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第134章 、那些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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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只丧尸追了上来,这一次林迹没有急着逃走,他在丧尸扑近的时候猛然跳上旁边的一辆车,他现在的弹跳力能保证他很轻松的就跃到了车顶上,就跟练成了轻功似的,然后他很装逼的半蹲在车顶上,看着那只丧尸焦急的靠着车身向他伸出尖利的爪子。而丧尸的头顶一片残留的头发给林迹画出了标靶,林迹很酷的笑了一下,一刀就扎进了丧尸的头顶。
事实证明,这不是碰巧。
接下来就轻松多了,林迹就这么装骚的半蹲在车顶上,剩余的丧尸没有迟疑的都围了过来,然后一只一只的被林迹用军刀捅烂了天灵盖。只有一只个头最高的,站在车边高出车顶好长一截身子,两只爪子险些抓到林迹,因为是最后一只,林迹也没有在猥琐的用阴招阴它,而是很拉风的从车顶一跃而下,在他落下的同时,刀身凌空刺进了高个丧尸的头顶。
“小样!”林迹落下地来,将他的刀从高个丧尸软倒之后的头顶拔出来,一脸严肃的说:“这是打遍天下无敌手金面佛苗人凤的绝技‘提撩剑白鹤舒翅’,连胡一刀都不敢正面接下来,死在我这一招之下,也算是你的造化了。”
没有人回应他,没有人觉得他幽默,没有人觉得他无聊,也没有人觉得他没心没肺在这样的时候还能瞎BB,林迹一本正经的说完这句话之后也苦笑了一下,然后深深的吐了一口气,看一眼刚才那辆车旁边倒下的十来具丧尸的尸体,侧耳倾听了许久,确定停车场内再没有别的丧尸之后,就掏出他收集的那些车钥匙来找车。停车场内有差不多上百辆车,他手中的钥匙有十多把,根据钥匙上品牌,他将这些车分类试过去,到最后还真打开了七八辆车的车门。
然而这些车都不是他想要的,这都是些普通上班族开的普通家轿,最好的一辆是奥迪A4L,最便宜的是宝骏乐驰,这些车上班代步都足够了,但他需要的是性能卓越的越野车。纵观整个停车场,SUV倒也不少,但他的车钥匙偏偏都打不开,虽然这些城市版的SUV也达不到他的要求,但总比轿车好。他也不会偷车,虽然赵陌教过他,但和赵陌教他功夫一样,他也从来没认真实践过。现在后悔也是晚了。
没办法,既然没有别的选择,那就只能试试那辆奥迪A4了,最起码在这些普通家轿里面,这辆奥迪的性能也算比较好的。
当他回头去找那辆奥迪的时候,他最开始点燃的火把已经熄了两根,剩下的也都燃烧得差不多了,他身上倒还有两根没有点燃的,但那是备用,轻易也不能再用。在渐渐微弱的火光中,林迹走向刚才他打开了车门的那辆奥迪,突然发现旁边的车位上还停着一辆盖着一半车衣的越野车。
最开始看到那方方正正的车型林迹还以为是奔驰G系越野,等他掀开车衣一看,却是一辆路虎卫士110皮卡,白色的车身,包括前绞盘、车顶射灯、车顶行李架、车身防滚架、巨大的37寸雪地轮胎和专为雪地胎加宽的全新轮眉以及悬架。此外,该车还重新设计了深度涉水的排气系统。虽然比起林迹曾经设计改装过的末日战车来还不够皮实,但在正常情况下,这辆车已经是最合格的有钱人爬山涉水的超级玩具,林迹记得这辆车在《007幽灵党》里出现过,很显然是某个小开看了之后定制的电影仿版。
