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小段子之有罪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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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躲在黑暗的巷子里兴奋地全身发抖,这是他成年以后第一次抢劫,十八岁啊!这才是真正的长大了!他这么想着,不知不觉开始激动,挡都挡不住。过了几秒钟,他渐渐喘匀了气,开始后悔起来,刚才抢的是个小女孩,看起来嫩得很,他舔了舔嘴唇,好久没尝鲜了。遗憾之余,他开始翻抢来的包。
那是一只帆布包,有点民族风的特色,王十初中没上完就辍学混了,除了钱和色,他什么都不认识。被学校开除,他就开始与街头小混混们拉帮结伙,混混头儿十分“器重”他,什么大“买卖”都让他干,于是他十一岁的时候就奸杀了一个女孩儿,他到现在都记得那个女孩哭得梨花带雨的模样,举刀就砍,真是美妙。虽然这之后他理所当然地进了派出所,但是因为是未成年,连劳教的时间都很短,被批评教育了一番,就被放出来了。于是,他摸出了规律,进去低头认错,准能顺利出来。要不说经验就是财富呢,里里外外他进去过四次,杀过两个人,抢了不少钱财,不还是毫发未损地出来了?
成年之后,他就觉得自己跟那帮混混比,简直牛掰多了,便脱离了混混组织开始单干,一般混混单干都得经历一番脱帮仪式,简单来说就是被揍一顿。但是他呢,混混头儿根本就没为难他,直接说:“你大了,组织不留大人了,你走吧。”就让他离开了,这正顺了他的意,他都杀过人了,还在劳教所四进四出,纵观整个组织,谁还能比他牛?
他开始胡乱地翻包,没成想,这包里除了一部手机之外,啥都没有,既没有现金也没有证件。怪怪,敢情儿是个离家出走未经世事的黄毛丫头?md!看来自己这回啥都没捞着!他越想越亏,索性决定回到抢劫地点看看那丫头还在不在,在的话把她绑架了,说不定还能敲诈一比巨款,到时候一撕票,毁尸灭迹,多好!而且按理说刚才把她打晕了,她也没有手机,应该不会报警才对。这么想着,他又偷偷地摸回了他打晕女孩子的那个胡同,希望自己能够梦想成真。
没想到真被他猜着了,女孩子仍旧躺倒在胡同里,一动不动。这个胡同都是危房,住户早就搬迁了,一到晚上周围就一个人都没有,一时半会儿不会有人来的。于是,他毫不犹豫地走过去,打算把这女孩子带走。
借着月色,王十能看到女孩白嫩的尖脸和脖颈,虽然长长的刘海遮住了半边脸,但是从露出来的皮肤和樱唇来看,这女孩不是一般的货色,王十咂咂嘴,下腹开始滚烫起来。
既然没打算让这女孩活着,那就不用顾忌其他,反正这里荒无人烟,泄泄火也是好的。这么想着,王十便一边开始解自己的裤子,一边拉扯女孩的衣服。正动作着,突然胡同口传来一阵脚步声,王十听得一激灵,赶紧停下来仔细听,但是奇怪的是,他停下来的时候,那脚步声也停了下来。王十有些纳闷,便又开始动作,然而,那脚步声就又出现了。王十想了想,自己干脆先躲起来好了,如果有人就等着那人救了女孩离开后自己再走,权当是泻火失败,如果没有人,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觉,那么再继续也不迟。他有自信,就算女孩醒来,也绝对不会逃出自己的手掌心。
打定主意,王十便躲到一堆建筑垃圾的后面开始偷偷观望,藏了十分多钟,都不见有人来,按理说胡同口离这里并不远,十分钟也该走到了。他想来想去,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刚才是自己幻听了。他当然不明白什么是幻听,只当是见了鬼了,嗯对,见了鬼了。这么想着,他站了起来,准备回到女孩那边,却在站起身后发现,阴冷的月光下,女孩躺着的地面上已然空无一物。
怎么回事?!刚才还在的,自己目不转睛地盯着的!人呢?!被救走了?自己跑了?不可能!完全不可能!他确信自己一直都在盯着,也没有睡着,怎么就站起来的一瞬间,人就不见了?王十跑到女孩原来躺着的地方,来回扫视,然而,除了月光和阴森森的拆迁房,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女孩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亦或是从一开始就没存在过。
难道真是见了鬼了?!王十不禁这么想,但是不可能!这世上根本就没有鬼!
“咯咯咯咯咯。”一阵阴森的笑声在他的身后突兀地响了起来。
王十吓了一跳,赶紧转头去看,后面空无一物。与此同时,他的另一边传来一个怯懦的女声:
“可以还给我了么?”
什么?他迅速把头转了回来,便看见之前还倒地不起的女孩此刻正站在自己的前方,朝他笔直地伸出手。
“可以还给我了么?”
