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比特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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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大队长百思不得其解也是有他的逻辑和道理的。说到道格族犬人,今天曹大队长也刚好和他们有过亲切交流。
两个在道格族当中还算是身体素质很不错的哈士奇人,让他们闭嘴就是两脚的功夫而已。曹大队长的追随者那也是长期接受曹大队长熏陶的,战斗力还真能用残暴来形容。
虽然还没有一个算得上是高阶武士,没有领悟自主狂化,但是曹大队长倒是相信他们必然都能迎来成功的那一天。以他们的超强体质,要狂化的话,曹大队长也能用神曲光环强行把他们推入狂化。但是那种狂化效果比起自主狂化要差,还要冷静神曲同时砸上去才能够保持好自己的神智。打个群架,显然也用不着这样。
无论怎么算,这些家伙输给一群道格族人都是不折不扣的丢人,还是丢到姥姥家那种。这让曹大队长一脸的恨铁不成钢,那种眼神更是让巴克利等人半天抬不起头来,他们怕的,就是这种情景。
“你说这事该怎么办?自己自取其辱,难道还不活该。”伊莉莎秘书还是一脸的不满。
“还能怎么办?老子兄弟被人打了,不打回来今后老子还怎么在皇城九街上混?走,你们几个前面带路,老子要去看看到底是哪些‘了不得’的好汉,能把你们打成这样。”曹大队长的话直接让俏秘书傻眼了。
混!?面子!?你可是一个治安大队专门维持治安的公务员,还是一个祭司!二话没说就招呼自己追随者去打群架?哪个祭司的追随者是用来打群架的?而且整件事的起因还是这些追随者自找的,没有王法了吗?没有法律了吗?单纯正直的小秘书差点气疯了!
巴克利和韦德等人面面相觑,一个个爬起了身。他们其实很想为自己这次丢了面子解释两句,但是看看老板显然还在气头上,所以还是算了吧。到了地头,老板自己就清楚了。
同时,这些刚吃了亏的家伙心里又一阵巨爽,老板的护短还是很让他们高兴的,这下要换成那些那些道格族混蛋吃亏了!巴克利和韦德两人甚至都私下里开始挤眉弄眼了。
一边的旺财也不装死了,跳起来就已经缩头缩脑的站到了老板身边,看那架势也明显是准备去雪耻的。巴克利等人挨打的时候,旺财同样是被一群凶猛的狗给追着咬,本来它是去混香肉啃的,到头来被香肉反啃了。还好旺财一身坚实鳞片不是摆设,就是有几道被撕咬后留下的几道白印子而已。
“老板,要抄家伙不?要是你没把兄弟们的家伙什给管制了,今天我们怎么可能打不过,早把他们打得满地爬了,他们人再多点也拿我们没辙!”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看到老板准备亲自出马,巴克利精神气一下就恢复了。
“还嫌丢人丢得不够?这是人民群众内部的矛盾,不是去杀人。还抄家伙,真不嫌害臊!先把话说了,你们从今天开始就成为了皇城斯里兰卡南城治安大队的队员,赶明开始统统跟着老子上街维持治安。你们的制式装备我会尽快的调拨到位,那些用来要人命的凶器,想都别想!”曹大队长转过头就是一通呵斥,巴克利总算是乖了。
治安人员就治安人员吧,反倒不用被禁足了,这也是好事。众人又一阵挤眉弄眼,看来都已经发现了这点。手里面没凶器就没凶器吧,有老板带队寻衅滋事,那不比什么凶器都还管用?老板在众跟班的心中一直都是人间凶器的代名词。
在曹大队长的带领下,一群过江猛龙立马就气势汹汹的直接杀奔西城区而去。虽然不是曹大队长的地盘,但是曹大队长觉得自己在这皇城九街上,好歹也是一头过江猛龙,没有干不过的地头蛇。
