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对角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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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李,该起床了,你再不起床,小心老板扣你薪水。”
迷迷糊糊间,李戮忧被一个吵闹的声音给吵醒,睁开眼,只见一个黑色头发,满脸雀斑的大脸正近在自己眼前。
“哦!该死!”
惊叫了一声,李戮忧一屁股做了起来,只要是个人,一睁眼,就看到一张长相丑陋的男人就在离你鼻尖不足一厘米的地方,一脸猥琐的看着你,都会被吓一跳。
“哈哈哈。。。”雀斑脸张嘴大笑,不住的拍着自己的肚子,看起来,他经常这样干,“李,今天可是你第一天上班,你可不希望第一天就给老板一个坏印象吧,小心你的薪水。”
没错,在经过了一天的努力以后,李戮忧终于找到了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丽痕书店的售书员,包吃包住,就是薪水少了点,不过,这对于身无分文的李戮忧来说,已经是一件极好的工作了,最关键的是,我可以再这里免费看各种魔法书籍,学习各种魔法。而那个叫醒他的雀斑脸,就是他的同事兼舍友,约翰,约翰·亚伦,一个十分活泼的大男孩。
终于有了一个安身之所,李戮忧一整晚都兴奋的睡不着觉,有来到这个世界的新奇,有对魔法的渴望,也有对家人的思念和彷徨,一直快到凌晨,李戮忧才终于抵抗不住睡意,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好在这个巫师的世界,不需要查什么身份证,一身的魔力就是最好的证明,要不然,李戮忧还不知道在那个旮旯里,瑟瑟发抖呢。
“已经几点了?”
揉了揉头发,李戮忧总算是清醒了过来,穿好了昨天刚刚领导的工作服,打扮一新。
还没等李戮忧说什么,门外已经传来了约翰的叫声,“快点吧,李,要是再晚去几分钟,早餐就没有了。”
“啊?该死,我的早饭!”哀嚎了一声,李戮忧紧跟着出了门。
………………………………………………………………
丽痕书店,全英国最大的魔法书店,位于对角巷,摩金夫人长袍店隔壁。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开学之前,每位学生都会先收到应准备的课本清单,这时只要来到丽痕书店,就可以买到你要的书籍。这里的书架上都堆满了书,甚至顶到了天花板,其中有着像铺路石板一样巨大的皮面书,有像邮票一样袖珍的银壳小书,也有印着无数奇怪符号的书,以及里面什么也没写的无字天书。有的书籍更为怪异,像是《妖怪们的妖怪书》会彼此狂叫乱咬:《隐形术的隐形书》让人一本也找不到,因为它们全都隐形起来了。
李戮忧站在一排书架的面前,一脸微笑的看着来来往往的顾客,眼睛不时的瞄着书架上的书籍。
《魔法史》《现代魔法史》《魔法理论》《初学变形指南》《标准咒语,一级》《古代魔文简易入门》,李戮忧看着这些书本,眼睛里已经发出了欲望的火焰。
为了能学到那虚无缥缈的魔法,李戮忧独自一人坚持了五年的时间,那五年,是孤独的,是枯燥的,也是充满了绝望的,但是就在李戮忧想要放弃的时候,终于迎来了转机,意外来到了这个魔法的世界。
既然来到了魔法世界,李戮忧心里那颗对魔法本来已经在绝望的侵蚀下逐渐枯萎的种子,再次萌芽了,尤其是这种近似于失而复得的心态,让李戮忧对于魔法更加的渴望了。
因为身份的原因,李戮忧已经绝了去霍格沃兹学习的念头,但是李戮忧怎么可能就此放弃,而丽痕书店里的这些数不尽的魔法书,就是李戮忧实现野心的开始。
知识,是人类对物质世界以及精神世界探索的结果的总结,是人类文明的兴起和传承的纽带,而书籍,就是知识的载体。
总算是打发走了这个魔法的顾客,李戮忧坐到了一个角落里,拿起一本刚刚才看了一个开头的《魔法理论》,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李戮忧被书中的一些理论弄得头晕目眩的时候,一个声音适时的打断了李戮忧的思考,“嘿,李,你又在看书了,真搞不懂你是怎么想的,那些小蝌蚪,我一看就头疼。”
“约翰,看书只是我的爱好罢了。”李戮忧笑着看了看四周,“已经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吗?时间过的真快啊。”
