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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线索:熊爪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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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猫制品一经问世,锦官就采取了奢侈品的饥饿营销策略和多价位、精致但无用的产品风格,使之迅速风靡全世界。

    为了防止仿冒,锦官率先实现了一物一码的防伪技术。也就是说,就算是一条黑白二色的毛巾都有专属的识别码,通过识别码,其所有人可以轻松查出他的真伪,甚至购买时间和购买人的名字。只不过,详细信息需要持有实物的本人到锦官才有可能查到。

    纪念品中心门口的队伍一直绵延得如一条长蛇,好在咨询处门可罗雀。Erin孙挤出人群,走进去问道:“请问,可以帮我查询一下熊爪杯的购买时间吗?”

    咨询职员说:“当然没有问题,请您将产品交给我。”

    Erin孙装出泫然欲泣的模样:“抱歉,我是在外地出差时收到的匿名包裹。因为很想知道是不是他寄给我的,所以,我没等取回包裹就迫不及待的来了。现在,我这里只有产品照片……”

    职员连忙说:“可以的,小姐。我们的查询服务就是为了这一刻而存在的。”说着,她对照着手机照片的一串数字开始在电脑前操作。

    Erin孙装着擦眼泪,心里有些忐忑。包裹的寄件人署名不是匿名,而是手填的规规矩矩的“龚行慎”三字,字迹和龚行慎写给她的留言极其相似,几乎可以确定寄件人就是龚行慎本人。

    片刻后,职员皱着眉头说:“小姐,我想您可能要失望了,这件产品的所有人是名女性。”

    Erin孙非但没有失望,反而有些兴奋。她是知道的,龚行慎绝无可能在断货的情况下买到新的熊爪杯。这样反而更容易找到龚行慎本人,因为他搞来这个熊爪杯必定要和熊爪杯的所有人有交集。他需要躲避武盟,可给他熊爪杯的人未必需要东躲西藏。即是说,Erin孙找出熊爪杯所有人的可能性很大,这就是她揪出龚行慎的重要线索。

    线索从来都不是摆在明面上的,有时候新闻采访能有侧面采访就不错了。有些情况下,记者要靠上大街撞线索,通过搜集各种无关紧要的信息和关联性分析,推断出事件的脉络。例如,曾经有名蹩脚的狗仔,他没能偷拍到明星的起居生活。但他在偷拍的过程中发现两件事:一个是明星家保姆外出次数增多,二个是明星家扔掉了一袋湿垃圾,吸引了流浪猫的光顾。结果,狗仔就从两件事里推断出明星和人同居了。因为明星在某次访谈节目中声称自己对海鲜过敏,所以带有腥味的湿垃圾只能是别人吃的。加之,保姆常常外出,说明家中有所不便。于是,狗仔就得出了推论。后被证实,确实如此。

    “他爱上了别人,那干嘛还要把东西寄给我?”Erin孙掩面啜泣。

    可是,职员的表情很古怪,也不知道是讥讽还是惋惜,她看着电脑屏幕摇头说:“对不起,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将对方的信息告诉您。”

    “那打扰了。”Erin孙抹着泪水,转身离开。职员倒是长舒一口气,摇着头关掉了电脑窗口。

    Erin孙并不是欲擒故纵,她径直走出了咨询处。因为她已经从职员的眼瞳中看到了电脑的显示画面。她越来越习惯使用神念,虽然她搞不懂这种力量是什么、从何而来,但其辅助观察的能力实在屡试不爽。

    令她惊喜的是,这个女人是在六天前购买的熊爪杯。那时,锦官刚刚宣布发售第四批次熊爪杯的消息,实际发售时间是在三天前。这说明女人是个有能量或者有后门的人,看职员的缄口不言,更加印证了这一点。有可能这个女人是锦官文化集团的高层管理人员,总之,她越出名就越容易找到她。

    她的名字很特别,是个复姓——第五妮。Erin孙差点开心地笑出来,在鸿派稀少的当下,使用这么稀有复姓的女人,全世界都不会超过十个人。这摆明是要Erin孙找到她。

    于是,她迅速用手机检索了“第五妮”这个名字。查到的居然是六年前的一条消息:“最恶帮派伏法,连城不是罪恶栖息地。”

    没等她点开消息浏览,一名身穿风衣的高挑男人和她擦肩而过,低声说:“你要找的人叫第五妮,她在比尔怀恩的西客酒吧。”

    她怔怔地看着风衣男子快速隐没进人群,隔了半晌才喃喃自语:“穿这么厚不热么?”

