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多情的邓丽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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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穿着一身女士骑马装的邓丽珺拉着一匹温顺的阿帕卢莎马,旁边是一个脸蛋长得非常胖,非常普通,手牵着一匹德国的汉诺威马的中年男人,二人亲密地用另一只手,手拉着手走过来。
“来来来,丽君,我跟你介绍,这位是我们公司刚签约不久的同事梁锦灵,你叫他灵仔得了,别小看他啊,他的专辑唱片龙的传人,上一周刚刚在东南亚和台湾破了300万张唱片,现在比你和我都还红。”许贯杰一边介绍,一边叹息,可惜了自己不懂国语,眼看着这么大的市场溜走。
“灵仔,这位是我们宝丽金唱片香港分公司签约的第一位女歌手邓丽珺小姐,邓丽珺两年前就加入了宝丽金唱片日本分公司,是日本当红的歌姬(歌手),在日本的名气不比翁小倩玉差。”许贯杰又把邓丽珺介绍给梁锦灵认识。
“现在她过来香港这边来,是要录制唱片《岛国之情歌第一集——再见!我的爱人》。还有就是接受无线电视台的邀请,录制香港首档艺人专题电视节目《邓丽君电视特辑》。说起来我都有点妒忌了,你们一个个都比我红。”许贯杰开玩笑地说。
看到美女,梁锦灵兴奋地伸出咸猪手跟一身女士骑马装的邓丽珺握了握,“你好,邓丽珺小姐,很高兴认识你,我非常喜欢听你的歌曲,对你可是仰慕已久了。你叫我灵仔可以了,我可以叫你君姐吗?”
“你好,灵仔,过奖了,很多人都叫我丽君,你叫我丽君行了。”只见邓丽珺放开男友的手腕,跟梁锦灵握了握后,指着长得胖胖的,很开朗的一个中年男人,介绍给梁锦灵他们认识。“来来来,杰哥、灵仔我跟你们介绍,这位是我的男朋友林振发。”
“你们好,哈哈很高兴认识你们。”热情的林振发自来熟地跟梁锦灵他们握手。
梁锦灵紧紧地握着胖子林振发的手,想到自己心目中的女神被一个胖子给抱回家,梁锦灵就想狠狠地揍他一顿,好菜都给猪拱了。
不过梁锦灵又想起了林振发是谁了,他就是后世活不了几年的那个短命鬼,邓丽珺的第二任男朋友。
讲起来邓丽珺还真是个多情女人,在认识林振发之前,邓丽珺的第一任男朋友是邻家哥哥朱坚,朱坚祖上传袭下来的万贯家资,使得他的祖父、父亲成为当地两代德高望重的富豪。精明干练且又为人忠厚的朱坚承袭了祖业,又在中学毕业后担任了一家由其父任总经理的有限公司的副经理。事实上他是那家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
朱坚刚刚过20岁以后,前来朱家登门求亲者络绎不绝。这其中自然也不乏品貌双全、门当户对的绝色少女。但是朱坚却—一拒绝,不肯接纳。他的父母对此也深感不解,直到1969年,他们才知道他们的儿子朱坚,早在两年前就心中有人了!而这个让朱坚每每寝食难安的意中人,就是与朱家近在咫尺的邓家女只有14岁的邓丽珺!
当时只有14岁的邓丽珺自金陵女中休学,加盟台湾宇宙唱片公司;9月,邓丽珺推出第一张唱片《邓丽珺之歌—凤阳花鼓》,正式开始职业演唱生涯。
朱坚格外喜欢小女孩邓丽珺唱的歌,虽然是儿歌(有点变、态)。他不仅喜欢那欢快动人的曲调,亦喜欢那些歌词。他似乎感到从邓丽珺圆润小口里吐出的词曲,完全是有意唱给热恋中的他来听的。
每当他见到邓丽珺笑眯眯地望着他,心里就怦怦地狂跳:邓丽珺实在是太神秘,太美丽,也太温存可爱了。“我一见你就笑,你那翩翩风采太美妙。跟你在一起,永远没烦恼。”朱坚的一颗心追随着每日在歌坛上穿梭来去的邓丽珺,他觉得台湾经邓丽珺这么一唱,仿佛到处都是一张张绽开的笑脸!