但那又怎么样呢?对林迹来说没有钥匙一切都是白搭,越是这样的豪车偷走的难度就越大,就算你砸碎了玻璃开了门,弄不走就是弄不走,除非是专业的偷车贼,还得是个国际惯犯才有能力把这辆车弄走。
林迹在这辆路虎卫士面前眼睛瞬间放亮之后又极度的失落,妈蛋,还不如没有看到呢。然而就在他失望之极的准备离开时,猛然想起在他之前盖在这辆车上面的车衣就被掀掉了一半,这意味着有人曾经想要驾驶这辆车,然后他下意识的抽了抽鼻子,似乎在车身附近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臭味。
没错,是尸臭味,这种不足为奇的臭味差点让林迹失去耐心,他不过是不死心的举着火把靠近了车门,却在车厢里发现了一具尸体,以一种蜷缩着的姿势死去多时。从尸体身上还保存得比较不错的衣服来看,这是一个女人。
林迹伸手去开车门,忍不住又骂了一句,这个女人死之前把车门锁死了,也许她是在被丧尸追逐的时候躲到车里的,但她并不是这辆车的主人,她没有能将车开走,也不敢下车,后来就饿死在了车里面,从尸体的腐烂程度和车内的空气温度湿气来判断尸体的死亡时间,这个林迹比较在行,他突然有点激动,因为这样一来,也许他可以推算现在的时间。当然没有足够的法医器械他并不能最精确的判断,但有个大概就可以了……
根据这种豪车超强的密封性,结合尸体的腐烂程度,林迹认为这个女人死了大约有一年。她是病变爆发后躲在车里饿死的,抛开这个女人是几天或是十几天饿死的这个时间不管,因为这可以忽略不计,也就是说,从灾变到现在过去了大约一年的时间。
“一年。”林迹喃喃的念叨了几遍,再扣除他在灾难后幸存的那一个多月,推算出他在家园制药的大瓶子里被泡了将近十个月。也难怪他全身的皮肤都那么苍白了。
但是也不对啊,一年的时间,外面的世界怎么会那么的荒芜呢?
林迹甩了甩头,决定不再去纠结这个问题,这个他一直很关心的问题现在看来也并不是那么重要。而就在他恨不得把这辆只能看不能用的顶级越野车一把火烧掉的时候,他突然又在车身后面发现了一堆尸体的残骸,他不死心的走过去扒拉了一会,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记住,荒野求生的第一准则是,任何时候都不要说——绝对不行。”林迹对着空气,就像自己曾经忽悠那些大学女生的时候那样说了一句,然后从那一堆残骸里扒拉出了一把车钥匙,而且就是旁边这辆路虎卫士的钥匙。
说完这句话,林迹就默默的转过身去打开车门,清理车里的那具尸体。就那样默默的,好像前一秒钟对着丧尸也能瞎BB的那个人跟他完全无关一样,他沉默得就像许多年都没有说过话的老人。把车内的尸体清理干净了,他就尝试着发动了汽车,结果这辆车不但很轻松的就启动了,而且,油表显示油箱里的油还有四分之三的油。那可是75升的油箱,四分之三的油量够他跑很远了。
而他原本只打算弄一辆车跑到江边的……
林迹原以为这种定制车的条件会比较好,然而他发现这辆路虎卫士竟然还是手动挡的,而且内饰也简单得可以,果然是绝不向时尚妥协的典范,不过,这倒很对林迹的胃口。车载的CD机里有一张CD,林迹顺手就按下了播放键,音乐一出来,他也瞬间流下了泪来。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幸运的是我/曾陪她们开放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想她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她还在开吗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那是林兮的歌。