“还、还给你什么……?”不知怎么回事,一股诡异感油然而生,王十定了定神,结结巴巴地问道。对方不过是一个小女孩,自己这四进四出的人难道还怕了她不成!
女孩指了指王十手中的包,他这才反应过来,女孩是想要被他刚才抢走的包。知道这一点就好办了,王十猥琐地笑了一下,刚才的紧张害怕一扫而空。
“好啊,我把包还给你,但是你得用东西换。”
“什么……?”女孩小声地问道。
“很好办,来,把你的手给我。”王十嘿嘿笑着,伸出手来。
女孩看似毫无防备,把自己的手递了过去,王十立马抓住,把她一拽一推,逼到了墙边。他紧紧攥住女孩瘦弱的手腕,双眼放光,□□地舔了舔嘴唇,用剩下的那只手开始胡乱摸了起来,像一头饥不择食的狼。
女孩淡定地瞅着他,仍旧重复那句话:“可以还给我了么?”
“别……别急,你这皮肤可真滑真嫩啊,让大爷我摸摸,摸摸就还给你啊。就是……怎么这么冰凉?”王十一边咂嘴一边语无伦次地应承着。
正当他想把手伸进女孩衣服里的时候,突然感到下身传来钻心的疼痛,他不由得大叫起来,放开女孩去捂自己的痛处。
“啊!!!疼死我了!”
下身的疼痛迫使他坐到了地上打起滚来,紧接着,疼痛过后,他开始发现自己的下身没了知觉,想站起来,胯骨却一点力气都没有。他惊恐地抬头,看向刚刚被自己制住的女孩,之前自己明明还好好的,为什么一碰这个女孩就莫名其妙地变成这样了??
小女孩淡漠地瞅着他,嘴角上扬,怯懦的神情仿佛蒸发了一般,血红的唇角向两边咧开,露出一个满足的笑,就像是变态看到自己的猎物落网。
“还不还给我么?那就给你好了……呵呵呵呵呵呵……”女孩发出奇怪的笑声,向王十伸出手去。
“别、别过来!你到底是谁?!”王十惊恐地蹭着地面退后,可惜动作笨拙又缓慢。
“哎呀……这回轮到你说‘别过来’了啊……那么我该回答你什么呢?”女孩装模作样地思索了一下,“你对你奸杀过的女孩子都说了什么?我想想呵……哦对了,你叫吧,叫破喉咙也没用,你现在就是该满足我。”
女孩一边说一边模仿王十的动作猥琐地指了指自己的下半身,她的一举一动都在重复着王十这几年来奸杀小女孩的过程。
“真恶心呐,无论是你说的话还是做的事。”女孩阴森森地笑着,也舔了舔嘴唇,“不过,我喜欢。”
漆黑的夜,寂静的胡同,一声凄厉地惨叫划破了天空。没有人听到,也没有人来救这位发出惨叫的人,直到第二天,他才被路过的民警带回了派出所。派出所一片哗然,要知道,这个人就是他们一直在抓的那个前科累累的抢劫犯。
“小曹,这回终于可以给这个禽兽判刑了!”派出所所长兴奋地一拍桌子,对着负责审问的年轻警察道,“这小子我早就看出他屡教不改了!只可惜他当时未成年,咱们动不了他!白白让那么多人死在他手里……”
“是啊所长,我听说他不仅奸杀过□□岁的小女孩,还因为抢劫而杀死过自己的邻居。”一名警察接口道,而所长口中的“小曹”却站在一边沉默不语。
“可不是么,未成年人呐,总会被当成孩子,总以为他们还小,不轻不重地教育几句也就行了,说什么孩子没有自主判断能力,是弱者,那都是屁话!强者和弱者是通过对比得来的,而不是通过年纪界定的!”所长气哼哼地说道,“小曹,听说你是第一个发现这个王十的,你到时候也需要做个笔录,欸,你怎么不说话?想什么呢?”
曹晨看了所长一眼,此时他的脑子里一直在想着昨晚曹夜在折磨王十的场景,他皱了皱眉头,答非所问地开口道:
“假设一个未成年的儿童拿着枪指着你,而你是个四肢健全的成年人,你说,你和这个儿童,哪个是强者哪个是弱者?”