1969年对于只有16岁的邓丽珺来说是一个非常的年头。她在朱坚的数千万台币的支持下,不但拍成了电视剧《晶晶》,又接连推出了几张时髦的唱片,她的歌儿先在电台上播,后在电视上唱,很快,便一传十,十传百,众口皆唱,在台湾各个城市的大街小巷上都是邓丽君的歌声,就这样邓丽珺红了。
朱坚的父母初听此事时难免暗暗吃惊。邓丽珺虽然生得天香国色,又能唱一口优美动人的流行歌曲,然而终究门户低下,如果让这对在当地颇有声望的父母来接纳邓丽珺为朱家儿媳,亦非一件易事。可是,朱家父母是一对深通情理的老人,当他们知道儿子对邓丽珺挚爱已深,两人感情深笃以后,他们非但不出来阻止,反而默许并积极促成朱坚和邓丽珺这对老夫少妻。
邓丽珺深恋着朱坚,朱坚痴爱着邓丽珺。双方的父母对这桩好姻缘都很满意,并且都在积极地筹办着婚事。1970年的仲夏季节,经过三年多热恋的一对情人,终于得到了朱、邓双方家长的共同认可。在端午节那天的一次聚餐中,朱坚将一枚镶嵌着一方碧绿宝石的纯金戒指,亲自为邓丽珺戴在左手上,那一年邓丽珺才只有17岁。
但是剧情进入狗血的肥皂剧,1971年喜欢骑马的邓丽珺在台北的马场认识了富家公子林振发,林振发是吉隆坡大东亚造纸有限公司董事长,业余骑师,是马来西亚万字票王林水成的侄儿。他一见到邓丽珺就惊为天人,对邓丽珺发起疯狂的追求,手把手地教邓丽珺骑马,骑着骑着,两人很快就骑在一匹马上了。
林振发回到大马后,为了追求他决定不是一切代价也要追到她,他买通了丽风唱片总裁黄连振,把吉隆坡的五月花大酒楼买下送给黄连振,然后邀请邓丽珺去马来西亚吉隆坡,为五月花大酒楼新开张而演出。
邓丽珺登台表演时,她发现连续三天前三排的观众脸孔,竟然没变过。原来是林振发很喜欢她,特地花钱包了前三排,邀请亲朋好友来听歌,邓丽珺唱45天,他就整整包了45天。还把槟城海边的一幢别墅送给邓丽珺住。
从此以后林振发就经常邀请邓丽珺过大马开演唱会,无论邓丽珺去哪里举办的每一场演唱会,林振发都包下前三排座位,邀请亲友前来捧场。开完演唱会,二人就去骑马、打球,林振发还放下身段陪邓丽珺去吃,她喜欢吃的福建面、怡宝河粉和鸡脚。
女人总是感性的,有一个男人为了自己可以做任何事情,是女人都会感动的,结果多情女郎邓丽珺很快沦陷给林振发这个富家公子的怀抱里去,邓丽珺认为跟林振发的感情才是真正的初恋,跟朱坚不是哥哥妹妹间感情而已。
当邓丽珺准备跟未婚夫朱坚分手的时候,一个坏消息传来了,1972年朱坚从台北桃园国际机场乘坐的飞机在澎湖附近海域失事,死无全尸。
因为朱坚的去世,愧疚的邓丽珺地跟林振发分手,转道去日本,跟日本的宝丽金唱片公司签约,专心地在日本发展歌唱事业,毕竟70年代台湾的经济才刚起飞,唱片市场连日本的五分之一都没有。
但很快,抵不住爱情浪漫攻势的邓丽珺又被林振发这个富家子弟给攻陷了。这不,邓丽珺前脚刚到香港,林振发就跟在后面跑到马场,教邓丽珺骑马了。
“你个短命种,死胖子竟然想跟老子抢女人,信不信我运用点真气,让你的心脏病提前发作啊”梁锦灵放开胖子林振发的双手后,暗自策划,怎么样才能够从胖子林振发手里把邓丽珺给抢过来呢。
林振发放开梁锦灵的双手后,揉了揉有点痛的双手,看了看梁锦灵的脸色,觉得梁锦灵好像有点不友善的样子,他转过身搂着邓丽珺跟她相望一笑,接着说:“丽君,你的骑艺进步很多了,我们不如再跑多几圈。”