准确的说,那是林兮唯一会唱的歌。
林兮是个出色的警察,是个彪悍的女汉子,这是林迹给他妹妹下的定论,好强的林兮几乎在所有的事情上都不会认输,几乎在所有的时候都不会投降,唯独在让她唱歌的时候她就傻眼了。不管在KTV还是在家里,一提到唱歌,林兮就会向林迹求饶,而和绝对麦霸,唱什么歌都能以假乱真的林迹相比,林兮唯一会唱的歌也就是朴树的这首《那些花儿》,她要么死不松口,要唱,也唯有这一首。
每当林兮唱起这首歌来的时候,强悍的她都会安静下来,忧郁下来,唱到后来每每都是泪光闪烁,八卦的林迹无数次试图挖掘林兮唱这首歌背后的故事,可惜,林兮是一个合格的党员,不管用什么方法,都别想从她嘴里撬出她不愿吐露的秘密。
林迹没想到这个定制了007电影里的样板车的小开在CD机里放的竟然是这么校园这么抒情的一首老歌,那是非常遥远的记忆,遥远到了这个世界来临之前。朴树那遥远的,带着世纪初泛黄颜色的唱腔对于林迹来说非常的不真实,就像一个想象了很多次,其实从未有过的前世。
林迹在泪流满面中笑了起来,踩离合换挡,狠狠的一脚油门踩下去,拥有坚硬粗粝的线条的路虎卫士吼叫着从地下停车场里冲了出去。地下停车场的门口拉着停了电的电动道闸,上面还有一个美女头像的广告,林迹一打方向盘,路虎卫士嘎吱一声从道闸旁的值班岗亭撞了过去,林迹是不会开车撞向美女的,哪怕只是一副广告,当然更要紧的是值班岗亭是用塑料扣板搭建的,明显比金属的道闸脆弱得多……
外面,天色又是不明不暗的,分不清清晨还是黄昏,雨也还下着,不见小,连续几天的大雨已经让街道满是积水。林迹开出来的如果不是这辆路虎卫士,而是他原先选定的奥迪A4,只怕走不了几公里他就得弃车步行。他现在反正是有路就走,在这个城市转了大半圈之后,发现城市一小半是被水淹了,一半是被炮弹摧毁了,他想到北面的江边去,然而北上的路全部都已经被堵死,没办法,他只得闯向了市中心。
其实比起城郊的杂乱来,市中心的交通状况反倒好很多,大概是灾难爆发的时候人们都堵在了出城的路上,而后来的战斗也发生在城郊。天已经快黑了,林迹没敢往高楼大厦里钻,而是在天黑前驾着车一头扎进了城中心的一个公园里。那是这个城市的地标,带着一片湖泊的绿化休闲场所。
又一只丧尸追了上来,这一次林迹没有急着逃走,他在丧尸扑近的时候猛然跳上旁边的一辆车,他现在的弹跳力能保证他很轻松的就跃到了车顶上,就跟练成了轻功似的,然后他很装逼的半蹲在车顶上,看着那只丧尸焦急的靠着车身向他伸出尖利的爪子。而丧尸的头顶一片残留的头发给林迹画出了标靶,林迹很酷的笑了一下,一刀就扎进了丧尸的头顶。
事实证明,这不是碰巧。
接下来就轻松多了,林迹就这么装骚的半蹲在车顶上,剩余的丧尸没有迟疑的都围了过来,然后一只一只的被林迹用军刀捅烂了天灵盖。只有一只个头最高的,站在车边高出车顶好长一截身子,两只爪子险些抓到林迹,因为是最后一只,林迹也没有在猥琐的用阴招阴它,而是很拉风的从车顶一跃而下,在他落下的同时,刀身凌空刺进了高个丧尸的头顶。
“小样!”林迹落下地来,将他的刀从高个丧尸软倒之后的头顶拔出来,一脸严肃的说:“这是打遍天下无敌手金面佛苗人凤的绝技‘提撩剑白鹤舒翅’,连胡一刀都不敢正面接下来,死在我这一招之下,也算是你的造化了。”
