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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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烂金黄的阳光穿过郁郁葱葱的椴树叶,在大地上落下斑驳细碎的光影。日光的金色与玫瑰的红色相映成辉,仿佛每一朵玫瑰都被烙印上了金边,将站在玫瑰海洋中间的青年衬托得更加俊逸清朗。
戚暮的眼眶还是红着的,但是他此时此刻却扬起唇角,轻轻地笑着。在他的身后,站着的是阿卡得教授、兰斯大师、多伦萨先生、丹尼尔、柏爱和维爱的所有成员……
成百上千人站立在玫瑰花海之后,用鼓励包容的神情注视着那个被花海包围着的青年,也注视着一个俊美挺拔的男人从钢琴凳上站起,然后迈了步子,走到了纯白色的钢琴前。
闵琛没有再往前走,他就隔着五米的距离,望着自己心爱的青年。
在丹尼尔第一次见到戚暮的时候曾经说过:“小天使,红色真是太适合你了!”
是的,当初在凛凛微寒的冬风中,闵琛一眼便看见了那个身着鲜红的青年。火焰的颜色与他白皙的皮肤相衬,真是瑰丽艳美到了极点,让人忍不住的心动。而如今,他心爱的青年再次站在了一片即将燃烧的花海中,用这样昳丽动人的笑容望着他自己。
闵琛薄唇微勾,也不动作,只是这样看着自己的爱人。不知何时,他已经换上了一件纯白色的礼服,精美贴身的衣料将男人高大挺拔的身材衬托得完美尽致。这种纯粹的白色是闵琛第一次尝试,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服饰,他都能将其穿着得极其出色,此刻也不例外。
安静宽敞的菩提树下大街上,一时间,竟然没有人开口,只有微风吹过椴树叶发出唦唦的声响,仿佛在轻声地哼唱。
不知从何时开始,戚暮身后的人群中传来了一道哼曲的声音,等到了后来,这合唱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响亮,让洪亮的歌声回荡在柏林上空。
这首曲子,是瓦格纳的《婚礼进行曲》。
这首永远出现在婚礼现场的曲子,现在竟然出现在了菩提树下大街上,而演唱它的人更是可以让世界古典音乐界震惊的,他们有世界三大小提琴家里德·阿卡得、法勒·路易斯、兰斯·特里尔,维爱指挥艾伯克·多伦萨,纽爱指挥艾伦·斯威尔……
这些人中的任何一个只要出现在某场音乐会上,便会被立即邀请为座上宾,而如今,他们却站在葱葱绿绿的椴树林中,用歌唱来表现出自己对这一对爱人的祝福。
等到后来,多伦萨先生、法勒大师和斯威尔先生干脆直接做起了指挥,带领着这数百人进行集体大合唱。地点不是任何世界知名的音乐厅,更不是哪一个顶级的歌剧院,只是一条大街,他们却指挥得一丝不苟、绝不随意。
看着这副场景,戚暮哭笑不得地收回视线,再次转首看向了那个五米外的男人。此刻他的心中早已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惊喜给震撼到了,仅仅是用“感动”这个词已经无法形容他现在的心情。
