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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冬月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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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城的冬月不算寒冷。天气预报说周一会有小雪,大早出门,地上果然有一层薄薄的雪花。闵慧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开车。不是不能开,而是不敢开。手握方向盘不出十分钟,她就会因为这事那事迅速走神,生怕自己闯红灯撞行人她决定这辈子也不学开车了,耐心等待无人驾驶汽车的出现就好。如果真遇到急事,闵慧自己有个小电驴,带上苏全也很容易。青藤花园一带是著名的商业区,大学、医院都在咫尺之遥,佰安也在附近,生活十分方便,开车的话,反而停车位难找,停车费也贵,所以没车也不是一件很大的憾事。

    从公寓到幼儿园,步行只需要十分钟。一路上苏全兴奋地追着天上飘下的雪花,跑着跳着,又遇到邻居遛狗,他又陪着狗玩了半天,母子俩磨磨蹭蹭地走了二十分钟才把苏全送进幼儿园。眼看再走十分钟就到佰安了,闵慧穿得有点少,实在冻到不行,决定先到街角的星巴克喝杯咖啡,把身子暖和过来再去上班。

    咖啡馆的暖气开得很足,闵慧端着咖啡找了个单人沙发坐下来,打开电脑回复了几份邮件,半杯咖啡入肚,冻麻了的双手这才恢复到体温。

    就在这时,一个高大男人从玻璃转门走了进来,虽然只是一个侧影,因为离闵慧的座位很近,她立即发现了,身子不禁僵了一僵。

    男人身材高大,气势夺人,穿一件黑色长款的羊毛大衣,面料柔软,单排扣设计,里面是套灰色西装,白衬衣,深蓝色格纹领带,搭着一条灰格围巾,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高规格的商务范儿。

    他要了一杯咖啡,随手拿了一份报纸,正要找个座位坐下,一抬头,看见了闵慧。径直走到她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闵慧的脸已经黑到不能再黑了,她的第一个冲动是一脚把这个男人踢出门外,但时过境迁,她已能hold住自己,好歹也是个中层骨干,还有孩子,在公共场合发飙显得没有风度。

    她淡定地喝了一口咖啡,假装不认识他。

    男人的脸很窄,咬肌强壮,有一双鹰隼般的眼睛,很帅的同时给人一种威严感,看人的目光充满了距离。

    “闵慧,”那人抖了抖手中的报纸,似乎在提醒她面前有个人,“好久不见。”

    “滚。”

    他怔了一下,随即抬了抬眉,语调越发柔和:“还在生我的气?”

    闵慧冷笑不语。

    “四年前,如果你不把我逼到墙角,我也不会成为你的敌人。何必呢,闵慧。”

    “……”

    “面试的第一天我是不是告诉过你:‘一个成功者的身上总带着两样东西:微笑和沉默。’”

    “……”

    “你为什么学不会?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愤怒和呐喊?”

    “……”

    “我是不是还告诉过你,‘成熟意味着你明知道别人在撒谎,但是你仍然选择向他微笑并装作不知道?’你为什么就不能装一装?为了自己的命运,为了自己的前途?”

    “程启让。”

    “闵慧,我没有骚扰你。”程启让看着她,眸中闪过一丝痛惜,“我是真心喜欢你,真心想跟你在一起。但你不能仗着我对你的偏爱就逼人太甚……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但有些事是需要时间去等的。”

    “程启让,我给你一分钟,请你立即消失。”闵慧扬了扬手里的咖啡,“不然我就把这杯咖啡浇到你的头上,制造今天的财经头条。”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那么冲动,那么不肯吸取教训。”他遗憾地摇了摇头,“闵慧啊闵慧,要我说你什么好呢?”

    他站起来,淡淡地说:“听说你在佰安高科干得不错,观潮这些年也在做这一块。我们也许可以找个机会吃个饭,谈谈业务,看看能不能合作一把。”

    “合作?”闵慧将咖啡一饮而尽,“你是我的敌人。”

    “有句老话,你一定听过:亲近你的朋友,更亲近敌人。”程启让幽幽地笑了,“这样才能赢得战争。”

    “程启让,你等着——”闵慧站起来走到他面前,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脸,“总有一天,我会打败你,让你跪在地上叫我爸爸。”

    他不禁“嗯”了一声,上上下下地打量她:“不愧是我挑中的人,口气也像我。记住你说的话,我拭目以待。”说罢戴上围巾,“祝你好运,闵慧。”

    “祝你早死,程启让。”

