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第212章 抽丝剥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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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妙知秦琬心意,低声说:“苏家的账做得很平,即便有些东挪西凑都不怎么显眼,但以他们家的处境,断不至于要从莫鸾的陪嫁铺子中支钱。”
“这便是过犹不及了。”秦琬悠悠地说,“明明做得是不能见人的事情,偏偏要揽个光明正大的名,若非她画蛇添足,何至于让我们肯定这一猜测?”
“从账面上看,苏家这几年的莫名支出,一次比一次大。”陈妙估算了一下,给了一个让人不敢相信的数字,“怕是每年收入的五到六成都投了进去。”
秦琬点了点头,又问一旁的玉迟:“依玉先生之见,魏王府每年要投多少钱在豢养私兵上?”
西域马贼横行,缺钱的达官贵人也不介意客串一把沙漠匪类,想在这种地方经营得当,信誉固然重要,实力却更为要紧。训练有素又本性凶悍的商队护卫摇身一变,就能成为悍勇非常的军队,条件是——你得付得起钱。
“魏王即便豢养私兵,也不可能像我们那样撒钱,管饱,隔三差五有一顿肉,应该就是最好的待遇了。”玉迟说得很中肯,“七年前陇西饥荒,流民在长安城外聚集,朝廷虽开仓放粮,安抚流民,命他们重回原籍。但在此之前,朝廷曾有很大的争议,对流民逼近长安很不看好,拖了一段时间。人嘛,一旦活不下去,为奴为婢都愿意。一斗米,两碗粥,一个人的一辈子就这么卖了。”
秦琬明白他的意思,叹道:“此事的确不好查。捡便宜买奴仆的达官贵人太多,流民又饥寒交迫,多有得了重病或者生生饿死的。莫说失踪几十几百人,哪怕人数高于一千,旁人也不会管,尤其是青壮。谁都知道大户人家买奴仆,优先买青壮年的男子和不足七岁的孩童,哪里会在意这些呢?”即便是负责造册的官府,也是得过且过,真要认真计较,恐怕得将满城的权贵得罪光。
“真正要查,还得从甲胄查起。”玉迟很肯定地说,“魏王豢养的私兵应不会超过千人,一旦多了,藏是一个问题,粮食消耗也很麻烦。莫要看南府多是少爷兵,左右卫和金吾卫可不是脓包能进的,北衙的精锐也一直驻扎在长安。若要指望这些人在没有兵器的时候起事,无异于笑话一场,但想要兵器甲胄,就没那么简单了。”
“我听旭之说过。”秦琬想到一桩事,沉吟片刻,才道,“西南多矿产,那些土司手中的矿,有好些都是直接露天的金山银山。苏锐的品行我是信得过的,但莫鸾……她敢擅自将苏府的收入提供给魏王起事,可见是个胆大包天的,你们说,有没有可能……”苏锐人品方正不假,他的手下却未必个个都是清正廉洁之辈,对这位不愿意旗帜鲜明地站在自己一边的大舅哥,魏王估计也头疼得很,往苏锐麾下安插几个人也未必不可能。
玉迟也觉得这是条不错的思路,便道:“我的商队在中原走动得较多,却多偏重江南,若说要开拓西南市场也未尝不可。蜀中乃是天府之国,稀罕物件也有不少,若县主愿意,我立刻派商队前往,明着做买卖,暗地里多加观察。再怎么私开铁矿,也需冶炼和运输,西南通往长安的道路统共就那么几条,几支商队错开时间,慢悠悠地走,总有遇到的时候。”胡人形貌与汉人不同,在中原行走免不得被人当做稀罕景物围观,又有些种族的排斥在。为了更多的利益,热情一些,若是大半的胡人再是一口半生不熟的汉话,即便是上前搭讪,也不会显得太突兀。
“这容易,不烫手的钱财,阿耶阿娘定不会嫌多,更何况他们对你的印象不错?”秦琬二话不说便答应下来,叮嘱道,“不过,你的身份,能少人知道就少人知道的好。最好误导旁人,让他们以为我是通过了你,结实了一些西域的商贾,攒些脂粉钱,也孝敬孝敬父母。”
商人之所以难做,一在货运困难,二便是沿途勒索。挂着代王府的大旗,再殷勤打点些,便不可能在官府那头被卡。这也是商人为何要投靠权贵,并竭尽全力培养自家子弟读书,科举做官的原因。若无甚依仗,即便家财万贯,也未必能保得住。
