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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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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是初拥,而不是杀了我?”

    一脸难看的云芃,问出了心中的疑惑。初拥是血族是把自身的一滴精血渡入到人类身体内,人类的血液被血族精血同化,进而整个身体被血液改造成血族体质。

    血族的这一滴精血,可不是普通的血液,而是珍贵的源血,蕴含着丰沛的血气能量,不然不足有同化人族血液,改造人族身体。

    等级越高的源血,凝结一滴所需要的时间越长。像布鲁诺这种的一等男爵,凝聚一滴源血,大概需要八到十年的时间,初拥了云芃,则意味着布鲁诺损失八到十年的修为。

    虽说用源血初拥的源血后裔,无需担忧忠诚问题,但在这个强者为尊的时代,也很少有血族浪费源血初拥人类,制造后裔。

    而且用源血初拥人类,还存在着不小的失败几率,源血改造人族身体是一个剧烈的过程,身体不够强壮,意志不坚定的人族很可能在改造过程中意外死亡。

    布鲁诺嘿嘿一笑,没有解释,走时却留下几句话。

    “以前的你,无论发生过什么,都不重要了,你不再是以前的你。你以后的名字就是菲利克斯?冯?霍利尔,暮色大陆霍利尔子爵唯一存活的血脉后裔,也是我女儿羽曦的未婚夫。一个月后,你将与我女儿成亲!”

    还没等云芃消化完这震惊的消息,一个满头银发,脸上皱纹深如荒原沟壑的血族老人,抱着三本厚厚的大头书籍走了进来。

    虽然这个老人已经维持不住外表的年轻,似乎生命即将走向尽头,但他腰背挺直,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没有一丝乱发,穿在身上的黑色制服也平整的没一丝皱褶。

    他向云芃施了一个无可挑剔的血族礼节,道:“菲利克斯少爷,我是男爵城堡的管家黑格尔,在以后的一个月中,我教授您本族的文学、历史和礼仪!”

    云芃不以为意的从他手上取过一本厚达五公分的书,说:“老管家,不用这么麻烦!我保证三天看完这些书,并一字不落的记下!”

    黑格尔微微一笑,说:“少爷,这三本书是您所要学习的文学、历史和礼仪的纲目!人老了记性不好,我需要这些纲目的提醒,才能没有疏漏的讲解!”

    “啊……”

    云芃看着三本全是纲目的书籍,直接就傻了眼。

    从黑格尔进入云芃的房间开始,他的生活就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上半夜文学、中半夜历史,下半夜礼仪,除了三餐和每天六个小时的休息和修炼时间外,他的所有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

    黑格尔对云芃幼稚难看的文字,是深恶痛绝,直接把他的睡眠时间缩减为四个小时,那两个小时用作练习字母,且只练习几个单词,他的新名字全称:菲利克斯?冯?霍利尔。

    按照黑格尔的话说,书法是一个人的门面和修养最直接的体现,作为伟大的古老十三氏族之一,莫卡维氏族直系血裔的女婿,这个方面是万万不能被观礼的宾客们轻视的。

    鉴于时间短,任务重,云芃的基础又太差,全方面提高书法水平已经不可能。黑格尔就让云芃每天练习那三个单词,按照他话的意思,云芃在婚礼现场上,会当着众位宾客的面,把名字签写在婚书上。经过一个月的苦练,三个单词勉强可以一观,不至于丢了莫卡维氏族的脸面。

    血族上万年的历史,光那些一个又一个长长的名字,还有每个氏族、每个支脉、甚至有些名气的血族大人物的复杂纹章,就绕的云芃头晕眼花。黑格尔感慨的说,这还是时间紧迫,他精简再精简,只教授了他莫卡维氏族非常简略的历史。

    “历史太厚重,让人吃不消啊!”云芃发出痛苦的哭嚎!

    至于礼仪,则精细到苛刻的程度,例如衣服扣子的间距就有明确的规定,晚会礼服的扣子间距是多少,休闲服饰的扣子间距是多少,这个是丝毫不能有差错的。还例如常用的鞠躬礼仪,什么情况下鞠躬角度十五度、三十度、四十五度、六十度、九十度也都有详细的说明。

    “血族的人是不是都是吃饱了没事做,整天研究这个?”云芃终于忍不住了,高声询问。

    黑格尔也不动怒,慢斯条理的说:“伟大的圣血一族,寿命悠长,做学问,搞研究,都是讲究精益求精,务求不留下一丝暇疵。这其中的无限乐趣,岂是寿命短暂的人族所能理解的。不过,说道吃饭这件事,你的饭量超乎了我的想象啊!”

    云芃讪讪的一笑,说:“血族美食也是精益求精,味道太好,我忍不住多吃了一点!”

    “一点?”

