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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荒原

作者:兰尼斯特夫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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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心情烦闷,清晨的我,在晨练之前,开始去红堡西面正门的城门塔,还有南北侧门的塔上写生。

    当然,画的一塌糊涂,我尝试描摹君临风貌,这些地方的金袍守卫开始两天当然会很警惕,不过后头慢慢放松了下来,甚至还在我背后吃吃发笑,有一次我蛮横地把一整盘颜料倒在他们脑袋上。

    我的卫兵们去了罗斯比城,不过也就二十位。另外二十位卫兵“解散”,俸禄照拿,是看顾宅院的“仆人”。还有十五位进了都城守备队。最后留在首相塔的五个人都是好手。

    我留下了托马德·维水爵士,和北方随我南下的老人,伦赛·佛索威爵士是担任教头的料,我派去庄园操练士兵。刚从农民里编练的士兵不堪一用,少有上过战场的,更别说懂战斗路数的了。

    艾德还是没醒,海华也是,他们高烧不退,派席尔确实在努力治疗,国师保证不会有后遗症。

    珊莎第二天知道了此事,哭成了小泪人,每天都在首相塔的小圣堂里跪拜祈祷,足不出户,饭都不怎么吃。

    “詹姆·兰尼斯特!詹姆!詹姆!”艾莉亚气呼呼地低声念道,她一直在练她那把“缝衣针”。乔里之前用破布和稻草给她编了个假人做练习,她当时乐坏了。

    现在假人的胸前是詹姆·兰尼斯特的名字。这要是在前些日子,肯定会被人训,可是在当下,没有史塔克阻拦她,甚至有天清晨,我们惊讶地发现,詹姆·兰尼斯特的名字上插着一只死老鼠。

    仇恨与冲突的阴云从河间和谷地,波及到了首相塔,战事不远了。

    乔里以前是个正直幽默的年轻人,他对我有点意思,不过却没表现出追求的倾向。

    现在,在他当班时,他的艾德大人受了伤,乔里·凯索这几天一直望着窗外的阴雨绵绵,不言不语,他辞却了侍卫队长的职责,他的副手埃林在履行职务,主持工作。凯索一家为史塔克奉献所有,对他们之间这种别扭我无法置评。

    首相塔有些沉默了,大家终于察觉到事情不对,公爵受伤,我的人大都消失,君临就像是一只怪兽,正在消耗着北方人的精力和生命,我每天都听到墙后和门边的窃窃私语,大家很不安。

    就连小小布兰也一样,他是个安静的孩子,如今更加安静,我知道他其实不止一次在首相塔爬墙。甚至有一次,巴利斯坦从白剑塔那儿送他回家,那会儿他身上的衣服灰扑扑的。可是如今他在我视野里呆的越来越久了,几乎没见到他再消失匿迹。

    与此同时,莫尔蒙家的莱拉却对我生起气来。

    “你该带我去,”她的眼神尖锐,怒气不小,“莫尔蒙发誓效忠史塔克,那是我的义务!”

    “当时我来不及,我——”

    “对!你早早就穿好铠甲出去了,还正好赶到,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订做了一套新的铠甲,那会是专属于我的新货,但是需要等待,眼前——

    “不,是碰巧,”我安抚地揉上她的脸,她挣扎了一下,别扭地任我轻轻摩挲,“如果我早知道,我会带你去的,我保证,小熊。”

    “那你那是干什么去啦?”大概是因为我清瘦了一些的手在她脸蛋上,还蛮舒服的?她气焰一下子就消失了大半,柔柔软软地问道。

    “我集合卫兵,训练,免得有些人连剑都忘了怎么拿,结果洛克来找我了,告诉我兰尼斯特的詹姆出了红堡。詹姆这个人几乎都呆在他姐姐身边,这很反常,我一联想到大人也出了门,我怕出事儿就立刻集结训练中的士兵去找狼主。”我编造道,另外,我没告诉任何的人的是,我还处理了一下这次战斗留下的其他手尾。

    下午时分,我们一行人出城,做了一番伪装,我们偏离了道路和农场,走进空旷的荒地。

    “达蒙他们在外头兜兜转转了好几圈,保证无人能知是我们做的,”斧刃说道,“现在,他们在往罗斯比城走,我想您或许会想要见一见。”

    “我不就在去见他的路上么,”

    我现在衣着朴素,头戴船盔,斗篷的上缘遮住了下半边脸,宽棉带遮住了耳朵,头发收拢在头盔里,粗麻布斗篷下是胸板甲和锁甲衫,裤腿倒是被铁壳包了个严实,既然骑马,就要注重腿部的防护。

    我就穿着这身行头,晃在马背上,马身挂着盾牌和长剑,腰间所佩为军刀,这东西骑马砍杀很犀利。乍然一见,我和很多有点儿小钱的自由骑手无异。

    “他们情况如何?”