眼见着对方似乎还没有打算开口的样子,俊秀漂亮的青年翘起嘴角,问道:“闵琛先生,你就真的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戚暮话音刚落,他身后合唱的声音立即更加高昂了几分,在多伦萨先生等几人的指挥下,所有人不停重复着歌唱《婚礼进行曲》里最令人耳熟能详的一段旋律,仿佛在欢庆一段爱情花朵的绽放。
将别在胸口的鲜红玫瑰取了出来,闵琛淡定从容地摇首,低笑道:“嗯,我有话说。”
一边说着,闵琛一边抬步向前走去,他穿过玫瑰花海中间的小道,一步步地走到了戚暮面前一米的位置停下。低首看着青年微红的眼角,闵琛有些心疼地伸手拭去了他眼角还湿润着的水珠,深邃幽黑的眸子里只倒映着青年一个人的身影。
感受着那只温暖的手,戚暮依恋似的蹭了蹭对方的掌心。
“我不想看到你再流泪。”
低沉磁性的声音响起,下一秒,戚暮只见这个俊美矜贵的男人忽然单膝跪下,然后昂首看他,一边将手中的玫瑰花双手举着递给了他,认真地说道:
“戚暮,我们永远在一起吧,从此以后我不会再让你流一滴眼泪,我不会再让你经受一点风雨,你永远是我最爱的人,是我闵琛、是我奥斯顿·冯·柏特莱姆此生唯一的爱人。”
“我想带你去看挪威海峡的落日,我想带你去看华夏长城的朝阳;等你累了,我们去普罗旺斯看薰衣草,你如果喜欢,我们可以在法兰克福的城堡里度过每一个愉快的假期。在我的舞台上,你是我永远唯一的主角。”
“我是你的月光,你是我的暮色,我此生此世只为追求那月光与暮色相交汇的一点,而追逐数十年,永不放弃。我想看到你在舞台上与我相视一笑的样子,你的音乐是我一生听过的最美好的旋律,你温暖的笑容也是我一生中最无法舍弃的阳光。”
“嫁给我吧,我的小首席!”
灿烂阳光的照射下,只见在那娇艳欲滴的玫瑰花的正中央,正放置了一枚小巧精致的钻戒。指环并不像女戒一样的纤细,但是却做工精良,巧夺天工,仔细观察还可以在指环的每一个弧面上发现一个个细小的音符图形。
钻石并不大,却细细的镶嵌在每一个音符的符头位置,让这枚钻戒可以在阳光下闪烁着点点银光,似乎象征着最美丽动人的爱情。
一段长长的表白与这样一枚精心设计的戒指,已经完全打动了戚暮,他的眼眶再次忍不住地湿润起来,单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唇。戚暮捧着一大束的玫瑰,就这样垂首看着这个跪在自己面前的男人。
而在他的身后,所有亲友团的成员们齐声高呼:“小七,嫁给他吧!”
“小七,嫁给他吧!!”
“小七,嫁给他吧!!!”
……
这样的呼喊声大概持续了十秒,但是戚暮却仍旧没有接过闵琛手中的玫瑰。将情绪控制住了以后,清俊漂亮的青年唇角一扬,反问道:“为什么是我嫁给你?闵先生,如果你愿意嫁给我,那么……我愿意接受你的求婚!”
人群中顿时响起一阵哗然声,却也有人高兴地支持道:“小七!干得漂亮!我们维爱所有成员都支持你!!!”
“小七,真是太棒了!你快嫁给他吧,闵先生!!!”
……
在这样起哄的人群中,闵琛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但是看着青年一脸“你嫁不嫁,不嫁就算了”的表情,闵琛心一横、胆一竖,猛地站起身来直接拥住了心爱的青年,大声地宣布道:“我嫁!”
人群中响起了一阵哈哈大笑的声音,所有人都高兴地看着这一对紧紧相拥的情侣,他们鼓着掌为这样一次成功的求婚送上自己的祝福,顺便在心中高兴地想到:能看到闵琛/奥斯顿/柏特莱姆先生/指挥嫁·出·去的样子,真是太值了!
