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抛砖引玉,王胖子居心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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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抖抖索索的双手接过银票,崇祯确实被感动到了。
满朝衮衮诸公,谁不是腰缠万贯?
更有哪皇室宗亲,如福王朱常洵者,在李自成攻破洛阳时,从他家中抄出的白银达数千万两之多。
运金银的马车足足运了三天三夜!
可是,当此天灾人祸、内忧外患之际,却无人愿意拿钱出来救助百姓或捐助军饷。满朝官员都只会盯着自己的钱袋子。
国库之中空空如也。
粮仓之内饿死老鼠。
自己的皇袍一穿就是十四年!
可纵然如此,却无人愿意为自己分担半点。倒是这眼前这位被遗落在海外之人,世世代代怀着着赤子之心,祖祖辈辈惦念着要为国家交上赋税。
而且一交就是十万两!
忠臣啊!
这就是朕的忠臣!
崇祯的嘴唇动了动,却没有说出话来,那双疲惫的双眼,已经蒙上了一层雾气,若非一直坚强地忍着,眼泪早就掉下来了。
王昊见状,便又接着说道:“吾王家祖训,有提到“国家”二字,祖宗曾言:先有国,才有家。国之不存,家之安在,覆巢之下,难有完卵!
末将万里归来,见到山河破碎,国家危倾,心痛欲裂。
愿助陛下外驱强虏,内治祸乱;扫平屑小,重整河山!”
“好,好,好!”
崇祯重重地拍了拍王昊的肩膀,对王昊道:“爱卿一片忠心,朕已知之。此去登莱练兵,大胆去干便是。
不要有太多顾忌,若有地方官员故意为难,可直接告诉朕,朕饶不了他们!”
随后,又皱了皱眉头,有些为难地说道:“只是这军饷方面……”
“陛下放心!”
王昊见崇祯有些为难,便又说道:“微臣无需朝廷提供一钱银子的军饷。”
“不可!”
崇祯摇了摇头道:“百姓困苦,自筹军饷,非为良策。”
这是担心王昊像左良玉、刘泽清等人一样,抢劫百姓钱粮养军,导致民怨沸腾。
“微臣也绝不向百姓征钱征粮。”王昊道。
“那么……爱卿又是何意?”崇祯不解地问道。
王昊笑了笑,开口说道:“微臣只要皇上一道圣旨,允臣在登莱和无锡两地,增开市舶司,用市舶司所收之税以养水师。
市舶司,也就后世我们所说的海关。
自崇祯七年(公元1634年)开海以来,明朝一共设立了三所市舶司,分别设在浙江宁波、福建泉州、广东广州。这三所市舶司,基本上都是控制在郑芝龙和一帮地方官吏的手上,很少有税收交给京师的朝廷。
而王昊想增开两所市舶司,就是想分郑芝龙的蛋糕。
不过,对于王昊的提议,崇祯并没有马上应允。
崇祯有些为难。
因为这牵涉到一个增加通商口岸的问题,在这件事上,崇祯也做不了主。
按理说,大明朝有海疆共一万多公里!
现在却只设了三个市舶司,这是完全不够用的,甚至是形同虚设。
想想这个时候的交通有多落后就知道了。相隔几百几千里路程,又会有多少人愿意在货物出海之前,还屁颠屁颠地跑到你市舶司去交税?
这个问题以前不是没有讨论过。
但是,每次都是被大臣们否决。
有不少“一身正气”的“刚直”大臣因此而当庭痛斥皇帝,说皇帝这是要“与民争利”,更有甚者,还有人因此而在朝堂上寻死觅活、痛哭流涕,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不仅如此,他们还要挟皇帝,将除去市舶司之外的……其它所有的商税都给废除了。
在整个大明朝万里疆域,现在也就只有这宁波、泉州、广州这三个市舶司在收取非常少的商税,而且所收之税也很少有进入朝廷的国库之中,甚至还不够给市舶司的官员和护卫队们发薪水。
这就是大明朝末年的现状。
说到增加土地税和人头税,大臣们都会一致拥护。
因为大臣们和秀才举人们,都是不要交人头税和土地税的,连依附于他们的百姓都不用交人头税和土地税的。
而说到商税,大臣们就会一致反对。
因为这些大臣们的家庭家族,几乎没有不经商的。所以,征收商税的行为就是“与民争利”,征收商税的皇帝就是“无道昏君”。
说白了就是不该杀了魏忠贤。
若是魏忠贤还在,大臣们哪敢如此猖獗!
