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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作者:两颗心的百草堂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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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千边军吃穷一个小县城是很快的事情,吴县令对把边军叫来却不善后的卡落族人十分痛恨,对郁家庄也十分痛恨。

    对那个小庄子和卡落人,小县令没法做什么,因为他发现那陆鸣跟庄子上的关系异乎寻常的好,整天黏在一起,就差抵足而眠了。

    于是县里的大户郁家就遭殃了。

    郁家族长只觉得身边吸附了一只大蚂蝗,完全要被吸干了,度日如年,每天战战兢兢的想如何喂饱这些边军。

    而庄子上老郭身后多了一只跟屁虫,陆鸣恨不得一天从早到晚都跟着郭祭师,他不仅仅是自己跟着,还让手下在县城里吃饱饭了,过来干活。

    很快庄子上的粮食都收好了,庄子上的陷阱也重新整了一遍,由于人手多,开垦荒地的工作还能继续,有了哈巴提供的七百多手下,还有陆鸣手下的两千边军,大家干活干的热火朝天。

    而阿嗷如愿以偿的拿到了绿卡,成为附近村子上人人羡慕的对象。

    以往教育孩子都是:你不好好干活,担心以后像阿嗷那样……╭(╯^╰)╮

    如今教育孩子却是:你要好好干活,以后就能像阿嗷那样……╮(╯▽╰)╭

    在帮庄子干活的时候,陆鸣发现了庄子上居然有一片盐矿,要是之前,陆鸣知道这地方,哪怕他不能卖,占着走私也好,必然会动心思,想尽办法留下来,可是如今,他的思想已经提高了一个阶层,虽然也心动,但是不足以让他不顾一切的想要拥有。

    就好像精神系统经过升级一般,陆鸣回头看自己过去的好多举动,都觉得很傻,现在的每一天似乎都比昨天好。

    在得知卡落人想要举行册封公主的仪式的时候,陆鸣坚定的表示愿意负责维持治安秩序。

    老郭决定举行公主仪式,是有深层次的考量的,绝对不是因为国公府的双胞胎姐姐要举行什么拜师仪式,还在当初的姿容苑,现在改名叫文华苑的地方举行,绝~对~不~是~这~个~原~因。

    老郭冠冕堂皇的说:卡落族已经正式向朝廷朝贡,跟朝廷有了正式往来,自然也要大大方方的跟附近各族建交,然后好卖盐啦……

    那边哈巴狼狈的跑回去,到了夫人那里痛苦不已,就想磨着老丈人给报仇雪恨,却不想,这老丈人居然接到了卡落族发来的邀请函,参加他们的公主册封仪式。

    突厥人是草原上游牧民族的统称,实际上是由许许多多的小族组成,平日没有隶属关系,对外作战之时统一进行,而各族因实力强弱占据的地域大小不同,历史上也曾出现过某一个小族实力特别强大,统一整个草原,但是好景不长,如今又分散为一个个小族的状况。

    而哈巴老丈人草原之鹰就是突厥人中一个实力较强的民族,雪鹰族,他们部落崇拜飞禽,处处都是飞禽的图腾。

    哈巴原本想要报仇的,可是夫纲不振的他在雪鹰族很没有地位,如今手下都丢了大半,更加没地位,报不了仇不说,居然还听老丈人在那里叮嘱小舅子:“南斯,你到了可以挑选正妻的年龄了,听说卡落族人天生大力,我会带你前去观礼,你要用自己的魅力赢取卡落族公主的欢心,我们雪鹰部落需要一个强壮的鹰后!”

    年仅十六岁的南斯是雪鹰部落首领最喜爱的小王子,没有汉人当中的立长立嫡的说法,因为首领的喜爱,他直接就是雪鹰部落的下一任首领继承人。

    南斯身高六尺,相貌英俊,从小接受双语教学,精通汉语,熟知汉人的礼节,不仅仅武力高强,学识也非常丰富。

    “父亲大人,南斯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南斯拍着胸脯保证道。

    回到自己的住处,迎接南斯的是他的侍女婉婉,婉婉是汉人,被南斯所救,自愿留下来服侍南斯。

    南斯的举止优雅,可以说很大一部分受自己的侍女影响,侍女婉婉不像其他奴隶那样,畏畏缩缩,反而十分有见识,行为举止若若大方,婉婉除了照顾南斯的起居,其他事情并不亲自动手,而是吩咐下面的奴隶。

    “帮我收拾一套崭新的袍子,我要跟父皇出行。”南斯吩咐道。

    婉婉非常有见识,在雪鹰族这么久,已经发展了自己的消息来源,南斯回来的时候,婉婉就已经知道了首领让他娶卡落族公主的事情。

    “南斯,你将来一定是草原最大的领主,一个小族公主而已,你居然甘心娶她为正妻吗?”婉婉没有立即去帮忙收拾东西,而是面带鄙夷的道。

    南斯听过无数次,他的侍女说他会是草原最大的领主,不过只是听听而已,他父皇那么勇猛,也只是偏居一隅,草原的广阔是无法形容的,他只当婉婉没有见识过真正的草原才这么说的。

    只是此刻见到婉婉鄙夷的模样,让南斯有些惊讶,婉婉向来知书达理,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他甚至觉得婉婉除了身躯柔弱,内心反而更像一个草原勇士,所以平日他跟婉婉相处的很好,对她并没有像侍女一般,可是她毕竟还是自己的侍女。

    “卡落族人天生大力,和我结合,可以孕育出强壮的后代,可以更好的保护我族,壮大我族,娶她为正妻有何不可?”南斯不会像其他族人那样对自己的侍女动辄打骂,虽然婉婉有些不敬,他还是耐心的解释了一句。