想到这里,秦琬又道:“还有一件事需要麻烦先生——再过些日子,西域诸国的权贵府邸,或许会来一些呈上奇珍异宝,游说该国出兵的人。若先生知晓此事,还望与我说一声。”她可不相信,玉迟没在那些权贵的府邸中安插人。
汉人对胡人有些轻视,胡人对汉人何尝不排斥?玉迟想要在西域立足,还得仗着天生高大的身材,谎称胡汉混血,又娶胡人妻子,更不要说那些胡人权贵用人了。
在许多胡人心里,汉人就是狡猾,不诚实的代名词,尤其是前朝太祖徐然和武帝,前者对胡人有着天然的仇恨,后者好大喜功,明明签订了盟约,却又撕毁,有过数次背信弃义之举,更加重了胡人对汉人的不信任。就像汉人不会用胡人做心腹一样,胡人权贵的府邸里,汉人也只有做下仆的份,很少有例外的。
玉迟为了复仇,早早就做好了两手打算,若在京城施展不下去,他就回到西域,做他一直大力扶持的回纥部族首领的女婿,再通过他安插在各国权贵府邸中的那些人,以及他利益与共的盟友们,挑起这些国家和部族对大夏的贪婪,联起手来,出兵攻打大夏。如今被秦琬捅破,他也没生气,反倒觉得秦琬明察秋毫,颇有君主潜质,竟微微一笑,毫不犹豫地应了下来:“这是自然。”
“说起这个——”秦琬自嘲一笑,有些无奈,“若不是苏锐就任安西大都护,又是那样的性子,单瞧苏彧和莫鸾自信满满的做派,我定会以为魏王向他们透露了什么。”谁让魏王前科太多,对他来说,做出盗走圣人古稀贺礼,又贼喊抓贼,借此立功的事情,一点都不稀奇。
陈妙对魏王仇恨极深,闻言便道:“您都这样想了,可见旁人心里头会怎么嘀咕,若您愿意,传一些似是而非的流言出去……”
秦琬不大赞成这个提议,又不好太过直白地反对,正寻思着怎么说服陈妙,玉迟忽道:“这都什么时候了,常兄弟怎么还没来?”
陈妙愣了一下,想到魏王的阴鸷刻毒,忍不住有些紧张:“莫不是常兄弟被发现了?”
话音刚落,常青求见,陈妙有些尴尬,索性不说话。好在常青也没察觉什么不对劲,见四下无人,便毅然道:“县主,常某方才接到一桩任务——魏王对苏彧的举动十分不满,又无力挽回,便决定派血影去刺杀鄂国公世子冯欢!”
冯欢?那不是乐平公主的驸马,魏王的亲妹夫么?
说到这位驸马,也是个运道不怎么好的,老鄂国公身为安北大都护,一世英雄,奈何生了个大事尚可,小事糊涂的儿子,打起仗来也算不错,却被娇媚的继室迷得失了心窍。对鲁莽冲动的嫡长子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一心喜欢继室生下来的,据说很会读书,颇有才子之名的小儿子,被老父责怪还振振有词,说太平年间,武将不如文官吃香,自然要弃武从文。
若不是怕自己百年后,鄂国公一爵的传承会出问题,老鄂国公也不会为嫡长孙求尚公主,奈何钟婕妤横插一脚,原本拟定嫁给冯欢的五公主新蔡生生变成七公主乐平。以秦琬如今对魏王的了解,在这件事上,对生母“无可奈何”的魏王十有八九才是幕后推手——为了鄂国公手上的兵权。
冯欢五大三粗,不被乐平公主所喜,绿帽子戴了一顶又一顶。他先头虽风评不好,但大家都知道继母当家的猫腻,关于他的流言蜚语总要打些折扣,见他扎扎实实给祖父守孝三年,立刻改了口风,对孝期依旧寻欢作乐的乐平公主就没什么好感。这对夫妇你不喜欢我,我也看不上你,孝期结束,忍着生了个儿子后,冯欢就自请去北边从军。当然了,也没做出什么能耐来,毕竟苏锐只有一个,在长安权贵的眼中,冯欢只是没办法阻止自个儿绿云罩顶,索性眼不见心为净罢了。
忍让至此,也没什么本事的冯欢,魏王为什么要派人去杀他?难不成就为了洗清苏彧主动请缨的嫌疑,便制造一桩更惨的案子出来?这理由听起来荒谬了些吧?哪怕魏王心性不好,玉迟的家人死得冤枉,到底一个是商贾之家,一个却是国公世子,大夏驸马呢!
常青以为秦琬不信,忙道:“乐平公主生的那个男孩,好像不是冯欢的,而是冯欢那个异母弟弟的种。”
“仅是如此?”秦琬还是觉得不可能。
常青咬了咬牙,才说:“还有一件事,冯欢的异母弟弟,说是说重病在床,实则……已经没了大半年,尸体还是我处理的!”
