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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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音乐节官方所采用的这片欧式小镇景点中,一共有十个小型广场。用的都是最传统的小圆形中世纪广场风格,地板通常为红色的砖石,面积也不算大。但正是在这种简约朴素的小广场上,却也有不少人喜欢在这样的广场上进行个人演奏。
当然,想要站在最中央演奏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每个广场的正中央都放置了一块名人栏,就戚暮走过的那五六个小广场来说,他已经见着了莫扎特、贝多芬、巴赫、小施特劳斯等多位大师的生平介绍。
而到了这第七个小广场,他远远地便见着了一个俊美熟悉的人物身影。
男人挺拔清俊的照片就这样被聚光灯打亮、挂在名人栏的中央,在照片的两侧,左边写着的是该人物的事迹成就,右边写着的则是他所写下的数十首奏鸣曲、协奏曲,甚至包括了几首钢琴练习曲等。
戚暮将那密密麻麻的文字看完之后,又笑着转首看向了那放在名人栏中央的照片。只见照片上的男人俊美优雅,穿着一身黑色的礼服,正手执指挥棒,似乎是在一场音乐会中抓拍得到的。
看看这照片上高雅清贵的男人,再转首看看一旁一脸淡定的闵琛,戚暮忍不住地低笑出声,道:“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还真是意外啊……”
如果放在一个星期前,戚暮是绝对不会对闵琛说出这样的话的。但是这一周的相处下来,离开了表演的舞台,他已经慢慢将对方看作是一个普通的朋友,因此一些比较亲近的话也非常容易地就出了口。
似乎被青年给调侃了,但是闵琛却依旧淡漠着一张脸,连表情都没变一下。他状若无事地看着那名人栏上自己的照片,过了半晌,指了一旁的试听机,说:“放的是《黎明协奏曲》和《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
戚暮闻言稍稍一愣,接着便拿起了耳机放在耳边,开始听起来。
走过这些名人栏的时候,有的时候闵琛会直接点出试听机里准备的曲目。虽然他说的不是全中,但几乎也没几个错误的,一路下来戚暮听了大约有二十多首曲子,也只有一首闵琛猜错了。
这耳机的隔音效果很好,大概是特意为了音乐节准备的,能够清楚地呈现出每一个乐器声部的音律。戚暮闭着双眼认真地听着那耳机中传来的音乐,等过了片刻,他才笑着放下了耳机,转首看向闵琛。
只是笑,却不说话。
灿烂耀眼的阳光下,青年细碎的头发被照射得有些金色,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笑着看着对面的男人,看得连闵琛都不由自主地蹙了眉,低声问道:“怎么了?”
只见戚暮轻轻摇首,指了指那试听机,道:“这首《黎明协奏曲》是你在三年前写下的,试听的这段应该选自前年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所表演的那场。至于第二首……”顿了顿,戚暮唇边的笑意更盛了几分,他道:“第二首的《维奴卡》,应该是选用的最新版本吧,我没有听过这场演奏。”
即使是同样的指挥、同样的乐团来演奏同一首曲子,在不同的演出中,都会产生细微的偏差。能够听出曲子是哪一场演奏出来的,这既证明听者拥有超乎常人的耳力和音感,也证明了……他对这首曲子相当熟悉,至少听过多遍。
戚暮的话令闵琛倏地一愣,即使隔着一副墨镜,戚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忽然僵住的身体。
猜错别人的曲子,那还是情有可原……但要是猜错自己的曲子,那可真是……
只见闵琛一脸淡定地伸手拿起了那只耳机,只是听了一段之后,他便面色沉着地放下耳机。修长削瘦的手指将鼻梁上的墨镜摘下,露出一双深沉幽邃的眸子来。
闵琛认真专注地看着眼前但笑不语的青年,语气郑重道:“《维奴卡》选的是今年柏爱全球巡演在柏林的那一场,应该才录制完没多久。”顿了顿,见着青年面上的笑意一丝都没有减少,男人嘴角一撇,语气不善道:“选曲的人水平有限,你要谅解他。”
戚暮:“……”
见着青年似乎还是一脸憋着笑的表情,闵琛轻轻咳了一声,严肃认真地转移话题:“我记得晚上蒙特利尔有一场音乐会,现在就去?”