    比尔怀恩是三十七城之一,没什么特别之处。但锦官九成以上的酒水副食都出自比尔怀恩的加工厂,所以比尔怀恩是个极富庶的弹丸之地。

    奥德赛的城市命名由当地居民根据喜好决定,元首府不予干涉,导致相去不过十公里的市镇就有可能出现两种风格截然不同的名称。其实,千山连城最早是诺派名字,叫萨森德蒙特,人们觉得拗口就意译为“千山连城”,没想到后者喧宾夺主了。

    三道街,一家小吃店门口。

    火箭桑尼和柳别叶在一张小几上对面而坐。桑尼一双蒲扇大手满是辣油,在解决掉第十六只兔头,他嗦唆手指,端起啤酒杯装的酸梅汤,咕咚咕咚往下灌。

    为什么啤酒杯装酸梅汤?因为小杯磨磨唧唧得不爽利。

    为什么啤酒杯不装啤酒?因为桑尼是禁得起酒精诱惑的老司机。

    桑尼打了个饱嗝说:“神枪手,甭哭哭啼啼的了。今儿没你我可就栽里了,甭说这露脸的事了。”他敲打着平板电脑上的即时消息,屏幕上桑尼那张带着墨镜、叼着雪茄的特写,刚好被他手上的油污给挡住了。

    他连忙抽纸去擦,可越擦自个儿的脸越模糊。最后,他把团成一坨的纸巾丢进纸篓里,啐道:“呸,老子这么帅气的一张脸干嘛要打马赛克。又不是见不得人的东西。”

    柳别叶仔细观察了一番桑尼的脸,哭得更凶了:“就你这模样的人都有老婆!克里斯汀娜,我的女神,你怎么就如此残忍地抛弃了我呢?”

    “妈的!你给老子闭嘴,不就是个娘们嘛。这锦官吃得好,玩儿得好。最好的要属大姑娘、小媳妇儿,全都是外地来的,大都很乐意交朋友,尤其那些单身的。特别是孤身一人,穿着白T恤、阔腿裤、白球鞋,背着个双肩包,跑得跟只兔子似的......咦?这不是白天你要跟的那女的?怎么落单了?”

    蓦地,柳别叶抬起了头,看向在街上逆行飞奔的Erin孙。接着,他腾地就站了起来说:“我要赶快完成任务,到盂兰去挽回克里斯汀娜!”

    “好!不管你任务是什么,哥得帮你一回,算是报答。”说完,桑尼刷卡买单,和柳别叶一同追了上去。

    以百步穿杨功夫闻名于世的柳家,目力是他们的必修课。传闻,柳家人自小就用药水洗眼睛,到了八九岁,就在电风扇面前练瞪眼,趁着夜光数玻璃球。如此练上三年,他们睡觉就不再闭眼了,直到能在夜里看清百步之外的微物,就算练成了。对此,柳家人是嗤之以鼻的。开什么玩笑,他们为了保护眼睛,每天有十二个小时左右都在闭目养神,要总这么睁着一张眼,怕不早就得干眼病了。

    不过,柳家人的目力确实无愧于武者第一眼功。在昏暗的天色里,柳别叶能在茫茫人群中跟着穿梭的Erin孙而不丢,足见其本事了。

    桑尼也是名武者,虽然因本事微末而未加入武盟,但光看柳别叶在人群中一路游移穿梭却能不撞到半个人,就又高看了柳别叶一眼。

    兴许是走火入魔的内劲所致,Erin孙一路跑道迎客门,居然只有些脸红气喘。要是一个月前她早就如同一只遗落在热带沙漠的北极熊一样瘫在地上,汗流如注。

    她抬手叫了一辆等候在迎客门广场的出租车,直奔城铁站。不管风衣意欲何为,不管第五妮是否是武者帮派的主人,她都要找第五妮问个明白,因为她是唯一的线索。

    前后脚跟来的柳别叶,见Erin孙乘车扬长而去,也上了桑尼的车尾随着到了城铁站,搭上前往比尔怀恩的轨道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