没有人回应他,没有人觉得他幽默,没有人觉得他无聊,也没有人觉得他没心没肺在这样的时候还能瞎BB,林迹一本正经的说完这句话之后也苦笑了一下,然后深深的吐了一口气,看一眼刚才那辆车旁边倒下的十来具丧尸的尸体,侧耳倾听了许久,确定停车场内再没有别的丧尸之后,就掏出他收集的那些车钥匙来找车。停车场内有差不多上百辆车,他手中的钥匙有十多把,根据钥匙上品牌,他将这些车分类试过去,到最后还真打开了七八辆车的车门。
然而这些车都不是他想要的,这都是些普通上班族开的普通家轿,最好的一辆是奥迪A4L,最便宜的是宝骏乐驰,这些车上班代步都足够了,但他需要的是性能卓越的越野车。纵观整个停车场,SUV倒也不少,但他的车钥匙偏偏都打不开,虽然这些城市版的SUV也达不到他的要求,但总比轿车好。他也不会偷车,虽然赵陌教过他,但和赵陌教他功夫一样,他也从来没认真实践过。现在后悔也是晚了。
没办法,既然没有别的选择,那就只能试试那辆奥迪A4了,最起码在这些普通家轿里面,这辆奥迪的性能也算比较好的。
当他回头去找那辆奥迪的时候,他最开始点燃的火把已经熄了两根,剩下的也都燃烧得差不多了,他身上倒还有两根没有点燃的,但那是备用,轻易也不能再用。在渐渐微弱的火光中,林迹走向刚才他打开了车门的那辆奥迪,突然发现旁边的车位上还停着一辆盖着一半车衣的越野车。
最开始看到那方方正正的车型林迹还以为是奔驰G系越野,等他掀开车衣一看,却是一辆路虎卫士110皮卡,白色的车身,包括前绞盘、车顶射灯、车顶行李架、车身防滚架、巨大的37寸雪地轮胎和专为雪地胎加宽的全新轮眉以及悬架。此外,该车还重新设计了深度涉水的排气系统。虽然比起林迹曾经设计改装过的末日战车来还不够皮实,但在正常情况下,这辆车已经是最合格的有钱人爬山涉水的超级玩具,林迹记得这辆车在《007幽灵党》里出现过,很显然是某个小开看了之后定制的电影仿版。
但那又怎么样呢?对林迹来说没有钥匙一切都是白搭,越是这样的豪车偷走的难度就越大,就算你砸碎了玻璃开了门,弄不走就是弄不走,除非是专业的偷车贼,还得是个国际惯犯才有能力把这辆车弄走。
林迹在这辆路虎卫士面前眼睛瞬间放亮之后又极度的失落,妈蛋,还不如没有看到呢。然而就在他失望之极的准备离开时,猛然想起在他之前盖在这辆车上面的车衣就被掀掉了一半,这意味着有人曾经想要驾驶这辆车,然后他下意识的抽了抽鼻子,似乎在车身附近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臭味。
没错,是尸臭味,这种不足为奇的臭味差点让林迹失去耐心,他不过是不死心的举着火把靠近了车门,却在车厢里发现了一具尸体,以一种蜷缩着的姿势死去多时。从尸体身上还保存得比较不错的衣服来看,这是一个女人。
林迹伸手去开车门,忍不住又骂了一句,这个女人死之前把车门锁死了,也许她是在被丧尸追逐的时候躲到车里的,但她并不是这辆车的主人,她没有能将车开走,也不敢下车,后来就饿死在了车里面,从尸体的腐烂程度和车内的空气温度湿气来判断尸体的死亡时间,这个林迹比较在行,他突然有点激动,因为这样一来,也许他可以推算现在的时间。当然没有足够的法医器械他并不能最精确的判断,但有个大概就可以了……
根据这种豪车超强的密封性,结合尸体的腐烂程度,林迹认为这个女人死了大约有一年。她是病变爆发后躲在车里饿死的,抛开这个女人是几天或是十几天饿死的这个时间不管,因为这可以忽略不计,也就是说,从灾变到现在过去了大约一年的时间。
“一年。”林迹喃喃的念叨了几遍,再扣除他在灾难后幸存的那一个多月,推算出他在家园制药的大瓶子里被泡了将近十个月。也难怪他全身的皮肤都那么苍白了。
但是也不对啊,一年的时间,外面的世界怎么会那么的荒芜呢?