……
见到崇祯为难,王昊又马上退而求其次。
对崇祯行了一礼道:“那就不增设市舶司吧。不过,据微臣所知,在东南海域,倭寇海盗甚多,微臣出兵保护这些海商免遭倭寇祸害,收些保护费用总是可以吧?”
收保护费。
现在的福建总兵……郑芝龙……就是这么干的。
自从做了福建总兵之后,郑芝龙就规定:凡是东南沿海经过的船只,都要悬挂一面郑家的旗帜,不悬挂郑家旗帜者,统统剿灭。而悬挂郑家旗帜者,每条船每年要缴纳三千两银子的保护费,连西班牙、荷兰等国的船只也不例外。仅这一项收入,郑家每年就可以得到上千万两银子!
正是因为有郑芝龙先例在此,王昊才这样向崇祯提出来。
想来……既然有了先例,崇祯也不至于拒绝。
果然,听了王昊的话之后,崇祯便开口说道:“这话倒在情理之中。”
随后,就让方正化拿来空白龙纹圣旨一幅,亲自挥笔写道:“诏曰:东部及东南海域,常有倭寇海匪做乱,海商苦不堪言。钦命东莱总兵王昊,择机出兵征剿海盗。所需军饷,可酌情以保护费之名,向海商收取。钦此!”
然后,拿来玉玺盖上!
王昊险恶居心,终于达成。
有了这份圣旨,王昊就可以做两件事情:
其一,就是是打击海盗。
这个时代的海盗和海商其实是不分家的。海盗即海商,海商即海盗。茫茫大海之上,没有律法管控,杀人夺船,无人知道。
一船货物,价值数千乃至上万两白银,干他一票,全家吃饱!
而如今,王昊以朝廷名义,奉旨剿灭海盗,谁要不交保护费,谁他娘的就是万恶不赦的海盗。
就问你交还是不交?
其二,就是收保护费。
圣旨上说的是“所需军饷,可酌情以保护费之名,向海商收取”。一方面,收得名正言顺,且数目由王昊“酌情”自定,另一方面,也不需向朝廷交账,直接用来养军。
这又给王昊的巧取豪夺提供了巨大的便利。
独立核算。
能收多少是多少,收了的都是自己的。这种事情,到了很多年之后,一直都是这个干。
……
到了此时,我们便可以看出,王昊向崇祯补交赋税十万两银子,其实一点都不亏。
别以为这厮那十万两银子真的是用来“交税”的。
王昊没那么傻。
这厮的目的就在这里。
正所谓: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女朋友抓不住流氓。十万两银子而已,与可征的保护费收入相比,不值一提。
而且,这其实也不应该叫做交税。
这叫行贿。
还是向大明朝的最高职位人……皇帝“朱核心”行贿。什么祖宗遗训、心念故国、有国才有家,全是冠冕堂皇的鬼话。
……
当然,问题也还是有的。
而且问题还非常大!
因为,这是要从郑芝龙嘴里抢食。
而此时,郑芝龙大势已成,虽然势力还没有到达全盛时期,也拥有了大小船只将近两千艘,各地拥护他的海盗加起来,兵力多达二十万以上!
而王昊,就算接手登莱水师之后,也才兵力不到一万人,海船也只有两百多艘而已。
为了不打草惊蛇,王昊对崇祯道:“沿海倭寇,多有与官吏勾结者,若让朝廷官吏知道这封圣旨,必会有人通风报信。
因此,微臣恳请皇上,不要将这道圣旨在朝廷备份,只做为密旨而存在。这样在剿杀海盗之时,才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崇祯闻言,再次慨然而叹:“爱卿真乃知兵之人也!”
随后,便又提起笔来,在圣旨上亲手写下一个“密”字。
王昊大喜。
再次拜倒在地,高呼:“吾皇圣明!”
