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还活着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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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慈善酒会上。
王琥一袭黑色西装,笔挺称身,肩背宽阔,戴着墨镜,满面肃容,走在最前面,俨然一副保镖的架势。就他那身块头,想要靠近魏千城和任初的人都拿着酒杯很自觉地绕开了,魏千城拍着王琥的肩头,笑得一脸猥琐。
“穿西装真累。”王琥低声抱怨了一句。
“辛苦你了。”魏千城笑着,递给他一杯香槟。
任初穿着三天前魏千城带着她去买的一件天蓝色的小礼裙,腰间一条黑色缎带缠了好几圈,然后在腰间轻轻垂下,任初除了幼儿园参加舞蹈比赛的时候穿过裙子之后,就再没穿过裙子了,甚至连家里的睡衣也都是衣裤模式的。以前参与的保护任务,也都是如同王琥这一类穿着黑西装站在人前的姿态,从没有这般阵势过,站在落地镜前面,任初只觉得全身不得劲,要是穿着这玩意儿还怎么跑?
“这玩意儿……”任初拿着那两条垂下去的缎带,很是不解。
“怎么?”魏千城却不懂,把缎带从任初手中抽走,放好,握住任初裸露在空气中的雪嫩双肩,笑着说:“很好看啊,阿初,你穿裙子很好看。”
“太……不方便了。”任初别扭地扭了扭身体。
“没关系,这次慈善酒会,因为有各界名流参加,有好些还是重量级的人物,所以现场的安保是可以相信的。更何况这回是肖安家安排的,好歹也是我兄弟呢,我得去给兄弟捧捧场子是不是?”魏千城温柔地说着话,满目柔情似水,轻轻往任初的短发上别了一只精致的白金莲叶发卡。
的确,这都是人情世故,任初不是不懂,只是不乐意去懂,所以为了逃避这些人情世故,任初选择了雇佣兵。
雇佣兵不需要人情世故,雇佣兵只需要一杆枪或者一柄刀,按照任务,收割任务生命,然后拿钱走人,消失在人海。
用命换自由,这是任初自己选的。
她抬起头,忽然觉得有些同情魏千城,他的父亲是赫赫有名的将军,他的人生从来没有他自己选择的余地,那些妄图绑架他的人说白了都是冲着他父亲去的,上一辈交下的恶,又关魏千城什么事呢?
可他什么都不说,也什么都不抱怨,只是默默承受着,那些人来一批他就顶一批,来两批他就顶两批。
对他来说,最多不过是死掉,只是要对不起家里两位老人家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更何况……”魏千城顿了一下,眼底有一抹悲凉,但很快又抹去了,好似那突如其来的情绪从来都没有过,他又拿起手边的耳坠,小心穿过任初细嫩的耳洞,脸上是淡淡的笑容:“呵,不说了,说多了你又要胡思乱想,看,这样子,我的阿初多好看。”
任初静静看着他,心底突然有种冲动想要抱住魏千城,可细一想,不行,抱了会坏事,于是乎,那情绪就那么被她生生压在心底。
“阿初……”
魏千城轻唤她的名字,微张着嘴,却始终不说下半句。
“嗯?”任初略一歪头,目露疑惑。
魏千城却突然一笑,拥住任初的肩,转身将她带出了衣饰店。
一直站在我身边好吗?不对我笑,也可以的。
这句话,魏千城没有说出来,他希望任初能明白,可不从嘴巴里说出来的话,别人又怎么能够明白?
任初踩着那双膈脚的高跟鞋,站在魏千城身边,也真算得上男俊女靓。只不过这漂亮姑娘有点冰山,从进门开始就一直没有笑过,连嘴角都没有扬起来过,只是笔直地站在那里,冰冷得如同雕塑,也美丽得如同雕塑。
“阿初,要喝点什么吗?”魏千城一只手搭在任初腰上,小心蹭了蹭,手感很好,没有一丝赘肉,可再往上摸一点的时候,魏千城的手却一下顿住了,那道伤口……
似乎是感受到了魏千城略略散发出来的悲伤,任初回头:“怎么?”