“好啊,杰哥,灵仔,你们到那边坐一下,我们骑几圈就回来。”邓丽珺跟梁锦灵和许贯杰打声招呼说声不好意思后,就反身一跃骑马向草地奔去,身姿飞扬多彩,对邓丽珺来说,骑马就是第一爱好、乐趣。
“你妹的,在我面前秀恩爱,祝你们死的快,屁屁,吐口水说过,忘了君姐是有哮喘的。”梁锦灵连忙吐了一口口水,一旁的许贯杰看到觉得怪异。
梁锦灵跟许贯杰走到折叠帐篷下,坐下来一边点咖啡喝,一边看着邓丽珺跟林振发一人一匹马在马场上策马鹏飞,欢乐声连连。
“呜呜呜,看着邓丽珺那骑马的姿势,怎么看都不像是处的了,怎么办,怎么办,可能还是个三手货呢,怪不得后来的城小龙不要她,要痴情女林风娇。算了,反正潘樱紫她们都是二手货了,三手货怕什么,照杀(收)。”梁锦灵暗自嘀咕。
“灵仔,会骑马没有,走我们去租两匹马去跑一圈。”许贯杰看到梁锦灵羡慕地打量邓丽珺他们在骑马,就开口邀约,实际上他不知道梁锦灵是打邓丽珺的坏主意。
“骑马,有了。”梁锦灵突然想起后世一张在网上非常火的马震视频,就是饭冰冰跟黎小明骑马打野战那段视频。
“走,杰哥,我们去骑马。”梁锦灵站起来,伸手把许贯杰拉起来。
在马童的带领下,许贯杰二人走到马槽上选马匹,梁锦灵看了看马槽里来自世界各地的名贵宝马,梁锦灵指着一匹阿克哈-塔克马(汗血宝马),对马童说:“伙计,我要租这匹马。”
“对不起,先生,这匹是私人的,不对外出租。”马童一脸的鄙视,这是汗血宝马啊,世界上最名贵、最稀有的宝马,具有无穷的持久力和耐力,几千万一匹,是你这种乡巴佬租得起的吗?骑坏谁赔。
我靠,不对外出租,又把它牵出来摆谱,还一副狗眼看人低的样子,你等着,等老子发财了,把这匹汗血宝马给买下来,让你一辈子帮我牵马,梁锦灵心里暗骂。
不得已,梁锦灵只好对选了一匹最漂亮的阿拉伯马,许贯杰选了一匹西班牙的加洛韦杂、**,把马匹牵出马槽后,梁锦灵身手熟练地踩着马镫翻上去,扎起马步来。
骑过马的人都知道,骑马不是坐在马鞍上,而是踩着马镫,扎马步,远离马鞍。除非是马匹慢走,可以坐在马鞍上,不然一旦马匹跑去了,马背上的颠簸,就海浪一样,一浪接一浪,可以把你的屁股给颠烂,把你的胃给颠翻。
“架。”梁锦灵一甩马鞭,驾驶的漂亮的阿拉伯马,向马场上的邓丽珺跑去。
(好多错别字想改啊,但章节被锁定了)
只见穿着一身女士骑马装的邓丽珺拉着一匹温顺的阿帕卢莎马,旁边是一个脸蛋长得非常胖,非常普通,手牵着一匹德国的汉诺威马的中年男人,二人亲密地用另一只手,手拉着手走过来。
“来来来,丽君,我跟你介绍,这位是我们公司刚签约不久的同事梁锦灵,你叫他灵仔得了,别小看他啊,他的专辑唱片龙的传人,上一周刚刚在东南亚和台湾破了300万张唱片,现在比你和我都还红。”许贯杰一边介绍,一边叹息,可惜了自己不懂国语,眼看着这么大的市场溜走。
“灵仔,这位是我们宝丽金唱片香港分公司签约的第一位女歌手邓丽珺小姐,邓丽珺两年前就加入了宝丽金唱片日本分公司,是日本当红的歌姬(歌手),在日本的名气不比翁小倩玉差。”许贯杰又把邓丽珺介绍给梁锦灵认识。
“现在她过来香港这边来,是要录制唱片《岛国之情歌第一集——再见!我的爱人》。还有就是接受无线电视台的邀请,录制香港首档艺人专题电视节目《邓丽君电视特辑》。说起来我都有点妒忌了,你们一个个都比我红。”许贯杰开玩笑地说。
看到美女,梁锦灵兴奋地伸出咸猪手跟一身女士骑马装的邓丽珺握了握,“你好,邓丽珺小姐,很高兴认识你,我非常喜欢听你的歌曲,对你可是仰慕已久了。你叫我灵仔可以了,我可以叫你君姐吗?”
