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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横刀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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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秋风,囚徒们自然无法理解,但是登上山顶之后他们却能深刻体会秋风的厉害。

    山下,树林茂密,一片金黄;山顶却是白雪皑皑,寒风凛冽,冰冷刺骨。

    这个季节是秋天,所以是秋风,但在山顶这片白雪世界里,秋风就变成了寒风。

    苍山,一季四景。

    山下、山根、山腰和山顶,随着地势、地质和海拔的变化,景色迥异,差距悬殊。

    山下生机盎然,绿草茵茵;山脚花草泛黄,秋风飒飒;

    山腰树叶金黄,落叶纷纷;山顶白雪覆盖,寒风猎猎。

    只有身临其境,才能深切感受到这种独特气候的诡异和神秘。

    “嗤嗤”的踏雪声打破了雪山的寂静,身着单衣的囚徒们呵着热气一步一望的艰难前行,飕飕的寒风卷起裤脚,一股股寒流顺着小腿逆行而上,与灌入上身的寒风不期而遇,形成对流,冻得众人嘴唇发青,牙齿打颤,身体摇摇晃晃的哆嗦打颤。

    好在他们还有希望,一马当先的李锦龙、王天运和侯武六人早已登上山顶,在峰顶南边找到一个面积不小的石穴,并在洞口烧起篝火。

    有火焰就有希望。

    囚徒们一步三晃的向上攀爬,远远望着那红彤彤的火焰都觉得温暖,身上的寒意似乎正在慢慢消退。

    “洞口只留三堆篝火就行了,余下的全都移到石洞里;否则,目标太大,容易被追兵或浪穹寨的人发现。”

    等众人都赶到洞口,将上山时刻意捡的干柴全都集中起来之后,李锦龙将王天运、侯文侯武五人叫到身边,吩咐他们安排众人进洞穴,并挑选身手好的兄弟下山打猎,给大伙准备逃生后的第一顿晚餐。

    不多时,下山打猎的兄弟挑选出来了,总共一百零二人,加上李锦龙、王天运等六人,正好一百单八将。

    看着眼前这一百多个冻得脸颊通红、双腿打颤却依然挺直腰杆的青壮汉子,李锦龙满意地点点头,当即示意王天运将堆在石崖下的木制标枪和简易弓箭分发下去。

    这些木制标枪和弓箭都是李锦龙和王天运等人趁着上山歇息时制作的,虽然武器很简陋,没什么杀伤力,但这一百多人总算有了防身的家伙,不至于赤手空拳下山狩猎。

    木棍削成的标枪,野生柳树折成的弯弓,弓弦是葛藤,箭矢是削尖的树枝,都是简陋的原始武器。

    幸好,囚徒们突围出城时还顺手抢了一些弓箭和兵器;四十六张一石弓,五十个箭壶,余下还有五十七把单刀和三十几杆长枪。

    这些兵器听起来不少,实际上连武装一支五十人的小队都不够。

    兄弟们都知道目前的处境很危险,要想活着回到大唐,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并且沿途之上还有许多未知的困难,可谓是步步惊险。所以,众人虽然说不出李锦龙那样“好钢用在刀刃上”的话,但道理都懂。

    是以就下山打猎而言,木制武器是他们唯一的选择,刀枪弓箭要留到冲锋陷阵的时候拿出来使,这是保命的家伙。

    “胡全兄弟留下守洞口,最后上山的三十个兄弟也留下负责警戒,万一遇到突发情况,也好有个照应,不至于被敌人一锅端了!”收拾利索后,李锦龙不容置疑地下令,而后带领七十多个兄弟抬脚就走。

    “呃!这······”胡全怃然一愣,目送李锦龙、王天运等人快步下山,弱弱地喃喃道:“凭啥又让俺留下来看家······”

    ******

    雪山南面,山峦起伏。

    山林中积雪不厚,只有山梁上残留着薄薄的冰雪,两侧却是古树参天,黄灿灿的树叶遮云蔽日,异常茂密。

    进入丛林半个时辰,七十多个兄弟相继都有收获,野菜、蘑菇、野兔、雉鸡、鼹鼠·····等等,凡是能吃的都不放过,甚至王天运还接连射杀了两只成年麋鹿,收获颇丰。

    可是“带头大哥”李锦龙却两手空空,颗粒无收,别说野兔、山鸡,就连野菜都挖错了,摘得冬菇十分漂亮,色彩斑斓,吓得众人一身冷汗。

    这蘑菇就跟漂亮女人一样,越好看越要不得,否则,这是要死人的。

    寿王李瑁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当初意气风发,欢欢喜喜娶了漂亮媳妇,结果不但与太子之位失之交臂,就连老婆都被人抢了。若不是他老子爱惜羽毛,担心背上杀子夺妻的骂名,只怕寿王小命不保。

    王爷尚且如此狼狈,遑论平民百姓乎?