魏千城却笑着摇头,任初看着他,猛地想起刚才魏千城似乎在摸她背,任初低下头,伸手反到背后,又忽的抬起头,一把抓住了魏千城放在自己腰上的手。
那手有些粗糙,不像那些富家子弟一样的柔软,手指头上布着老茧,还有虎口,还有手掌上,那都是擦破了皮肉之后愈合再擦破再愈合再擦破愈合之后无数次的结果,一定很疼,任初知道的。
那手也很大,轻而易举地就可以完全包住任初小小的手掌,让人很有安全感,手心里总是像握着一团火,不烧人,却很暖。他紧紧地握住你的手,让你最近距离地感受他心中的力量,那让你感到无比信任,没有理由,只是那样盲目的信任。
任初觉得,那并不坏。
“哈哈哈哈……老小子,还活着呐!”蓦地,一个耳熟的声音穿过人群从不远处飘过来,任初抬起头,那张从她出生睁开眼睛就看见的老脸就那么出现在了眼前。
任再明笑得一脸褶子,穿着一身灰黑色的中山装,颗颗纽扣都磨得锃光瓦亮,一排下去,笔直整齐,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从年轻时候就混黑道的。江茗站在他身边,挽着她丈夫的手,穿着一袭绣着巨大牡丹花的素白底旗袍,隐约露出一截白嫩如雪的长腿,一双目测是三厘米的粉白色高跟鞋套在脚上,衬得她肤色更亮,脸上也带着淡淡的笑容,看似亲切,实则疏离。
而他们对面,则是魏明和曹可琴。
这种场合,魏明自然是穿着他的军装,肩上那几颗亮瞎众多狗眼的军章,被他擦得熠熠生辉,崭新如一。曹可琴与他并肩站着,胳膊下挎着一只黑紫色皮包,身上一件黑色的无袖小礼服,蕾丝细边,洋洋洒洒落到大腿以下膝盖以上,曹可琴不像江茗那样是气质美女,笑不露齿,那毫无顾忌咧开大嘴露出的八颗大白牙,看起来就是朴素的邻家大妈。
“你还活着,我怎么敢丢下你呢?”魏明狠狠一拳砸向任再明,任再明一个轻巧的挪步躲过,两人相视着,哈哈大笑起来。
“爸!”还没等任初反应过来,魏千城已经拉着任初走了过去,而且还附带了一句亲切的呼唤,这下可好,本来还想借口避一避的任初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小城啊,来见过你任叔叔,上次你任叔叔过生日你也借口跑了,都没来得及跟他好好交流。”魏明恍若没看见任初一样,跟魏千城来了个百分百的拥抱,抽身离去的时候偷偷朝任初眨了一下眼睛。
任初默默点头,转首间,就看见自家老妈也扭过头来飞快地看了她一眼,可就只是那一眼,任初看到了很多东西,有关心,有忧虑,有欣慰,有忐忑,还有很多很多任初说不上来的情绪。
但那些情绪,全都加起来,融合到一起,那就是母爱。
从小任初就知道,江茗对她的爱没有少过一分亦没有多过一分,总是保持在一个平衡上。她们母女二人的相处方式和旁人不太一样,她们不怎么说话,可只要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想说什么,一如任再明说的,她们不太像母女,更像是双胞姐妹,心有灵犀。
任再明也很识趣地装作没有看到任初,直接走向魏千城,又是一个百分百的拥抱,然后也冲着任初狠狠眨了一下眼睛,任初一头瀑布汗,果然是过命的兄弟吗,连姿势动作都一模一样。
“嗯,魏家小子壮了,还比我高了,一表人才,不错不错,肯定有很多姑娘家拼了命的倒追吧?哈哈哈哈……”任再明拍拍魏千城的肩膀,又伸手捏捏魏千城的胳膊,啧啧称奇。
魏千城羞涩一笑,直摇头说没有没有,说就说吧,还抽空往旁边看了一眼,那位置上正好就是任初。
任初被他这么看了一眼,立刻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喂喂,这眼神算什么意思啊?我可没有倒追你啊!冤枉啊大人!任初哀叹无门,只能默默地一个人站在边上抹汗。
“魏家小子啊,这位漂亮的姑娘是哪家的啊?不介绍介绍吗?”在任初翻白眼的时候,忽听任再明含着笑意地说出了这句当着女儿的面光明正大坑女儿的话。
三天后,慈善酒会上。
王琥一袭黑色西装,笔挺称身,肩背宽阔,戴着墨镜,满面肃容,走在最前面,俨然一副保镖的架势。就他那身块头,想要靠近魏千城和任初的人都拿着酒杯很自觉地绕开了,魏千城拍着王琥的肩头,笑得一脸猥琐。
“穿西装真累。”王琥低声抱怨了一句。
“辛苦你了。”魏千城笑着,递给他一杯香槟。
任初穿着三天前魏千城带着她去买的一件天蓝色的小礼裙,腰间一条黑色缎带缠了好几圈,然后在腰间轻轻垂下,任初除了幼儿园参加舞蹈比赛的时候穿过裙子之后,就再没穿过裙子了,甚至连家里的睡衣也都是衣裤模式的。以前参与的保护任务,也都是如同王琥这一类穿着黑西装站在人前的姿态,从没有这般阵势过,站在落地镜前面,任初只觉得全身不得劲,要是穿着这玩意儿还怎么跑?
