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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苦桥

作者:兰尼斯特夫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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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西出国王门,我们在温柔的晨曦下前往苦桥的国王军大营,风暴地和河湾地的人都到了,我调拨了艾德威和他增长到上百的红人庄园士兵响应国王的征召,与罗斯比家族合兵一处,意思意思。

    “这是你作为御前铁卫的最后一天,詹姆爵士,”我眉开眼笑,“明天,你就是兰尼斯特家族的继承人了。”

    “那也不错,”詹姆·兰尼斯特显然从我的逼迫中恢复了过来,“总比陪蓝礼好,我怕他会恋上我,我喜欢有胸有臀的那一类。”这是死直男对男同的贬低么?

    “还得是金发?”我挤眉弄眼。

    “还得是金发,闪闪发亮。”他毫不在意我拿他消遣,“上头是金的,下头也得是金的。”

    “那我得建议下瑟曦修女,别苦修了,去镶金嵌钻。”

    他皱眉瞧了我一眼,“那倒不用,她本来那儿就是金色的,倒是您,我觉得我老弟做事儿时会以为自己在捅乌鸦羽毛。”

    “脚痒?”

    “嘿哟,开不得玩笑。”他怡然自得。

    我丢开这个满嘴骚话的傲娇男,纵马前驱,“你呢,桑铎·克里冈爵士?”

    “别叫我爵士,天杀的小鹰雏儿。”多日的拘禁让猎狗脸白了些,但是脾气依然很臭。

    “喜欢吗?珊莎给你的礼物,她一针一线织就的。”

    “娘炮礼物。”猎狗笑得极为不屑,“那花纹擦嘴都不爽利。”要不然呢,让小姑娘给你送什么,一群张牙舞爪的猎犬?前世的剧情里珊莎倒是送过猎犬给自家的丈夫来着,不过那群狗本来就是她那个没心肠的丈夫的。

    “知足吧,到现在也没有男人给我送过东西呢。”我叹息道,唯一一个还抢了我的手帕!

    猎狗嗤了一声,不理我,我不知道的是,猎狗晓得流传出来的那些事迹,关于某个叫斧刃的家伙怎么对付我的追求者的事儿。

    一路上不时有一队一队难民,好一些的赶着马车,身着多日未洗的衣服和腰带,差一些的,几乎是爬着往君临而去。

    真是一次赏心悦目的郊游,我们沉默了下来,在惊惧的目光中一路往苦桥而行。穿着号衣,腰挂刀剑,恐怕在这些人看来和强盗没有什么区别,哪怕纹章和服色完全不同。

    于河间地的百姓来说,战争是毫无疑问的灾难,不管谁赢谁输。而对这年代的士兵来说,战争是卖命的事儿,要是让他们不准抢不准乐,那得哗变的,尤其是北境的军队,冬天那么难捱,身为劳力不为一家人的过冬做准备,跑到偏远的南方,如果不趁着这个机会贴补家用,不就是等于杀自己的女眷长辈?所以,抢吧,杀吧。

    西境就更不提了,总之,大老远的给贵族老爷打仗,不是为了发财还能为了什么,荣誉?哈!

    对,发财,我不也是图发财么,在这个封建社会,权力可以换成钱,钱可以换成军队和武器,也就是权力,没有一个强横的中央集权政府,资本很自由,也有萌芽的空间。

    旌旗蔽空,帐篷朵朵,苦桥在望,我们到了,河湾地和风暴地的贵族齐聚一堂。高贵的提利尔家族花瓣不再,只有带刺的枝丫,宛如荆棘,他们的封建骑士昂头挺胸,富者板甲护身,穷者只有祖传的锁甲衣。旧镇海塔尔家族的灯塔旗子飘扬一边,其枪矛阵型和兰尼斯特人难分伯仲,都是出了名的强悍,还有罗宛、塔利、红色和青色的佛索威,每一家都是历史悠久的高门大户。

    大批的骑士加上不弱的海塔尔步兵,哪怕河湾为数众多的军队里有不少面色紧张的农奴兵,恐怕这支军队也有足够的余力应付这个时代的近乎所有局面,所向披靡。

    除了魔法,还有龙。

    风暴地贵族逊色一些,毕竟风暴地本就不如河湾地底蕴丰厚,其军队至少要分一半驻守君临,谨防史坦尼斯的龙石岛军队偷袭。我瞧见了塔斯的日月旗帜,伊斯蒙的绿毛龟,威尔德的大漩涡,赛尔弥的金麦穗,还有卡伦家族的夜莺旗。

