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有钱赚没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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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大吉姆的自信,小吉姆明显更谨慎一些,他拽了拽大吉姆的袖子,然后问苏克:“我们想知道,要对付的是哪个匪帮?如果是普通的匪帮,一百美金还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可以说很丰厚。可如果是很出名的厉害家伙,比如说道尔顿匪帮,红巾兄弟会之类的,那我觉得我哥哥说的对,一百太少了。”
“如果是道尔顿,我就不用找人了,他们已经被我干掉了!”苏克满不在乎的耸耸肩。
大小吉姆一愣,有些诧异的相互看了一眼,小吉姆试探着问:“那是……”
“血浸之地的马德拉之风。”
“什么,血浸之地?!”小吉姆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把放在一边的酒杯都给撞翻了,落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他根本没注意到被打碎的酒杯,急吼吼的问:“先生,我没听错吧,您得罪了血浸之地的武装团伙?”
“你没听错,不过说错了。”苏克把玩着手里的雪茄,说:“是他们得罪了我。”
“那没什么区别!”大吉姆刚才的自信和骄傲已经完全不见,一口喝干了那杯威士忌酒,放下杯子转身就朝外走:“小吉姆,咱们走吧。”
“对不起先生,这笔钱我们赚不了!”小吉姆匆匆的朝苏克打了个招呼,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跟了上去。
索尼克怪腔怪气的说:“刚才还说自己都多厉害,一转眼就变成了软蛋,怂包……”
大吉姆停住了脚步,转过头来,脸色涨的发红,瓮声瓮气的说:“小子,你懂什么,血浸之地的人不是劫匪,而是武装团伙!没人敢去招惹他们!”
“先生,说实话,我们很想赚这笔钱,可有钱赚,还要有命花才行,该死的,那些武装团伙连军队都不愿意招惹,我建议您也不要和血浸之地的人作对。对不起,告辞了!”小吉姆语速极快的说完,然后拉着大吉姆,两人一前一后头也不回的走下楼。
“没种的娘们!被骟了的公马!骗酒喝的胆小鬼!”索尼克气的直跳脚,这两个家伙来的时候一副牛皮哄哄的样子,好像上帝都没他们厉害,结果呢,不但没敢接任务,反而浪费了两杯酒,打碎了一只杯子,这可都是要苏克老板掏钱的!
“得了,索尼克,有钱还怕找不到人?”苏克冲索尼克挥挥手:“关上门,然后陪我喝一杯……哦,差点忘了,你还没到十八岁吧,小孩不许喝酒,自己弄点苏打水喝吧,想吃什么就让服务生送来。”
大小吉姆态度前后变化之大,让苏克有些意外,但仅仅是意外而已,并没有太过担心。
他现在可不是一般的有钱,就像他说的,有钱还怕没人?当初自己才出道的时候,杀一个人只要两美金!德克萨斯民风彪悍,在后世都是出了名的,要钱不要命的亡命徒,大有人在!
况且,现在距离招募告示贴出去的时间,还不到两个小时,就已经有人来应征了,说明达拉斯的枪手还是很多的,只要耐心等,总会有人上门。
不出所料,后面上门应征的枪手络绎不绝,几乎就是一个接着一个,有时候甚至几批人同时敲门。
可奇怪的是,每当听说要对付的是‘血浸之地’的武装团伙的时候,对方基本都会掉头就走,有的人甚至都没问是血浸之地的哪股势力,仅仅听到‘血浸之地’这个名字,就神情大变,加钱都不行。
所以,整整一天,苏克一个人也没招到。
“不太对头啊。”苏克倒吸了一口凉气。达拉斯好歹也是个大城市,居然没一个敢玩命的家伙?
“索尼克,你觉得我像不像一个亡命徒?”苏克指着自己的脸问。
难道说自己太不拿小命当一回事了,所以错误的以为别人也都是这样?
