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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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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日难得出了太阳,金色的晨光熹微,照在身上便生出一股暖意,在冬至之后这样晴好的天气已是少见。

    楚秋月见外头阳光灿烂,便拖了凳子,窝在院子里晒太阳,半明半寐之间被外边响起几声声嘶力竭的叫喊,她揉着眼睛坐直了身子。待听清楚外面的人喊的是什么东西,便又面无表情的重新躺会了大大的椅子上。

    其实很简单,无非是什么“我要一统天下”、“我要美女如云”之类的。

    这口号对面蒋小强天天喊夜夜喊,大家早已习惯。

    耳边听见下人讨论着,隔壁蒋少爷怎么成了这样,楚秋月懒散的靠在椅子上,心中有些好笑。

    还能是什么事,还不是被穿越了呗。

    她与蒋小强,都是穿越者。

    只是她一穿越过来的时候,才是个五岁大的小娃娃,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她又难过彷徨又有些激动,难过彷徨自不必说,没人会希望离开自己生活惯了的地方,尤其还是回到古代。

    而激动,则是因为这里的朝代是架空的,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前人之诗词,大可以尽情的抄袭,后人之歌舞发明,也可以随意使用。就如穿越小说里写的一样,横扫天下,美男围绕。

    可是楚秋月终究还是什么都没做。

    一则吧,说老实话,她上学的时候成绩倒是还可以,但是那些琴棋书画、诗词古语,她现在哪里还记得,就算记得,也是一些零散的名句,整篇能背下来的,实在屈指可数。至于歌曲和舞蹈,那更加悲剧,她就不相信,古人那些天籁之音和舞蹈,会输给现代的打油歌和抽风舞。

    而创造发明开店铺,也是非常不实际的。

    不巧的很,她大学学的是德语系,后来当了一个小翻译,偶尔接下一些出版社给的翻译的活儿,工资不高,胜在活动性大,时间比较自由。

    ——可是,德语摆在现在这里,有什么用啊……

    二则,楚秋月也想明白了,在现代,每当早晨的闹钟硬是将她从睡梦中扯醒的时候,她就会默念着“我想当米虫,我想当米虫”去上班,现在,她穿越的地方,也算是“小康之家”,也就是说,她完全有条件当米虫。

    这样好的条件,为什么她非得往自己身上揽那些有的没的名头呢?

    如此这般,楚秋月便悠悠闲闲的过了七年,学学女红,偶尔跟着女先生上上课,好在这里的字都是汉字,不过是繁体而已,而且也没有标点符号,反正楚秋月就当做不知道,装傻充愣的生活着,最多有时候实在无聊,就去父亲的书房里偷拿两本话本子解乏。

    原以为日子就是这样清静的过了,谁知道隔壁的蒋小强忽然发癫,那些熟悉又陌生的用词,和蒋小强抽风一样的自信,让楚秋月瞬间明白对方也是穿越者,而且很不幸的,还是个深度中毒患者。

    这在讨论蒋小强的两个下人一个是王婆一个是小红,两人一边嚼舌根一边慢慢往厨房走,结果中途就看见了窝在椅子里的楚秋月。

    “呀,二小姐,您怎么在这儿。”王婆惊讶道。

    楚秋月睁开眼睛,佯装什么都不知道的说:“咦,我一直在这儿睡觉啊,怎么了?”

    她虽然不喜欢别人嚼舌根,但是现在这个地方,又没电视又没电脑,而且蒋小强的事情也的确稀奇,别人不说才奇怪,所以楚秋月干脆装糊涂——何况,她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即便是主子,教训一个三四十岁的老婆子,那也太难看了。

    王婆松了一口气,笑道:“二小姐,您别在这儿睡呀。现在天气寒啦,在外面睡,太容易染上风寒!”

    “唔,知道了。”楚秋月点点头,“就是因为天气寒呀,好不容易出了日头,才想晒晒,谁知道不留神就睡着了。”

    她从椅子上慢慢站下来,伸了个懒腰。

    “咦,小绿呢?”王婆疑惑的看了看周围。

    小绿是楚秋月的贴身丫鬟。

    “我想晒太阳,所以让她自个玩去了。”楚秋月笑了笑。

    王婆不赞同的皱眉:“小绿也真是的,即便是您让她去玩,她也不能真跑了啊,还让您在这儿睡着了。”

    王婆在楚家资历颇久,又很得夫人信任,所以俨然是个管事的,能这样说小绿,也是合理的。

    “没事儿。”楚秋月摇了摇头,看到王婆和小桃手上拿的菜篮,道,“你们买菜回来了吧?快送去厨房吧,我都有些饿了呢。”

    说完还揉了揉小肚子。

    她身子小,粉嫩嫩一团,眼睛又大又亮,可爱的紧,揉肚子的样子更是说不出的娇憨可爱。王婆心中喜欢,连忙笑道:“诶!”

