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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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像水,一丝丝,一缕缕将梅天缠绕、包围,再渐渐扩散到每一个角落,缓慢、坚定、沉着、从容,没有人可以阻止它的脚步,在一切光线与声音慢慢消失之时,梅天的内心中点燃的是恐惧与焦灼之火。
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什么都没有,除了他自己的呼吸声。
“喂!有人在吗?我的训练课程到底是什么啊?有人在吗?”梅天声音飘向远方,连一丝回音都没有,梅天莫名的越来越恐慌起来,试探着往前蹭着走了几步,两只手四下不停的摸索,四周空空如野,如此走了十几分钟,依旧空空如野,连一面墙壁也碰触不到。
人类已经过了数万年的群居生活,孤独与黑暗带来的恐惧深入每个人的基因之中,就连马上就要行刑的死囚在最后的时间都会不甘寂寞的和身边的人说话:“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
梅天从来都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这种孤独和黑暗让他有些抓狂起来:“有人吗?说话啊!”
——时控时控时控时控时控时控时控时控时控时控时控时控时控时控时控时控——
梅天正在进行魔鬼训练时,有一个男人正在一边喝着瓶装啤酒一边思念着他,因为这个男人和他一样的孤独、寂寞。
“炮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他到底是哪部分的人啊?太蹊跷了,太乱了。这是什么江湖啊?那个死娘皮小警察,居然从东北追到东南来了,看来这次真的是中央要彻底清算我们了,也不知道这次老板的后台还能不能管用,”疯子待在一间二十多平米的小民房里整理着思绪,干了这么多年的“买卖”,他对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比一般人机警,看到的问题也很全面,虽然以他的角色地位还看不透其中到底有多少弯弯绕,但他能敏锐的察觉到哪里危险,哪里安全。
现在是大树要倒啊,先逃掉的猢孙就有机会生存下来,看不清问题,死抱着大树的,到最后就会被大树砸死。这就是疯子的生存哲学。
当当当,三声敲门声把疯子吓得差点没把半瓶酒扔到地上,疯子挺着个圆圆的肚子居然异常轻盈的跳到窗户旁,夹着嗓子,用假声装做懒洋洋没起床的样子道:“谁啊?”
只要发现事情不对,他会第一时间跳出窗户逃命。
“大哥,是我啊,李一鸣。”
疯子一听是与自己一起合租房子的租户李一鸣,这才小心翼翼的走向门口,“等下,这就来了,”疯子喊了一声,然后俏俏的走过去,将耳朵趴在门上听了听,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这才将门拧开,还没等拉开房门,砰的一声,房门被人一脚踹了过来,正撞到疯子的鼻子上,疯子顾不得擦鼻血,掉头就往窗口跑。
还没跑出两步,一只大脚结结实实的印在疯子的屁股上,把疯子踹了一个恶狗抢屎。
“大哥,我可以走了吧?”李一鸣怯怯的问道。
一只大一搂李一鸣的脖子,一把将他推进房间里:“等大哥办完事儿你再走。”
疯子这才坐在地上捂着鼻子转过头来,看了看站在李一鸣身边的壮汉,疯子就感觉一股子凉气从后脖颈向下蹿去,直顶到腚门上。疯子认识这个汉子,组织里没有人不认识他,只要有人背叛了组织,就会有一群专业人士负责杀了背叛者,这群人叫清道夫,这个汉子就是其中一员。
“兄弟,有话好说,有话好说,这里面有些误会,有些误会,”疯子宁可面对警察也不愿面对清道夫,据说他们都是退伍的军人,杀人连眼皮都不会眨一下。
“哥们儿,不好意思,我只管收命换钱,别的事儿一概不问,有官司和阎王爷打去吧,”说着话,壮汉一抬腿,右手利索的从靴子里抽出一把匕首,吓得李一鸣惊叫一声,正在壮汉要扑上去结果疯子时,未及反锁的门房被人砰的一脚踹开,伴着一声娇喝,焦春燕端着枪站在了门口:“别动,把刀子放下!”