索尼克很认真的盯着苏克看了一会,才一本正经的说:“可是到现在为止,和您作对的人都死了,您却坐在达拉斯最豪华的旅馆里,喝着三美金一瓶的高档酒。”
“好吧索尼克,好好干,你的马屁我收下了……”
……
就在苏克为招人烦心的时候,埃斯科瓦尔也拖着一条断腿,狼狈的回到了马德拉之风的老巢。
也说不清是他倒霉还是走运,他在逃走的时候,坐骑被一颗流弹打中。
说走运,是因为剧痛让坐骑超水准发挥,跑得飞快,所以才保住一条小命;说倒霉,是因为刚跑出到血浸之地的边缘,坐骑就失血过多倒毙了。
于是他只能步行,好不容易进入血浸之地,埃斯科瓦尔却意外的发现,似乎遇到打劫的了!
不错,埃斯科瓦尔被打劫了!
血浸之地的武装团伙可不止马德拉之风一家,大大小小的团伙到处都是,相互之间绝对谈不上半点友爱,抢劫、仇杀这种戏码每天都在发生。埃斯科瓦尔是马德拉之风有名号的头目,如果在平时,他带着十几个手下,对方也未必敢动他,可现在他孤身一人,又是荒山野岭的,等到他尸骨化成灰,马德拉之风的人也不会知道是谁干的。
于是,一场枪战拉开帷幕。
埃斯科瓦尔能成为马德拉之风的有名号的头目,就说明他绝对不是弱者。在这一战中,他异常神勇,三枪击毙对方两人,自己大腿中了一枪。
然后他就拖着这条断腿,带着对方的两匹马,和苏克一样,一路上换马不换人纵马狂奔,终于在快要失血过多晕倒之前,回到了马德拉之风的地盘。
当被两个小喽啰扶着,走进熟悉军营的时候,埃斯科瓦尔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这一趟实在太惨了,半美分的好处都没捞到,直属手下全部死光,自己还断了一条腿。
这都不算什么,人在血浸之地飘,哪有不挨刀的。
可最气人的是,堂堂马德拉之风的五号头目,杀人不眨眼的诡狐,居然帮矿场白白打了一周的工,整天和那些贫民一块,敲石头晒金沙,直到现在他还觉得腰酸背痛的!
最后一周,苏克忽然宣布,矿场财政紧张,等黄金卖出去之后,统一发帮工的工钱……
听完埃斯科瓦尔的讲述之后,古兹曼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双手撑在桌面上,眼神凶狠的问:“金矿!你确定是一座金矿!”
相对于大吉姆的自信,小吉姆明显更谨慎一些,他拽了拽大吉姆的袖子,然后问苏克:“我们想知道,要对付的是哪个匪帮?如果是普通的匪帮,一百美金还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可以说很丰厚。可如果是很出名的厉害家伙,比如说道尔顿匪帮,红巾兄弟会之类的,那我觉得我哥哥说的对,一百太少了。”
“如果是道尔顿,我就不用找人了,他们已经被我干掉了!”苏克满不在乎的耸耸肩。
大小吉姆一愣,有些诧异的相互看了一眼,小吉姆试探着问:“那是……”
“血浸之地的马德拉之风。”
“什么,血浸之地?!”小吉姆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把放在一边的酒杯都给撞翻了,落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他根本没注意到被打碎的酒杯,急吼吼的问:“先生,我没听错吧,您得罪了血浸之地的武装团伙?”
“你没听错,不过说错了。”苏克把玩着手里的雪茄,说:“是他们得罪了我。”
“那没什么区别!”大吉姆刚才的自信和骄傲已经完全不见,一口喝干了那杯威士忌酒,放下杯子转身就朝外走:“小吉姆,咱们走吧。”
“对不起先生,这笔钱我们赚不了!”小吉姆匆匆的朝苏克打了个招呼,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跟了上去。
索尼克怪腔怪气的说:“刚才还说自己都多厉害,一转眼就变成了软蛋,怂包……”
大吉姆停住了脚步,转过头来,脸色涨的发红,瓮声瓮气的说:“小子,你懂什么,血浸之地的人不是劫匪,而是武装团伙!没人敢去招惹他们!”
“先生,说实话,我们很想赚这笔钱,可有钱赚,还要有命花才行,该死的,那些武装团伙连军队都不愿意招惹,我建议您也不要和血浸之地的人作对。对不起,告辞了!”小吉姆语速极快的说完,然后拉着大吉姆,两人一前一后头也不回的走下楼。
“没种的娘们!被骟了的公马!骗酒喝的胆小鬼!”索尼克气的直跳脚,这两个家伙来的时候一副牛皮哄哄的样子,好像上帝都没他们厉害,结果呢,不但没敢接任务,反而浪费了两杯酒,打碎了一只杯子,这可都是要苏克老板掏钱的!
