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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二章.太子篇之第一个秋收

作者:好大一只乌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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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披着淘金者亡命徒外衣的大明移民,到底还是露出了其骨子下的那股子土性。

    河畔边,已经沉甸甸的的稻穗压弯了金黄色的的禾身,一边唱着号子,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甚至大海对面的华夏文明圈后裔唱着各种方言的歌曲调子,挥汗如雨的弯角收割着成熟的水稻,勤劳的歌声中到处透着一股子丰收的愉悦。

    作为农垦基地,蛇城的最中心毛行健当然留出来了个打谷场,这片打谷场面积足足有六十四个宅基地那么大,和田里一样,此时这儿也成了一片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热闹到什么程度,甚至学校都放假了,农耕社会一切为农务让路,整个蛇城不分男女老幼全都撸起袖子齐上阵,这头,才刚刚收割下来的水稻就直接接到了他们的手里,哗啦啦的整顿了起来。

    哗啦啦的声音就像是下雨,迎着渐渐寒冷起来,凌厉的秋风,上了年纪的老汉,老妇却是一张张老脸通红,兴奋地高高扬着手中收割下来的稻谷,一下下劳作让他们满头大汗,颇为寒冷的秋气中,一个个跟修了仙那样,脑门顶都是淼淼的热气,随着风力与重力,已经熟透了的米粒儿他们被甩了出去,金黄的洒满了打谷场,堆成一个个谷物堆子。

    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则是忙碌着用扫把将这些辛勤劳作的汗水结晶扫到一堆儿,精心的把其中石块沙子,草叶碎片捡出来,然后一把一把的收进箩筐里,这就是一斗!十斗就是一石!

    唐代,主要种植的小米亩产大约在两石左右,到了明代,人口增加,土地资源变少,逼得人们精耕细作起来,江南上好的水田,一亩地大米产量大约提高到了三石,可在毛行健开发的蛇城,却是来了个倒退,粮食亩产又是跌回了平均两石左右。

    可这个前提是人均拥有水田多达了二十亩!蛇城三千多移民,却是拥有了多达四万亩的水田,打下来的粮食就有八万石,平均一个人一年两石的粮食需求,这些粮食足够养活四万个人。

    整个新大陆,大明的移民也不过五万多人。

    也难怪大米是这个时代最贵的粮食,不仅仅是因为其营养丰富,蛋白质高含量高,口味香甜,稻谷劳作的劳动强度也是其他作物的一倍,这盛到斗里的谷物仅仅是第一步,想要加工成吃的大米饭,还要经过舂米的缓解。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中,阿q给大户人家打短工,干的就是舂米的活计,这玩意其实也没啥技术含量,就是把米放进个石头磨成的臼中,然后抱着粗大的石杵,拼命地往下砸就行了。

    可是这活,很累人!

    脑门上简直是青筋直起,咬牙切齿的,梗梗脖金老六他们跟见了杀父仇人那样,哇呀呀大叫着轮着大石臼,龇牙咧嘴的拼命砸着,一个个都累成了瘪犊子样,累的身上汗珠子跟下雨一般,一天时间,也没脱壳多少石的稻米来。

    而且他们砸完的仅仅是糙米,要做成香喷喷绵软黏牙的大米饭,还需要进一步接着砸,再把外皮砸掉一层,砸成精米才行。

    这绝对算是个大丰收了,可是坐在打谷场村头,看着自己任命的一个个陈家或者其他从旧大陆过来的读书人,儒家社会中精英士族阶层在那儿忙来忙去,指挥着这些淘金者移民去收割劳作,毛行健却是高兴不起来。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再大的丰收,也得收割上来才是自己的!八万石啊!蛇城总共才一千多壮年劳动力,三千多人口,想在霜降前把这些劳动成果全都收割上来,简直都成了天方夜谭,成了是不可能的任务了,按照当前这个进度,能收割三万到四万石,已经是陈娇潜心向道,恳求三清道祖保佑自己的结果了。