那壮汉反应极快,猛的一转身,一把将离他最近的李一鸣拉进怀里,匕首架在李一鸣的脖子上,吓得李一鸣脸色惨白,连大气都不敢喘。
疯子突然间潜能爆发了,在俩人刚刚对峙上的第一时间,疯子猛的从地上弹跳起来,跑向窗口,脚下用力一蹬凳子,一百六七十斤的身体居然毫不停滞的飞出了窗外,焦春燕急得一跺脚,手枪瞄着那持刀壮汉不敢分神,只得向身后的警察大喊了一声,“疯子从窗户跳出去了,快追。”
不是警察部署得不够周密,实在是事先来不急部署,疯子知道很多内幕,不能让他们就这样给杀掉灭口,所以窗口事先没来得急留人看守。
壮汉扫了一眼房间,发现这二十平米的房间内连个卫生间都没有,除了一张桌子一张凳子和一个上下铺的板床,就只有一道门一扇窗,想逃跑是不可能的,就连找个能和警方对峙的掩体都没有。
“把刀放下!你没有退路!”焦春燕双手平举着手枪,枪口离那汉子和人质不过两米多的距离。
“都给我退出去,不然老子先杀了他!这刀可快着呢。”壮汉左臂死死的勒着李一鸣的脖子,右手的匕首轻轻在李一鸣的脖子上左右划动了一下,一道鲜血从李一鸣的脖子上流了下来,将汉子的手臂和李一鸣的前襟瞬间染成了一片红色。
李一鸣从小就晕血,现在脖子被人给划破了,顿时感觉手脚冰凉,两腿打颤,一阵头晕目眩,连嘴唇都哆嗦起来。
这家伙果然是心狠手辣的杀手,一般的凶犯都不会在没有逃跑希望之前伤害人质,这脖子被划破个口子虽然不能致命,但如果不能及时止血抢救,人质很快就会失血过多而亡。做为职业杀手的他很清楚,与警方对峙的时间越长,逃跑的机率就越渺茫,要想吓退警方就必须下狠手。
可惜他今天运气不好,换成任何一个有经验的警察现在都宁可先放他一马,救下人质再说,如果人质真的死了,警察的责任是相当大的,而且这小房间只有一个小窗口,无法狙击凶犯,所以理智的做法就是退出去。
可偏偏焦春燕是那种只认原则的初生牛犊,而且她对自己的自信几近盲目,面对犯罪她从不退缩。砰!焦春燕果断的扣动了扳机。
黑暗,像水,一丝丝,一缕缕将梅天缠绕、包围,再渐渐扩散到每一个角落,缓慢、坚定、沉着、从容,没有人可以阻止它的脚步,在一切光线与声音慢慢消失之时,梅天的内心中点燃的是恐惧与焦灼之火。
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什么都没有,除了他自己的呼吸声。
“喂!有人在吗?我的训练课程到底是什么啊?有人在吗?”梅天声音飘向远方,连一丝回音都没有,梅天莫名的越来越恐慌起来,试探着往前蹭着走了几步,两只手四下不停的摸索,四周空空如野,如此走了十几分钟,依旧空空如野,连一面墙壁也碰触不到。
人类已经过了数万年的群居生活,孤独与黑暗带来的恐惧深入每个人的基因之中,就连马上就要行刑的死囚在最后的时间都会不甘寂寞的和身边的人说话:“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
梅天从来都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这种孤独和黑暗让他有些抓狂起来:“有人吗?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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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天正在进行魔鬼训练时,有一个男人正在一边喝着瓶装啤酒一边思念着他,因为这个男人和他一样的孤独、寂寞。
“炮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他到底是哪部分的人啊?太蹊跷了,太乱了。这是什么江湖啊?那个死娘皮小警察,居然从东北追到东南来了,看来这次真的是中央要彻底清算我们了,也不知道这次老板的后台还能不能管用,”疯子待在一间二十多平米的小民房里整理着思绪,干了这么多年的“买卖”,他对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比一般人机警,看到的问题也很全面,虽然以他的角色地位还看不透其中到底有多少弯弯绕,但他能敏锐的察觉到哪里危险,哪里安全。
现在是大树要倒啊,先逃掉的猢孙就有机会生存下来,看不清问题,死抱着大树的,到最后就会被大树砸死。这就是疯子的生存哲学。
当当当,三声敲门声把疯子吓得差点没把半瓶酒扔到地上,疯子挺着个圆圆的肚子居然异常轻盈的跳到窗户旁,夹着嗓子,用假声装做懒洋洋没起床的样子道:“谁啊?”