既然对方已经转移话题到这种地步了,戚暮也只好低低地笑了两声,勉强地将笑声给止住了。他点点头,两人便一起向小镇南边的一处音乐厅走去。
蒙特利尔交响乐团来自加拿大,是世界一流的交响乐团之一,现任指挥是日籍著名指挥家长野先生,这位大师虽然是亚裔,但是指挥风格却更偏向于欧化,与多伦萨先生有几分相似,却又有一种独特的韵味。
音乐会上,几乎所有人都在专注聆听,并没有人注意到戚暮和闵琛的存在。而等到音乐会一结束,闵琛又极快地戴上了墨镜和帽子,再次将自己遮挡得严严实实。
见状,戚暮真是哭笑不得。
他总觉得自己似乎正走在一个……“特|务”身边,随时等待候命。
这样鬼鬼祟祟的参观日一共过了三天,等到第四天下午时,戚暮正与闵琛欣赏着一位街头艺人婉转动听的萨克斯,忽然便听到音乐节的广播里传来一阵清亮流利的英文。
“港城海洋音乐节欢迎各位游客的到来,在悠扬迷人的音乐中,本周末晚八点,来自纽约的大师艾伦·斯威尔将带领纽约爱乐乐团在格蒙特剧院进行一场盛大的演出。”
“在此,斯威尔大师诚招一位小提琴首席,带领乐团演奏西贝柳斯的op.39《第一交响曲》。招募时间为明日上午九点至明日下午六点,欢迎各位音乐爱好者前来参加。”
广播里又将这段话用中文、德语和日语重复了三遍,等到广播完全结束后,所有能够听到广播的地方都是一片寂静,过了片刻,瞬间掀起了一阵欢呼。
“纽约爱乐乐团!斯威尔大师!!!”
“天哪我的上帝,那是纽爱啊!可以和纽爱同台演奏曲子!”
“哦,为什么只需要一位小提琴手呢,我的大提琴也演奏得很优秀啊!”
……
这种突如其来的意外让音乐节中的所有人都陷入到了一片震惊之中,许多小提琴手已经激动到连话都说不清楚了,只知道抓住身边同伴的手不停地欢呼。而一些乐器不是小提琴的乐手们只得无奈地叹气,但又十分期待这场来自纽爱的特别演出。
纽约爱乐乐团是世界一流的乐团之一,虽然它刚创立不足百年,却拥有一项无人可以打破的记录——至2004年12月18日,乐团一共演出14000场!
这样一个诞生于新大陆的乐团,拥有着全美最优秀的古典音乐人才。其音乐总监兼首席指挥艾伦·斯威尔先生也是一位出色卓越的指挥大师,他优雅庄严的指挥风格更是得到不少乐迷的支持。
可以说,纽约爱乐乐团,是吸引很多游客前来参加音乐节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现在,纽爱官方宣布,他们想要寻找一位小提琴手与自己在音乐会上合作西贝柳斯的op.39!这对于任何一个小提琴手来说,都是莫大的荣耀,就算是专业的小提琴手,也十分想要拥有这个机会。
戚暮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胸腔里剧烈地跳动着,还没等他回过神,他忽然便听到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在自己的耳边响起:“你去参加吧,那场招募比赛。”
戚暮倏地一愣,下意识地转首看向身边的男人。
却见不知何时,闵琛已经摘下了那大大的墨镜,只用了宽大的帽檐将自己的脸庞遮去了上半部分。阳光照射在那黑色的天鹅绒帽檐上,打下了一层淡淡的阴影,大约是混血的缘故,闵琛的眸子本就十分深刻,如今看上去更如刀削一般凌厉凛然。
他认真地看着戚暮,再次重复了一遍:“纽爱的招募比赛,你可以去参加。”
戚暮怔怔地愣了一瞬,接着才笑着点头:“我肯定会去参加的。”
戚暮可没有一点害羞胆怯的意思,既然纽爱将这个机会彻底放了出去,那么他就有这个资格去争取机会。
闵琛大概也是没想到戚暮会这么直接,他微微一怔,既而才勾了唇角。
世界乐坛上有一些华夏的乐手天生就会带着一些自谦的品格,不大好意思在公开场合主动抓取机会。所以闵琛才会误以为戚暮也有些犹豫,才会特意来激励他。
想了想,闵琛问道:“你应该把小提琴带过来了吧?”
