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三章 回天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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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回过神的时候,听到杨诗云一声惊叫,扑到了我旁边,伸手捉住了汪老板的手。可是已经晚了,这家伙已经把自己眼珠挖了出来,而且他居然也不痛,根本没发出任何呻吟声。当我看清楚时,他像条滑溜溜的游鱼般,挣脱杨诗云的双手,从我身子下面溜出去,一头撞在地面上,顿时血溅当场,脑浆迸裂,摆出了跟少女和医生同样的死状。
我和杨诗云都呆住了,我费了半夜的力气,最终还是没能保住他的小命,并且是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死的,这简直是打我的脸,踢了鬼事当铺的招牌。堂堂鬼事当铺掌柜,竟然制不住一只鬼。
虽然******他是一只寄生鬼。
正在发愣之际,只见从汪老板额头上飘出一条黑气,那两只眼珠也被卷在黑气之中,往门口飞去。
“嗤嗤”两声,黑气上发出闪耀的金光,紧跟着听到了寄生鬼的闷叫声,但黑气在空中抖动了几下,还是从门缝钻了出去。
我回头看了一眼佛像,你老人家终于睡醒了,可是醒的太晚了,人都死了。我忽然又想到寄生鬼是个依靠吸取阳气生存的恶鬼,害死了汪老板不可能会罢手,下次又不知道要害死谁。我急忙跑到门口,一把把李蒙推开,开门跑了出去,顺手提起门口的背包,看到远方夜空中有条淡淡的黑气,飘出了寺门。我慌忙朝那个方向追去,此刻完全顾不上杨诗云是否会跟过来了。
寄生鬼似乎被佛像金光给打伤了,这次逃的并不快,我翻过寺门追出去,但不小心触到了监控红外线装置,寺院中顿时响起了警报声。
我一边向前拼命奔跑,一边回头,杨诗云没出来,可能她要守着同学的尸体,可是警报一响,她不跑被抓起来肯定要当盗贼处理了。此刻我也不管了那么多了,追寄生鬼要紧,趁他受伤必须铲除掉他。
一路追着黑气往南,过了檀香寺,又往南跑了几百米,终于在一个十字路口追上了。我冲着天上撒出八枚铜钱,大声念道:“奔雷奉行,乾坤震定。急急如律令!”
八枚铜钱急速旋转着飞上空中,瞬间排列成了八卦阵型。刚刚发出黄光,却被一件黑乎乎的东西给罩住了,黄光一灭,“叮叮叮”几声响,铜钱随着那件东西坠地。我气喘吁吁的跑到跟前,竟然是一件外套,黑色的夹克。
我****二大爷的,到底是谁帮寄生鬼逃生!?
我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一条黑影沿着路边墙壁,迅速朝西逃走了。我没顾上追他,而是抬头去找寄生鬼,茫茫夜空里,黑气失去了踪迹,呈现一片宁静祥和的气氛。
草他二大爷的,我提起这件夹克,把铜钱捡起来,冲着西面追过去。但因为捡铜钱耽搁这一下,他几乎跑的快没影了,在前方路口一闪,便消失不见。
我咬牙拼命的往前跑,相信自己的肺活量和奔跑能力,不信追不到你个狗太阳的。当我追到前方路口,往那条黑影消失的左侧方向看了一眼,正好见到那条影子在前面两百米开外的地方,上了一辆出租车,然后绝尘而去。
我像条野狗似的在路口喘了会儿气,才悻悻的回到檀香寺门外。警灯闪烁,人声嘈杂,那儿已经停了两辆警车,两名警察正在向外抬出汪老板的尸体。杨诗云也一脸沉郁的跟着走出寺门,上了警车。
目送警车拉着警报走远,我也全身犹如散了骨架般坐在路边,心里这个郁闷啊,无法用词语来表达。
人没救活,就在我眼皮子下死了,寄生鬼也没追到,杨诗云又被我扯进了这件事情,真他吗的窝囊啊!感觉从小到大,还没这么窝囊过。我看着手里的这件夹克衫,心想从哪儿杀出个王八蛋,帮寄生鬼逃走了?