    “你要成为草原最大的领主,仅仅娶一个大力的妻子,是不够的,她必须在思想上跟你匹配,成为能为你出谋划策,志同道合的人,愚者劳力,智者劳心,上者劳人。”说完这话,就有奴隶进来献上南斯的衣服。

    婉婉只是一个眼神,那强壮的奴隶就乖乖的把衣服放下,弓着身子离开了。

    或许是婉婉的话太震撼,南斯第一次注意这个场景,没有想到自己身边柔弱的侍女居然有这么强大的威慑力,他盯着婉婉,若有所思。

    而婉婉并不羞涩,落落大方的站在南斯面前,任由他打量。

    十六岁的南斯第一次认真打量自己的侍女,她穿着月牙白的襦裙,身上不像部落里其他人那样,戴满了饰品,只有一串简单的珠子,南斯甚至想起来,那串珠子是自己给她的,她的头发也扎的不复杂,不像汉女那样眼花缭乱,也不像部落女子那样有很多辫子,更像是汉人书生那样,用一块黑布束起来,露出了光洁的额头,秀美的脸蛋。

    “婉婉你很漂亮。”南斯开口夸奖道。

    刚刚还十分自信的婉婉,却因为南斯这句话,一下子脸红了,透露出少女的柔美娇羞。

    “但是我不能立你为正妻,父皇不会同意我娶一个侍女为鹰后。我可以带你一同去观礼,听说卡落族人天生健忘,只是力大而已,所以你不用担心。”南斯忽然狡捷一笑,一副看穿了婉婉的心思的模样,信誓旦旦的道。

    婉婉听到南斯的话,更加脸红,但是却毫不避讳的直视着南斯:“我才不稀罕当你的正妻。”

    “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姑娘,都说汉女娇羞,从来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神,可是这一点,你比我们部落的女子更加勇敢。”十六岁的南斯言语中透露着浓浓的欣赏之意。

    在此之前,他并不通宵男女之情,似乎在这一瞬间,忽然明白了好感的意思,并且很迅速的掌握了这种感情。

    似乎要娶公主这件事,成为了两人的感情催化剂,侍女婉婉终究没能陪南斯出行,只是在出行的前一晚,平日伺候完南斯休息就离开的婉婉留了下来,两人十分生涩的品尝了男女之事……这一晚的婉婉跟平日又是不同,热情如火,柔软如蜜,烧的南斯连骨髓都在跳跃。

    “把丑陋的卡落族公主带回来吧,他们的实力会为你征服大半的草原。”天亮,婉婉没有起床相送,而是用她嫩白的胳膊搂住了南斯的脖子,柔软的嘴唇吐出轻语在他耳边细细叮咛。

    像是一夜之间懂事了一般,虽然征战了一夜,南斯却比平日更精神抖擞。

    对于儿子的变化,南斯的父亲草原之鹰南凶自然是注意到了,南匈拍了拍儿子的肩膀道:“雏鸟要高飞了!”

    他早就打听过,南斯的侍女婉婉是一个落魄贵族之女,对于这个自愿留下当儿子侍女的人,南匈觉得并没有什么好担忧的,女人就是用来征服的,一旦女人的身体被男人征服了,她的思想也就被限制了,翻不了多大的浪花。

    “父亲,我一定要娶卡落族公主吗?她的相貌真的如传说中一般丑陋吗?”南斯骑在马上问自己的父皇。

    “哈哈,南斯昨夜可是品尝了女子的欢快,你不用担心,卡落族的公主才八岁,就算定下来,也要几年后才能完婚,卡落族人可都是勇士,你看哈巴带着一千人吗过去也只能灰溜溜的一个人回来,就是为了那些勇士,卡落族公主就是长的再丑,也是香馍馍,到时候肯定有不少人求娶!”南匈声音洪亮,并不避讳哈巴,直接当着他的面就笑道。

    那就让他们娶好了,刚刚通晓男女之事的南斯对这趟出差突然了无兴趣起来,还不如留在部落,对于那丑陋的公主,他一点都不感兴趣。

    只是从小就懂得如何讨好父亲的他,还是顺从的说出了父亲最喜欢的话:“父皇放心好了,我一定会以大局为重,定然让卡落族公主心仪于我。”

    身后骑着一只小矮马的大胡子哈巴听到老丈人和小舅子的话,眉头忍不住抽了抽……他央求了老婆好久才获得了这次随行的机会,可是忽然间有些不妙的感觉,他只是想打人家庄子粮食的主意就被打的个落花流水,如今你们居然想打人家公主的主意……

    得知会有好多人参加她的公举仪式,小蔷薇十分好奇,一大早屁颠颠的拿着画本,爬到了峡谷一边的山顶,她身后跟着一串大花大灰大黑,还有卡蔓卡枝。

    大黑很是懒惰,不喜欢爬山,可是小蔷薇硬拉着它,它也只好慢吞吞的跟着爬。

    到了山顶,看到山顶上居然有个圆滚滚的大石头,大黑一下子兴奋了,它对圆的东西完全没有抵抗力,这边小薇拿着画本等着人来她要练习速写,大花和大灰懒懒的趴在身后,无聊的用爪子给自己挠痒痒,卡蔓卡枝对画画不感兴趣,她们只是奉命保护小公举的,无聊的也躺在一边,看天空看飞鸟……

    只有大黑则使劲的撅着屁股,使出吃奶的力气,想把那大圆石头滚起来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