戚暮笑着颔首:“当然带过来了,我打算今天就回去稍微练习一下,为明天做准备。”
自从纽爱的招募比赛公开以来,已经有不少小提琴手收拾好自己的乐器开始往大门的方向走——他们要抓紧一切时间练习,能多一分胜算都是好的。
戚暮也不例外,他当即便决定回去练习,而闵琛也十分随意地决定和他一起回酒店。出租车飞快地行驶过港城著名的青马大桥,长长的海平线上泛着一层氤氲的浅蓝,与天际交汇。
戚暮耐住了心中的激动,转首看着窗外的风景。
“艾伦比较擅长也比较喜欢马勒的交响曲,去年在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上他提到过,在马勒的其他曲目中,他对《少年的魔角》比较偏好。”
闻言,戚暮惊诧地转首看去,却见一旁冷峻淡漠的男人正垂着眸子望着自己的手机,似乎只是随口一说而已。
但是戚暮却知道,闵琛并不是随口说说而已,他这是在告诉自己……明天最好要选马勒的曲子,而且最好……要选《少年的魔角》。
其实戚暮以前在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时候也见过这位艾伦·斯威尔大师,他与埃弗拉大师是好友,所以偶尔也会去维也纳交响乐团看看。戚暮是知道这位大师喜欢马勒的作品的,但是却不知道……他比较偏好《少年的魔角》。
明明是一脸冷淡的模样,没想到却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
戚暮不知怎得忽然觉着心中一暖,他点点头,轻声说道:“谢谢你……闵琛。”
而那俊美矜贵的男人却只是低低的“嗯”了一声,仿佛什么都没有听见一般。
等再看向窗外时,出租车已经驶过了青马大桥,路边的景色也从繁华热闹的港城转换为了稍显清闲幽静的大屿岛。再看着这片蔚蓝澄澈的天空,戚暮的心情已然好了许多,紧张的心思也少了不少。
而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的身旁,闵琛看着手机里发来的短信,终于稍稍松了口气。
丹尼尔:【刚刚给你问了这次纽爱突然临时招人的原因了,听说是为了配合音乐节官方,特意搞出来的活动。之前不是和你说过嘛,这次音乐节在前期宣传上出了点问题,所以主办方希望借助这次活动做一次广泛的宣传。】
闵琛垂眸看着闪烁着荧光的手机屏幕,手指按动,很快发出了一条短信。
不过多时,丹尼尔的信息又回了过来:【上帝啊,闵,你怎么还问那么仔细?我的老天,你该不会是想去参加那什么招募比赛吧?你的小提琴水平我看比克多里差很多啊,虽然估计这次来参加的都会是业余乐手,但你也别给我丢脸啊。】
闵琛还没看完这条短信,丹尼尔的第二条短信又来了:【不不不,如果你一定要出这个丑,我这就打电话给斯威尔,求他再给你搞一个钢琴招募,你看行不行?!】
闵琛:“……”
不过一会儿,远在柏林的丹尼尔便收到了一条简短至极的信息——
『闭嘴,别插手。』
没等丹尼尔回过神,第二条短信又传送了过来——
『我的小提琴,很好。』
丹尼尔:“……”
上帝啊!
你就是真的打败了那些业余乐手,那也没什么好自豪的好吗!!!