“你好,灵仔,过奖了,很多人都叫我丽君,你叫我丽君行了。”只见邓丽珺放开男友的手腕,跟梁锦灵握了握后,指着长得胖胖的,很开朗的一个中年男人,介绍给梁锦灵他们认识。“来来来,杰哥、灵仔我跟你们介绍,这位是我的男朋友林振发。”
“你们好,哈哈很高兴认识你们。”热情的林振发自来熟地跟梁锦灵他们握手。
梁锦灵紧紧地握着胖子林振发的手,想到自己心目中的女神被一个胖子给抱回家,梁锦灵就想狠狠地揍他一顿,好菜都给猪拱了。
不过梁锦灵又想起了林振发是谁了,他就是后世活不了几年的那个短命鬼,邓丽珺的第二任男朋友。
讲起来邓丽珺还真是个多情女人,在认识林振发之前,邓丽珺的第一任男朋友是邻家哥哥朱坚,朱坚祖上传袭下来的万贯家资,使得他的祖父、父亲成为当地两代德高望重的富豪。精明干练且又为人忠厚的朱坚承袭了祖业,又在中学毕业后担任了一家由其父任总经理的有限公司的副经理。事实上他是那家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
朱坚刚刚过20岁以后,前来朱家登门求亲者络绎不绝。这其中自然也不乏品貌双全、门当户对的绝色少女。但是朱坚却—一拒绝,不肯接纳。他的父母对此也深感不解,直到1969年,他们才知道他们的儿子朱坚,早在两年前就心中有人了!而这个让朱坚每每寝食难安的意中人,就是与朱家近在咫尺的邓家女只有14岁的邓丽珺!
当时只有14岁的邓丽珺自金陵女中休学,加盟台湾宇宙唱片公司;9月,邓丽珺推出第一张唱片《邓丽珺之歌—凤阳花鼓》,正式开始职业演唱生涯。
朱坚格外喜欢小女孩邓丽珺唱的歌,虽然是儿歌(有点变、态)。他不仅喜欢那欢快动人的曲调,亦喜欢那些歌词。他似乎感到从邓丽珺圆润小口里吐出的词曲,完全是有意唱给热恋中的他来听的。
每当他见到邓丽珺笑眯眯地望着他,心里就怦怦地狂跳:邓丽珺实在是太神秘,太美丽,也太温存可爱了。“我一见你就笑,你那翩翩风采太美妙。跟你在一起,永远没烦恼。”朱坚的一颗心追随着每日在歌坛上穿梭来去的邓丽珺,他觉得台湾经邓丽珺这么一唱,仿佛到处都是一张张绽开的笑脸!