无利不起早,无益不帮凶,这王八蛋肯定是这一系列诡异事件的背后推手,寄生鬼也是他搞出来的,而且很有可能寄生在寄生鬼身上的鬼目瞳也是这个王八蛋搞出来的!
我伸手在夹克口袋里翻了翻,空无一物,什么东西都没有,一点线索都没留下。但看夹克质料和商标,属于中低档次的衣服,估计超不过一百块钱,这种货色是一般小市民穿的。颜色看上去也很陈旧,不是年轻人的款式。
我又把夹克拿到鼻子下闻了闻,应该很久没洗过了,冲鼻的汗臭,还夹杂着一股浓郁的烟草味。这王八蛋生活邋遢,是中低收入阶层的中老年人,还喜欢抽烟,并且是那种眼瘾比较大的,烟味都深入衣服纤维之中了。
这种人在城市中占有的比例相当大,仅凭一件衣服把他挖出来,基本上很难。交给警方或许有办法,比如警犬,那鼻子,肯定比我厉害。
现在是凌晨三点半,打车就难了,除非运气非常好,像刚才那个王八蛋就是走了****运,不然肯定被我逮到。
一路步行走向警局,走到那儿,用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好在天快亮了,等不了多长时间。春天的凌晨还是很冷的,我裹紧了上衣,还是冻的全身打哆嗦,也不管王八蛋夹克上的汗臭味了,把它披在身上。
好不容易捱到了天亮,慌忙跑到街边刚刚摆好的小吃摊上,要了一大碗豆浆,一个煎饼果子吃下去,感觉全身暖和,舒服的不得了。
八点半了,警察局门前也开始陆陆续续的出现了很多人,想了一下,也对,现在是上班时间,人们都要上班,警察也不除外。本来我是想进去的,可是又想到杨诗云,心中就有一种愧疚感,所以就没有进去。
我一直在警局大门外等到了上午十点,也没见到韩晓出现。到后来进去一打听,韩晓出差了,可能近期回不来。我勒个擦,白等了。我抬头看了看楼梯,想到杨诗云现在肯定在上面工作呢,于是脚抬了几次,都没勇气上去,最后一咬牙,转身出去了。
等我回过神的时候,听到杨诗云一声惊叫,扑到了我旁边,伸手捉住了汪老板的手。可是已经晚了,这家伙已经把自己眼珠挖了出来,而且他居然也不痛,根本没发出任何呻吟声。当我看清楚时,他像条滑溜溜的游鱼般,挣脱杨诗云的双手,从我身子下面溜出去,一头撞在地面上,顿时血溅当场,脑浆迸裂,摆出了跟少女和医生同样的死状。
我和杨诗云都呆住了,我费了半夜的力气,最终还是没能保住他的小命,并且是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死的,这简直是打我的脸,踢了鬼事当铺的招牌。堂堂鬼事当铺掌柜,竟然制不住一只鬼。
虽然******他是一只寄生鬼。
正在发愣之际,只见从汪老板额头上飘出一条黑气,那两只眼珠也被卷在黑气之中,往门口飞去。
“嗤嗤”两声,黑气上发出闪耀的金光,紧跟着听到了寄生鬼的闷叫声,但黑气在空中抖动了几下,还是从门缝钻了出去。
我回头看了一眼佛像,你老人家终于睡醒了,可是醒的太晚了,人都死了。我忽然又想到寄生鬼是个依靠吸取阳气生存的恶鬼,害死了汪老板不可能会罢手,下次又不知道要害死谁。我急忙跑到门口,一把把李蒙推开,开门跑了出去,顺手提起门口的背包,看到远方夜空中有条淡淡的黑气,飘出了寺门。我慌忙朝那个方向追去,此刻完全顾不上杨诗云是否会跟过来了。
寄生鬼似乎被佛像金光给打伤了,这次逃的并不快,我翻过寺门追出去,但不小心触到了监控红外线装置,寺院中顿时响起了警报声。
我一边向前拼命奔跑,一边回头,杨诗云没出来,可能她要守着同学的尸体,可是警报一响,她不跑被抓起来肯定要当盗贼处理了。此刻我也不管了那么多了,追寄生鬼要紧,趁他受伤必须铲除掉他。
一路追着黑气往南,过了檀香寺,又往南跑了几百米,终于在一个十字路口追上了。我冲着天上撒出八枚铜钱,大声念道:“奔雷奉行,乾坤震定。急急如律令!”
