到了灭顶之灾。
明代的宦官虽然没有东汉之末和晚唐时期那些宦官的气焰之凶,势力之大,也不像汉唐的宦官那样,把皇帝的立、废、生、死都操于自己手中,但是,明代的宦官用事最久,握有的权力极大,在中国宦官史上也实属罕见。明代自永乐朝起,宦官逐渐得势,从此一直到明思宗缢死煤山,200多年来,宦官都活跃在明代的朝堂之上,上演了一幕幕荒诞剧。
明初,宦官是很不得势的,宦官的权力跌入了历史的低谷,不仅不得干预朝政,与官吏交往,甚至连置产业的权力也没有。这是因为,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发迹于民间,亲眼目睹过宦官的危害,彩塑明代太监像他认为,宦官这个群体对于国家来说不起什么好作用,其中好人不多。
朱元璋对宦官限制极严,曾立下规章制度,不许宦官读书识字,不许宦官兼任外臣文武衔,不许穿戴外臣所穿戴的冠服,品级不得超过四品等,还在宫门上挂一块高3尺的铁牌,上面刻有“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曾有一位做镊工的老宦官,服侍朱元璋几十年了,有一次说话时没有注意,谈到了朝廷政务,朱元璋立即把他打发回老家种地了。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朱元璋自己费尽心机、不遗余力推行的极端君主**制度,为日后宦官干政预埋了祸乱的种子。朱元璋在心里虽然想着宦官这种人不宜过多,越少越好,但实际的需要却由不得他。早在朱元璋称帝之前,还是称为吴王的时候,宫中的宦官人数已经超过千人,到洪武初年,内监的二十四衙门就建立起来了,宦官的人数就更多了。成祖朱棣任用宦官,委以权力,完全是因为当年的“靖难之役”中,尚为燕王的朱棣靠勾结受建文帝压迫的宦官而掌握了建文帝的动向,此后又在其围攻南京时,与宫内的宦官里应外合取得了胜利,登上了皇帝宝座。因此,朱棣上台后,也害怕会有失意的宦官像出卖建文帝一样出卖自己,故而不惜背叛祖训,拉拢宦官。而朱棣自己的宦官,如狗儿等,在“靖难之役”中,也为朱棣在战场上立过功。可见,明成祖授宦官以权柄,完全是一笔政治交易。世宗统治时期,宦官势力一度被压抑,但到神宗时又发展起来。宦官冯保可左右内阁,权势极为显赫。天启时,宦官专权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魏忠贤与熹宗乳母客氏勾结,独揽内外大权,同朝内文武大臣结为阉党,有权倾帝王之势。崇祯帝(思宗)虽然定逆案,逐阉党,但最后仍不免走上宠信宦官的老路,让高起潜、曹化淳先后得势,直至明亡。
明代宦官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包括选用制度、管束制度、奖赏制度、病老丧葬制度等。
选用制度。当时规定,凡自愿阉割要求成为宦官者,事先必须得到官府的批准。明代曾规定,一家有四五个孩子以上、愿意将其中的一个孩子阉割者,由相关部门登记造册,待收补之日选用,如果私自阉割,一经发现,课以重治,邻居知而不报者,一并治罪。但是,这一规定并未能严格遵行。从明代录用宦官的实际情况来看,除了按照规定报名就阉、候补收用者之外,朝廷还大量直接录用了那些未经报名起送而私自至京的自宫者。明代宦官录用事务的主管机构为礼部。但是,随着司礼监地位的不断提高,录用宦官事务逐渐由司礼监会同礼部办理,宦官机构在实际上已拥有相当的决定权。
管束制度。在明朝初年,明太祖明确规定,“寺人不过侍奉洒扫,不许干与政事”。除此之外,明廷还曾陆续制定了一些有关宦官管束惩罚的具体制度。宦官犯法,照例由司法机构逮问治罪。或下刑部狱,或下都察院狱,或下锦衣卫狱,并由法司议罪。为了惩治宦官在外犯法,明廷还特意强调了“有司”惩治犯法宦官的职权。对犯法宦官的惩罚方式,主要包括死刑、籍家、革职、革荫、降职、调斥、杖笞等。
明宣宗赐宦官银皿奖赏制度。宦官因功劳或因受到君主宠幸,除擢升官职外,其他奖赏方式还有赐金银、加禄米、赐免死诏、赐印记、赐敕旌励、赐祭赐祠、父母授(赠)官号、弟侄族人荫官授爵等。
病老丧葬制度。宦官年老有病,多退居京城内外各寺庙,供给柴米、冬衣、靴料,以颐享天年。宦官供职内廷期间,如患病可到安乐堂就治,病愈后销假继续供职。如果病故,则由内官监给棺木,由惜薪司给焚化柴,抬至净乐堂焚化。地位较高的宦官死后,可以特旨赐葬并建造碑亭享堂。
明初,内廷宦官机构开始设立。明太祖统治期间,宦官机构及有关职官设置变动频繁,宦官数量不断增加,相关机构逐步膨胀。到洪武年间,明代宦官机构及职官设置已基本形成定制。明代的宦官机构,以“二十四衙门”为基本主体。二十四衙门包括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宦官除在内廷任职之外,还能出任各种外差使职。按照原来的规定,这二十四衙门主要只是在皇帝周围服役、为其生活服务的部门。但事实上,明代的宦官已经发展成为极其重要的政治势力,不但掌管了宫廷内有关饮食起居的一般事务,还控制了全国的军政要务。