曹大队长的态度并不极端,他只是去帮自己人出口气,教训一下也就是了,不必弄出人命,轻重缓急从来就是曹大队长心里清楚的。
伊莉莎半天才回过神来,咬了咬牙,还是一路小跑追了过去。再怎么说她也和这帮好汉相处了一段时间,知道曹大队长那说做就一定会做,说要踢你就绝对不会只上手的性格。要这个护短的家伙就这么算了显然不可能,可作为一个治安大队的管理人员,伊莉莎有责任把发生在自己眼皮子下的群殴尽量的控制住。
这一群凶神恶煞的家伙一路狂奔,但凡是见到的人都是连忙闪开道路,有种所到之处望风披靡的感觉。就半个多小时,就已经到了巴克利等人吃亏的地方。这个地方显然是西城的贫民区,来往的人是不少,却没有一个敢正眼看曹大队长一行人的。
内特·罗宾逊在这西城贫民区也是很有名气的一个家伙,同时也是周围邻居都避之唯恐不及的一个暴躁家伙。他的脾气就像是每顿的主食都是吃的炮仗一样,异常火爆。
身强,力壮,而且精力无比充沛。他所在的“哈犬帮”不但是这西区贫民街上的著名黑帮,甚至可以说是整个斯里兰卡皇城民间都赫赫有名的社团组织,战斗力非常强悍。
罗宾逊有着两米左右的身高,是哈犬帮的一个小头目,深得帮会老大的器重。此刻,他正和自己手下的几个兄弟喝着好不容易搞来的两坛子烈酒。无巧不巧,罗宾逊也是想起了中午发生的那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
“那帮傻.逼真是乡巴佬,竟然偷到我们头上?这不是活腻歪了吗!我们养的伙计,哪能那么容易吃?”罗宾逊嘿嘿一笑,想到那些三大五粗的家伙被打得落荒而逃的模样,就让他一阵畅爽。
罗宾逊有着一身如同是钢浇铁铸一般的肌肉,两只耳朵硬生生的立在脸侧,显得很有精神。道格族犬人,只有战斗力出众的分支,才有立耳这样的外貌。像是道尔顿那种优雅的金毛犬人,耳朵就是软搭搭的。绰号叫做“小土豆”的罗兵逊,一眼看去就能够让人得出他浑身上下暴力特征明显的结论。除了夸张的肌肉,他浑身上下还密布着各种各样的夸张刺青,典型的不良少年形象。
周围的几个身材比他还要高上一头的同伴闻言也一阵放肆的大笑,他们身上也同样有着各种各样的夸张刺青,这是他们所在的哈犬帮的一种独特文化。这些三大五粗在道格族当中属于非常罕见体魄的家伙全是光着膀子,一律的肌肉结实,一律的精神抖擞,一律的目露凶光。一眼看去,的确很少会有人把他们和道格族犬人联系在一起。
在这西城区你惹谁不好?要来招惹哈犬帮的好汉。那些家伙还真是异想天开,竟然想偷罗宾逊家里的两头猛犬。罗宾逊养的猛犬是那么好偷的吗?巴克利等人贼手贼脚摸过来的第一时间,就惊动了猎物。两头猛犬也是一通狂吠,让本来就身高夸张的偷狗贼无所遁形,被赶来的哈犬帮成员打得落花流水。
“倒是那几个家伙身上的东西还真不错,下次找着了机会倒应该去寻寻他们的晦气,把这种冒烟的小棒子给多弄点回来。”罗宾逊嘴上叼着一根雪茄,这是打完群架之后从地上捡回来的。
当时罗宾逊就发现了那些家伙当中有人点燃这棍子猛抽,罗宾逊也好奇的试了试,还真是好东西。可惜太少了,除了两根完整的,其他的就剩短短的一截头子落在地上。
正在这个时候,院子旁边角落里面又传来了一阵猛犬的狂吠声,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二次了。要知道,他们哈犬帮的地盘可是这西城区的禁区,平素没有人敢靠近,自然很少听到这样的犬吠声。今天倒好,又有不开眼的家伙来了。
“莫不是那些不开眼的家伙又来了?他们应该没那种胆子吧?”罗宾逊呵斥着自己的两头爱犬,一脸的狐疑。
“答对了!奖品是你要挨一顿胖揍!”