陈妙知秦琬心意,低声说:“苏家的账做得很平,即便有些东挪西凑都不怎么显眼,但以他们家的处境,断不至于要从莫鸾的陪嫁铺子中支钱。”
“这便是过犹不及了。”秦琬悠悠地说,“明明做得是不能见人的事情,偏偏要揽个光明正大的名,若非她画蛇添足,何至于让我们肯定这一猜测?”
“从账面上看,苏家这几年的莫名支出,一次比一次大。”陈妙估算了一下,给了一个让人不敢相信的数字,“怕是每年收入的五到六成都投了进去。”
秦琬点了点头,又问一旁的玉迟:“依玉先生之见,魏王府每年要投多少钱在豢养私兵上?”
西域马贼横行,缺钱的达官贵人也不介意客串一把沙漠匪类,想在这种地方经营得当,信誉固然重要,实力却更为要紧。训练有素又本性凶悍的商队护卫摇身一变,就能成为悍勇非常的军队,条件是——你得付得起钱。
“魏王即便豢养私兵,也不可能像我们那样撒钱,管饱,隔三差五有一顿肉,应该就是最好的待遇了。”玉迟说得很中肯,“七年前陇西饥荒,流民在长安城外聚集,朝廷虽开仓放粮,安抚流民,命他们重回原籍。但在此之前,朝廷曾有很大的争议,对流民逼近长安很不看好,拖了一段时间。人嘛,一旦活不下去,为奴为婢都愿意。一斗米,两碗粥,一个人的一辈子就这么卖了。”
秦琬明白他的意思,叹道:“此事的确不好查。捡便宜买奴仆的达官贵人太多,流民又饥寒交迫,多有得了重病或者生生饿死的。莫说失踪几十几百人,哪怕人数高于一千,旁人也不会管,尤其是青壮。谁都知道大户人家买奴仆,优先买青壮年的男子和不足七岁的孩童,哪里会在意这些呢?”即便是负责造册的官府,也是得过且过,真要认真计较,恐怕得将满城的权贵得罪光。
“真正要查,还得从甲胄查起。”玉迟很肯定地说,“魏王豢养的私兵应不会超过千人,一旦多了,藏是一个问题,粮食消耗也很麻烦。莫要看南府多是少爷兵,左右卫和金吾卫可不是脓包能进的,北衙的精锐也一直驻扎在长安。若要指望这些人在没有兵器的时候起事,无异于笑话一场,但想要兵器甲胄,就没那么简单了。”
“我听旭之说过。”秦琬想到一桩事,沉吟片刻,才道,“西南多矿产,那些土司手中的矿,有好些都是直接露天的金山银山。苏锐的品行我是信得过的,但莫鸾……她敢擅自将苏府的收入提供给魏王起事,可见是个胆大包天的,你们说,有没有可能……”苏锐人品方正不假,他的手下却未必个个都是清正廉洁之辈,对这位不愿意旗帜鲜明地站在自己一边的大舅哥,魏王估计也头疼得很,往苏锐麾下安插几个人也未必不可能。
玉迟也觉得这是条不错的思路,便道:“我的商队在中原走动得较多,却多偏重江南,若说要开拓西南市场也未尝不可。蜀中乃是天府之国,稀罕物件也有不少,若县主愿意,我立刻派商队前往,明着做买卖,暗地里多加观察。再怎么私开铁矿,也需冶炼和运输,西南通往长安的道路统共就那么几条,几支商队错开时间,慢悠悠地走,总有遇到的时候。”胡人形貌与汉人不同,在中原行走免不得被人当做稀罕景物围观,又有些种族的排斥在。为了更多的利益,热情一些,若是大半的胡人再是一口半生不熟的汉话,即便是上前搭讪,也不会显得太突兀。
“这容易,不烫手的钱财,阿耶阿娘定不会嫌多,更何况他们对你的印象不错?”秦琬二话不说便答应下来,叮嘱道,“不过,你的身份,能少人知道就少人知道的好。最好误导旁人,让他们以为我是通过了你,结实了一些西域的商贾,攒些脂粉钱,也孝敬孝敬父母。”
商人之所以难做,一在货运困难,二便是沿途勒索。挂着代王府的大旗,再殷勤打点些,便不可能在官府那头被卡。这也是商人为何要投靠权贵,并竭尽全力培养自家子弟读书,科举做官的原因。若无甚依仗,即便家财万贯,也未必能保得住。
想到这里,秦琬又道:“还有一件事需要麻烦先生——再过些日子,西域诸国的权贵府邸,或许会来一些呈上奇珍异宝,游说该国出兵的人。若先生知晓此事,还望与我说一声。”她可不相信,玉迟没在那些权贵的府邸中安插人。
