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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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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

    唐婉晴万万没想到叶晶晶不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你不答应就算了,可你搞的整个寝室一起跟男生宿舍联谊是怎么回事。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尤其是女人的世界,想要相忘于江湖,做梦!

    见到尴尬的唐婉晴,叶晶晶不动声色的眼眸闪过一抹笑意,从小在欧洲长大的她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信手捏来,她的人生宛如镭射灯下的华尔兹,这趟回国竟碰上了势均力敌的对手,不管对方是怎么想的,叶晶晶是把唐婉晴当做一个潜在的比拼对手。做什么都要比个高低来,令人遗憾的是唐婉晴对此视若无睹,反而让学院的男生更为之疯狂,无论她表现的怎么平易近人,人气都比不过对方。

    这是个傲娇的女人!

    王翔准确捕捉到叶晶晶一闪而逝的神色,貌似和他所了解的叶晶晶不一样,传闻中的叶晶晶热情似火、神经大条,不过显然现实的她更真实些,要说现在的女孩呆萌的跟白痴一样,那说那话的人一定就是白痴,特意穿高档服饰打扮的却又平易近人,她出于什么目的王翔不知道,唯一确定的是叶晶晶的家世要比普通人好太多,不是扮低调就是闷sao女。

    “刚开学,学生会还挺忙的,等有时间的把,我通知大家伙好了。”一个有时间的,把联谊拖到不知何年何月后,你这样做真的好吗!

    嗔怪的瞅了眼唐婉晴,怎么说你也是我的助攻好吗?撮合陈维可是我的使命啊,不成功便成仁啊!

    无视掉王翔,唐婉晴义正言辞的向叶晶晶介绍了双方,那公式化的表情怎么看王翔怎么觉得像是在敷衍他。

    “那好吧,信我收下了。”叶晶晶晃了晃手上的信封放进口袋,陈维她听说过,全校有名的学霸大一就代表蓉大参加全国计算机编程大赛荣获冠军,有趣的是那次他拿回了两个奖杯,另一个是电子竞技英雄联盟百大争霸赛,代表蓉城奔赴京城,那次比赛她也有看,谁说懂数学的男生不迷人,虚空之眼维克兹的q技能准的几乎让对面崩溃,整场比赛更是让观众惊呼连连,恐怖的运算能力,惊悚的技能命中率,让他在整场比赛受到不到5000点伤害,自身更是输出恐怖的60000多伤害。

    “任务完成,那我先回去喽。”见叶晶晶收下王翔也不会在跟二女纠缠,美人虽好,可要闹出绯闻来就不好了。

    “不陪我们吃个饭吗?”叶晶晶含笑说,不在意的撇了眼唐婉晴。

    “哈,刚运动完,怕伤食,你们吃好喝好哈。”说完,王翔恨不得在长出一双脚,一个箭步消失在二女面前。

    …………

    当林凌推开熟悉的房门时,见到的是满目疮痍的桌椅,还有狼藉的地面,自己只是晚了一天没回来,他们竟然…………

    林凌的脑门上是三条黑色的竖线,千言万语道不尽他的苦楚,在他来的地方接触不到什么有用的知识,自从来到蓉大结识了许多朋友,尤其是他的室友,各个是百里挑一的奇葩,他喜欢读书,天天泡图书馆,借阅自己喜欢的各类书籍给自己充电,大概两个星期之后,发现自己很喜欢文字,看过一本书之后,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就开始写写画画,参加了绘画社团,在第三星期,他爱上写文字,又参加了书法社团。

    在室友的眼里,林凌的人生像开挂一样,惹得全校女生趋之若鹜,他就像只招蜂引蝶的苍蝇,男生见了恨不得拍死他丫的。林凌刚到大学一头扎进图书馆,惹得图书馆的妹子该了习惯,不去看书,而是坐林凌对面看他,两星期后林凌横扫绘画社,拐走绘画社美女社长的芳心,三个星期林凌横推书法社,徒留书法社社长张大福一个光杆司令,他拐走了所有社员成了他的粉丝。

    这家伙不是来上学的,是来惹民愤的。是来扩充后宫团的!

    林凌不仅从书本上学习知识,还从他人那里学习各种优秀的习惯,他学会了上课之前预习功课,上课期间认真听课,下课后回到宿舍,再看一下本节课所讲的内容。

    由于大学期间,课程少之又少,有很多的时间都是自由支配,他便借用这样闲暇的时间去使劲读使劲写,去图书馆一次借书卡可以最多借六本,则给自己相应的要求:一星期必须跑两次图书馆,也就是可以借阅12本书并将其读完,就这样一直坚持到暑假,他渐渐的发现,自己真的改变了,也许是成长了的缘故吧,他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大学两个月后他毅然决然报考了建筑系,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学什么都行,学什么都无所谓。当然他在室友的眼里仍然是想什么是什么的火苗,引无数飞蛾前仆后继,看的室友眼热的林凌。

    林凌的努力没有白费,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管做什么事,自己再不会那么冲动了,而是先去思考,想想最宜的方法去解决问题,更省力更省时的完成目的。暑假前他几乎都泡在建筑系专属的实验室里,天天沉浸在各种实验里,压压石块,拉拉钢筋,打打回弹,测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沥青最大理论密度,毛体积密度,吸水率,孔隙率,间歇率,饱和度,马歇尔击等等,实验室几乎让他玩坏了。

    在暑假里,回到家的他做着从前期待非常现在却无聊至极的事,由于与自己兴趣相违,没有写作,觉得自己不能那样,便跑到附近镇子上记录见闻顺便买了几本自己喜欢的书,以备无聊时读一读,在暑假期间,他没事就看书,而后不停地写,全是手稿,一沓一沓的,看着那些,他甚是欣慰,要求自己每天必须写一千到两千字,内容不限,想到什么写什么,没有任何格式要求。

    哪怕是在火车上他也忘情的去写,不管是什么,他想记录,去记录,乃至错过了站点火车直接开过蓉城,在学习这方面连同寝室的学霸陈维都自愧不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