一道嚣张的声音响起,罗宾逊家的大门被一只大脚硬生生的飞开了,两头猛犬再度止不住的狂吠了起来。
果然是下午那些高大夸张的身影,这些家伙还是那副鼻青脸肿的造型,只不过多了一男一女在前面带头。男的梳着一个奸诈的大背头,穿着一身治安大队的土黄色制服,看上去一脸的嚣张。那个女的倒是非常的漂亮,皮肤雪白,一头利落的中长金发,惹得院子里的一群道格族人顿时吹响了一片口哨。
在他们这附近,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这完全就是下意识的反应。治安大队又怎么样?那从来和哈犬帮是尿不到一个壶里的。
“这几个货长得可真够壮实的,胆子也挺肥的。”曹大队长和罗宾逊一样叼着雪茄,看了一眼目标人物,然后给出了这群家伙一个这样的评价。
这院落里面的五个汉子比起自己揍过的两个哈士奇犬人要高大强壮得多,简直分属于截然不同的两个层次。哈士奇犬人甚至还没曹大队长高,而这些道格族不知道什么分支的汉子却个个超过两米二三的高度。他们的肌肉线条,曹大队长一看就知道是非常有爆炸力也很有耐力的类型,非常结实。
如果说哈士奇战士战斗力不错的话,那这些肌肉.棒子战斗力就该叫做恐怖了。从身材和肌肉来分辨比蒙兽人的战斗力,曹大队长也渐渐学到了,确实有一定的道理,这是比蒙兽人身体天赋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着?还敢来!难道没挨够吗?”罗宾逊等人放肆的大笑,完全就没把来人当一回事,不过是教训过的手下败将而已。
而且,他们哈犬帮都是清一色的出身于同一个强力的道格族分支,而这个分支的道格族人从来都是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不然哈犬帮也混不到现在的地位。
“竟然是道格族的比特斗士!竟然是哈犬帮!”在一阵打量之后,伊莉莎难掩惊讶,连着说了两个竟然。她倒是没有想到巴克利等人踢到的是这一块钢板,同时也没忘悄悄把自己的发现告诉曹大队长。
道格族犬人分支众多,有着极为鲜明的优雅和野蛮的两大类,和优雅的金毛犬人道尔顿大队长相反,比特犬人是野蛮一类当中的超级代表。比特人有着天生的彪悍体魄,只比道格族的獒人稍微矮一点。但是他们的骨骼密度和肌肉密度却是道格族人当中最大的甚至不比狮虎二族的壮汉逊色,从这就可以想象他们一旦动起手来是多么有杀伤力,就连本族另外一个强力分支獒人都打不过他们。
这个种族为帝国很多人评价为最好不要去招惹的种族,就是因为他们什么都不怕而且有着异常执着的性格,还有就是他们的凶性很重。每一个成年的比特人都是合格的斗士,好斗是他们的特征,和狮虎这些强力主战种族就算有差距,也非常有限。如果不是他们桀骜不驯难以教化,他们将是非常优秀的强力战士。
而如果真的有人能够让他们服气,能够管教好他们的话,他们的性格又是一根筋,什么都听你的,标准的两重天。
即便是这样,但也很少有人会去试着去管教他们,和比特斗士相处,一些胆子大的人都会觉得发憷,认为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想法。从侧面,也是对比特斗士骁勇彪悍的一个证明!>
曹大队长百思不得其解也是有他的逻辑和道理的。说到道格族犬人,今天曹大队长也刚好和他们有过亲切交流。
两个在道格族当中还算是身体素质很不错的哈士奇人,让他们闭嘴就是两脚的功夫而已。曹大队长的追随者那也是长期接受曹大队长熏陶的,战斗力还真能用残暴来形容。
虽然还没有一个算得上是高阶武士,没有领悟自主狂化,但是曹大队长倒是相信他们必然都能迎来成功的那一天。以他们的超强体质,要狂化的话,曹大队长也能用神曲光环强行把他们推入狂化。但是那种狂化效果比起自主狂化要差,还要冷静神曲同时砸上去才能够保持好自己的神智。打个群架,显然也用不着这样。
无论怎么算,这些家伙输给一群道格族人都是不折不扣的丢人,还是丢到姥姥家那种。这让曹大队长一脸的恨铁不成钢,那种眼神更是让巴克利等人半天抬不起头来,他们怕的,就是这种情景。
“你说这事该怎么办?自己自取其辱,难道还不活该。”伊莉莎秘书还是一脸的不满。
“还能怎么办?老子兄弟被人打了,不打回来今后老子还怎么在皇城九街上混?走,你们几个前面带路,老子要去看看到底是哪些‘了不得’的好汉,能把你们打成这样。”曹大队长的话直接让俏秘书傻眼了。
混!?面子!?你可是一个治安大队专门维持治安的公务员,还是一个祭司!二话没说就招呼自己追随者去打群架?哪个祭司的追随者是用来打群架的?而且整件事的起因还是这些追随者自找的,没有王法了吗?没有法律了吗?单纯正直的小秘书差点气疯了!