林迹甩了甩头,决定不再去纠结这个问题,这个他一直很关心的问题现在看来也并不是那么重要。而就在他恨不得把这辆只能看不能用的顶级越野车一把火烧掉的时候,他突然又在车身后面发现了一堆尸体的残骸,他不死心的走过去扒拉了一会,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记住,荒野求生的第一准则是,任何时候都不要说——绝对不行。”林迹对着空气,就像自己曾经忽悠那些大学女生的时候那样说了一句,然后从那一堆残骸里扒拉出了一把车钥匙,而且就是旁边这辆路虎卫士的钥匙。
说完这句话,林迹就默默的转过身去打开车门,清理车里的那具尸体。就那样默默的,好像前一秒钟对着丧尸也能瞎BB的那个人跟他完全无关一样,他沉默得就像许多年都没有说过话的老人。把车内的尸体清理干净了,他就尝试着发动了汽车,结果这辆车不但很轻松的就启动了,而且,油表显示油箱里的油还有四分之三的油。那可是75升的油箱,四分之三的油量够他跑很远了。
而他原本只打算弄一辆车跑到江边的……
林迹原以为这种定制车的条件会比较好,然而他发现这辆路虎卫士竟然还是手动挡的,而且内饰也简单得可以,果然是绝不向时尚妥协的典范,不过,这倒很对林迹的胃口。车载的CD机里有一张CD,林迹顺手就按下了播放键,音乐一出来,他也瞬间流下了泪来。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幸运的是我/曾陪她们开放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想她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她还在开吗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那是林兮的歌。
准确的说,那是林兮唯一会唱的歌。
林兮是个出色的警察,是个彪悍的女汉子,这是林迹给他妹妹下的定论,好强的林兮几乎在所有的事情上都不会认输,几乎在所有的时候都不会投降,唯独在让她唱歌的时候她就傻眼了。不管在KTV还是在家里,一提到唱歌,林兮就会向林迹求饶,而和绝对麦霸,唱什么歌都能以假乱真的林迹相比,林兮唯一会唱的歌也就是朴树的这首《那些花儿》,她要么死不松口,要唱,也唯有这一首。
每当林兮唱起这首歌来的时候,强悍的她都会安静下来,忧郁下来,唱到后来每每都是泪光闪烁,八卦的林迹无数次试图挖掘林兮唱这首歌背后的故事,可惜,林兮是一个合格的党员,不管用什么方法,都别想从她嘴里撬出她不愿吐露的秘密。
林迹没想到这个定制了007电影里的样板车的小开在CD机里放的竟然是这么校园这么抒情的一首老歌,那是非常遥远的记忆,遥远到了这个世界来临之前。朴树那遥远的,带着世纪初泛黄颜色的唱腔对于林迹来说非常的不真实,就像一个想象了很多次,其实从未有过的前世。
林迹在泪流满面中笑了起来,踩离合换挡,狠狠的一脚油门踩下去,拥有坚硬粗粝的线条的路虎卫士吼叫着从地下停车场里冲了出去。地下停车场的门口拉着停了电的电动道闸,上面还有一个美女头像的广告,林迹一打方向盘,路虎卫士嘎吱一声从道闸旁的值班岗亭撞了过去,林迹是不会开车撞向美女的,哪怕只是一副广告,当然更要紧的是值班岗亭是用塑料扣板搭建的,明显比金属的道闸脆弱得多……
外面,天色又是不明不暗的,分不清清晨还是黄昏,雨也还下着,不见小,连续几天的大雨已经让街道满是积水。林迹开出来的如果不是这辆路虎卫士,而是他原先选定的奥迪A4,只怕走不了几公里他就得弃车步行。他现在反正是有路就走,在这个城市转了大半圈之后,发现城市一小半是被水淹了,一半是被炮弹摧毁了,他想到北面的江边去,然而北上的路全部都已经被堵死,没办法,他只得闯向了市中心。
其实比起城郊的杂乱来,市中心的交通状况反倒好很多,大概是灾难爆发的时候人们都堵在了出城的路上,而后来的战斗也发生在城郊。天已经快黑了,林迹没敢往高楼大厦里钻,而是在天黑前驾着车一头扎进了城中心的一个公园里。那是这个城市的地标,带着一片湖泊的绿化休闲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