只要发现事情不对,他会第一时间跳出窗户逃命。
“大哥,是我啊,李一鸣。”
疯子一听是与自己一起合租房子的租户李一鸣,这才小心翼翼的走向门口,“等下,这就来了,”疯子喊了一声,然后俏俏的走过去,将耳朵趴在门上听了听,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这才将门拧开,还没等拉开房门,砰的一声,房门被人一脚踹了过来,正撞到疯子的鼻子上,疯子顾不得擦鼻血,掉头就往窗口跑。
还没跑出两步,一只大脚结结实实的印在疯子的屁股上,把疯子踹了一个恶狗抢屎。
“大哥,我可以走了吧?”李一鸣怯怯的问道。
一只大一搂李一鸣的脖子,一把将他推进房间里:“等大哥办完事儿你再走。”
疯子这才坐在地上捂着鼻子转过头来,看了看站在李一鸣身边的壮汉,疯子就感觉一股子凉气从后脖颈向下蹿去,直顶到腚门上。疯子认识这个汉子,组织里没有人不认识他,只要有人背叛了组织,就会有一群专业人士负责杀了背叛者,这群人叫清道夫,这个汉子就是其中一员。
“兄弟,有话好说,有话好说,这里面有些误会,有些误会,”疯子宁可面对警察也不愿面对清道夫,据说他们都是退伍的军人,杀人连眼皮都不会眨一下。
“哥们儿,不好意思,我只管收命换钱,别的事儿一概不问,有官司和阎王爷打去吧,”说着话,壮汉一抬腿,右手利索的从靴子里抽出一把匕首,吓得李一鸣惊叫一声,正在壮汉要扑上去结果疯子时,未及反锁的门房被人砰的一脚踹开,伴着一声娇喝,焦春燕端着枪站在了门口:“别动,把刀子放下!”
那壮汉反应极快,猛的一转身,一把将离他最近的李一鸣拉进怀里,匕首架在李一鸣的脖子上,吓得李一鸣脸色惨白,连大气都不敢喘。
疯子突然间潜能爆发了,在俩人刚刚对峙上的第一时间,疯子猛的从地上弹跳起来,跑向窗口,脚下用力一蹬凳子,一百六七十斤的身体居然毫不停滞的飞出了窗外,焦春燕急得一跺脚,手枪瞄着那持刀壮汉不敢分神,只得向身后的警察大喊了一声,“疯子从窗户跳出去了,快追。”
不是警察部署得不够周密,实在是事先来不急部署,疯子知道很多内幕,不能让他们就这样给杀掉灭口,所以窗口事先没来得急留人看守。
壮汉扫了一眼房间,发现这二十平米的房间内连个卫生间都没有,除了一张桌子一张凳子和一个上下铺的板床,就只有一道门一扇窗,想逃跑是不可能的,就连找个能和警方对峙的掩体都没有。
“把刀放下!你没有退路!”焦春燕双手平举着手枪,枪口离那汉子和人质不过两米多的距离。
“都给我退出去,不然老子先杀了他!这刀可快着呢。”壮汉左臂死死的勒着李一鸣的脖子,右手的匕首轻轻在李一鸣的脖子上左右划动了一下,一道鲜血从李一鸣的脖子上流了下来,将汉子的手臂和李一鸣的前襟瞬间染成了一片红色。
李一鸣从小就晕血,现在脖子被人给划破了,顿时感觉手脚冰凉,两腿打颤,一阵头晕目眩,连嘴唇都哆嗦起来。
这家伙果然是心狠手辣的杀手,一般的凶犯都不会在没有逃跑希望之前伤害人质,这脖子被划破个口子虽然不能致命,但如果不能及时止血抢救,人质很快就会失血过多而亡。做为职业杀手的他很清楚,与警方对峙的时间越长,逃跑的机率就越渺茫,要想吓退警方就必须下狠手。
可惜他今天运气不好,换成任何一个有经验的警察现在都宁可先放他一马,救下人质再说,如果人质真的死了,警察的责任是相当大的,而且这小房间只有一个小窗口,无法狙击凶犯,所以理智的做法就是退出去。
可偏偏焦春燕是那种只认原则的初生牛犊,而且她对自己的自信几近盲目,面对犯罪她从不退缩。砰!焦春燕果断的扣动了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