所长和刚才说话的警察听罢都愣了愣,没有及时回答他的问题,曹晨摇摇头,说了声“所长,我去做笔录了”,便离开了办公室。
昨晚,他迟迟不见曹夜,便去找,来到一胡同口,看到曹夜坐在地上,用取魂银针一边扎着早已吓呆的王十一边念叨着:“东南方向为生门,当心遇到日游神。莫道黑夜好作案,彼时还有夜游神。”
【《有罪无罪》完】
王十躲在黑暗的巷子里兴奋地全身发抖,这是他成年以后第一次抢劫,十八岁啊!这才是真正的长大了!他这么想着,不知不觉开始激动,挡都挡不住。过了几秒钟,他渐渐喘匀了气,开始后悔起来,刚才抢的是个小女孩,看起来嫩得很,他舔了舔嘴唇,好久没尝鲜了。遗憾之余,他开始翻抢来的包。
那是一只帆布包,有点民族风的特色,王十初中没上完就辍学混了,除了钱和色,他什么都不认识。被学校开除,他就开始与街头小混混们拉帮结伙,混混头儿十分“器重”他,什么大“买卖”都让他干,于是他十一岁的时候就奸杀了一个女孩儿,他到现在都记得那个女孩哭得梨花带雨的模样,举刀就砍,真是美妙。虽然这之后他理所当然地进了派出所,但是因为是未成年,连劳教的时间都很短,被批评教育了一番,就被放出来了。于是,他摸出了规律,进去低头认错,准能顺利出来。要不说经验就是财富呢,里里外外他进去过四次,杀过两个人,抢了不少钱财,不还是毫发未损地出来了?
成年之后,他就觉得自己跟那帮混混比,简直牛掰多了,便脱离了混混组织开始单干,一般混混单干都得经历一番脱帮仪式,简单来说就是被揍一顿。但是他呢,混混头儿根本就没为难他,直接说:“你大了,组织不留大人了,你走吧。”就让他离开了,这正顺了他的意,他都杀过人了,还在劳教所四进四出,纵观整个组织,谁还能比他牛?
他开始胡乱地翻包,没成想,这包里除了一部手机之外,啥都没有,既没有现金也没有证件。怪怪,敢情儿是个离家出走未经世事的黄毛丫头?md!看来自己这回啥都没捞着!他越想越亏,索性决定回到抢劫地点看看那丫头还在不在,在的话把她绑架了,说不定还能敲诈一比巨款,到时候一撕票,毁尸灭迹,多好!而且按理说刚才把她打晕了,她也没有手机,应该不会报警才对。这么想着,他又偷偷地摸回了他打晕女孩子的那个胡同,希望自己能够梦想成真。
没想到真被他猜着了,女孩子仍旧躺倒在胡同里,一动不动。这个胡同都是危房,住户早就搬迁了,一到晚上周围就一个人都没有,一时半会儿不会有人来的。于是,他毫不犹豫地走过去,打算把这女孩子带走。
借着月色,王十能看到女孩白嫩的尖脸和脖颈,虽然长长的刘海遮住了半边脸,但是从露出来的皮肤和樱唇来看,这女孩不是一般的货色,王十咂咂嘴,下腹开始滚烫起来。
既然没打算让这女孩活着,那就不用顾忌其他,反正这里荒无人烟,泄泄火也是好的。这么想着,王十便一边开始解自己的裤子,一边拉扯女孩的衣服。正动作着,突然胡同口传来一阵脚步声,王十听得一激灵,赶紧停下来仔细听,但是奇怪的是,他停下来的时候,那脚步声也停了下来。王十有些纳闷,便又开始动作,然而,那脚步声就又出现了。王十想了想,自己干脆先躲起来好了,如果有人就等着那人救了女孩离开后自己再走,权当是泻火失败,如果没有人,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觉,那么再继续也不迟。他有自信,就算女孩醒来,也绝对不会逃出自己的手掌心。
打定主意,王十便躲到一堆建筑垃圾的后面开始偷偷观望,藏了十分多钟,都不见有人来,按理说胡同口离这里并不远,十分钟也该走到了。他想来想去,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刚才是自己幻听了。他当然不明白什么是幻听,只当是见了鬼了,嗯对,见了鬼了。这么想着,他站了起来,准备回到女孩那边,却在站起身后发现,阴冷的月光下,女孩躺着的地面上已然空无一物。
怎么回事?!刚才还在的,自己目不转睛地盯着的!人呢?!被救走了?自己跑了?不可能!完全不可能!他确信自己一直都在盯着,也没有睡着,怎么就站起来的一瞬间,人就不见了?王十跑到女孩原来躺着的地方,来回扫视,然而,除了月光和阴森森的拆迁房,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女孩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亦或是从一开始就没存在过。
难道真是见了鬼了?!王十不禁这么想,但是不可能!这世上根本就没有鬼!
“咯咯咯咯咯。”一阵阴森的笑声在他的身后突兀地响了起来。
王十吓了一跳,赶紧转头去看,后面空无一物。与此同时,他的另一边传来一个怯懦的女声:
“可以还给我了么?”
什么?他迅速把头转了回来,便看见之前还倒地不起的女孩此刻正站在自己的前方,朝他笔直地伸出手。
“可以还给我了么?”