……
……
伸出抖抖索索的双手接过银票,崇祯确实被感动到了。
满朝衮衮诸公,谁不是腰缠万贯?
更有哪皇室宗亲,如福王朱常洵者,在李自成攻破洛阳时,从他家中抄出的白银达数千万两之多。
运金银的马车足足运了三天三夜!
可是,当此天灾人祸、内忧外患之际,却无人愿意拿钱出来救助百姓或捐助军饷。满朝官员都只会盯着自己的钱袋子。
国库之中空空如也。
粮仓之内饿死老鼠。
自己的皇袍一穿就是十四年!
可纵然如此,却无人愿意为自己分担半点。倒是这眼前这位被遗落在海外之人,世世代代怀着着赤子之心,祖祖辈辈惦念着要为国家交上赋税。
而且一交就是十万两!
忠臣啊!
这就是朕的忠臣!
崇祯的嘴唇动了动,却没有说出话来,那双疲惫的双眼,已经蒙上了一层雾气,若非一直坚强地忍着,眼泪早就掉下来了。
王昊见状,便又接着说道:“吾王家祖训,有提到“国家”二字,祖宗曾言:先有国,才有家。国之不存,家之安在,覆巢之下,难有完卵!
末将万里归来,见到山河破碎,国家危倾,心痛欲裂。
愿助陛下外驱强虏,内治祸乱;扫平屑小,重整河山!”
“好,好,好!”
崇祯重重地拍了拍王昊的肩膀,对王昊道:“爱卿一片忠心,朕已知之。此去登莱练兵,大胆去干便是。
不要有太多顾忌,若有地方官员故意为难,可直接告诉朕,朕饶不了他们!”
随后,又皱了皱眉头,有些为难地说道:“只是这军饷方面……”
“陛下放心!”
王昊见崇祯有些为难,便又说道:“微臣无需朝廷提供一钱银子的军饷。”
“不可!”
崇祯摇了摇头道:“百姓困苦,自筹军饷,非为良策。”
这是担心王昊像左良玉、刘泽清等人一样,抢劫百姓钱粮养军,导致民怨沸腾。
“微臣也绝不向百姓征钱征粮。”王昊道。
“那么……爱卿又是何意?”崇祯不解地问道。
王昊笑了笑,开口说道:“微臣只要皇上一道圣旨,允臣在登莱和无锡两地,增开市舶司,用市舶司所收之税以养水师。
市舶司,也就后世我们所说的海关。
自崇祯七年(公元1634年)开海以来,明朝一共设立了三所市舶司,分别设在浙江宁波、福建泉州、广东广州。这三所市舶司,基本上都是控制在郑芝龙和一帮地方官吏的手上,很少有税收交给京师的朝廷。
而王昊想增开两所市舶司,就是想分郑芝龙的蛋糕。
不过,对于王昊的提议,崇祯并没有马上应允。
崇祯有些为难。
因为这牵涉到一个增加通商口岸的问题,在这件事上,崇祯也做不了主。
按理说,大明朝有海疆共一万多公里!
现在却只设了三个市舶司,这是完全不够用的,甚至是形同虚设。
想想这个时候的交通有多落后就知道了。相隔几百几千里路程,又会有多少人愿意在货物出海之前,还屁颠屁颠地跑到你市舶司去交税?
这个问题以前不是没有讨论过。
但是,每次都是被大臣们否决。
有不少“一身正气”的“刚直”大臣因此而当庭痛斥皇帝,说皇帝这是要“与民争利”,更有甚者,还有人因此而在朝堂上寻死觅活、痛哭流涕,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不仅如此,他们还要挟皇帝,将除去市舶司之外的……其它所有的商税都给废除了。
在整个大明朝万里疆域,现在也就只有这宁波、泉州、广州这三个市舶司在收取非常少的商税,而且所收之税也很少有进入朝廷的国库之中,甚至还不够给市舶司的官员和护卫队们发薪水。
这就是大明朝末年的现状。
说到增加土地税和人头税,大臣们都会一致拥护。
因为大臣们和秀才举人们,都是不要交人头税和土地税的,连依附于他们的百姓都不用交人头税和土地税的。
而说到商税,大臣们就会一致反对。
因为这些大臣们的家庭家族,几乎没有不经商的。所以,征收商税的行为就是“与民争利”,征收商税的皇帝就是“无道昏君”。
说白了就是不该杀了魏忠贤。
若是魏忠贤还在,大臣们哪敢如此猖獗!