八枚铜钱急速旋转着飞上空中,瞬间排列成了八卦阵型。刚刚发出黄光,却被一件黑乎乎的东西给罩住了,黄光一灭,“叮叮叮”几声响,铜钱随着那件东西坠地。我气喘吁吁的跑到跟前,竟然是一件外套,黑色的夹克。
我****二大爷的,到底是谁帮寄生鬼逃生!?
我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一条黑影沿着路边墙壁,迅速朝西逃走了。我没顾上追他,而是抬头去找寄生鬼,茫茫夜空里,黑气失去了踪迹,呈现一片宁静祥和的气氛。
草他二大爷的,我提起这件夹克,把铜钱捡起来,冲着西面追过去。但因为捡铜钱耽搁这一下,他几乎跑的快没影了,在前方路口一闪,便消失不见。
我咬牙拼命的往前跑,相信自己的肺活量和奔跑能力,不信追不到你个狗太阳的。当我追到前方路口,往那条黑影消失的左侧方向看了一眼,正好见到那条影子在前面两百米开外的地方,上了一辆出租车,然后绝尘而去。
我像条野狗似的在路口喘了会儿气,才悻悻的回到檀香寺门外。警灯闪烁,人声嘈杂,那儿已经停了两辆警车,两名警察正在向外抬出汪老板的尸体。杨诗云也一脸沉郁的跟着走出寺门,上了警车。
目送警车拉着警报走远,我也全身犹如散了骨架般坐在路边,心里这个郁闷啊,无法用词语来表达。
人没救活,就在我眼皮子下死了,寄生鬼也没追到,杨诗云又被我扯进了这件事情,真他吗的窝囊啊!感觉从小到大,还没这么窝囊过。我看着手里的这件夹克衫,心想从哪儿杀出个王八蛋,帮寄生鬼逃走了?
无利不起早,无益不帮凶,这王八蛋肯定是这一系列诡异事件的背后推手,寄生鬼也是他搞出来的,而且很有可能寄生在寄生鬼身上的鬼目瞳也是这个王八蛋搞出来的!
我伸手在夹克口袋里翻了翻,空无一物,什么东西都没有,一点线索都没留下。但看夹克质料和商标,属于中低档次的衣服,估计超不过一百块钱,这种货色是一般小市民穿的。颜色看上去也很陈旧,不是年轻人的款式。
我又把夹克拿到鼻子下闻了闻,应该很久没洗过了,冲鼻的汗臭,还夹杂着一股浓郁的烟草味。这王八蛋生活邋遢,是中低收入阶层的中老年人,还喜欢抽烟,并且是那种眼瘾比较大的,烟味都深入衣服纤维之中了。
这种人在城市中占有的比例相当大,仅凭一件衣服把他挖出来,基本上很难。交给警方或许有办法,比如警犬,那鼻子,肯定比我厉害。
现在是凌晨三点半,打车就难了,除非运气非常好,像刚才那个王八蛋就是走了****运,不然肯定被我逮到。
一路步行走向警局,走到那儿,用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好在天快亮了,等不了多长时间。春天的凌晨还是很冷的,我裹紧了上衣,还是冻的全身打哆嗦,也不管王八蛋夹克上的汗臭味了,把它披在身上。
好不容易捱到了天亮,慌忙跑到街边刚刚摆好的小吃摊上,要了一大碗豆浆,一个煎饼果子吃下去,感觉全身暖和,舒服的不得了。
八点半了,警察局门前也开始陆陆续续的出现了很多人,想了一下,也对,现在是上班时间,人们都要上班,警察也不除外。本来我是想进去的,可是又想到杨诗云,心中就有一种愧疚感,所以就没有进去。
我一直在警局大门外等到了上午十点,也没见到韩晓出现。到后来进去一打听,韩晓出差了,可能近期回不来。我勒个擦,白等了。我抬头看了看楼梯,想到杨诗云现在肯定在上面工作呢,于是脚抬了几次,都没勇气上去,最后一咬牙,转身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