    “整理好你们的衣物,二位,今天可是个大日子。”我翻身稳稳站在地上,缰绳被递给了马夫,“三个人解除誓言,这可是头一次。”詹姆面无表情,猎狗毫不在乎,至少表面上如此,克里冈下马时动作有点大,大概是关久了活动不大自如,让我看到了他腰间露出了手帕的一角,哟,小鸟儿珊莎的礼物他贴身带着呢。

    “你看什么,管你屁事儿!”他语气很坏,好好,当没看到,我嘴角的笑意难消,詹姆好奇地瞧了两眼猎狗,大概是第一次看到他这样。

    “你是个囚犯,”我笑意难掩,也懒得掩饰,托马德·维水爵士在提醒他,“别太过火。”

    显而易见,猎狗的小嘴是从蜜罐里捞出来的,“去你天杀的囚犯,杀了我,小狗,还是说你只会给你的女主子吐舌头,提裙边儿?”

    “你们消停点儿,待会儿见国王了。”我把手放在托马德肩膀上,制止了面色涨红的他快脱口而出的反驳。

    蓝礼满面春风,背靠熊皮,戎装在身,就跟他不是去风息堡宰杀自己的老哥,而是去御林打猎似的,七位彩虹护卫和硕果仅存的“无畏的”巴利斯坦在列,其他的几位白袍得不到新国王的信任,如马林·特兰爵士被打发出了君临,运送物资去长城,几近流放,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前往多恩,美其名曰护送信使,算来算去白袍又得重新组编了。

    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我的这位老舅,即将迎来自己的解放,这是我强烈的要求,大概是出于前世的影响,我可不乐意看着我老妈的姓氏绝后,所以他不会再披白皮,反正,蓝礼不信任白袍不是,他就算继续守誓,作用也有限,国王有自己的彩虹卫,当白袍卫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彩虹卫队里的洛拉斯,还有“美人”布蕾妮,这个女人很能打,可能比我硬气得多,我可知道自己的水平,一路上的过招花了不少鬼心思。

    我身着武装衣,收拾脸上的表情,这是正式的会面,自是行上正式的礼节,“陛下,响应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大王国的统治者,全境守护的征召,红人庄园的士兵已经到达,我殷切希望能与您一同南下。”才怪,场面话。

    “很好,可是我需要你在君临发挥你的作用,财政大臣,”这一点他倒是有数,毕竟我怎么样都是个未婚女子,不该上战场,“我的臣民已尽义务,十万大军,史坦尼斯可以投降了。”他大大咧咧,毫不在乎,众臣皆笑,可是,他那个死板的兄长会吗?

    “那么,这两个人,”他扫了眼行礼的狮子和猎狗,“弑君者和狮子的狗?啊对,”蓝礼拍了拍脑门,“退出白袍,”“无畏的”巴利斯坦面色不佳,他指不定在自责,可是我们都知道这怪不到他身上,这阵子局势变幻莫测,巴利斯坦经历过三个国王,三个王者的铁王座接替过程如此戏剧化,绝非他不能胜任,“那么,来解除誓言,二位,反正你们西境人也不在乎。”

    “西境的誓言?”一个轻佻的贵族,看纹章大概是来自风暴地的雾林城,“和裱子的腿间一样廉价。”哄笑声起,只有军队的统帅蓝道·塔利伯爵不苟言笑,准备弃誓的詹姆面色阴沉。

    “至少,我不担心自己的娘们会被自己的守卫给上了。”蓝礼毫不在乎那个戴绿帽的是自己哥哥,似乎对他来说,一切都能开玩笑。

    “放心,绝对不会,”詹姆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百花骑士”洛拉斯·提利尔,蓝礼的彩虹守卫,弑君者脸上弯出的笑容如此讥讽,“我只对女人感兴趣,不爱用棍子互殴。”

    “那是因为,”这句话显然让洛拉斯感觉到了冒犯,“你的是姐姐,不是哥哥。”你詹姆·兰尼斯特只爱和自家姐姐乱来,“反正,你除了亲戚之外,什么都搞不定。”

    “不,他能搞定自己效忠的君主,弑君嘛。”

    “不是捅自家姐姐,就是捅自家君主?”