    想着剩下的稻谷得活生生烂在地里,毛行健的心头简直在滴血。

    现在他忽然很怀念起大明来了!在毛珏的北大荒粮食基地,收割实现了畜力机械化,成群的牛拉着旋转的刀刃收割机,咔嚓咔嚓一片走过,放干水的稻田,高高的麦田就被收割一空。

    至于拖粒儿和脱壳,更实现了机械化,蒸汽机带动的转臂,抓着一大把稻谷哗啦哗啦的往下抖,大米粒就跟下雨那样的飞落下来,至于舂米,碎煤机的圆形连改动都不需要改动,直接搬来咣当咣当砸就行。

    劳动力需求的减弱,这也是大明米价疯狂下跌,甚至到了五六百钱的地步原因之一。

    可毛行健看不起的的这些奇淫巧技,现在又成了他的命根子,估计要是现在给他两台蒸汽机,太子不当了,他都能答应。

    怎么才能加快些效率呢?坐在大石头上看着手底下的农人扛着成包拖完粒儿的稻梗堆到城外留着烧火或者喂牛,毛行健是苦思冥想着。

    就在他太子爷犯愁的时候,他的肩膀忽然又是被推了推,有些暴躁的回过头去,却是已经被改造成苏羽的酋长儿子拿着他给的一本书,满是求知欲的问了过来。

    “千牛之酋的儿子,为什么这个侯赢,一定要自杀呢?”

    苏羽不是崇拜关羽吗!关羽曾经夜读《春秋》,怕韩晓沫把这个新大陆归化第一人给带偏了,毛行健就也怂恿他拿《春秋》来读,当然,不是满是文言文的原版《春秋》,而是已经用毛珏简体字,翻译成大白话的《春秋》,不然就算苏羽真是个天才,也不可能一年之内把这玩意读懂。

    这儿毛行健又是不得不感叹,在大明时候,他是最反对毛珏把简化字与古籍白话推广出去,可现在看来,这两项的确是让更多的人更容易的掌握了文化。

    也许这才是孔夫子有教无类的真谛吧!

    信手接过了苏羽递过来的书,张望了一眼,毛行健却是心不在焉,走着神就轻松的解释了起来。

    “这就是古人常常感叹的忠义不能两全,侯赢有大才,可不得赏识,只有信陵君魏无忌赏识他,尊重他,所以信陵君对他有义,为了报答这义气,侯赢帮信陵君窃取了军中虎符,还推荐了朱亥行刺了魏国大将晋鄙。”

    “可反过来,侯赢是魏国国君任命的官吏,他成就了信陵君,却不忠于魏王,为了全这个忠,他这才在信陵君抵达魏军大营的时候,拔剑自杀!”

    “为全忠义,不惜拼杀上鲜血生命,李太白之春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果然名不虚传啊!现在这些时人就是太缺乏忠义了!”

    解释完窃符救赵,毛行健是心口又牢骚起来。

    “忠!义!”

    看着细密的铅活字,苏羽还是满腹疑惑的嘀咕着,片刻后,他是再一次好奇的问了起来。

    “千牛之酋的儿子,那到底是忠比较重要,还是义比较重要?”

    “当然是忠!”

    连想都没想,眼神儿还是盯着正在打谷的农人们,毛行健理所当然的回答道。

    再一次,这个印第安汉子又是沉思的低下了头,繁复咀嚼着这个忠与义,另一头,捏着下巴看着成堆成堆的稻谷,太子爷也是苦思冥想了许久,终于他也是重重的一拍大腿。

    “南宫炳文!去牛圈调五十头牛来,再调拨五十筐大米,东方猛,去集结卫队!”

    拍着手站起来,歪着脑袋,毛行健咧出了个精明诡诈的笑容来,笑着哼哼着。

    “孤!也要出去送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