    见微知著,以形补形。蘑菇颜色是越单纯越好,味道好不好暂且不说,最重要的是安全。

    身为老大,李锦龙非但不能拔得头筹,反而两手空空,这让他很受伤,大失颜面,郁闷至极。

    终于,随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传来,李锦龙神情一振,毫不犹豫地伸手拦住解下弓箭、搭弓上弦的王天运,并顺手夺过弓箭,猫着腰上前,小心翼翼地拨开挡住视线的树枝,开弓上弦。这副弓箭是真家伙,是整个狩猎小队唯一的一石弓,并配有一个箭壶三十支羽翎箭。

    拨开树叶,五十米开外的灌木丛中出现了三头野猪,两大一小,一家三口。

    领头的是一头体长五尺有余、背高近三尺的大野猪,也是公猪,一身灰褐色的鬃毛,前肢短粗,后肢狭长健壮,前突的猪鼻子拱地觅食,两颗尺余长的獠牙白森森的褶褶生辉。

    乍一看,甚是骇人。

    母猪的毛色与公猪相似,体型比公猪小一号,体长只有五尺,腹部微微下垂,露出一片白,上面有几个形似桑葚的颗粒。跟在母猪身侧的小野猪只有一尺多长,时不时地钻到母猪腹下,咬住桑葚吧唧两口,很是惬意。

    显然,母猪刚生下小猪不久,或许这是小猪的第一次觅食之旅。

    两头大野猪一前一后的拱开落叶,掘食隐藏在落叶下的蘑菇和泥土中的根茎,一味地埋头觅食,却不抬头看天。

    谁说好白菜都让猪拱了,让猪拱的都是好蘑菇。

    只是,这一家三口丝毫没有注意到此时正有一支利箭和数十支标枪已经瞄准它们。它们在觅食,人家也在觅食,物竞天择,狭路相逢勇者胜。

    四十米,三十米,二十五米······

    “放箭!”开弓上弦的李锦龙低吼一声,下令标枪攻击,而他则是右臂骤然用力,试图给眼前的这头大野猪致命一击。

    李锦龙早就听说过“一猪二熊三老虎”,意思就是说,野猪一旦发飙,就连黑熊和老虎都敢斗,而眼前这两头野猪体型巨大,足可硬撼猛虎,说不定还真敢和熊瞎子正面交战。是以他不敢轻视,必须全力以赴,而且还要和王天运等人联手,务求一举猎杀两头野猪。

    说时迟,那时快。

    就在十几支标枪“咻咻”射出之际,李锦龙双手同时有力,左手持弓如磐石,右臂聚力如虬龙,一石弓被拉成满圆。待他正要松开右手时,只听“喀嚓”一声脆响,弓身正中断裂,致使整个圆弧松垮下来。

    “呃!这也太不结实了,稍微用点力就断了,什么玩意!”

    好不容易振作起来的李锦龙,正准备大干一场,一雪前耻,却不料一石弓实在是不给力,弓身竟然拦腰折断,让他有劲没处使,好不郁闷。

    时间不由人。

    随着一阵“嘭嘭”作响,十几支标枪相继扎在两头大野猪身上,除了一支刺进母猪的侧腹,其它标枪也都射中了,却只蹭掉野猪背上几撮鬃毛,连猪皮都没刺破,等同于挠痒痒,杀伤力可以忽略不计。

    母猪的痛叫声让公猪大受刺激,只见公猪哼唧一声,昂头看向标枪的主人王天运,随即四蹄飞扬,闷头冲撞过来,母猪紧跟其后。

    顿时,两头大野猪一前一后首尾相接,如两辆坦克一般碾轧而来。

    大野猪那双猩红泛光的眼珠子大如铜铃,嗜血凶残,仅是抬头一瞥,就让站在王天运身边的李锦龙顿感不寒而栗,浑身起鸡皮疙瘩,须臾间竟有些不知所措,直勾勾地看着两头野猪冲撞过来。

    “公子快跑,兄弟们快撤!”王天运一把拽着李锦龙往后跑,边跑边招呼众人撤退,俨然是避其锋芒,躲避两头大野猪的正面冲撞,不想和野猪拼命,以免造成无谓的伤亡。

    被王天运硬拽着倒退十几米,左脚上的鞋都跑丢了,李锦龙很是恼火,“别跑了,都给我停下!不就是两头灰毛畜生么,宰了便是,跑什么!”

    一声断喝,李锦龙甩手挣脱王天运的拉扯,疾步上前,干脆利落地穿上鞋,然后抽出腰间的横刀;尽管横刀已有七八处锩刃、豁口,伤痕累累,但它只要没断,就还是一把刀。

    横刀在手,不等公猪冲撞过来,李锦龙便脚下生风,迎面冲向五米开外的野猪。

    待到相距两米,李锦龙纵身跃起,身形陡然拔高五尺,堪堪越过公猪的头顶,旋即双脚并拢,全身蜷缩、聚力,骤然下沉,狠狠踩向公猪的脊梁。

    与此同时,手中横刀挽成半圆,上身力量聚于右臂,待双脚踩中公猪使其身形一顿之际,错开公猪身后的母野猪的獠牙和前蹄,挥刀劈向母野猪的一双后蹄。

    “喀——轰!”

    脚下一沉,一声沉闷的骨骼断裂声传进李锦龙耳中,顿时他知道自己的判断没错,生生踩断了公猪的脊梁,这一下就要了公猪的半条命。而随后,右臂上的巨大阻力以及轰隆声响,让李锦龙十分欣喜,残缺不全的横刀再次建功,硬生生砍断了母野猪的一对后蹄,使其迎头栽倒,痛嚎哀吟。

    一心二用,连环双击得手之后,李锦龙背身空翻,稳稳地落在公猪身旁,而后飞起一脚,踢在俯卧在地的公猪侧腹,踹得正欲回头的公猪滚翻起来,晕头转向之际被李锦龙挥刀砍进脖子。

    野猪脖子没断,横刀却在公猪脖颈中“喀嚓”断成两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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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