在音乐节官方所采用的这片欧式小镇景点中,一共有十个小型广场。用的都是最传统的小圆形中世纪广场风格,地板通常为红色的砖石,面积也不算大。但正是在这种简约朴素的小广场上,却也有不少人喜欢在这样的广场上进行个人演奏。
当然,想要站在最中央演奏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每个广场的正中央都放置了一块名人栏,就戚暮走过的那五六个小广场来说,他已经见着了莫扎特、贝多芬、巴赫、小施特劳斯等多位大师的生平介绍。
而到了这第七个小广场,他远远地便见着了一个俊美熟悉的人物身影。
男人挺拔清俊的照片就这样被聚光灯打亮、挂在名人栏的中央,在照片的两侧,左边写着的是该人物的事迹成就,右边写着的则是他所写下的数十首奏鸣曲、协奏曲,甚至包括了几首钢琴练习曲等。
戚暮将那密密麻麻的文字看完之后,又笑着转首看向了那放在名人栏中央的照片。只见照片上的男人俊美优雅,穿着一身黑色的礼服,正手执指挥棒,似乎是在一场音乐会中抓拍得到的。
看看这照片上高雅清贵的男人,再转首看看一旁一脸淡定的闵琛,戚暮忍不住地低笑出声,道:“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还真是意外啊……”
如果放在一个星期前,戚暮是绝对不会对闵琛说出这样的话的。但是这一周的相处下来,离开了表演的舞台,他已经慢慢将对方看作是一个普通的朋友,因此一些比较亲近的话也非常容易地就出了口。
似乎被青年给调侃了,但是闵琛却依旧淡漠着一张脸,连表情都没变一下。他状若无事地看着那名人栏上自己的照片,过了半晌,指了一旁的试听机,说:“放的是《黎明协奏曲》和《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
戚暮闻言稍稍一愣,接着便拿起了耳机放在耳边,开始听起来。
走过这些名人栏的时候,有的时候闵琛会直接点出试听机里准备的曲目。虽然他说的不是全中,但几乎也没几个错误的,一路下来戚暮听了大约有二十多首曲子,也只有一首闵琛猜错了。
这耳机的隔音效果很好,大概是特意为了音乐节准备的,能够清楚地呈现出每一个乐器声部的音律。戚暮闭着双眼认真地听着那耳机中传来的音乐,等过了片刻,他才笑着放下了耳机,转首看向闵琛。
只是笑,却不说话。
灿烂耀眼的阳光下,青年细碎的头发被照射得有些金色,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笑着看着对面的男人,看得连闵琛都不由自主地蹙了眉,低声问道:“怎么了?”
只见戚暮轻轻摇首,指了指那试听机,道:“这首《黎明协奏曲》是你在三年前写下的,试听的这段应该选自前年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所表演的那场。至于第二首……”顿了顿,戚暮唇边的笑意更盛了几分,他道:“第二首的《维奴卡》,应该是选用的最新版本吧,我没有听过这场演奏。”
即使是同样的指挥、同样的乐团来演奏同一首曲子,在不同的演出中,都会产生细微的偏差。能够听出曲子是哪一场演奏出来的,这既证明听者拥有超乎常人的耳力和音感,也证明了……他对这首曲子相当熟悉,至少听过多遍。
戚暮的话令闵琛倏地一愣,即使隔着一副墨镜,戚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忽然僵住的身体。
猜错别人的曲子,那还是情有可原……但要是猜错自己的曲子,那可真是……
只见闵琛一脸淡定地伸手拿起了那只耳机,只是听了一段之后,他便面色沉着地放下耳机。修长削瘦的手指将鼻梁上的墨镜摘下,露出一双深沉幽邃的眸子来。
闵琛认真专注地看着眼前但笑不语的青年,语气郑重道:“《维奴卡》选的是今年柏爱全球巡演在柏林的那一场,应该才录制完没多久。”顿了顿,见着青年面上的笑意一丝都没有减少,男人嘴角一撇,语气不善道:“选曲的人水平有限,你要谅解他。”
戚暮:“……”
见着青年似乎还是一脸憋着笑的表情,闵琛轻轻咳了一声,严肃认真地转移话题:“我记得晚上蒙特利尔有一场音乐会,现在就去?”