“梅林的胡子!”约翰一双眼睛睁的大大的,“李,你今天必须要好好感谢我,要不是我机灵,你就被老板发现偷懒了。”
“我知道我知道,约翰,谢谢你,等发薪水了,我一定请你吃一顿大餐。”
“好吧好吧,你总是这么说,你个书呆子,我真的服了。”
打打闹闹间,李戮忧和约翰已经走远了。
巫师世界出生的约翰,永远不会理解李戮忧对于魔法的渴望是多么的强烈,对于这个能够触摸魔法的奥秘的机会,又是多么的珍惜。就像是现在那些每天都抱怨菜不好吃,不好好吃饭的小孩子一样,他们永远也不知道在那些难民们的眼中,一碗普普通通的白米饭,是多么难得的美味。
巫师世界的巫师们,已经习惯了魔法的存在,魔法已经成为了他们普通生活中的一部分,而对于那些麻瓜出身的巫师们来说,却不是这样,能够学习到魔法,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上天的恩赐,他们绝对的珍惜这种难得的机会,每一个人都在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这也是为什么许许多多纯血出身的巫师贵族们,最终成就却不如那些麻瓜出身的巫师们的原因,虽然起点不一样,但是努力却是通往成功的最佳途径。
………………………………………………………………
李戮忧来到哈利波特世界,已经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了。
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也不长,但是说短也不短。三个月的时间,李戮忧总算是把自己的英语口语练得熟练无比了,与人谈话,也不再磕磕巴巴了,一口标准的伦敦腔,要不是他那黑头发黄皮肤,没有人还会把他当做一个外国人。
三个月的生活,李戮忧每天都在阅读大量的魔法书籍以外,唯一的收获就是,他总算是把对角巷给弄熟了,每一家里都留下了李戮忧的足迹,每一家店的老板,都对李戮忧这个谦和却有有些害羞的外国大男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是一个勤奋的过分,却有对于知识无比渴望的年轻人。
每天工作之余,李戮忧都会利用假期时间,去其他的商店里打下手,也不要薪水,唯一的要求,就是要这些老板们,解答自己的疑惑。
“魔法长袍是用什么材料织成的?亚麻?丝绸?难道是天蚕丝?”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
“鼻涕虫为什么会有食肉的和不食肉之分,他们不是一个种族吗?”神奇动物园。
“自动搅拌和手动搅拌有什么区别呢?”帕特奇坩埚店。
“巫师界的猫头鹰和麻瓜界的猫头鹰有区别吗?”咿啦猫头鹰商店。
…………
“梅林的胡子!李,不要再问我了,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店员而已,我的魔文考试不及格,天知道这是什么符号,你应该去问店长!”
“嘿,李,该起床了,你再不起床,小心老板扣你薪水。”
迷迷糊糊间,李戮忧被一个吵闹的声音给吵醒,睁开眼,只见一个黑色头发,满脸雀斑的大脸正近在自己眼前。
“哦!该死!”
惊叫了一声,李戮忧一屁股做了起来,只要是个人,一睁眼,就看到一张长相丑陋的男人就在离你鼻尖不足一厘米的地方,一脸猥琐的看着你,都会被吓一跳。
“哈哈哈。。。”雀斑脸张嘴大笑,不住的拍着自己的肚子,看起来,他经常这样干,“李,今天可是你第一天上班,你可不希望第一天就给老板一个坏印象吧,小心你的薪水。”
没错,在经过了一天的努力以后,李戮忧终于找到了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丽痕书店的售书员,包吃包住,就是薪水少了点,不过,这对于身无分文的李戮忧来说,已经是一件极好的工作了,最关键的是,我可以再这里免费看各种魔法书籍,学习各种魔法。而那个叫醒他的雀斑脸,就是他的同事兼舍友,约翰,约翰·亚伦,一个十分活泼的大男孩。
终于有了一个安身之所,李戮忧一整晚都兴奋的睡不着觉,有来到这个世界的新奇,有对魔法的渴望,也有对家人的思念和彷徨,一直快到凌晨,李戮忧才终于抵抗不住睡意,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好在这个巫师的世界,不需要查什么身份证,一身的魔力就是最好的证明,要不然,李戮忧还不知道在那个旮旯里,瑟瑟发抖呢。
“已经几点了?”
