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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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雄和徐曼莹是一个学校,他们俩个都在实验中学上学,与方虞所在的十一中是邻校。以往方虞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周五晚上放学后不回家,绕道去实验中学找林志雄,然后两个人直接在实验中学的操场上打篮球,偶尔徐曼莹会在旁边看看,但从来不会评价什么。
实验中学的篮球场特别破,几乎没几个人愿意去抢那个烂地方。多数实验中学的篮球爱好者都爱伪装成十一中的学生,在周五晚上跑去十一中的篮球场上畅快淋漓地来几场大战。而方虞偏偏喜欢反其道而行之,因为他不喜欢人太多太热闹的地方,也不喜欢有女生在一旁尖叫呐喊——这也正是徐曼莹虽然看他们打篮球,但从来不愿意呐喊助威的原因所在。
方虞不喜欢太花痴的女生,而且她们那种好不矜持的尖叫很容易让他联想起小时候去动物园看大猩猩的场景。面对可以伸长胳膊在半空中晃荡的大猩猩,只有三四岁的方玥便一边看一边拍手,一边尖叫一边流口水。那个时候,妈妈还活着,她拿出卫生纸,让只有五岁大的方虞给妹妹擦口水。
方虞一直记得,方玥的口水怎么擦也擦不净,最后纸全湿了,连方虞的手也跟着沾上了口水……
然后,他还莫名其妙地被妈妈骂了一顿。
那种滋味,真心不怎么好受,也难怪方虞直到现在还记得那个场景。
当然,记得那个场景最主要的目的是用来时不时地嘲笑方玥一番。只是现在方虞的灵魂都二十多岁了,再拿这种梗去逗方玥玩,想想都太幼稚了。
有时候方虞忍不住觉得,男生打起篮球的样子很像是动物园里的猩猩,尤其是做灌篮的动作的时候更像。而那些尖叫的女生,无论长得有多漂亮,都会给方虞一种她们在尖叫的同时还在流口水的错觉……
总之,方虞超级不喜欢自己在打球的时候有女生围观,而这一点正好和林志雄不约而同。只不过,林志雄不喜欢女生围观的原因是他知道自己太黑太胖,女生就算是在看他打篮球,也只会在一旁偷笑,等着他出丑。
所以,轻易的,林志雄不会打篮球,哪怕他特别热爱这项运动,他也很少参与其中。但也正因为他平时打篮球的机会少得可怜,以至于每次方虞来找他的时候,他都特别期待,特别高兴。
而今天,正巧是星期五。
一大早,林志雄便穿上了运动服,在镜子面前左照照右照照。这个月,他严格地给自己规范饮食,已经瘦下了三斤了!不过,从外表上看,他依旧圆滚滚的,这一点让林志雄还是有些不满意。
什么时候能瘦成方虞那样就好了。
林志雄的老妈年轻时美得冒泡,老爸也是个炙手可热的帅哥,林志雄小时候也曾萌翻过一堆怪阿姨,受欢迎程度可与方虞一较高低。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横向发展了起来,以至于到了现在,一封情书没有收到不说,他送出去的所有情书也偏偏都如石沉大海一般,根本不被女孩子在意。
想一想都觉得人生悲苦啊!!!
将校服丢到一边,穿上名牌运动服的林志雄努力地露出一个笑容,他看看镜子里的自己,也许是那个昂贵的商标给予了他一定的自信,他转了一个圈以后,终于认为自己今天光彩照人了。
然而,今日注定是个多难之日。
当林志雄因为不按规矩穿校服而被教导主任抓到,罚站了整整两节课后,他还万分不幸地遇到了他的死对头——齐云。
齐云也是自小和方虞、林志雄他们认识的,但最终三人没能玩到一块去,大约是因为他心思太坏,让人讨厌吧。齐云这个人从小就野心勃勃得紧,看到了什么好东西,定要抢过来占为己有才好。林志雄最不喜欢的人就是他。
当然,齐云一直以来也蛮瞧不起林志雄。如果不是因为方虞,他根本不屑搭理林志雄。而他之所以那么重视方虞,却又是因为他生于修真之家,看得出来方虞身上玉佩的价值,也时不时地能从方虞那里见到一些稀世珍宝。
——齐云从很早开始,便对方虞的东西很是觊觎。
而今天,齐云也正好跟林志雄穿着同一款运动服。虽然是同一款,但穿在不同人身上,那简直是天差地别。
在齐云那里,可以用英气逼人来形容,可是在林志雄这里……
但林志雄向来是一个挺虚荣的小胖子,看到齐云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从自己身边走过时,他恨恨地握紧了自己的拳头,内心里吐槽万分——
——靠,凭什么都不按照规定穿校服,老子我要在这里罚站,而他齐云却能像个大爷似的跑来围观!能活生生把运动服穿出花孔雀的德行,齐云这小子有什么好得意的!