    “挺不赖,都是惯于在野外讨生活的人,而且对您非常忠诚。”斧刃说道,他穿得和我很像,不过,我觉得在马背上吧,把斧枪当骑枪使,会稍微有点勉强。

    啊,看到了。

    我看到达蒙身着皮甲,和几位我的卫士一道,他们弓箭俱全,腰别长剑,我闻到了泥土和青草的味道,向正要开口的舞蹈家达蒙摇了摇食指:别喊出来。

    他们会意,我靠近他们潜藏在林间的小营地,为了伪装,这些汉子没有生火。

    其中地上坐着的一个俨然被绑了个结实,“拿出他嘴里的破布,”我吩咐道,这帮爷们儿体味好重,几天没洗澡啦?“臭死了,你们这帮臭猪。”

    “哈,这就是荒野的味儿,几天都没碰水,我们可小心的很。”达蒙笑言,没称呼我,心思挺灵。

    “呼!”地上狼狈的男人不再如上次见到的那样整洁,满面胡茬,面容憔悴,但是眼神依然炯炯,“放了我,或者派人去凯岩城,多少黄金我都付得起!”

    我故意压低声音,反正他没听到过几次我的声音,“哦,凯岩城愿意为了你付钱?”

    “我父亲拉出的大便都是金子做的!”他坚持,浑然忘了他老爸不爱听到这种话,“而且兰尼斯特有债必还,你们可以为我们效劳,对付我的这一手会很有用,我可以忘了这一切,狮子不会亏待,否则绞刑架或者断头台,你们就去七层地狱里烤火吧。”

    “我们在路上抓了一个大贵族!?”我声音惊讶极了,“伙计们干得好,我们黄金大道兄弟会要发财啦。”

    “对!去掉大道两个字儿,你们会是黄金兄弟会。你是女的吧?看你上半张脸挺妙的,你可以嫁给贵族,在城堡里养娃娃,你的哥们儿们可以获得土地和女人,”他沉着地说道,“富贵在招手,伙计们!”

    这帮兰尼斯特在无力时真是像极了,我估计如果是他弟弟小恶魔蹲着这儿,也会说一模一样的话。

    我谨慎地询问:“你怎么证明你自己?”

    “那副铠甲,那是御林铁卫的白色铠甲,该死的,还有我的披风。”我让达蒙他们捕获了詹姆·兰尼斯特之后,骑马穿着他的铠甲和头盔,还有他该死的披风往黄金大道上跑一天一夜,障眼法。

    达蒙和詹姆体型都很瘦,还都是金发,所以,我才安排达蒙来伏击黄金大道,对,我早就想好了这一天,詹姆被抓得不冤。

    大家都知道河间地和西境剑拔弩张,所以詹姆不敢走北边回去,只好从黄金大道走。他绝对想不到会有人伏击他,所以这番布置就是针对他的,到了詹姆出逃的时候,达蒙已经对君临附近的黄金大道很熟了。

    如果是平常时候,达蒙还得小心一点儿,但那天可是下雨天,倾盆大雨,路上没几个人,把马匹一绊,渔网一罩,他连剑都来不及拔,马儿一趴,他滚到地上然后就被渔网给捞上啦。

    啊对,他还把卫兵全留在了君临,对付艾德,自个儿快马加鞭回去,可是雨天路滑,视线不好,他还往这快马加鞭地走,碰到绊马绳子,那真的一点都不冤枉。

    “喔!我说道,“那就是真的咯,你真的杀死了你的疯王?”

    “对,坦格利安家族的伊里斯二世,我的国王,我那把镀金长剑,直刺他的背后,透体而出。”他昂头傲慢地说道,“怎么?现在你们又是给坦格利安干活了?”