    一个是亲戚,一个是最信任自己的人,这说法听起来让詹姆窝囊得不像话

    哄堂大笑。

    我有些可怜詹姆了,虽然西境和我是敌人。

    弑君者笑颜展露,“那是因为我活太好,小心你们自家的婆娘,例如你妹妹,小白脸,”这话是对着洛拉斯说的,“一个弑君者,一次足以搞定三四个河湾的女人。”

    “如果你们一定要比这个,”是时候插话了,我蛮横地大声而谈,这帐篷里氛围实在不像事儿,“就去勾栏,当面比试,这里是国王的宫廷,七国在看,别胡闹!”我话音未落,白袍弟兄的队长,“无畏的”巴利斯坦已经掀帘走人,老家伙受够了。

    这会儿这些蓝礼的朋友才终于安静了几分。

    “天杀的一群大臣,一群领主,一群男人,还没有一个丫头懂事。”虽然可能是最不懂事儿的人之一,猎狗却发出了这一声感慨,他故意的。

    “不需要你来教宫廷规矩,狗。”梅斯·提利尔,提利尔的家主,高庭公爵蹙眉说道,“让我们快点开始吧,有这样的白袍——”

    “猎狗不是白袍。”詹姆提示道。

    “那么?”梅斯公爵看着我。

    “他是来解除骑士誓言的。”我简略地说道。

    这可能是千百年来的头一桩,所有人都看着桑铎·克里冈,兰尼斯特的猎狗。

    “去他的骑士,我不干了。”猎狗如此回复,他受够了,脸上毫无惋惜之情,这倒是让人感叹,那个在比武会场挥洒汗水的男人,那个保护小鸟儿的勇士,终究,也会有这样的一刻。

    这不奇怪,当时那把火烧得他心焦,我的人抓到他时,他已经丢了头盔和长剑,正要逃跑。

    逃跑,为什么不呢,桑铎·克里冈。

    “有什么感想吗,詹姆爵士?”我们安静地离开喧嚣的大营,明天,蓝礼的人马就将开拔,今晚他还有一场宴会,不像是出征,更像是过节。

    “你想听我说我有痛苦?”他挑起眉毛,“没有瑟曦,御林铁卫当得索然无味。”

    “我听说你过去崇拜‘拂晓神剑’亚瑟·戴恩。”我提示道,亚瑟·戴恩无愧自己的白袍身份,忠于职守,至死方休,据说乃是詹姆过去崇拜的对象。

    “对,”他没有因此而面色黯淡,反而乐观地拖着他有些不便的腿,大步前进,“从今天开始,我会是自己的白袍,我的白典只为自己而写,我的长剑只为我认定的荣誉而舞,去他的别人的评价。”

    “如果你的父亲,那位老狮子泰温·兰尼斯特大人在这儿,他得说‘不在意别人的评价’本身就是希望别人如此评价你。”

    金发男子回首看着我,手上收拾着马鞍,唇角微微挑起,“或许,反正我的荣誉如今不过是一个大粪坑,又臭又脏,黏黏糊糊。不过我有命,有剑,有马,我有那么大的七国来闯,,莱雅拉,一切都还不定呢。”他真是放松无比,还真有点不在乎他人之口的意味了,这一刻,他很像那个想去当游侠的劳勃。

    “你还有姐姐,侄女,子女和其他家人。”我无情地打碎了大男人浪迹天涯的幻想,詹姆果不其然停下了手,发出一声叹息,“你还有你的兰尼斯特。”

    别想了,活在这世上哪有什么自由自在,詹姆爵士?我这个私生女为了复仇忙前忙后,你就能逍遥自在?

    回返的路上,罗斯比和我的军队不再,他们已经加入了蓝礼,多曼·罗斯比有些心神不定,我知道我需要有这样一个盟友,在罗斯比城的盟友,毕竟红人庄园在那,于是我上前和他交谈,“你看起来气色不好,多曼。”

    “?”他回过神,瞪大了眼睛,“啊?莱雅,我,我还行。”我看着他咽了一口唾沫,眼睛躲闪起来,“我是说,我父亲生病了,”可是你看起来不像是担忧的样子?“他情况不大好,我,我有些担心。”

    “是吗?”我姑且信之。

    “你,你很久没有拜访我了,莱雅。”他遮掩地样子叫人一眼看穿。

    “很忙,我待会就要去街上,安置难民。”我回应。

    “难民?”他面色看起来古怪极了,好像我说了什么奇怪的事儿,“你在乎他们干什么?”

    呵,德行,我的贵族朋友们。不过我好像之前自己也没在意过平民,“总得有人在他们拿起草叉捅骑士之前安抚他们,”我回答道,“所以,我会需要在罗斯比城安置一些人,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