    他忍不住笑了,说了一声“淘气”,端着咖啡大步地离开了。

    ***

    闵慧气乎乎地来到公司,想着一天的心情不能让程启让给败坏了,决定先去研发部逛一圈,看看自己的几个手下。四年前因为MIST和乳腺癌筛查项目,闵慧一手培养了一个以张晓寒为首的五人核心技术团队,到如今他们已能各自负责公司重要产品的研发。

    这是一群快活的年轻人,每次跟他们打交道闵慧都能得到很多的正能量。

    “早!头儿!”见她推门进来,一个剃着平头、身形微胖的男生将一份文件交给她,“我们组这个月的项目进度说明。”他是王清源,生化博士。

    “谢谢。”

    “慧姐!今天穿这么少啊?”身后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闵慧一回头,看见了唐馨宁。她是一位软件工程师,有一张俏皮的圆脸,染一头栗色的短发,喜欢二次元打扮。她刚从外面进来,手里拿着一个浸着油迹的牛皮纸袋,散发着生煎包的香味。她一面脱下牛角扣大衣,一面指着纸袋说,“热腾腾的生煎小包,吃一个吗?”

    “不吃,谢谢。”闵慧摆手。

    “头儿,上午的会不去行吗?还有点code没写完。”另一位软件师已在电脑前忙碌开了,双手飞快地打字。他叫江衡,是个清瘦的男生,穿一件黑T,牛仔裤上破着两个大洞,头发总是乱糟糟的,一幅没睡醒的样子。华清大学计算机系本科毕业,比闵慧低两届,算是她的师弟。

    “你可以不去。”闵慧点点头,“但下午的会非去不可。”

    “好呐!”

    闵慧继续向前走,看见格子间里有个小个子男生戴着耳机正悄悄地用语音说话,一面说一面摇头晃脑、眉飞色舞。她走过去拍了他一下:“蔡冬阳,你在干嘛呢?”

    “哄女朋友呗!”男生给了闵慧一个滑稽的笑容,他是团队中唯一的海归,柏林大学计算神经科学博士,“昨晚加班错过了约会,Katy发火了,我正拼命道歉哪,就差下跪磕头了。”

    “没设闹钟提醒一下自己吗?”闵慧说,“告诉Katy研发部下周末去温泉山庄团建,让她一起来,咱们住在大山里烧烤、泡温泉,玩它整整三天,谁也不许带电脑。”

    “嘢!”众人欢呼。

    “每个人都有两个亲友名额,单身狗可以带上父母。”

    “爱你,头儿!”江衡夸张地送上个飞吻。

    闵慧的这批手下,半数以上年纪比她大,学位比她高,但大伙儿都打心眼里服她、喜欢她。跟着曹牧工作,闵慧也学到她强势干练、爱惜羽翼的风格,对团队成员有着很强的保护欲。总想让他们放手去干、尽力发挥而不要被行政上的条条框框所限制,为此多次要求总经理何海翔修改规章以便更加灵活地适应这群九十后,更加积极地调动他们的创造力。

    可是,闵慧在为人处事上远没有曹牧圆滑,经常因为团队的工作安排与何海翔发生冲突,有时不免硬碰硬,几年下来,与何海翔的关系比较紧张。

    何海翔做事官僚作风严重,喜欢拉帮结派、喜欢被人吹捧。在闵慧入职的这几年,公司渐渐形成两大阵营:一个是以何海翔为主的“行政派”,团结在他周围的主要是一批他从总部带过来的心腹,包括几乎所有的行政、人事、财务和销售人员。何海翔自己也与总公司的领导保持着亲密的互动,号称“上面有人”。

    另一个是以曹牧为中心的“技术派”,以闵慧及其研发团队为代表的技术人员为主。因为处于行业竞争的核心位置,他们在公司中有着不可撼动亦无法取代的地位。特别是闵慧团队的研发成果获得了一系列的认证书、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之后,这些都成为公司商业推广、资本运作的主要依据。

    每个公司都有每个公司的问题。虽然与老总的关系不算太好,中间有曹牧挡着,闵慧的日子还算自在。这些年她也在努力地改进自己的沟通能力,说话时尽量注意方式方法,有时候也主动地跟何海翔聊聊天、开开玩笑、争取缓和一下两人之间的紧张气氛。只要不是太为难自己、为难手下,对何海翔派下的工作她也是尽力配合、第一时间完成。正因为如此,除了不太听话、喜欢顶嘴以外,何海翔也找不到她的把柄,一些关键的推广与谈判还必须带上闵慧,不然说服不了甲方。总体来说,公司上下之间,还是维持着表面的和平与安宁。

    开了一上午的会后,曹牧在走廊上拦住闵慧,笑着说:“你今天情绪不对哦。”

    “哪有?”