    黑格尔嘴角抽了一抽,平复了一下心情说:“你三天吃光了城堡半个月的储藏,男爵大人不得不带领手下出去打猎,也为婚礼多准备一些食物。好了,下面我开始教你交谊舞!”

    凭借着云芃超强的记忆力和领悟力,黑格尔的教学工作在有条不紊的进行。老人除了对他能吃十分不满之外,对其他的各个方面还算十分的满意。

    五天之后的夜半时分,黑格尔终于大发善心,给了云芃一小时的放风时间。

    第一次走出房间的云芃,发现他身处崇山峻岭中,一座古老堡垒似的城堡中,照亮城堡的灯光如月色一样柔和。

    主城堡有五层,约三十多米高,造型十分优美,外墙全部被厚厚的藤蔓所包围,城堡两侧延伸出一道六七米高的厚重城墙围出一个大大的庭院,已经成为庭院一景的参天古木和田圃似的花地,看得出来至少经过数百年经营。

    远方是高耸入云的山峰,正是这些山脉阻挡了肆虐的荒原上的狂风,难得的让这里保留了青山绿水。

    迎面走过了一个俊秀的人族小姑娘,见云芃走过来,立刻避让到一旁。她叫秀秀,这几天一直负责收拾他的房间,照顾他的需要,不什么敢跟他说话。

    在云芃锲而不舍的追问和良好态度的感召下,昨晚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秀秀!也知道布鲁诺男爵拥有三四百名人族,住在离这里不远的人族村落,这些人为男爵劳作,打理城堡,种植粮食,饲养动物。当然,他们还会时不时的提供血液供城堡中的血族饮用。

    据秀秀所言,男爵对他们还算不错,能吃的饱穿的暖,她是在这里出生的,从没有离开过这里。村落中大部人都是世代为男爵服务,只有很少的一些人是这些年从外面掳掠回来的。

    “少爷,你别往前走了!”秀秀低着头,轻声说。

    云芃顿时停住了脚步,微笑的问:“为什么啊?管家黑格尔也没警告过我,这个城堡有我不能去的地方!”

    秀秀向四周瞄了几眼,见没人,快速的说:“前面就是小姐的房间,她这段时间的心情不是很好,已经有好几个骑士被她打了!”

    小姐?应该就是他从未谋过面的未婚妻羽曦了。

    虽然他被初拥,但这几天过去,除了变得更加俊美,身体又强悍了一些,觉醒了血脉潜伏异能,云芃没有感受到其他的异同,对于鲜血也没有什么特别饥渴的感觉。早中晚提供给他的三杯人族鲜血,也被他以心中不适为由给拒绝,黑格尔也很理解的接受了这个理由。

    最重要的一点是,本该这几天长出吸血獠牙的他,根本就没有生长的迹象,而且他对源血赐予者布鲁诺也没有什么特别依恋的感觉。

    云芃现在有些怀疑,他究竟有没有变成吸血鬼。这次出来,云芃就是想探查地形,寻找一条出逃的路线。而且,他也想找点银,用最直接的方法试探一下,他到底是不是吸血鬼。

    对于这位强加给他的未婚妻,云芃自然没有什么很好的感觉。

    “长的这么丑,还脾气这么爆,怪不得没人要!”云芃小声的嘀咕。

    秀秀吓的脸色煞白,惊恐的说:“少爷,我们小姐即使在容貌个个出色的圣血一族当中,也是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绝色。小姐的性格,也是,也是极为温柔的!”

    “你不用这么哄我,我被掳掠到这里就是为了跟你家小姐结婚,可想而知,你们小姐的容貌有多么惊世骇俗。但我为了小命着想,在新婚之夜,就是一头母猪,我眼一闭心一横,也能将就。你们小姐终于能够嫁出去,开心不?”

    云芃看着浑身发颤、牙齿打架的秀秀,惊讶的说:“你怎么了,感冒了?今天不冷啊!”

    他正在关心秀秀,忽然间一道寒意自他顶门而入,直透心底,刹那间通体生寒,如坠冰窟!一道森寒杀气,已经牢牢锁定了他!

    “啊,放风的时间要结束了,我要去回房间接受黑格尔老师的教导了。秀秀,再见!”

    “站住!”

    云芃就准备翻下栏杆直接跳到一楼,从身后传来一声零下八百度,但悦耳好听的声音。

    他慢慢转身,面前站立着一位完美到难以形容的女人。

    她穿着一声宽松柔顺的长裙,但在轻风吹拂下,却把她惊人完美的身材彻底凸显出来。她的绝色容颜没有毫无瑕疵,如果硬要寻找缺点,就是表情冷若冰霜,神色太过高傲,虽然个头比云芃矮上半头,眼神中却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高高在上,仿佛在俯视着他。

    她只是轻轻抬了一下脚,身影却突然掠过数米,来到了云芃身前,她慢慢靠近,身体前倾靠近他,诱惑无比的问:“我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