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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迷失之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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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珏的表情变得惨白无比,两眼直勾勾地盯着葛冰,干涩的嘴唇不断颤抖着。

    葛冰被林珏突如其来的这副模样吓得有些不知所措,他结结巴巴地问道:“什么……我不明白你的意思。”话音刚落,林珏猛地站起身将身子探了出去两只手重重地按在了桌子上质问道:“周围的的装饰是怎么样的?是不是在一个用木头搭建的茶餐厅里?”

    面对着触不及防的询问,葛冰不知所措地连连点头。“那你有没有看到一个长得很胖的店老板?或者听到边上有人叫他阿福?”

    葛冰挠了挠脑袋说道:“记忆力我听不清别的什么声音,不过我似乎看到了一个胖胖的人,穿着一身像是服务员的装扮。”

    在得到了这个答案后的林珏缓缓擦去了额头的汗水,“这,这难道是真的吗?不……不可能……”他一边低声呢喃一边坐回了座位上。完全被蒙在鼓里的葛冰问道:“林教授,您刚才说的,都是什么啊?难道你有了什么线索吗?”

    很显然,林珏做出的这么一系列让人费解的行为,看来是得到了什么决定性的信息。林珏用手撑着额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后说道:“不瞒你说,一开始的时候,我的确认为你猜测那个手上有疤的人是我,只不过是你的臆想,不过现在,我真的相信了。”

    “林教授,你就说吧,这一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啊?”葛冰焦急地问道,“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林珏犹豫再三,最终看在情况特殊之下,还是讲自己的那段过往经历说了出来。

    “不瞒你说,你记忆中那个穿着白色衬衫,手上包裹着纱布的那个人,的确是我。”林珏说道,“只不过,那个是20年前的我罢了。”

    20年前?葛冰听到这句话不禁抖了抖肩膀,他不敢打断林珏的话,非常认真地听他继续说下去。“我的母亲是一个从小被送到美国留学的学生,她在长大之后就留在了美国,也意料之中地在美国定居,并找到了一个爱她的丈夫结婚。”

    葛冰听到这儿,抬头看了看面前的这个男人,他的身材高大,鼻梁比一般的人要高,棕色的瞳孔和带有点浅褐色的头发,这样看来的确是一个混血儿。林珏继续说了下去:“但是我的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我的母亲从小教我学习中文,而且我也跟了我母亲的姓氏,给我起了林珏这个名字。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我在华人街认识了一个叫江黎的中国人,他和我有着相仿的岁数。我小时候的性格非常孤僻,直到那一次我去华人街遇到了他。”说到这里的时候,他不禁笑了笑,“说道那个时候,还真是怀念啊。”

    ····

    随着林珏的描述,记忆回到了几十年前。

    林珏的母亲是个非常出色的科学家,自从她的丈夫去世之后,她就担负起了培养林珏的重担。林珏的童年是非常孤单的,她的母亲几乎不让他和别的孩子有来往,能够陪伴他的只有堆积如山的书籍,那些怎么看也看不完的科学资料和世界名著。

    在林珏15岁的一年,林珏的母亲前往华人街见一位她的老师。到了中午的时候,她让林珏自己去随便弄一点吃的,晚一点的时候去找他。于是,林珏带着一本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来到了一个茶餐厅坐下了。

    当他看到主角被坏人陷害的场景之时,不禁叹了一口气。

    “总是叹气可不好,这个世界还是非常美好的。”旁边传来了一个少年澄澈的话语声。一听是中文,林珏就不禁抬起了头,面前站着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儿。男孩长得非常清秀,浓眉大眼加上一个高鼻梁,一头短发配上一个稚气未脱的笑容显得十分阳光。

    林珏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这个男孩,随后缓缓地将书拿起来淡淡地说道:“你看过吗?”男孩儿坐在了他桌子的对面,“嗯,看过,虽然一开始的内容显得十分压抑,但是只要带着对生活的希望去看,结局会变得非常美好的。”

    “真的吗?”林珏缓缓地低下了头,这时,那个男孩儿将一瓶玻璃瓶装的可乐放在了林珏的面前,男孩说道:“如果有什么烦心的事儿,你可以试试这个。”林珏小心翼翼地接过了这瓶可乐,喝了一大口,随后赶到肚子里一股气涌了上来,几秒后林珏打了一个长长的嗝。

    男孩笑了笑说道:“哈哈,是不是感觉压在心头的那些烦心事儿全都被带出来了?”

    在男孩阳光笑容的影响之下,林珏第一次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

    这个男孩叫江黎,和林珏一样是一个亚裔。就这样,两个人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也是林珏的第一个朋友。虽然两人见面的机会不多,而且每次见面都是在这一家茶餐厅。这家茶餐厅是一个叫阿福的香港人开的,他是一个胖乎乎的男人,这个餐厅也是很难得的用全木材料建造。

    随着林珏和江黎的认识,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不论是讨论文学方面还是科学方面甚至是一些生活上发生的小事,都能谈得津津乐道。之后两人都考上了美国的名牌大学,而且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生物工程这个学科。

    ····

    说道这儿林珏戛然而止。

    葛冰咬了咬嘴唇后试探性地问道:“你的意思是,我记忆中的自己,就是你十几年前的那个朋友——江黎吗?”

    林珏微微眯着眼睛点了点头,“试的,你刚才说的那个片段,我印象非常深刻,那是我们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中国的亲人说要带他回过,参加一个国家级别的生物工程项目研究。那时候我们两个虽然都是学生,但是我们的实力可比一些学富五车的科学家差,在刚入大学的第一年,江黎他的一片关于人体神经细胞研究的论文就被刊登在了美国论文杂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