“得了,索尼克,有钱还怕找不到人?”苏克冲索尼克挥挥手:“关上门,然后陪我喝一杯……哦,差点忘了,你还没到十八岁吧,小孩不许喝酒,自己弄点苏打水喝吧,想吃什么就让服务生送来。”
大小吉姆态度前后变化之大,让苏克有些意外,但仅仅是意外而已,并没有太过担心。
他现在可不是一般的有钱,就像他说的,有钱还怕没人?当初自己才出道的时候,杀一个人只要两美金!德克萨斯民风彪悍,在后世都是出了名的,要钱不要命的亡命徒,大有人在!
况且,现在距离招募告示贴出去的时间,还不到两个小时,就已经有人来应征了,说明达拉斯的枪手还是很多的,只要耐心等,总会有人上门。
不出所料,后面上门应征的枪手络绎不绝,几乎就是一个接着一个,有时候甚至几批人同时敲门。
可奇怪的是,每当听说要对付的是‘血浸之地’的武装团伙的时候,对方基本都会掉头就走,有的人甚至都没问是血浸之地的哪股势力,仅仅听到‘血浸之地’这个名字,就神情大变,加钱都不行。
所以,整整一天,苏克一个人也没招到。
“不太对头啊。”苏克倒吸了一口凉气。达拉斯好歹也是个大城市,居然没一个敢玩命的家伙?
“索尼克,你觉得我像不像一个亡命徒?”苏克指着自己的脸问。
难道说自己太不拿小命当一回事了,所以错误的以为别人也都是这样?
索尼克很认真的盯着苏克看了一会,才一本正经的说:“可是到现在为止,和您作对的人都死了,您却坐在达拉斯最豪华的旅馆里,喝着三美金一瓶的高档酒。”
“好吧索尼克,好好干,你的马屁我收下了……”
……
就在苏克为招人烦心的时候,埃斯科瓦尔也拖着一条断腿,狼狈的回到了马德拉之风的老巢。
也说不清是他倒霉还是走运,他在逃走的时候,坐骑被一颗流弹打中。
说走运,是因为剧痛让坐骑超水准发挥,跑得飞快,所以才保住一条小命;说倒霉,是因为刚跑出到血浸之地的边缘,坐骑就失血过多倒毙了。
于是他只能步行,好不容易进入血浸之地,埃斯科瓦尔却意外的发现,似乎遇到打劫的了!
不错,埃斯科瓦尔被打劫了!
血浸之地的武装团伙可不止马德拉之风一家,大大小小的团伙到处都是,相互之间绝对谈不上半点友爱,抢劫、仇杀这种戏码每天都在发生。埃斯科瓦尔是马德拉之风有名号的头目,如果在平时,他带着十几个手下,对方也未必敢动他,可现在他孤身一人,又是荒山野岭的,等到他尸骨化成灰,马德拉之风的人也不会知道是谁干的。
于是,一场枪战拉开帷幕。
埃斯科瓦尔能成为马德拉之风的有名号的头目,就说明他绝对不是弱者。在这一战中,他异常神勇,三枪击毙对方两人,自己大腿中了一枪。
然后他就拖着这条断腿,带着对方的两匹马,和苏克一样,一路上换马不换人纵马狂奔,终于在快要失血过多晕倒之前,回到了马德拉之风的地盘。
当被两个小喽啰扶着,走进熟悉军营的时候,埃斯科瓦尔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这一趟实在太惨了,半美分的好处都没捞到,直属手下全部死光,自己还断了一条腿。
这都不算什么,人在血浸之地飘,哪有不挨刀的。
可最气人的是,堂堂马德拉之风的五号头目,杀人不眨眼的诡狐,居然帮矿场白白打了一周的工,整天和那些贫民一块,敲石头晒金沙,直到现在他还觉得腰酸背痛的!
最后一周,苏克忽然宣布,矿场财政紧张,等黄金卖出去之后,统一发帮工的工钱……
听完埃斯科瓦尔的讲述之后,古兹曼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双手撑在桌面上,眼神凶狠的问:“金矿!你确定是一座金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