巴克利和韦德等人面面相觑,一个个爬起了身。他们其实很想为自己这次丢了面子解释两句,但是看看老板显然还在气头上,所以还是算了吧。到了地头,老板自己就清楚了。
同时,这些刚吃了亏的家伙心里又一阵巨爽,老板的护短还是很让他们高兴的,这下要换成那些那些道格族混蛋吃亏了!巴克利和韦德两人甚至都私下里开始挤眉弄眼了。
一边的旺财也不装死了,跳起来就已经缩头缩脑的站到了老板身边,看那架势也明显是准备去雪耻的。巴克利等人挨打的时候,旺财同样是被一群凶猛的狗给追着咬,本来它是去混香肉啃的,到头来被香肉反啃了。还好旺财一身坚实鳞片不是摆设,就是有几道被撕咬后留下的几道白印子而已。
“老板,要抄家伙不?要是你没把兄弟们的家伙什给管制了,今天我们怎么可能打不过,早把他们打得满地爬了,他们人再多点也拿我们没辙!”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看到老板准备亲自出马,巴克利精神气一下就恢复了。
“还嫌丢人丢得不够?这是人民群众内部的矛盾,不是去杀人。还抄家伙,真不嫌害臊!先把话说了,你们从今天开始就成为了皇城斯里兰卡南城治安大队的队员,赶明开始统统跟着老子上街维持治安。你们的制式装备我会尽快的调拨到位,那些用来要人命的凶器,想都别想!”曹大队长转过头就是一通呵斥,巴克利总算是乖了。
治安人员就治安人员吧,反倒不用被禁足了,这也是好事。众人又一阵挤眉弄眼,看来都已经发现了这点。手里面没凶器就没凶器吧,有老板带队寻衅滋事,那不比什么凶器都还管用?老板在众跟班的心中一直都是人间凶器的代名词。
在曹大队长的带领下,一群过江猛龙立马就气势汹汹的直接杀奔西城区而去。虽然不是曹大队长的地盘,但是曹大队长觉得自己在这皇城九街上,好歹也是一头过江猛龙,没有干不过的地头蛇。
曹大队长的态度并不极端,他只是去帮自己人出口气,教训一下也就是了,不必弄出人命,轻重缓急从来就是曹大队长心里清楚的。
伊莉莎半天才回过神来,咬了咬牙,还是一路小跑追了过去。再怎么说她也和这帮好汉相处了一段时间,知道曹大队长那说做就一定会做,说要踢你就绝对不会只上手的性格。要这个护短的家伙就这么算了显然不可能,可作为一个治安大队的管理人员,伊莉莎有责任把发生在自己眼皮子下的群殴尽量的控制住。
这一群凶神恶煞的家伙一路狂奔,但凡是见到的人都是连忙闪开道路,有种所到之处望风披靡的感觉。就半个多小时,就已经到了巴克利等人吃亏的地方。这个地方显然是西城的贫民区,来往的人是不少,却没有一个敢正眼看曹大队长一行人的。
内特·罗宾逊在这西城贫民区也是很有名气的一个家伙,同时也是周围邻居都避之唯恐不及的一个暴躁家伙。他的脾气就像是每顿的主食都是吃的炮仗一样,异常火爆。
身强,力壮,而且精力无比充沛。他所在的“哈犬帮”不但是这西区贫民街上的著名黑帮,甚至可以说是整个斯里兰卡皇城民间都赫赫有名的社团组织,战斗力非常强悍。
罗宾逊有着两米左右的身高,是哈犬帮的一个小头目,深得帮会老大的器重。此刻,他正和自己手下的几个兄弟喝着好不容易搞来的两坛子烈酒。无巧不巧,罗宾逊也是想起了中午发生的那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
“那帮傻.逼真是乡巴佬,竟然偷到我们头上?这不是活腻歪了吗!我们养的伙计,哪能那么容易吃?”罗宾逊嘿嘿一笑,想到那些三大五粗的家伙被打得落荒而逃的模样,就让他一阵畅爽。
罗宾逊有着一身如同是钢浇铁铸一般的肌肉,两只耳朵硬生生的立在脸侧,显得很有精神。道格族犬人,只有战斗力出众的分支,才有立耳这样的外貌。像是道尔顿那种优雅的金毛犬人,耳朵就是软搭搭的。绰号叫做“小土豆”的罗兵逊,一眼看去就能够让人得出他浑身上下暴力特征明显的结论。除了夸张的肌肉,他浑身上下还密布着各种各样的夸张刺青,典型的不良少年形象。
周围的几个身材比他还要高上一头的同伴闻言也一阵放肆的大笑,他们身上也同样有着各种各样的夸张刺青,这是他们所在的哈犬帮的一种独特文化。这些三大五粗在道格族当中属于非常罕见体魄的家伙全是光着膀子,一律的肌肉结实,一律的精神抖擞,一律的目露凶光。一眼看去,的确很少会有人把他们和道格族犬人联系在一起。
在这西城区你惹谁不好?要来招惹哈犬帮的好汉。那些家伙还真是异想天开,竟然想偷罗宾逊家里的两头猛犬。罗宾逊养的猛犬是那么好偷的吗?巴克利等人贼手贼脚摸过来的第一时间,就惊动了猎物。两头猛犬也是一通狂吠,让本来就身高夸张的偷狗贼无所遁形,被赶来的哈犬帮成员打得落花流水。
“倒是那几个家伙身上的东西还真不错,下次找着了机会倒应该去寻寻他们的晦气,把这种冒烟的小棒子给多弄点回来。”罗宾逊嘴上叼着一根雪茄,这是打完群架之后从地上捡回来的。
当时罗宾逊就发现了那些家伙当中有人点燃这棍子猛抽,罗宾逊也好奇的试了试,还真是好东西。可惜太少了,除了两根完整的,其他的就剩短短的一截头子落在地上。
正在这个时候,院子旁边角落里面又传来了一阵猛犬的狂吠声,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二次了。要知道,他们哈犬帮的地盘可是这西城区的禁区,平素没有人敢靠近,自然很少听到这样的犬吠声。今天倒好,又有不开眼的家伙来了。
“莫不是那些不开眼的家伙又来了?他们应该没那种胆子吧?”罗宾逊呵斥着自己的两头爱犬,一脸的狐疑。
“答对了!奖品是你要挨一顿胖揍!”
