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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猎官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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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太穷换不到东西。”女萝眼中闪着狡黠之色,心中暗道:“这个家伙不愧是能言会道的巫师,刚才一番话说的我春`情萌动,把我撩拨了起来,自己却又脱身而去,哪里能这么便宜你!正好趁你有求于我,就不让你如愿!”

    “咳!”她挺起胸,扬起下巴,做出一副冷傲的样子说道:“这要看你的法子到底管不管用,有多大用了。”

    “这个……”吴归其实也不是很自信,他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抬头说道:“我的办法说来话长,我们去醪家的酒肆坐着,边吃酒边谈吧。”

    女萝还想继续听他说那种让自己心头酥麻的情话,觉得一起吃酒是个好机会,便道:“也好。”

    二人带着猪大肠来的平台边上的一间木屋前,这是大榕部落最大的家族醪家专门卖酒的店面。只见门口排列着几口大缸,有很多人正在商讨交换价格,查验货物,进进出出的搬酒坛子,从酒缸里打酒。

    屋后有好大一块地面,坐满了吃酒的人,地上铺着芦席,人们席地而坐,吃肉吃酒,高声叫嚷。

    吴归找到一块干净的空席,先把席子掀起来抖了抖,然后才靠着树干坐了下去。女萝看到他的动作,心道:“果然是做巫师的,真是爱干净。”

    此处不是酒店,只是醪家为了方便换酒之人歇息吃酒,铺了些席子而已,丛林里还没有酒店这种事物。

    “小弟,你去换些酒肉来。”吴归对猪大肠说道。

    猪大肠为难道:“我拿什么换,酒很贵的。”

    吴归一时无语,酒在丛林里虽然普及开了,但因为成本和产量的限制,依然算是奢侈品。他曾经换算过丛林里的物价,一碗二百毫升的左右的普通酒的价格,大约等于文明社会的一百块红板。

    土著人没有贮蓄的观念,又不愁食物,有点好东西,全拿来换酒,所以酒虽贵,但是依然畅销无比。可吴归穷的要死,哪里有东西换酒吃?

    他看到女萝用鄙视的眼光看着自己,很是难堪的抓了抓胸膛,厚着脸皮说道:“萝长老,要不麻烦你付账,这顿酒也算在我的报酬里,如何?”

    “哼,还没有哪个男人请我吃酒要先赊账的!”女萝白了吴归一眼,叫了一声,立刻有一个嫘织家的男人跑过来问道:“家主有什么吩咐?”

    女萝颐指气使的说道:“去换两坛最好的酒,还有一些水果肉食来。”

    “是。”那男人弯腰点头应了一声,飞快的去办事了。

    吴归看着那那人卑微的样子,心中叹道:“这里的土著部落已经出现阶级分化了!”

    不一会那男人就带着两个女人摆了一席的酒食,还带来了碗碟和进食用的骨刀,然后便都老老实实的退到一边等候。

    吴归毫不客气的给三人都倒满了酒,端起酒碗敬了女萝,喝了半碗雪碧一般口感的果酒说道:“改进织布机的方法很简单,待会我回去画张图,你晚上派个熟练的木匠和织工来,我给他们解释一下就能明白。”

    “至于如何让人们穿衣服,这事情不能太急,得潜移默化的影响他们才行。其实穿衣服能预防疫病,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衣服还能预防疫病?”女萝惊讶道。

    研究疫病是巫师的专长,她对吴归的话还是比较相信的。想了想,点点头道:“丛林里疫病很严重,如果真能减少疫病,会少死很多人,就算不为我家族利益考虑,也是一件大好事。”

    吴归道:“疫病其实是一种很小的毒虫,主要是由蚊虫携带,通过叮咬人类,注射毒虫到人体内繁殖,因而才会得病。如果人们都穿上衣服,隔绝蚊虫,那样就会少的疫病。”

    “原来如此!”女萝恍然大悟,眼波凌凌看着吴归道:“巫师的手段真是能通鬼神,一眼就能看透疫病的本质。我部落能有两位出色的巫师,是众人之福!”

    “这是我最近才悟到的。”吴归对她的赞扬很是自得,继续说道:“我会说服师父,然后将这个结论公布出来,引导大家都穿上衣服。虽然大部分人出于行动方便,还是不会穿,但是那些不用劳作的长老们,却可以穿。”

    “你让你的家人也穿上衣服,并且在他人面前装作高人一等的样子显摆。再把制作好的衣服送给各个部落里的长老和家主穿,让这些高贵之人都穿衣服,和不穿衣服的穷人区别开来。”

    “最后你再派人四处宣扬,好让各个部落都知道此事。就说穿衣服的才是上等人,不穿衣服的则是穷的没财产的下等人。”

    说完这些,吴归得意的靠的树干上,端起酒碗一饮而尽,又用电眼看着女萝笑道:“我相信过不了多久,所有的人都会以穿衣服为荣。从此以后,就会有源源不断的财货流进你嫘织家。”

    女萝对他的主意叹服不已,心中涌出了无限的敬意,仿佛看到了这个男人身上带着智者的光环:“妙计啊!世间竟有如此多智之人!”

    发`情的女人智商迅速降低,她感觉自己已经被这个年轻男人的智慧和魅力征服了。

    女萝感到心中情`欲难抑,两只眼睛变成了桃心状,花痴一般看着吴归:“他强壮勇敢,博识多才,智慧过人,魅力难当,别的男人在他面前就跟猿猴一般低等。啊!我快要把持不住了!”