……
见到崇祯为难,王昊又马上退而求其次。
对崇祯行了一礼道:“那就不增设市舶司吧。不过,据微臣所知,在东南海域,倭寇海盗甚多,微臣出兵保护这些海商免遭倭寇祸害,收些保护费用总是可以吧?”
收保护费。
现在的福建总兵……郑芝龙……就是这么干的。
自从做了福建总兵之后,郑芝龙就规定:凡是东南沿海经过的船只,都要悬挂一面郑家的旗帜,不悬挂郑家旗帜者,统统剿灭。而悬挂郑家旗帜者,每条船每年要缴纳三千两银子的保护费,连西班牙、荷兰等国的船只也不例外。仅这一项收入,郑家每年就可以得到上千万两银子!
正是因为有郑芝龙先例在此,王昊才这样向崇祯提出来。
想来……既然有了先例,崇祯也不至于拒绝。
果然,听了王昊的话之后,崇祯便开口说道:“这话倒在情理之中。”
随后,就让方正化拿来空白龙纹圣旨一幅,亲自挥笔写道:“诏曰:东部及东南海域,常有倭寇海匪做乱,海商苦不堪言。钦命东莱总兵王昊,择机出兵征剿海盗。所需军饷,可酌情以保护费之名,向海商收取。钦此!”
然后,拿来玉玺盖上!
王昊险恶居心,终于达成。
有了这份圣旨,王昊就可以做两件事情:
其一,就是是打击海盗。
这个时代的海盗和海商其实是不分家的。海盗即海商,海商即海盗。茫茫大海之上,没有律法管控,杀人夺船,无人知道。
一船货物,价值数千乃至上万两白银,干他一票,全家吃饱!
而如今,王昊以朝廷名义,奉旨剿灭海盗,谁要不交保护费,谁他娘的就是万恶不赦的海盗。
就问你交还是不交?
其二,就是收保护费。
圣旨上说的是“所需军饷,可酌情以保护费之名,向海商收取”。一方面,收得名正言顺,且数目由王昊“酌情”自定,另一方面,也不需向朝廷交账,直接用来养军。
这又给王昊的巧取豪夺提供了巨大的便利。
独立核算。
能收多少是多少,收了的都是自己的。这种事情,到了很多年之后,一直都是这个干。
……
到了此时,我们便可以看出,王昊向崇祯补交赋税十万两银子,其实一点都不亏。
别以为这厮那十万两银子真的是用来“交税”的。
王昊没那么傻。
这厮的目的就在这里。
正所谓: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女朋友抓不住流氓。十万两银子而已,与可征的保护费收入相比,不值一提。
而且,这其实也不应该叫做交税。
这叫行贿。
还是向大明朝的最高职位人……皇帝“朱核心”行贿。什么祖宗遗训、心念故国、有国才有家,全是冠冕堂皇的鬼话。
……
当然,问题也还是有的。
而且问题还非常大!
因为,这是要从郑芝龙嘴里抢食。
而此时,郑芝龙大势已成,虽然势力还没有到达全盛时期,也拥有了大小船只将近两千艘,各地拥护他的海盗加起来,兵力多达二十万以上!
而王昊,就算接手登莱水师之后,也才兵力不到一万人,海船也只有两百多艘而已。
为了不打草惊蛇,王昊对崇祯道:“沿海倭寇,多有与官吏勾结者,若让朝廷官吏知道这封圣旨,必会有人通风报信。
因此,微臣恳请皇上,不要将这道圣旨在朝廷备份,只做为密旨而存在。这样在剿杀海盗之时,才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崇祯闻言,再次慨然而叹:“爱卿真乃知兵之人也!”
随后,便又提起笔来,在圣旨上亲手写下一个“密”字。
王昊大喜。
再次拜倒在地,高呼:“吾皇圣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