而在所有欢呼的人群前,高大挺拔的男人却将自己心爱的青年紧紧的拥入怀里,他的双臂用力地抱住青年的腰身,似乎要将对方死死地嵌入自己的身体,永不分离。
这个拥抱持续了几分钟,等到闵琛放开戚暮的时候,却见到不知何时,站在自己心尖尖上的爱人竟然又再次忍不住地红了眼眶。闵琛心疼地轻轻吻去青年眼角的湿意,戚暮狭长翩跹的睫羽微微颤抖着,他完全无法掩饰自己此刻激烈震荡的心情。
这一天,他实在经受了太多的惊喜了。
他知道,这些爱着他、关心他的人都来自世界各地,要想将这些人全部聚集在一起,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他们有的来自华夏,有的来自法国,有的来自瑞士,有的来自美国……
做成这一切,让整条菩提树下大街为他一个人空置下来,一定耗费了这个男人很多很多的精力和时间。难怪这个男人前几个星期总是忙碌不堪,连三更半夜都在书房里办公、打电话。那个时候戚暮还以为闵琛是在忙柏爱的事务,却没有想到……
他或许是在筹划这次的求婚。
他们相爱三年,他们认识了五年。
不,或许是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当上辈子戚暮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这个人演出的钢琴时,他就被对方的风采与耀眼深深地吸引住了。
爱上这个人,是已经命中注定的事情,谁也无力去更改这个被命运决定了的结局。
正如同“戚暮爱闵琛,闵琛爱戚暮”一样,永生永世,不会改变!
将青年眼角的泪水轻轻地吻去,在炙热火辣的阳光下,爱情被炙烤得更加火热。当双唇相碰的一刹那,这个吻就再也停不下来了,两人紧拥着给予了对方一个痴情至深的亲吻,唇齿间流荡着的都是对方火热的气息。
当一个漫长的吻结束时,戚暮微微喘着气,接着拿出了那颗被嵌在玫瑰花里的戒指。同时,闵琛也从自己的袋中取出了一枚一模一样的戒指。
两人相视一笑,接着在人群们起哄似的“交换戒指!”、“交换戒指!”的喊声中,戚暮将手中的戒指轻轻套上了男人的手指,闵琛也同样如此。
等到那枚精巧夺目的戒指紧紧地圈上青年修长瘦削的手指时,闵琛情不自禁地握着戚暮的手指,轻轻地吻着他手指中的戒指,一边呢喃地说道:“这双手,是我此生见过的最美的手。这双手的主人,也是我此生见过的最美好的人。”
闻言,戚暮精致的眉眼一下子笑开:“我很荣幸能够爱上你,我亲爱的闵先生。”
回答他的,是闵琛再次突如其来的吻,以及一句温暖至极的情话:“我也
灿烂金黄的阳光穿过郁郁葱葱的椴树叶,在大地上落下斑驳细碎的光影。日光的金色与玫瑰的红色相映成辉,仿佛每一朵玫瑰都被烙印上了金边,将站在玫瑰海洋中间的青年衬托得更加俊逸清朗。
戚暮的眼眶还是红着的,但是他此时此刻却扬起唇角,轻轻地笑着。在他的身后,站着的是阿卡得教授、兰斯大师、多伦萨先生、丹尼尔、柏爱和维爱的所有成员……
成百上千人站立在玫瑰花海之后,用鼓励包容的神情注视着那个被花海包围着的青年,也注视着一个俊美挺拔的男人从钢琴凳上站起,然后迈了步子,走到了纯白色的钢琴前。
闵琛没有再往前走,他就隔着五米的距离,望着自己心爱的青年。
在丹尼尔第一次见到戚暮的时候曾经说过:“小天使,红色真是太适合你了!”