“还、还给你什么……?”不知怎么回事,一股诡异感油然而生,王十定了定神,结结巴巴地问道。对方不过是一个小女孩,自己这四进四出的人难道还怕了她不成!
女孩指了指王十手中的包,他这才反应过来,女孩是想要被他刚才抢走的包。知道这一点就好办了,王十猥琐地笑了一下,刚才的紧张害怕一扫而空。
“好啊,我把包还给你,但是你得用东西换。”
“什么……?”女孩小声地问道。
“很好办,来,把你的手给我。”王十嘿嘿笑着,伸出手来。
女孩看似毫无防备,把自己的手递了过去,王十立马抓住,把她一拽一推,逼到了墙边。他紧紧攥住女孩瘦弱的手腕,双眼放光,□□地舔了舔嘴唇,用剩下的那只手开始胡乱摸了起来,像一头饥不择食的狼。
女孩淡定地瞅着他,仍旧重复那句话:“可以还给我了么?”
“别……别急,你这皮肤可真滑真嫩啊,让大爷我摸摸,摸摸就还给你啊。就是……怎么这么冰凉?”王十一边咂嘴一边语无伦次地应承着。
正当他想把手伸进女孩衣服里的时候,突然感到下身传来钻心的疼痛,他不由得大叫起来,放开女孩去捂自己的痛处。
“啊!!!疼死我了!”
下身的疼痛迫使他坐到了地上打起滚来,紧接着,疼痛过后,他开始发现自己的下身没了知觉,想站起来,胯骨却一点力气都没有。他惊恐地抬头,看向刚刚被自己制住的女孩,之前自己明明还好好的,为什么一碰这个女孩就莫名其妙地变成这样了??
小女孩淡漠地瞅着他,嘴角上扬,怯懦的神情仿佛蒸发了一般,血红的唇角向两边咧开,露出一个满足的笑,就像是变态看到自己的猎物落网。
“还不还给我么?那就给你好了……呵呵呵呵呵呵……”女孩发出奇怪的笑声,向王十伸出手去。
“别、别过来!你到底是谁?!”王十惊恐地蹭着地面退后,可惜动作笨拙又缓慢。
“哎呀……这回轮到你说‘别过来’了啊……那么我该回答你什么呢?”女孩装模作样地思索了一下,“你对你奸杀过的女孩子都说了什么?我想想呵……哦对了,你叫吧,叫破喉咙也没用,你现在就是该满足我。”
女孩一边说一边模仿王十的动作猥琐地指了指自己的下半身,她的一举一动都在重复着王十这几年来奸杀小女孩的过程。
“真恶心呐,无论是你说的话还是做的事。”女孩阴森森地笑着,也舔了舔嘴唇,“不过,我喜欢。”
漆黑的夜,寂静的胡同,一声凄厉地惨叫划破了天空。没有人听到,也没有人来救这位发出惨叫的人,直到第二天,他才被路过的民警带回了派出所。派出所一片哗然,要知道,这个人就是他们一直在抓的那个前科累累的抢劫犯。
“小曹,这回终于可以给这个禽兽判刑了!”派出所所长兴奋地一拍桌子,对着负责审问的年轻警察道,“这小子我早就看出他屡教不改了!只可惜他当时未成年,咱们动不了他!白白让那么多人死在他手里……”
“是啊所长,我听说他不仅奸杀过□□岁的小女孩,还因为抢劫而杀死过自己的邻居。”一名警察接口道,而所长口中的“小曹”却站在一边沉默不语。
“可不是么,未成年人呐,总会被当成孩子,总以为他们还小,不轻不重地教育几句也就行了,说什么孩子没有自主判断能力,是弱者,那都是屁话!强者和弱者是通过对比得来的,而不是通过年纪界定的!”所长气哼哼地说道,“小曹,听说你是第一个发现这个王十的,你到时候也需要做个笔录,欸,你怎么不说话?想什么呢?”
曹晨看了所长一眼,此时他的脑子里一直在想着昨晚曹夜在折磨王十的场景,他皱了皱眉头,答非所问地开口道:
“假设一个未成年的儿童拿着枪指着你,而你是个四肢健全的成年人,你说,你和这个儿童,哪个是强者哪个是弱者?”
所长和刚才说话的警察听罢都愣了愣,没有及时回答他的问题,曹晨摇摇头,说了声“所长,我去做笔录了”,便离开了办公室。
昨晚,他迟迟不见曹夜,便去找,来到一胡同口,看到曹夜坐在地上,用取魂银针一边扎着早已吓呆的王十一边念叨着:“东南方向为生门,当心遇到日游神。莫道黑夜好作案,彼时还有夜游神。”
【《有罪无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