一道嚣张的声音响起,罗宾逊家的大门被一只大脚硬生生的飞开了,两头猛犬再度止不住的狂吠了起来。
果然是下午那些高大夸张的身影,这些家伙还是那副鼻青脸肿的造型,只不过多了一男一女在前面带头。男的梳着一个奸诈的大背头,穿着一身治安大队的土黄色制服,看上去一脸的嚣张。那个女的倒是非常的漂亮,皮肤雪白,一头利落的中长金发,惹得院子里的一群道格族人顿时吹响了一片口哨。
在他们这附近,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这完全就是下意识的反应。治安大队又怎么样?那从来和哈犬帮是尿不到一个壶里的。
“这几个货长得可真够壮实的,胆子也挺肥的。”曹大队长和罗宾逊一样叼着雪茄,看了一眼目标人物,然后给出了这群家伙一个这样的评价。
这院落里面的五个汉子比起自己揍过的两个哈士奇犬人要高大强壮得多,简直分属于截然不同的两个层次。哈士奇犬人甚至还没曹大队长高,而这些道格族不知道什么分支的汉子却个个超过两米二三的高度。他们的肌肉线条,曹大队长一看就知道是非常有爆炸力也很有耐力的类型,非常结实。
如果说哈士奇战士战斗力不错的话,那这些肌肉.棒子战斗力就该叫做恐怖了。从身材和肌肉来分辨比蒙兽人的战斗力,曹大队长也渐渐学到了,确实有一定的道理,这是比蒙兽人身体天赋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着?还敢来!难道没挨够吗?”罗宾逊等人放肆的大笑,完全就没把来人当一回事,不过是教训过的手下败将而已。
而且,他们哈犬帮都是清一色的出身于同一个强力的道格族分支,而这个分支的道格族人从来都是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不然哈犬帮也混不到现在的地位。
“竟然是道格族的比特斗士!竟然是哈犬帮!”在一阵打量之后,伊莉莎难掩惊讶,连着说了两个竟然。她倒是没有想到巴克利等人踢到的是这一块钢板,同时也没忘悄悄把自己的发现告诉曹大队长。
道格族犬人分支众多,有着极为鲜明的优雅和野蛮的两大类,和优雅的金毛犬人道尔顿大队长相反,比特犬人是野蛮一类当中的超级代表。比特人有着天生的彪悍体魄,只比道格族的獒人稍微矮一点。但是他们的骨骼密度和肌肉密度却是道格族人当中最大的甚至不比狮虎二族的壮汉逊色,从这就可以想象他们一旦动起手来是多么有杀伤力,就连本族另外一个强力分支獒人都打不过他们。
这个种族为帝国很多人评价为最好不要去招惹的种族,就是因为他们什么都不怕而且有着异常执着的性格,还有就是他们的凶性很重。每一个成年的比特人都是合格的斗士,好斗是他们的特征,和狮虎这些强力主战种族就算有差距,也非常有限。如果不是他们桀骜不驯难以教化,他们将是非常优秀的强力战士。
而如果真的有人能够让他们服气,能够管教好他们的话,他们的性格又是一根筋,什么都听你的,标准的两重天。
即便是这样,但也很少有人会去试着去管教他们,和比特斗士相处,一些胆子大的人都会觉得发憷,认为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想法。从侧面,也是对比特斗士骁勇彪悍的一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