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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瘟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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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一跤摔得可谓惊天动地,因为我碰倒了高叠幢幢的纸张,顿时漫天白雪哗哗飞起,文艺细胞泛滥的人可能要咏雪颂梅,但在我这鄙俚浅陋的市井粗人眼里,这就是浩浩飞扬的纸钱,给谁的纸钱?就是这个道貌岸然的傅绍恩!

    “竟是你!姑娘,你竟无恙安然!你……”

    他的话被我的拳头给堵在了喉中,我直接扑过去对他一顿猛揍:“混蛋!王八蛋!去死!伪君子!还我钱袋!……”

    陈素颜吓得僵立一旁,掌柜的用了好大的劲才将我拉开,就这么一会儿,门口便堵了一大群好事者。

    傅绍恩抱着脑袋蹲在地上,抬起明亮的眼睛直直的看我,认真的说:“姑娘,我身骨清瘦,你如此打我,指骨必膈的极痛,莫不如……”

    “别想跟我讨饶!”

    他忙摇头:“不不!在下不是这个意思,你看那边有一个棍子,莫不如你用那棍子打我,你也少受些苦。”

    我:“……”

    陈素颜慌忙上前拉我:“初九,这是怎么回事?傅公子你可好?”

    “这姑娘气力甚小,我自是无碍,就怕她自身更痛。”

    “你们可是有什么误会?”

    他点头:“确实有场误会。”

    “不是误会!”我气的想把他丢猪粪堆里去,我怒道:“谁跟你有误会?我们这是结下了梁子!千年神木做的梁子!”这混蛋,给了我一顿拳打脚踢,害我流血惹了大堆妖怪,欠了镯雀一个天大的人情,这是误会么!这是仇!

    陈素颜说:“初九,这里大庭广众,不宜说事,你先冷静一下,我们找处地方从头开论。”

    “不用了!”我大手一摊:“还我钱袋!”

    傅绍恩脸色大变,有些窘迫,支支吾吾了半响:“那钱袋,我,我给烧了。”

    我如冰/壶灌顶,倒抽一口凉气:“烧了?”

    “……今早刚烧的,想起还少两幅挽联,这才来买纸准备再给你烧去。”

    “你!你把我的钱袋烧了?你还烧挽联给我?你!你!!”我怒不可遏,要不是掌柜的怕他店里出了命案而死死的扯住我,我一定拿柜台上的砚台掀他脸儿!

    他愧疚难当:“姑娘切勿动怒,里面的银子我分文未动,还有一块真源碎玉我也留着,除了,除了……”他压低声音,小心翼翼的说:“一张花笺我同钱袋一起烧了,不过你别急,我已记下了上面的内容,我这就写给你,掌柜的借你笔墨一用。”

    我气得双眼发黑,浑身发抖,这混蛋,我的钱袋,我的花笺,竟,竟被他烧了!师父捡到我时,我痴痴傻傻,连话都不会说,身上除衣裳之外唯一的东西就是钱袋,里面有一块碎掉的真源玉和一张精致华美的花笺,花笺上写着我的生辰八字。这钱袋我带了六年,从不离身,被磨得不成样子我也不愿换掉。摸着它我便觉得心安,它牵连着我和我的亲生父母,如我体内的血肉一般。

    前几年,我四处寻访,布是薄韧的柳州匡城布,可是匡城布坊太多,我这款最为普通,根本无从查起;花笺是沉香刻木的版印,有着花果虫鱼雕纹,我追查到了岳州绍影,才知满大街的文人雅士都爱好这款雕印山水花卉的花笺;真源玉的入手更是艰难,它只是块未经雕琢的碎玉,随便哪个州府,哪个城镇的玉店都有的卖,而且价格便宜的可怜。

    最终我无从再查,只得随着那些梦在这柳州柳宣城开店等人,抱着最后的希望等那个未必存在的男子来找我,以真源碎玉相认。

    师父说我虚妄痴念,杨修夷说我荒唐可笑,我知道确是如此,可我仍心存侥幸,我不愿此生不明不白,糊涂老去,我已注定不会拥有子嗣,至亲血肉唯有往上一代追溯。

    陈素颜轻声问我:“初九,你没事吧。”

    我摇了摇头,我如何能没事,我连名字都是师父懒得旁征博引而根据生辰随意取的,田字取于月份“十二”,初九初九,十二月初九,我对自己的唯一了解仅此生辰而已,它被描在花笺上,字体隽秀,定是我娘亲的笔迹,它是我的心爱之物,如今这花笺和钱袋一起灰飞烟灭,心爱之物被人摧毁,谁能没事!