    吴归见她搔首弄姿的模样,很是疑惑。他不觉得自己这些滥招随便就能打动这位女强人,还以为这女人酒量不好,加之听到能让家族势力狂涨的办法,一时激动的情不能自已,才会失态。

    再仔细一看,发现女人正向自己抛媚眼,心中一动:“这娘们不会真的被我挑`逗的发`春了吧?”

    有些不太确信的观察了一会,吴归猛地一拍大腿:“哎呀,吾的机会来也!”

    他抖擞精神,身子向着目标前倾,展示自己强壮的胸肌,端起酒碗边抿酒边继续放电:“萝长老,吃了一碗酒后,你更美了。眼如春水,貌若桃花,呃……声如莺啼,呃……”

    “嗯哼!”女萝娇哼一声,扭着肥女无法扭动的水蛇腰说道:“你的嘴巴可真甜,能说出那么多听着很美好很有味道的话,我爱听,你再说嘛。”

    “有戏!”吴归大喜,脑中搜肠刮肚的想着文明社会的泡妞语录,却发现都是烂大街的货色,不过也顾不得了,再接再厉道:“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如此美人当面,我不吃酒也醉醺……”

    “不喝酒看女人就能看醉?胡说八道,狗屁不是!”身旁突然插入一个粗野的声音,把两个奸`情真热的狗`男女之间的旖旎气氛给破坏的荡然无存。

    “是哪个不长眼的混蛋?我要揍扁了他!”眼看着到嘴的肉又滑了出去,吴归杀人的心都有了。

    他额头青筋直跳,紧捏着拳头站了起来,准备给那个搅人好事的蠢货一通老拳。转过身就要挥拳,可是看清了来人的面目后,表情一下僵住了。

    原来那说话之人,却是丛林第一勇士光阿!

    他身后还跟着两个人,一个孔雀开屏发型的坏小子正是他小儿子七角,还有一个形貌彪悍的亲信勇士。

    那光阿是个身高将近一米九的中年壮汉,满身堆积虬结的肌肉,胳膊比吴归大腿还粗,脖子比吴归腰还粗,强壮到不似人类,看起来如站立的河马一样。

    他那牛头一般大小的头颅上光溜溜的,也不知在没有金属刀具的土著部落,给他剃头之人用什么器具给他刮的光头。面上眼角部位有一圈弯曲的荆棘状刺青,一双小眼睛凶残暴虐,宽大扁平的鼻子,豁了一颗门牙的大嘴,真真像极了泰森。

    这货身上散发着强烈的杀意和戾气,还有强壮男人身上如烈火一般旺盛的生命力,给人的感觉就像一头荒古猛兽。

    吴归很有些忌惮这货,光阿超人的武力,暴躁残忍的性格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这家伙手里握有一只强大的军事力量,把五大家族都不放在眼里,脾气上来乱杀人,部落里谁都拿他没辙。

    他领导的猎队不是常设组织,只有在有任务时才会召集各家男人参加,成员既有大家族之人,也有普通家户之人。但因为大家族仗势不出力,所以大多数猎队成员都是普通家户出身。

    光阿虽然不是大家族出身,但是他凭着自己的武力,竖立了在猎队中的绝对权威。普通家户出身的猎队成员几乎都唯其是从,大家族出身之人,也有很多他的追随者。

    可以说猎队就是光阿的队伍,光阿如果发了疯带领这支武装干坏事,那时别说五大家族,就是整个部落都不是光阿的对手。

    在吴归看来,光阿完全可以凭着猎队的武力悍然夺权,成为部落的统治者。不过土著人似乎没有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观念,或者是缺乏经济基础的原因,几乎所有丛林部落都没出过军事首领独`裁的情况。光阿那笨脑子里自然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面对一条随时都会失去理智乱咬人的疯狗,吴归只能忍气退让,嘴角拉出一个难看的笑,收回来拳头说道:“原来是猎官大人,我、我坐的胳膊麻了,活动一下。”

    “哼,谅你也不敢在我阿爹面前亮拳头!”七角不屑的说道,“敢挑衅我阿爹的人,全都是死人了!”

    光阿对儿子的话很是满意,得意的拍着七角的肩膀哈哈大笑。

    七角的眼睛在巫归和女萝身上转了转,嘴角露出狡猾的奸笑。

    他刚才正跟着他爹在市场上乱逛,突然看到了巫归和女萝坐在一起吃酒,有些怀疑巫归会代表巫师势力和嫘织家结盟,便留心观察了他们一会。这一看却发现两个男女竟然有奸`情!

    虽然巫师都不能成家,但是和女人来往交`媾,也没人在乎。不过巫归好歹也算是有身份的人,要什么样的‘美’女没有?没想到他竟会没品位的和女萝这种又不化妆涂抹身体,又是瘦排骨的‘丑’女搞在一起!

    这正是嘲笑巫归的大好机会,正好七角也知道女萝是他老爹的死对头,于是便拉着他爹一起过来找事。

    “哈,原来我们的黑荆巫师和萝长老在配对啊!恭喜你们。”七角夸张的大声叫着。

    (感谢书友“么么的读书么么的等更”为本书的第一次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