既然对方已经转移话题到这种地步了,戚暮也只好低低地笑了两声,勉强地将笑声给止住了。他点点头,两人便一起向小镇南边的一处音乐厅走去。
蒙特利尔交响乐团来自加拿大,是世界一流的交响乐团之一,现任指挥是日籍著名指挥家长野先生,这位大师虽然是亚裔,但是指挥风格却更偏向于欧化,与多伦萨先生有几分相似,却又有一种独特的韵味。
音乐会上,几乎所有人都在专注聆听,并没有人注意到戚暮和闵琛的存在。而等到音乐会一结束,闵琛又极快地戴上了墨镜和帽子,再次将自己遮挡得严严实实。
见状,戚暮真是哭笑不得。
他总觉得自己似乎正走在一个……“特|务”身边,随时等待候命。
这样鬼鬼祟祟的参观日一共过了三天,等到第四天下午时,戚暮正与闵琛欣赏着一位街头艺人婉转动听的萨克斯,忽然便听到音乐节的广播里传来一阵清亮流利的英文。
“港城海洋音乐节欢迎各位游客的到来,在悠扬迷人的音乐中,本周末晚八点,来自纽约的大师艾伦·斯威尔将带领纽约爱乐乐团在格蒙特剧院进行一场盛大的演出。”
“在此,斯威尔大师诚招一位小提琴首席,带领乐团演奏西贝柳斯的op.39《第一交响曲》。招募时间为明日上午九点至明日下午六点,欢迎各位音乐爱好者前来参加。”
广播里又将这段话用中文、德语和日语重复了三遍,等到广播完全结束后,所有能够听到广播的地方都是一片寂静,过了片刻,瞬间掀起了一阵欢呼。
“纽约爱乐乐团!斯威尔大师!!!”
“天哪我的上帝,那是纽爱啊!可以和纽爱同台演奏曲子!”
“哦,为什么只需要一位小提琴手呢,我的大提琴也演奏得很优秀啊!”
……
这种突如其来的意外让音乐节中的所有人都陷入到了一片震惊之中,许多小提琴手已经激动到连话都说不清楚了,只知道抓住身边同伴的手不停地欢呼。而一些乐器不是小提琴的乐手们只得无奈地叹气,但又十分期待这场来自纽爱的特别演出。
纽约爱乐乐团是世界一流的乐团之一,虽然它刚创立不足百年,却拥有一项无人可以打破的记录——至2004年12月18日,乐团一共演出14000场!
这样一个诞生于新大陆的乐团,拥有着全美最优秀的古典音乐人才。其音乐总监兼首席指挥艾伦·斯威尔先生也是一位出色卓越的指挥大师,他优雅庄严的指挥风格更是得到不少乐迷的支持。
可以说,纽约爱乐乐团,是吸引很多游客前来参加音乐节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现在,纽爱官方宣布,他们想要寻找一位小提琴手与自己在音乐会上合作西贝柳斯的op.39!这对于任何一个小提琴手来说,都是莫大的荣耀,就算是专业的小提琴手,也十分想要拥有这个机会。
戚暮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胸腔里剧烈地跳动着,还没等他回过神,他忽然便听到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在自己的耳边响起:“你去参加吧,那场招募比赛。”
戚暮倏地一愣,下意识地转首看向身边的男人。
却见不知何时,闵琛已经摘下了那大大的墨镜,只用了宽大的帽檐将自己的脸庞遮去了上半部分。阳光照射在那黑色的天鹅绒帽檐上,打下了一层淡淡的阴影,大约是混血的缘故,闵琛的眸子本就十分深刻,如今看上去更如刀削一般凌厉凛然。
他认真地看着戚暮,再次重复了一遍:“纽爱的招募比赛,你可以去参加。”
戚暮怔怔地愣了一瞬,接着才笑着点头:“我肯定会去参加的。”
戚暮可没有一点害羞胆怯的意思,既然纽爱将这个机会彻底放了出去,那么他就有这个资格去争取机会。
闵琛大概也是没想到戚暮会这么直接,他微微一怔,既而才勾了唇角。
世界乐坛上有一些华夏的乐手天生就会带着一些自谦的品格,不大好意思在公开场合主动抓取机会。所以闵琛才会误以为戚暮也有些犹豫,才会特意来激励他。
想了想,闵琛问道:“你应该把小提琴带过来了吧?”