“这玩意儿……”任初拿着那两条垂下去的缎带,很是不解。
“怎么?”魏千城却不懂,把缎带从任初手中抽走,放好,握住任初裸露在空气中的雪嫩双肩,笑着说:“很好看啊,阿初,你穿裙子很好看。”
“太……不方便了。”任初别扭地扭了扭身体。
“没关系,这次慈善酒会,因为有各界名流参加,有好些还是重量级的人物,所以现场的安保是可以相信的。更何况这回是肖安家安排的,好歹也是我兄弟呢,我得去给兄弟捧捧场子是不是?”魏千城温柔地说着话,满目柔情似水,轻轻往任初的短发上别了一只精致的白金莲叶发卡。
的确,这都是人情世故,任初不是不懂,只是不乐意去懂,所以为了逃避这些人情世故,任初选择了雇佣兵。
雇佣兵不需要人情世故,雇佣兵只需要一杆枪或者一柄刀,按照任务,收割任务生命,然后拿钱走人,消失在人海。
用命换自由,这是任初自己选的。
她抬起头,忽然觉得有些同情魏千城,他的父亲是赫赫有名的将军,他的人生从来没有他自己选择的余地,那些妄图绑架他的人说白了都是冲着他父亲去的,上一辈交下的恶,又关魏千城什么事呢?
可他什么都不说,也什么都不抱怨,只是默默承受着,那些人来一批他就顶一批,来两批他就顶两批。
对他来说,最多不过是死掉,只是要对不起家里两位老人家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更何况……”魏千城顿了一下,眼底有一抹悲凉,但很快又抹去了,好似那突如其来的情绪从来都没有过,他又拿起手边的耳坠,小心穿过任初细嫩的耳洞,脸上是淡淡的笑容:“呵,不说了,说多了你又要胡思乱想,看,这样子,我的阿初多好看。”
任初静静看着他,心底突然有种冲动想要抱住魏千城,可细一想,不行,抱了会坏事,于是乎,那情绪就那么被她生生压在心底。
“阿初……”
魏千城轻唤她的名字,微张着嘴,却始终不说下半句。
“嗯?”任初略一歪头,目露疑惑。
魏千城却突然一笑,拥住任初的肩,转身将她带出了衣饰店。
一直站在我身边好吗?不对我笑,也可以的。
这句话,魏千城没有说出来,他希望任初能明白,可不从嘴巴里说出来的话,别人又怎么能够明白?
任初踩着那双膈脚的高跟鞋,站在魏千城身边,也真算得上男俊女靓。只不过这漂亮姑娘有点冰山,从进门开始就一直没有笑过,连嘴角都没有扬起来过,只是笔直地站在那里,冰冷得如同雕塑,也美丽得如同雕塑。
“阿初,要喝点什么吗?”魏千城一只手搭在任初腰上,小心蹭了蹭,手感很好,没有一丝赘肉,可再往上摸一点的时候,魏千城的手却一下顿住了,那道伤口……
似乎是感受到了魏千城略略散发出来的悲伤,任初回头:“怎么?”