是的,当初在凛凛微寒的冬风中,闵琛一眼便看见了那个身着鲜红的青年。火焰的颜色与他白皙的皮肤相衬,真是瑰丽艳美到了极点,让人忍不住的心动。而如今,他心爱的青年再次站在了一片即将燃烧的花海中,用这样昳丽动人的笑容望着他自己。
闵琛薄唇微勾,也不动作,只是这样看着自己的爱人。不知何时,他已经换上了一件纯白色的礼服,精美贴身的衣料将男人高大挺拔的身材衬托得完美尽致。这种纯粹的白色是闵琛第一次尝试,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服饰,他都能将其穿着得极其出色,此刻也不例外。
安静宽敞的菩提树下大街上,一时间,竟然没有人开口,只有微风吹过椴树叶发出唦唦的声响,仿佛在轻声地哼唱。
不知从何时开始,戚暮身后的人群中传来了一道哼曲的声音,等到了后来,这合唱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响亮,让洪亮的歌声回荡在柏林上空。
这首曲子,是瓦格纳的《婚礼进行曲》。
这首永远出现在婚礼现场的曲子,现在竟然出现在了菩提树下大街上,而演唱它的人更是可以让世界古典音乐界震惊的,他们有世界三大小提琴家里德·阿卡得、法勒·路易斯、兰斯·特里尔,维爱指挥艾伯克·多伦萨,纽爱指挥艾伦·斯威尔……
这些人中的任何一个只要出现在某场音乐会上,便会被立即邀请为座上宾,而如今,他们却站在葱葱绿绿的椴树林中,用歌唱来表现出自己对这一对爱人的祝福。
等到后来,多伦萨先生、法勒大师和斯威尔先生干脆直接做起了指挥,带领着这数百人进行集体大合唱。地点不是任何世界知名的音乐厅,更不是哪一个顶级的歌剧院,只是一条大街,他们却指挥得一丝不苟、绝不随意。
看着这副场景,戚暮哭笑不得地收回视线,再次转首看向了那个五米外的男人。此刻他的心中早已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惊喜给震撼到了,仅仅是用“感动”这个词已经无法形容他现在的心情。
眼见着对方似乎还没有打算开口的样子,俊秀漂亮的青年翘起嘴角,问道:“闵琛先生,你就真的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戚暮话音刚落,他身后合唱的声音立即更加高昂了几分,在多伦萨先生等几人的指挥下,所有人不停重复着歌唱《婚礼进行曲》里最令人耳熟能详的一段旋律,仿佛在欢庆一段爱情花朵的绽放。
将别在胸口的鲜红玫瑰取了出来,闵琛淡定从容地摇首,低笑道:“嗯,我有话说。”
一边说着,闵琛一边抬步向前走去,他穿过玫瑰花海中间的小道,一步步地走到了戚暮面前一米的位置停下。低首看着青年微红的眼角,闵琛有些心疼地伸手拭去了他眼角还湿润着的水珠,深邃幽黑的眸子里只倒映着青年一个人的身影。
感受着那只温暖的手,戚暮依恋似的蹭了蹭对方的掌心。
“我不想看到你再流泪。”
低沉磁性的声音响起,下一秒,戚暮只见这个俊美矜贵的男人忽然单膝跪下,然后昂首看他,一边将手中的玫瑰花双手举着递给了他,认真地说道:
“戚暮,我们永远在一起吧,从此以后我不会再让你流一滴眼泪,我不会再让你经受一点风雨,你永远是我最爱的人,是我闵琛、是我奥斯顿·冯·柏特莱姆此生唯一的爱人。”
“我想带你去看挪威海峡的落日,我想带你去看华夏长城的朝阳;等你累了,我们去普罗旺斯看薰衣草,你如果喜欢,我们可以在法兰克福的城堡里度过每一个愉快的假期。在我的舞台上,你是我永远唯一的主角。”
“我是你的月光,你是我的暮色,我此生此世只为追求那月光与暮色相交汇的一点,而追逐数十年,永不放弃。我想看到你在舞台上与我相视一笑的样子,你的音乐是我一生听过的最美好的旋律,你温暖的笑容也是我一生中最无法舍弃的阳光。”
“嫁给我吧,我的小首席!”
灿烂阳光的照射下,只见在那娇艳欲滴的玫瑰花的正中央,正放置了一枚小巧精致的钻戒。指环并不像女戒一样的纤细,但是却做工精良,巧夺天工,仔细观察还可以在指环的每一个弧面上发现一个个细小的音符图形。
钻石并不大,却细细的镶嵌在每一个音符的符头位置,让这枚钻戒可以在阳光下闪烁着点点银光,似乎象征着最美丽动人的爱情。
一段长长的表白与这样一枚精心设计的戒指,已经完全打动了戚暮,他的眼眶再次忍不住地湿润起来,单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唇。戚暮捧着一大束的玫瑰,就这样垂首看着这个跪在自己面前的男人。
而在他的身后,所有亲友团的成员们齐声高呼:“小七,嫁给他吧!”