    “开会时一个笑容也没有,从头到尾板着脸。”

    “早上在星巴克碰到程启让了。”闵慧说。

    曹牧不禁一愣。尽管三人又是同行又是校友,工作四年,闵慧从没有在她面前提到过程启让。曹牧知道这是忌讳,更不提起。

    曹牧“哦”了一声,没有接话,等着她说下去。但闵慧什么也没说,将一堆文件塞进手包,大步向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曹牧连忙跟上:“碰到程启让怎么啦?”

    “你不是问我为什么一个笑容也没有吗?”闵慧耸耸肩,“因为碰见程启让了。”

    “他现在已经是观潮国际的CEO了,这事你知道不?”

    闵慧摇头:“CEO不是郑澜吗?这么早就退休了?”

    “郑澜上个月突然中风,现在躺在医院里。公司就全部交给程启让了。”曹牧说。

    “难道不应该是让郑依婷来做CEO吗?”闵慧问道。

    郑澜妻子早逝,只有一个独生女叫郑依婷,也就是程启让的妻子。闵慧在观潮工作时,郑依婷是观潮的VP,但没看她干过什么实事。闵慧出事那年,郑依婷三十出头,父亲郑澜做信息技术起家,是科技界的一圆猛将,而程启让当年风头正健,是郑澜最得力的助手,也是华清大学的传奇人物。

    在闵慧遇到的人当中,只有一个人写的程序是让她由衷佩服的,那个人就是程启让。

    “郑澜还是更信任这个能干的女婿吧,不仅把观潮全部交给了他,为了能让他在董事会上说话有份量,还转给他不少股份。当然啦,郑依婷虽然不是CEO,但她占股不少,程启让要是敢跟老婆翻脸,郑依婷分分钟就能把观潮给掀翻啰。”

    “嗯。”敌人越来越强大了,闵慧无话可说。

    “程启让高傲极了,很难喜欢上一个女人。当年我的室友为了追他,几乎脱了一层皮。跟他分手后,整个人到现在都没缓过劲儿来。唉,想当年她也是一名学霸,咱们系的系花,长得跟你一样漂亮。就因为这个事,一蹶不振,回老家的中学教书去了,嫁了个当地的公务员,生了两个孩子,跟同学们都不来往了。”

    “轰轰烈烈不行,那就平淡是福呗。”闵慧说,“也未必不好。”

    “去年出差路过她家,我约她出来吃了顿饭。唉,不能提‘程启让’这三个字,一提就哭,都过去多少年了!‘系花杀手’这个外号,真不是白起的。”

    闵慧皱起眉头:“系花杀手?他到底杀过几个啊?”

    “我知道的就有两个,加上你,三个。”

    “Comeon,我们系就没多少女生好吗!”

    “追你的人应该不少吧,干嘛不在大学里找一个?”

    “后悔已经来不及了。”闵慧两手一摊,叹了一声。当年的她也太骄傲,一心一意想找个比自己聪明的,找来找去都没找到。

    正说话间,手机振动了一下,闵慧掏出来一看,屏幕上显示出一条短信:“苏田你好,你采集的血样经过DNA盲比,出现一条比中记录。请速与我电话联系。”

    发短信的是寻亲网站的志愿者小万,在闵慧与辛旗一起寻找苏田弟弟时候,就是这个小万一直负责联络。辛旗走后,闵慧告诉小万自己不是苏田,她将苏田失踪之事详细地说明了一遍,并告诉他自己希望代替苏田继续寻找弟弟,小万也表示会继续跟踪这个案子。但自从见了何仙姑以后,所有的线索都断了,小万这边再也没有联络过她。如今突然蹦出一条比中信息,DNA的准确率又如此之高,闵慧不禁喜极而泣,连忙跑到办公室将门一关,打起了电话。

    “……他叫陈家骏,被人贩子卖到福州,由于养父母对他不好,十四岁那年离家出走,在各地打工,最后流落到滨城,陆续在一些公司、商场做保安。”小万简短地说明了情况。

    闵慧不禁欣喜若狂,真是踏破铁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找来找去,苏田的弟弟居然跟自己在同一所城市!

    “太好啦!你有他的地址吗?我马上跟他联系。”闵慧几乎是雀跃。

    “嗯,有一个情况需要说明一下——”电话那边,小万的声音忽然低了低。

    “怎么了?”

    “他现在正在坐牢。故意伤害罪,判了一年,还有两个月才能出狱。”小万说,“你要想看他的话,得去滨城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