魏千城却笑着摇头,任初看着他,猛地想起刚才魏千城似乎在摸她背,任初低下头,伸手反到背后,又忽的抬起头,一把抓住了魏千城放在自己腰上的手。
那手有些粗糙,不像那些富家子弟一样的柔软,手指头上布着老茧,还有虎口,还有手掌上,那都是擦破了皮肉之后愈合再擦破再愈合再擦破愈合之后无数次的结果,一定很疼,任初知道的。
那手也很大,轻而易举地就可以完全包住任初小小的手掌,让人很有安全感,手心里总是像握着一团火,不烧人,却很暖。他紧紧地握住你的手,让你最近距离地感受他心中的力量,那让你感到无比信任,没有理由,只是那样盲目的信任。
任初觉得,那并不坏。
“哈哈哈哈……老小子,还活着呐!”蓦地,一个耳熟的声音穿过人群从不远处飘过来,任初抬起头,那张从她出生睁开眼睛就看见的老脸就那么出现在了眼前。
任再明笑得一脸褶子,穿着一身灰黑色的中山装,颗颗纽扣都磨得锃光瓦亮,一排下去,笔直整齐,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从年轻时候就混黑道的。江茗站在他身边,挽着她丈夫的手,穿着一袭绣着巨大牡丹花的素白底旗袍,隐约露出一截白嫩如雪的长腿,一双目测是三厘米的粉白色高跟鞋套在脚上,衬得她肤色更亮,脸上也带着淡淡的笑容,看似亲切,实则疏离。
而他们对面,则是魏明和曹可琴。
这种场合,魏明自然是穿着他的军装,肩上那几颗亮瞎众多狗眼的军章,被他擦得熠熠生辉,崭新如一。曹可琴与他并肩站着,胳膊下挎着一只黑紫色皮包,身上一件黑色的无袖小礼服,蕾丝细边,洋洋洒洒落到大腿以下膝盖以上,曹可琴不像江茗那样是气质美女,笑不露齿,那毫无顾忌咧开大嘴露出的八颗大白牙,看起来就是朴素的邻家大妈。
“你还活着,我怎么敢丢下你呢?”魏明狠狠一拳砸向任再明,任再明一个轻巧的挪步躲过,两人相视着,哈哈大笑起来。
“爸!”还没等任初反应过来,魏千城已经拉着任初走了过去,而且还附带了一句亲切的呼唤,这下可好,本来还想借口避一避的任初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小城啊,来见过你任叔叔,上次你任叔叔过生日你也借口跑了,都没来得及跟他好好交流。”魏明恍若没看见任初一样,跟魏千城来了个百分百的拥抱,抽身离去的时候偷偷朝任初眨了一下眼睛。
任初默默点头,转首间,就看见自家老妈也扭过头来飞快地看了她一眼,可就只是那一眼,任初看到了很多东西,有关心,有忧虑,有欣慰,有忐忑,还有很多很多任初说不上来的情绪。
但那些情绪,全都加起来,融合到一起,那就是母爱。
从小任初就知道,江茗对她的爱没有少过一分亦没有多过一分,总是保持在一个平衡上。她们母女二人的相处方式和旁人不太一样,她们不怎么说话,可只要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想说什么,一如任再明说的,她们不太像母女,更像是双胞姐妹,心有灵犀。
任再明也很识趣地装作没有看到任初,直接走向魏千城,又是一个百分百的拥抱,然后也冲着任初狠狠眨了一下眼睛,任初一头瀑布汗,果然是过命的兄弟吗,连姿势动作都一模一样。
“嗯,魏家小子壮了,还比我高了,一表人才,不错不错,肯定有很多姑娘家拼了命的倒追吧?哈哈哈哈……”任再明拍拍魏千城的肩膀,又伸手捏捏魏千城的胳膊,啧啧称奇。
魏千城羞涩一笑,直摇头说没有没有,说就说吧,还抽空往旁边看了一眼,那位置上正好就是任初。
任初被他这么看了一眼,立刻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喂喂,这眼神算什么意思啊?我可没有倒追你啊!冤枉啊大人!任初哀叹无门,只能默默地一个人站在边上抹汗。
“魏家小子啊,这位漂亮的姑娘是哪家的啊?不介绍介绍吗?”在任初翻白眼的时候,忽听任再明含着笑意地说出了这句当着女儿的面光明正大坑女儿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