是个人都能看出林志雄对齐云满满的嫌弃之情,但那齐云却十分不识趣地绕了过来,堪堪在林志雄面前停下,目光略带挑衅地看了眼他,嘲讽模式全开,故意掉书袋道:“古有东施效颦,今有什么?”
林志雄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恶心不恶心,什么东施效颦……狗屁吧你,你说我东施效颦,你他妈以为自己是西施啊。再说这衣服老子我也根本没看上,要不是我妈逼我,我才不穿呢。什么好东西似的,值得你满学校地晃悠,也不怕闪了腰。”
林志雄说话比较粗俗,却成功地噎到了前来炫耀的齐云。
齐云只好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有的人就算穿上了金子,他也只能像块土豆。自己垃圾,可别怪东西不好。”
林志雄刚想继续呛齐云,但看到迎面走来的一个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便沉默了,只是用了一声“哼”,来向齐云表达自己的不屑。
那齐云抱着臂,自以为自己扳回了一局,心情好像很不错的样子,说道:“你一个胖墩,还非要穿这种显身形的运动服,不是自取其辱是什么?是不是因为每周五你那个好朋友方虞要来见你,你不想让自己在对比之下显得太难看,才要把自己打扮一番吧?你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人家一根脚趾头,你认命吧你。我要是你,就绝对离那方虞远远的,差距那么大,还怎么做朋友?”
这一番话说得太诛心,林志雄立刻暴躁了,不管不顾地甩出了一堆粗话:“他妈的齐云,信不信老子弄死你!我跟方虞这么着是我们两个的事儿,要你管!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当年咱们还一个班时,你想跟方虞做朋友,还被狠狠拒绝了吧!方虞当时怎么说来着?哦,是了,他说你身上有一股奇怪的味道……哈哈哈,感情你是平时都不注意卫生吧!”
听到这里,齐云的脸彻底黑了。
他抬起胳膊,气势汹汹地朝林志雄走近,但下一秒却发现胳膊被人从后面拽住了。齐云面色不善地回过头来,却看到了一张让他忍不住心里发毛的脸孔。
倒不是这张脸长得凶残,而是……
他怎么会在这里?
齐云方才的气势全都像漏气的气球一样散开了,他勉强挂起笑容,虚与委蛇地对身后的人说道:“哟,这不是十一中的高材生吗?这不过一个课间的功夫,怎么有空跑到我们学校来了?呵呵,还穿着我们学校的校服,什么时候咱们两所学校那么不分彼此了?”
“咦?”乔征闻言,松开了齐云的手腕,微微笑道,“你认识我啊?”
齐云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他摸不清乔征是什么意思。上次方虞父母的事儿上,他们不是打过照面吗?而且那一次这乔征还把自己折磨得惨兮兮的,现在装做从来不认识,是乔征贵人多忘事,还是……
齐云看了一眼傻不拉几的林志雄,突然悟了。或者说,他自以为悟了。
——天知道,那林志雄跟方虞好得恨不得穿一条裤子,而自己又偏偏是林志雄心里的恶魔,昨天才听徐曼莹说乔征处处袒护方虞——虽然那很可能是做戏的,但既然乔征打算做戏,也一定要把戏做全了才对。他现在来实验中学,很可能就是来跟林志雄搞好关系的。林志雄不喜欢自己,乔征也只好装做不认识自己,来防止林志雄起疑心。
林志雄和徐曼莹是一个学校,他们俩个都在实验中学上学,与方虞所在的十一中是邻校。以往方虞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周五晚上放学后不回家,绕道去实验中学找林志雄,然后两个人直接在实验中学的操场上打篮球,偶尔徐曼莹会在旁边看看,但从来不会评价什么。
实验中学的篮球场特别破,几乎没几个人愿意去抢那个烂地方。多数实验中学的篮球爱好者都爱伪装成十一中的学生,在周五晚上跑去十一中的篮球场上畅快淋漓地来几场大战。而方虞偏偏喜欢反其道而行之,因为他不喜欢人太多太热闹的地方,也不喜欢有女生在一旁尖叫呐喊——这也正是徐曼莹虽然看他们打篮球,但从来不愿意呐喊助威的原因所在。
方虞不喜欢太花痴的女生,而且她们那种好不矜持的尖叫很容易让他联想起小时候去动物园看大猩猩的场景。面对可以伸长胳膊在半空中晃荡的大猩猩,只有三四岁的方玥便一边看一边拍手,一边尖叫一边流口水。那个时候,妈妈还活着,她拿出卫生纸,让只有五岁大的方虞给妹妹擦口水。
方虞一直记得,方玥的口水怎么擦也擦不净,最后纸全湿了,连方虞的手也跟着沾上了口水……
然后,他还莫名其妙地被妈妈骂了一顿。
那种滋味,真心不怎么好受,也难怪方虞直到现在还记得那个场景。