1969年对于只有16岁的邓丽珺来说是一个非常的年头。她在朱坚的数千万台币的支持下,不但拍成了电视剧《晶晶》,又接连推出了几张时髦的唱片,她的歌儿先在电台上播,后在电视上唱,很快,便一传十,十传百,众口皆唱,在台湾各个城市的大街小巷上都是邓丽君的歌声,就这样邓丽珺红了。
朱坚的父母初听此事时难免暗暗吃惊。邓丽珺虽然生得天香国色,又能唱一口优美动人的流行歌曲,然而终究门户低下,如果让这对在当地颇有声望的父母来接纳邓丽珺为朱家儿媳,亦非一件易事。可是,朱家父母是一对深通情理的老人,当他们知道儿子对邓丽珺挚爱已深,两人感情深笃以后,他们非但不出来阻止,反而默许并积极促成朱坚和邓丽珺这对老夫少妻。
邓丽珺深恋着朱坚,朱坚痴爱着邓丽珺。双方的父母对这桩好姻缘都很满意,并且都在积极地筹办着婚事。1970年的仲夏季节,经过三年多热恋的一对情人,终于得到了朱、邓双方家长的共同认可。在端午节那天的一次聚餐中,朱坚将一枚镶嵌着一方碧绿宝石的纯金戒指,亲自为邓丽珺戴在左手上,那一年邓丽珺才只有17岁。
但是剧情进入狗血的肥皂剧,1971年喜欢骑马的邓丽珺在台北的马场认识了富家公子林振发,林振发是吉隆坡大东亚造纸有限公司董事长,业余骑师,是马来西亚万字票王林水成的侄儿。他一见到邓丽珺就惊为天人,对邓丽珺发起疯狂的追求,手把手地教邓丽珺骑马,骑着骑着,两人很快就骑在一匹马上了。
林振发回到大马后,为了追求他决定不是一切代价也要追到她,他买通了丽风唱片总裁黄连振,把吉隆坡的五月花大酒楼买下送给黄连振,然后邀请邓丽珺去马来西亚吉隆坡,为五月花大酒楼新开张而演出。
邓丽珺登台表演时,她发现连续三天前三排的观众脸孔,竟然没变过。原来是林振发很喜欢她,特地花钱包了前三排,邀请亲朋好友来听歌,邓丽珺唱45天,他就整整包了45天。还把槟城海边的一幢别墅送给邓丽珺住。
从此以后林振发就经常邀请邓丽珺过大马开演唱会,无论邓丽珺去哪里举办的每一场演唱会,林振发都包下前三排座位,邀请亲友前来捧场。开完演唱会,二人就去骑马、打球,林振发还放下身段陪邓丽珺去吃,她喜欢吃的福建面、怡宝河粉和鸡脚。
女人总是感性的,有一个男人为了自己可以做任何事情,是女人都会感动的,结果多情女郎邓丽珺很快沦陷给林振发这个富家公子的怀抱里去,邓丽珺认为跟林振发的感情才是真正的初恋,跟朱坚不是哥哥妹妹间感情而已。
当邓丽珺准备跟未婚夫朱坚分手的时候,一个坏消息传来了,1972年朱坚从台北桃园国际机场乘坐的飞机在澎湖附近海域失事,死无全尸。
因为朱坚的去世,愧疚的邓丽珺地跟林振发分手,转道去日本,跟日本的宝丽金唱片公司签约,专心地在日本发展歌唱事业,毕竟70年代台湾的经济才刚起飞,唱片市场连日本的五分之一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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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发放开梁锦灵的双手后,揉了揉有点痛的双手,看了看梁锦灵的脸色,觉得梁锦灵好像有点不友善的样子,他转过身搂着邓丽珺跟她相望一笑,接着说:“丽君,你的骑艺进步很多了,我们不如再跑多几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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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马,有了。”梁锦灵突然想起后世一张在网上非常火的马震视频,就是饭冰冰跟黎小明骑马打野战那段视频。
“走,杰哥,我们去骑马。”梁锦灵站起来,伸手把许贯杰拉起来。
在马童的带领下,许贯杰二人走到马槽上选马匹,梁锦灵看了看马槽里来自世界各地的名贵宝马,梁锦灵指着一匹阿克哈-塔克马(汗血宝马),对马童说:“伙计,我要租这匹马。”
“对不起,先生,这匹是私人的,不对外出租。”马童一脸的鄙视,这是汗血宝马啊,世界上最名贵、最稀有的宝马,具有无穷的持久力和耐力,几千万一匹,是你这种乡巴佬租得起的吗?骑坏谁赔。
我靠,不对外出租,又把它牵出来摆谱,还一副狗眼看人低的样子,你等着,等老子发财了,把这匹汗血宝马给买下来,让你一辈子帮我牵马,梁锦灵心里暗骂。
不得已,梁锦灵只好对选了一匹最漂亮的阿拉伯马,许贯杰选了一匹西班牙的加洛韦杂、**,把马匹牵出马槽后,梁锦灵身手熟练地踩着马镫翻上去,扎起马步来。
骑过马的人都知道,骑马不是坐在马鞍上,而是踩着马镫,扎马步,远离马鞍。除非是马匹慢走,可以坐在马鞍上,不然一旦马匹跑去了,马背上的颠簸,就海浪一样,一浪接一浪,可以把你的屁股给颠烂,把你的胃给颠翻。
“架。”梁锦灵一甩马鞭,驾驶的漂亮的阿拉伯马,向马场上的邓丽珺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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