司礼监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的首席,也是整个宦官系统中权势地位最高者,司礼监“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明代历代擅政的宦官如王振、刘瑾、冯保、魏忠贤等,均为司礼监太监。司礼监的职权主要有三项,一是批答奏章,传宣谕旨,这是司礼监最重要的职权;二是总管有关宦官事务,司礼监不仅在各宦官机构中处于“第一署”的地位,而且实际上也居于总管、统领其他宦官机构的地位;三是兼顾其他重要官职,当时宦官系统的其他一些重要官职,如东厂提督、南京守备等,或专由司礼兼领,或为司礼外差,这也是司礼监职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御马监铜牌司礼监的第一项职权成为历史上宦官所拥有的最大权力,也是明代司礼监权势显赫的根本原因。
其他十一监是:内官监(主要掌管采办皇帝所用的器物,如围屏、床榻、桌柜等)、司设监(掌管卥簿、仪仗、围幙、帐幔、雨具等)、御马监(主管内府马政)、神宫监(掌管太庙及各庙的洒扫及香灯等)、尚膳监(掌管御膳、宫内食用和筵宴等)、尚宝监(掌管宝玺、敕符、将军印信)、印绶监(掌管古今通集库以及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图书、勘合、符验、信符等)、直殿监(掌管各殿及廊庑洒扫之事)、尚衣监(掌管皇帝的冠冕、袍服、靴袜等)、都知监(起初负责各监行移、关知、勘合等事,后来专门跟随皇帝,负责导引清道)。
宦官四司是:惜薪司(掌管宫中所用柴炭和二十四衙门、山陵等处内臣柴炭等)、钟鼓司(掌管皇帝上朝时鸣钟击鼓以及演出内乐、传奇、过锦、打稻等杂戏)、宝钞司(掌管造办粗细草纸)、混堂司(掌管沐浴之事)。
宦官八局是:兵仗局(掌造军器,包括刀枪、剑戟、鞭斧、盔甲、弓矢等各类兵器)、银作局(负责打造金银器饰)、浣衣局(该局是二十四衙门中唯一不在皇宫中的宦官机构,局址在德胜门以西,由年老及有罪退废的宫人充任)、巾帽局(掌管宫中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针工局(负责制作宫中衣服)、内织染局(职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绢帛之事)、酒醋面局(掌管宫内食用酒、醋、糖、浆、面、豆等物)、司苑局(掌管宫中各处蔬菜瓜果及种艺之事)。
可见,明代宦官的组织机构和职权都达到了最高点,职权已渗透到社会生活及宫廷生活的各个方面,二十四衙门已大大超过了明代以前宦官组织机构的规模,但是,明代宦官的组织机构绝还不仅仅限于这二十四衙门。在二十四衙门以外,明代宦官还拥有相当多的组织机构。如内府供用库、司钥库、内承运库、广盈库、广惠库、广积库、御酒房、御茶房、牲口房、刻漏房、更鼓房、盔甲厂、林衡署、织染所、安乐堂等。
明代的宦官人数到底有多少,史书上并无明确记载。但从整体上讲,随着时间的推移,明代政治的日趋腐朽,宦官的人数呈急剧增加的趋势,由明初的数百人发展到明末的数万人(一说七万人,一说十多万人)。比如在正德十一年(1516年)就一次录用自宫者3000多人,从万历元年至万历六年之间,两次从自宫者中就录用了6000多名宦官。
历代宦官都没有什么学问。明朝也不例外,如大宦官刘瑾就是个文盲,魏忠贤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但明朝的宦场上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宣宗时设立了内书堂,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宦官学校。宦官学校收容了十岁以下的学生两三百人,司礼监总督任校长,学长由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请翰林院的学士来教导学生。宣德四年(1429年),具有小学士头衔的礼部尚书陈山担任教师。学生所研读的课本是《百家姓》、《千字文》、《孝经》及《四书》、《千家诗》、《神童诗》之类。评定成绩的标准是以背诵能力和字体的工整度。成绩特别低劣和犯规者,由老师登记在成绩表上交给总督。明朝第一个开始专权的宦官王振就出自内书堂。
伴随着明朝灭亡,猖獗了200多年的明代宦官集团也土崩瓦解。关于这个群体的下落,除死于战乱者之外,留在北京城内的宦官并未实现他们“富贵固在”的美梦:他们有的因“背主献城”反而遭到了农民起义军的斥责驱逐,有的则在义军将士追赃过程中被“拷死”。清军入关、农民军兵败撤离北京前夕,大批宦官被逐出京城,残留京城的亡明宦官又一次遭到了灭顶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