汉人对胡人有些轻视,胡人对汉人何尝不排斥?玉迟想要在西域立足,还得仗着天生高大的身材,谎称胡汉混血,又娶胡人妻子,更不要说那些胡人权贵用人了。
在许多胡人心里,汉人就是狡猾,不诚实的代名词,尤其是前朝太祖徐然和武帝,前者对胡人有着天然的仇恨,后者好大喜功,明明签订了盟约,却又撕毁,有过数次背信弃义之举,更加重了胡人对汉人的不信任。就像汉人不会用胡人做心腹一样,胡人权贵的府邸里,汉人也只有做下仆的份,很少有例外的。
玉迟为了复仇,早早就做好了两手打算,若在京城施展不下去,他就回到西域,做他一直大力扶持的回纥部族首领的女婿,再通过他安插在各国权贵府邸中的那些人,以及他利益与共的盟友们,挑起这些国家和部族对大夏的贪婪,联起手来,出兵攻打大夏。如今被秦琬捅破,他也没生气,反倒觉得秦琬明察秋毫,颇有君主潜质,竟微微一笑,毫不犹豫地应了下来:“这是自然。”
“说起这个——”秦琬自嘲一笑,有些无奈,“若不是苏锐就任安西大都护,又是那样的性子,单瞧苏彧和莫鸾自信满满的做派,我定会以为魏王向他们透露了什么。”谁让魏王前科太多,对他来说,做出盗走圣人古稀贺礼,又贼喊抓贼,借此立功的事情,一点都不稀奇。
陈妙对魏王仇恨极深,闻言便道:“您都这样想了,可见旁人心里头会怎么嘀咕,若您愿意,传一些似是而非的流言出去……”
秦琬不大赞成这个提议,又不好太过直白地反对,正寻思着怎么说服陈妙,玉迟忽道:“这都什么时候了,常兄弟怎么还没来?”
陈妙愣了一下,想到魏王的阴鸷刻毒,忍不住有些紧张:“莫不是常兄弟被发现了?”
话音刚落,常青求见,陈妙有些尴尬,索性不说话。好在常青也没察觉什么不对劲,见四下无人,便毅然道:“县主,常某方才接到一桩任务——魏王对苏彧的举动十分不满,又无力挽回,便决定派血影去刺杀鄂国公世子冯欢!”
冯欢?那不是乐平公主的驸马,魏王的亲妹夫么?
说到这位驸马,也是个运道不怎么好的,老鄂国公身为安北大都护,一世英雄,奈何生了个大事尚可,小事糊涂的儿子,打起仗来也算不错,却被娇媚的继室迷得失了心窍。对鲁莽冲动的嫡长子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一心喜欢继室生下来的,据说很会读书,颇有才子之名的小儿子,被老父责怪还振振有词,说太平年间,武将不如文官吃香,自然要弃武从文。
若不是怕自己百年后,鄂国公一爵的传承会出问题,老鄂国公也不会为嫡长孙求尚公主,奈何钟婕妤横插一脚,原本拟定嫁给冯欢的五公主新蔡生生变成七公主乐平。以秦琬如今对魏王的了解,在这件事上,对生母“无可奈何”的魏王十有八九才是幕后推手——为了鄂国公手上的兵权。
冯欢五大三粗,不被乐平公主所喜,绿帽子戴了一顶又一顶。他先头虽风评不好,但大家都知道继母当家的猫腻,关于他的流言蜚语总要打些折扣,见他扎扎实实给祖父守孝三年,立刻改了口风,对孝期依旧寻欢作乐的乐平公主就没什么好感。这对夫妇你不喜欢我,我也看不上你,孝期结束,忍着生了个儿子后,冯欢就自请去北边从军。当然了,也没做出什么能耐来,毕竟苏锐只有一个,在长安权贵的眼中,冯欢只是没办法阻止自个儿绿云罩顶,索性眼不见心为净罢了。
忍让至此,也没什么本事的冯欢,魏王为什么要派人去杀他?难不成就为了洗清苏彧主动请缨的嫌疑,便制造一桩更惨的案子出来?这理由听起来荒谬了些吧?哪怕魏王心性不好,玉迟的家人死得冤枉,到底一个是商贾之家,一个却是国公世子,大夏驸马呢!
常青以为秦琬不信,忙道:“乐平公主生的那个男孩,好像不是冯欢的,而是冯欢那个异母弟弟的种。”
“仅是如此?”秦琬还是觉得不可能。
常青咬了咬牙,才说:“还有一件事,冯欢的异母弟弟,说是说重病在床,实则……已经没了大半年,尸体还是我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