    然后赶紧拉着小桃去了厨房。

    见王婆和小红走远,楚秋月想了想,眨巴着眼睛偷偷往门外走。

    虽说蒋小强那些行为的确脑残,但好歹是这七年来见过的唯一一个“现代人”,现在他要被送去疯人塔,还是目送一下吧。

    楚秋月走到门外,就见蒋家的人正压着蒋小强想将他送上车。

    蒋老爷正压低了声音劝着蒋小强:“现在你这孽子把各种丑事闹的满城皆知,我只能先送你去疯人塔避避风头,等事情过了再把你弄出来,可如果你还是不知好歹,那我可真是……!”

    蒋小强眯了眯眼睛,忽然笑了起来:“我晓得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他大概是记不得了,顿了顿,继续说,“我去疯人院,一定是冥冥之中上天的旨意,我一定可以在里面发现前人留下的秘籍……没错!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才是真谛啊!”

    说完,一握拳,居然不用推,自己就进去了。

    蒋老爷和周围一干侍卫目瞪口呆,楚秋月在院子里看着,哭笑不得。

    等他们都离开,楚秋月才摇着头返回。

    那个蒋小强……真是……

    疯人院里有秘籍都想得到,也算是一种境界了。

    不过,蒋小强反正现在被送进了疯人塔,再如何喜欢折腾,现在也该消停一阵子,那也就是说,不用管他了。

    楚秋月比较在意的,反而是那个“8岁作出《水调歌头》的京城楚家大小姐”。

    京城楚家和楚秋月自然是有联系的,那是他们的本家。京城楚家的楚老爷,楚连汀,便是自己的大伯,是自己父亲楚连平的亲哥哥。

    而那8岁作出《水调歌头》的楚大小姐楚流婉,则是自己的大堂姐。

    楚连汀当年一举夺魁,折得桂枝,之后在京城为官,平步青云,现在已经是翰林院掌院学士,是个从二品的官,颇为威风,家有三房妻妾。可惜一直无子,只有三个女儿,还是前些年二房生了一个大胖小子,算一算,最近也才不过刚会走路而已。

    不过,谁说女子不如男这句话,在楚流婉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在楚秋月来到这里的第二个年头,京城楚家的大小姐楚流婉一鸣惊人,作出《水调歌头》,惊采绝艳,冠盖京华。

    而楚秋月有幸拜读这首词的时候,脸都歪了。

    她记得清清楚楚,这首词是苏轼的,以前中学课本上还有学呢,怎么又成了楚流婉的作品?

    原因不必说,自然是楚流婉也被穿越了。

    之后楚流婉再接再厉,不断出了新作品,只是速度有些慢,而且偶尔是词,偶尔是诗,偶尔又是赋或辞,风格也极为多变,叫人疑惑。其中虽不乏惊人之句,但总有些看起来怪怪的不够流畅的地方。不过瑕不掩瑜,总之楚流婉这“昀朝开朝以来第一女才子”的名声,算是传开了。

    楚秋月一直没有动作,因为看楚流婉的表现其实便可猜到,此人极爱出风头,如果自己去认亲,恐怕还没来得及叙叙旧,就要先被楚流婉惦记上——对方一定害怕自己抢她的风头。

    自己的父亲楚连平是个商人。生意做的不大不小,好在现在他们所处的整个架空朝代——昀朝,并没有很严重的重农抑商的思想,所以虽然是小商人,楚家也过的也还是不错。

    只是,说到底,好像还是念书、及第、为官这样的路子看起来比较正途,当年楚连平与楚连汀一起寒窗苦读,结果对方高中,自己却名落孙山而且屡试不举,还为此常常被父母苛责,所以直到今日,楚连平心中都一直有疙瘩,楚连汀常常让楚连平过去住一小会儿,他也不肯,只待在这不大不小的水礼城,做着自己的生意。

    既然楚连平一直不肯去京城楚家,那楚秋月倒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只是今个儿乡试里,自己那位好哥哥楚潮生高中解元,让楚连平扬眉吐气,楚连平喜不自胜,于是干脆让楚潮生在京城楚家住下,托楚连汀的关系让他去见识见识,顺便也认识一下以后可能可以提拔他的人。只说一到年关,就带着楚秋月几人也过去那里过年。

    其实楚潮生现在才十七,便中了解元,自然是极为厉害的,可是话说,玉不磨不成器,楚连平也明白这个道理,就算有人赏识他,也不会真的在秋闱和殿试中让他取得什么好成绩,反而会让他止步于会试。

    可是楚连平想,至少也该让他先见识一番,待三年后再来,兴许楚潮生就可以中进士了,若好运,甚至可能成状元!

    另一边方面,楚连平也是想好好炫耀一番。

    毕竟,楚连汀虽然家中有三位妻妾,但是运气很不好,生的尽是女儿,也就是最近才得了一子,才刚刚可以下地走路。

    楚秋月一边想着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一边揉着脑袋叹气。

    也不知道楚流婉好不好糊弄,可别被她看出什么,打碎自己平静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