揉了揉头发,李戮忧总算是清醒了过来,穿好了昨天刚刚领导的工作服,打扮一新。
还没等李戮忧说什么,门外已经传来了约翰的叫声,“快点吧,李,要是再晚去几分钟,早餐就没有了。”
“啊?该死,我的早饭!”哀嚎了一声,李戮忧紧跟着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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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痕书店,全英国最大的魔法书店,位于对角巷,摩金夫人长袍店隔壁。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开学之前,每位学生都会先收到应准备的课本清单,这时只要来到丽痕书店,就可以买到你要的书籍。这里的书架上都堆满了书,甚至顶到了天花板,其中有着像铺路石板一样巨大的皮面书,有像邮票一样袖珍的银壳小书,也有印着无数奇怪符号的书,以及里面什么也没写的无字天书。有的书籍更为怪异,像是《妖怪们的妖怪书》会彼此狂叫乱咬:《隐形术的隐形书》让人一本也找不到,因为它们全都隐形起来了。
李戮忧站在一排书架的面前,一脸微笑的看着来来往往的顾客,眼睛不时的瞄着书架上的书籍。
《魔法史》《现代魔法史》《魔法理论》《初学变形指南》《标准咒语,一级》《古代魔文简易入门》,李戮忧看着这些书本,眼睛里已经发出了欲望的火焰。
为了能学到那虚无缥缈的魔法,李戮忧独自一人坚持了五年的时间,那五年,是孤独的,是枯燥的,也是充满了绝望的,但是就在李戮忧想要放弃的时候,终于迎来了转机,意外来到了这个魔法的世界。
既然来到了魔法世界,李戮忧心里那颗对魔法本来已经在绝望的侵蚀下逐渐枯萎的种子,再次萌芽了,尤其是这种近似于失而复得的心态,让李戮忧对于魔法更加的渴望了。
因为身份的原因,李戮忧已经绝了去霍格沃兹学习的念头,但是李戮忧怎么可能就此放弃,而丽痕书店里的这些数不尽的魔法书,就是李戮忧实现野心的开始。
知识,是人类对物质世界以及精神世界探索的结果的总结,是人类文明的兴起和传承的纽带,而书籍,就是知识的载体。
总算是打发走了这个魔法的顾客,李戮忧坐到了一个角落里,拿起一本刚刚才看了一个开头的《魔法理论》,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李戮忧被书中的一些理论弄得头晕目眩的时候,一个声音适时的打断了李戮忧的思考,“嘿,李,你又在看书了,真搞不懂你是怎么想的,那些小蝌蚪,我一看就头疼。”
“约翰,看书只是我的爱好罢了。”李戮忧笑着看了看四周,“已经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吗?时间过的真快啊。”
“梅林的胡子!”约翰一双眼睛睁的大大的,“李,你今天必须要好好感谢我,要不是我机灵,你就被老板发现偷懒了。”
“我知道我知道,约翰,谢谢你,等发薪水了,我一定请你吃一顿大餐。”
“好吧好吧,你总是这么说,你个书呆子,我真的服了。”
打打闹闹间,李戮忧和约翰已经走远了。
巫师世界出生的约翰,永远不会理解李戮忧对于魔法的渴望是多么的强烈,对于这个能够触摸魔法的奥秘的机会,又是多么的珍惜。就像是现在那些每天都抱怨菜不好吃,不好好吃饭的小孩子一样,他们永远也不知道在那些难民们的眼中,一碗普普通通的白米饭,是多么难得的美味。
巫师世界的巫师们,已经习惯了魔法的存在,魔法已经成为了他们普通生活中的一部分,而对于那些麻瓜出身的巫师们来说,却不是这样,能够学习到魔法,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上天的恩赐,他们绝对的珍惜这种难得的机会,每一个人都在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这也是为什么许许多多纯血出身的巫师贵族们,最终成就却不如那些麻瓜出身的巫师们的原因,虽然起点不一样,但是努力却是通往成功的最佳途径。
………………………………………………………………
李戮忧来到哈利波特世界,已经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了。
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也不长,但是说短也不短。三个月的时间,李戮忧总算是把自己的英语口语练得熟练无比了,与人谈话,也不再磕磕巴巴了,一口标准的伦敦腔,要不是他那黑头发黄皮肤,没有人还会把他当做一个外国人。
三个月的生活,李戮忧每天都在阅读大量的魔法书籍以外,唯一的收获就是,他总算是把对角巷给弄熟了,每一家里都留下了李戮忧的足迹,每一家店的老板,都对李戮忧这个谦和却有有些害羞的外国大男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是一个勤奋的过分,却有对于知识无比渴望的年轻人。
每天工作之余,李戮忧都会利用假期时间,去其他的商店里打下手,也不要薪水,唯一的要求,就是要这些老板们,解答自己的疑惑。
“魔法长袍是用什么材料织成的?亚麻?丝绸?难道是天蚕丝?”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
“鼻涕虫为什么会有食肉的和不食肉之分,他们不是一个种族吗?”神奇动物园。
“自动搅拌和手动搅拌有什么区别呢?”帕特奇坩埚店。
“巫师界的猫头鹰和麻瓜界的猫头鹰有区别吗?”咿啦猫头鹰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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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的胡子!李,不要再问我了,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店员而已,我的魔文考试不及格,天知道这是什么符号,你应该去问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