“小七,嫁给他吧!!”
“小七,嫁给他吧!!!”
……
这样的呼喊声大概持续了十秒,但是戚暮却仍旧没有接过闵琛手中的玫瑰。将情绪控制住了以后,清俊漂亮的青年唇角一扬,反问道:“为什么是我嫁给你?闵先生,如果你愿意嫁给我,那么……我愿意接受你的求婚!”
人群中顿时响起一阵哗然声,却也有人高兴地支持道:“小七!干得漂亮!我们维爱所有成员都支持你!!!”
“小七,真是太棒了!你快嫁给他吧,闵先生!!!”
……
在这样起哄的人群中,闵琛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但是看着青年一脸“你嫁不嫁,不嫁就算了”的表情,闵琛心一横、胆一竖,猛地站起身来直接拥住了心爱的青年,大声地宣布道:“我嫁!”
人群中响起了一阵哈哈大笑的声音,所有人都高兴地看着这一对紧紧相拥的情侣,他们鼓着掌为这样一次成功的求婚送上自己的祝福,顺便在心中高兴地想到:能看到闵琛/奥斯顿/柏特莱姆先生/指挥嫁·出·去的样子,真是太值了!
而在所有欢呼的人群前,高大挺拔的男人却将自己心爱的青年紧紧的拥入怀里,他的双臂用力地抱住青年的腰身,似乎要将对方死死地嵌入自己的身体,永不分离。
这个拥抱持续了几分钟,等到闵琛放开戚暮的时候,却见到不知何时,站在自己心尖尖上的爱人竟然又再次忍不住地红了眼眶。闵琛心疼地轻轻吻去青年眼角的湿意,戚暮狭长翩跹的睫羽微微颤抖着,他完全无法掩饰自己此刻激烈震荡的心情。
这一天,他实在经受了太多的惊喜了。
他知道,这些爱着他、关心他的人都来自世界各地,要想将这些人全部聚集在一起,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他们有的来自华夏,有的来自法国,有的来自瑞士,有的来自美国……
做成这一切,让整条菩提树下大街为他一个人空置下来,一定耗费了这个男人很多很多的精力和时间。难怪这个男人前几个星期总是忙碌不堪,连三更半夜都在书房里办公、打电话。那个时候戚暮还以为闵琛是在忙柏爱的事务,却没有想到……
他或许是在筹划这次的求婚。
他们相爱三年,他们认识了五年。
不,或许是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当上辈子戚暮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这个人演出的钢琴时,他就被对方的风采与耀眼深深地吸引住了。
爱上这个人,是已经命中注定的事情,谁也无力去更改这个被命运决定了的结局。
正如同“戚暮爱闵琛,闵琛爱戚暮”一样,永生永世,不会改变!
将青年眼角的泪水轻轻地吻去,在炙热火辣的阳光下,爱情被炙烤得更加火热。当双唇相碰的一刹那,这个吻就再也停不下来了,两人紧拥着给予了对方一个痴情至深的亲吻,唇齿间流荡着的都是对方火热的气息。
当一个漫长的吻结束时,戚暮微微喘着气,接着拿出了那颗被嵌在玫瑰花里的戒指。同时,闵琛也从自己的袋中取出了一枚一模一样的戒指。
两人相视一笑,接着在人群们起哄似的“交换戒指!”、“交换戒指!”的喊声中,戚暮将手中的戒指轻轻套上了男人的手指,闵琛也同样如此。
等到那枚精巧夺目的戒指紧紧地圈上青年修长瘦削的手指时,闵琛情不自禁地握着戚暮的手指,轻轻地吻着他手指中的戒指,一边呢喃地说道:“这双手,是我此生见过的最美的手。这双手的主人,也是我此生见过的最美好的人。”
闻言,戚暮精致的眉眼一下子笑开:“我很荣幸能够爱上你,我亲爱的闵先生。”
回答他的,是闵琛再次突如其来的吻,以及一句温暖至极的情话:“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