戚暮笑着颔首:“当然带过来了,我打算今天就回去稍微练习一下,为明天做准备。”
自从纽爱的招募比赛公开以来,已经有不少小提琴手收拾好自己的乐器开始往大门的方向走——他们要抓紧一切时间练习,能多一分胜算都是好的。
戚暮也不例外,他当即便决定回去练习,而闵琛也十分随意地决定和他一起回酒店。出租车飞快地行驶过港城著名的青马大桥,长长的海平线上泛着一层氤氲的浅蓝,与天际交汇。
戚暮耐住了心中的激动,转首看着窗外的风景。
“艾伦比较擅长也比较喜欢马勒的交响曲,去年在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上他提到过,在马勒的其他曲目中,他对《少年的魔角》比较偏好。”
闻言,戚暮惊诧地转首看去,却见一旁冷峻淡漠的男人正垂着眸子望着自己的手机,似乎只是随口一说而已。
但是戚暮却知道,闵琛并不是随口说说而已,他这是在告诉自己……明天最好要选马勒的曲子,而且最好……要选《少年的魔角》。
其实戚暮以前在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时候也见过这位艾伦·斯威尔大师,他与埃弗拉大师是好友,所以偶尔也会去维也纳交响乐团看看。戚暮是知道这位大师喜欢马勒的作品的,但是却不知道……他比较偏好《少年的魔角》。
明明是一脸冷淡的模样,没想到却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
戚暮不知怎得忽然觉着心中一暖,他点点头,轻声说道:“谢谢你……闵琛。”
而那俊美矜贵的男人却只是低低的“嗯”了一声,仿佛什么都没有听见一般。
等再看向窗外时,出租车已经驶过了青马大桥,路边的景色也从繁华热闹的港城转换为了稍显清闲幽静的大屿岛。再看着这片蔚蓝澄澈的天空,戚暮的心情已然好了许多,紧张的心思也少了不少。
而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的身旁,闵琛看着手机里发来的短信,终于稍稍松了口气。
丹尼尔:【刚刚给你问了这次纽爱突然临时招人的原因了,听说是为了配合音乐节官方,特意搞出来的活动。之前不是和你说过嘛,这次音乐节在前期宣传上出了点问题,所以主办方希望借助这次活动做一次广泛的宣传。】
闵琛垂眸看着闪烁着荧光的手机屏幕,手指按动,很快发出了一条短信。
不过多时,丹尼尔的信息又回了过来:【上帝啊,闵,你怎么还问那么仔细?我的老天,你该不会是想去参加那什么招募比赛吧?你的小提琴水平我看比克多里差很多啊,虽然估计这次来参加的都会是业余乐手,但你也别给我丢脸啊。】
闵琛还没看完这条短信,丹尼尔的第二条短信又来了:【不不不,如果你一定要出这个丑,我这就打电话给斯威尔,求他再给你搞一个钢琴招募,你看行不行?!】
闵琛:“……”
不过一会儿,远在柏林的丹尼尔便收到了一条简短至极的信息——
『闭嘴,别插手。』
没等丹尼尔回过神,第二条短信又传送了过来——
『我的小提琴,很好。』
丹尼尔:“……”
上帝啊!
你就是真的打败了那些业余乐手,那也没什么好自豪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