    “不,只是问问,违背誓言,对不?御林铁卫,那个大名鼎鼎的詹姆·兰尼斯特,弑君者。”

    “羊群有何资格评判雄狮?不过按照土匪的德行,你倒是博学,”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觉得你很面熟。”

    我笑了,拉下斗篷,小脸蛋得意洋洋,满意地瞧着他难以置信地瞪大了双眼,嘴巴微张,“詹姆爵士,好久不见,我可想死你啦。”

    “莱雅拉?”他蹙眉问道。

    我悠闲地坐到他面前,笑意盎然,“对,我该叫你啥,詹姆爵士?”我看着他的脸开始涨红,他要气坏了。

    “放开我!”

    詹姆反而笑了,“莱雅拉·波顿,异鬼抓走你,我们来决一胜负,让你的骑士来!来啊。”

    我笑得温婉,“那可不成,詹姆爵士,我手下该没有打得过你的,我也不行。”

    他嗤笑出声,“剑在手,甲在身,骑士的模样,你倒是突然变成妞了?”他接着悠然说道:“放开我,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是男人。”

    “人们都说白色是圣洁的颜色,依照白袍的传统,你该和白色一样,到死都会是个童贞尚在的老男孩。”我自然意兴阑珊,“免了吧,是不是男人?那个你老姐知道就好。”

    他蹙眉盯着我:“我和瑟曦的事?姐弟还有问题?”

    “你们睡一块儿,”我勾起笑容,“那仨王子公主也是你的种。”

    他问得简短,“你在开玩笑?”

    “我知道得很清楚。”我也回得简短。

    他盯着我:别乱说。

    我耸了耸肩:看心情。

    “荒谬极了。对,你也会有我的种。”他突然笑容灿烂,口无遮拦,“我保证只要你尝试以后,就忘不掉。”

    “得了吧,不是你老姐,你的根就没用。”

    “别害怕!我比你养的这些软骨小男孩更有本事,保证你有几个愉快的夜晚。”

    我懒得和他斗这种嘴,逸然回应:“反正,我是个小姑娘,对付弑君者哪会傻到直接挑战?对!”我手指一弹,“还是个欺负小孩的弑君者,我此举是对付恶人,简直堂堂正正,浩然无愧。”

    “给我个干脆的,麻利点!”或许是小孩儿一事刺激了他,他阴郁地说道,接着他嗤笑出声,“渔网,你这个该被剁成泥巴的女人,对我用渔网?好个堂堂正正,好个浩然无愧,你的荣誉感妙极了。”

    实际上是多管齐下,不止渔网,不过渔网比较明显,也比较坑人。

    我慵懒地应答,语调愉悦十足,“省省吧,历史上有御林铁卫是被草叉捅死的,詹姆爵士,一个中年农夫的伟绩,”

    “那就对我用草叉,”他已经平静了下来,他大概早就知道我不会杀他,也笃定我没有他和自己姐姐那事儿的证据,所以一直保持着脸上的笑容,懒洋洋的,“或者,剥掉狮子的皮,波顿。”

    “不要,”我嗔然撒娇,“像阳光一样的弑君者,好帅气,我可舍不得杀喔。”

    “够了,你不是金发。”他懒懒地厌倦显露脸上。

    “哈哈哈哈,金发又如何,你老姐看到你这模样,啧啧,胡子邋遢,全身发臭,铁定不会让你上她的床,”我笃定地抱手,“看看,看看,走在路上都会捡到一个大帅哥,回头我就给圣堂捐一笔。对了,你说你的金发是不是金子做的,可以拿去卖钱?”

    他笑意仍在,“胡子?这就是爷们,你们这些张开脚,奶娃娃的穷酸女汉,不要嫉妒。”

    我拔出短剑,凑近他。

    “你要干嘛?”詹姆笑嘻嘻的,“准备下手啦?来,脖子,白嫩嫩,一剑下去,立刻了账。”

    冷光一闪。

    一撮金发到手,“不,詹姆爵士,我去问问看,这东西能不能卖钱。”我兴味十足,满面笑容,然后面色变幻,容颜冷淡,眼神冰凉,“把他的左脚给我拉脱臼,现在。”事实证明,既然落到一个女人手上,就别惹她。

    “你要干嘛?”詹姆笑容凝固了一点儿,他蹙眉问道,“扯我的腿?干脆一点一剑了结,不就好,放开我,兰尼斯特——放开!”

    “你手下让艾德大人的脚踝受伤,一报还一报,非常公平,”我总结道,“弑君瘸子,他如果痊愈了,毫无后遗症,那我就给你接回去,要是好不了,我就砍了你的脚,有债必还。”

    “啊——————!”弑君者的惨吼响彻云霄,“莱——雅——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