    我看向傅绍恩,他有一头乌黑如缎的长发,文人都爱干净,他的头发色泽光亮,黑长及腰,保养的甚好,还有股竹木的淡香。这样的发质,只一小撮我便能让他痛不欲生。我不动声色的拿起裁纸的剪刀走到他身后,柜台后面他人看不到,我只要剪下发梢的末端即可。

    “好了!”他忽然提纸转身,手肘重重的抡到了我的肩上,我本做贼心虚,走的轻声细步,蹑手蹑脚,被他这么一撞,顿时重心不稳往一旁摔去。他低呼一声,慌忙伸手扶我,听得清脆的摩擦声,但见他另一只手肘碰到了砚台,他还没有扶到我,又转身去接砚台,结果就是,我狠狠的摔在了地上,藏在身后的剪刀戳进了我的背,而他非但没有接住那个砚台,反而让那砚台掀了我的脸儿……

    自小师父便对我再三叮嘱,这世上人言可畏,众口铄金,我这样的古怪身体定是会被认作异类,千万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流血受伤,一旦被人发现我的伤口会自愈,口口传扬,积毁销骨,我定会被人绑了捉走,不是毁灭就是研究。通常这样的毁灭是火刑,而研究就是开膛剖肚,晒上几日后,被有后台的达官显贵取走内脏酿酒喝。

    所以我顾不上腰背的巨痛和一地的鲜血,飞快的爬起,拔掉剪刀便朝外面冲去,用我毕生最快的速度咬牙猛跑。由于跑的太快,伤口被牵动拉扯,痊愈的极慢,我一路跑,一路洒血,满脸黑墨,又引了大票路人围观,他们也恰到好处的拦住了追在我身后的傅绍恩。

    我虽然有一张记不住长相的脸,但我这么跑回去,他们绝对会跟到二一添作五,有可能我田初九的名字明天就会轰动全城。所以我干脆跑向柳清湖,一头扎了进去。

    我又湿嗒嗒的回到了二一添作五,湘竹坐在柜台后面翻看一本游记,丰叔不在店里,姜婶拉了个几个同龄好友在后院玩纸牌。师公回信的纸鹤到了,苍劲有力的字写了这么一句话:“老夫很是好奇初九小儿会选择何种死法,速速回信。”

    我气得跳脚,却不知如何回信,我这具身体决计不会有安逸的死法。譬如沉眠水,是一些喜爱吟花弄月,兀自伤春悲秋,稍有情事挫折便自认看破红尘要寻短见的姑娘们的最爱。睡一觉就过去了,什么事都没有,而且死相还恬淡安静,别提多畅销了。上次湘竹看了一本清欢书客写的《静看日落烟霞》,里面的女主人公惨遭抛弃,喝了沉眠水后撒手人寰,她死后男主人公幡然悔悟,伤心欲绝也跟着殉情。这故事让湘竹哭了好久,然后她也买了瓶沉眠水。我问她买来做什么,她说她也想要那样凄美的爱情,我说她真是脑子有问题,对象都还没谈上就想着先把自己毒死。但她却让我长了见识,原来世上还有沉眠水这么好的东西,可惜我用不了,世上最毒的药都弄不死我。

    稍逊于沉眠水的死法,比如挨饿、受冻、上吊、抹脖、跳崖、坠楼、拿匕首戳心脏……我也无幸受用,就连世人最怕的凌迟之刑,在我眼里也不过就是拿刀割着玩。

    但我若真要寻死也不是没有法子的,只是极其惨烈,比如丢进一锅滚烫的油里,活生生的炸上一遍又一遍,再比如丢进一桶极强的腐蚀水里,将身体化得点滴不剩,或者以最快的速度将我大卸八块,剁成肉酱,还有置身熊熊烈火之中。这些死法有一个共同点,粉身碎骨,挫骨扬灰,再伤心欲绝,再蠢的人也不会选择这些方法自杀。

    我不聪明,但我不蠢,师公也知道我不会因为赌气就去死上一死,所以他的回信态度已经很明确了,他还是会让杨修夷留下。我师父这回该高兴了,他用他的老胳膊老腿铲除了一个眼中钉不说,还间接测出了他在我师公心里的地位,为了他那把老骨头,师公都不惜把爱徒给赶下山了,这是何等眷爱,于我又是何等凄惨。

    我洗了把脸,换了身衣服,在杨修夷的房门前犹豫要不要敲门。我在墨坊流了那么多血,怕是会给他们带去麻烦,可杨修夷昨晚如果去杀妖蝉了,现在必定在补觉,吵他睡觉的下场是很可怕的。

    姜婶打牌打的高兴,指桑骂槐说我坏话也说的高兴,这群女人的嘴巴尖酸刻薄,不是我惹得起的,所以我望望清蓝的天空,看看地上的青砖,瞅瞅院里的古井,琢磨桂树的新叶,想了半天,身后的房门自己开了,一只手伸了出来,直接把我拽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