当然,记得那个场景最主要的目的是用来时不时地嘲笑方玥一番。只是现在方虞的灵魂都二十多岁了,再拿这种梗去逗方玥玩,想想都太幼稚了。
有时候方虞忍不住觉得,男生打起篮球的样子很像是动物园里的猩猩,尤其是做灌篮的动作的时候更像。而那些尖叫的女生,无论长得有多漂亮,都会给方虞一种她们在尖叫的同时还在流口水的错觉……
总之,方虞超级不喜欢自己在打球的时候有女生围观,而这一点正好和林志雄不约而同。只不过,林志雄不喜欢女生围观的原因是他知道自己太黑太胖,女生就算是在看他打篮球,也只会在一旁偷笑,等着他出丑。
所以,轻易的,林志雄不会打篮球,哪怕他特别热爱这项运动,他也很少参与其中。但也正因为他平时打篮球的机会少得可怜,以至于每次方虞来找他的时候,他都特别期待,特别高兴。
而今天,正巧是星期五。
一大早,林志雄便穿上了运动服,在镜子面前左照照右照照。这个月,他严格地给自己规范饮食,已经瘦下了三斤了!不过,从外表上看,他依旧圆滚滚的,这一点让林志雄还是有些不满意。
什么时候能瘦成方虞那样就好了。
林志雄的老妈年轻时美得冒泡,老爸也是个炙手可热的帅哥,林志雄小时候也曾萌翻过一堆怪阿姨,受欢迎程度可与方虞一较高低。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横向发展了起来,以至于到了现在,一封情书没有收到不说,他送出去的所有情书也偏偏都如石沉大海一般,根本不被女孩子在意。
想一想都觉得人生悲苦啊!!!
将校服丢到一边,穿上名牌运动服的林志雄努力地露出一个笑容,他看看镜子里的自己,也许是那个昂贵的商标给予了他一定的自信,他转了一个圈以后,终于认为自己今天光彩照人了。
然而,今日注定是个多难之日。
当林志雄因为不按规矩穿校服而被教导主任抓到,罚站了整整两节课后,他还万分不幸地遇到了他的死对头——齐云。
齐云也是自小和方虞、林志雄他们认识的,但最终三人没能玩到一块去,大约是因为他心思太坏,让人讨厌吧。齐云这个人从小就野心勃勃得紧,看到了什么好东西,定要抢过来占为己有才好。林志雄最不喜欢的人就是他。
当然,齐云一直以来也蛮瞧不起林志雄。如果不是因为方虞,他根本不屑搭理林志雄。而他之所以那么重视方虞,却又是因为他生于修真之家,看得出来方虞身上玉佩的价值,也时不时地能从方虞那里见到一些稀世珍宝。
——齐云从很早开始,便对方虞的东西很是觊觎。
而今天,齐云也正好跟林志雄穿着同一款运动服。虽然是同一款,但穿在不同人身上,那简直是天差地别。
在齐云那里,可以用英气逼人来形容,可是在林志雄这里……
但林志雄向来是一个挺虚荣的小胖子,看到齐云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从自己身边走过时,他恨恨地握紧了自己的拳头,内心里吐槽万分——
——靠,凭什么都不按照规定穿校服,老子我要在这里罚站,而他齐云却能像个大爷似的跑来围观!能活生生把运动服穿出花孔雀的德行,齐云这小子有什么好得意的!
是个人都能看出林志雄对齐云满满的嫌弃之情,但那齐云却十分不识趣地绕了过来,堪堪在林志雄面前停下,目光略带挑衅地看了眼他,嘲讽模式全开,故意掉书袋道:“古有东施效颦,今有什么?”
林志雄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恶心不恶心,什么东施效颦……狗屁吧你,你说我东施效颦,你他妈以为自己是西施啊。再说这衣服老子我也根本没看上,要不是我妈逼我,我才不穿呢。什么好东西似的,值得你满学校地晃悠,也不怕闪了腰。”
林志雄说话比较粗俗,却成功地噎到了前来炫耀的齐云。
齐云只好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有的人就算穿上了金子,他也只能像块土豆。自己垃圾,可别怪东西不好。”
林志雄刚想继续呛齐云,但看到迎面走来的一个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便沉默了,只是用了一声“哼”,来向齐云表达自己的不屑。
那齐云抱着臂,自以为自己扳回了一局,心情好像很不错的样子,说道:“你一个胖墩,还非要穿这种显身形的运动服,不是自取其辱是什么?是不是因为每周五你那个好朋友方虞要来见你,你不想让自己在对比之下显得太难看,才要把自己打扮一番吧?你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人家一根脚趾头,你认命吧你。我要是你,就绝对离那方虞远远的,差距那么大,还怎么做朋友?”
这一番话说得太诛心,林志雄立刻暴躁了,不管不顾地甩出了一堆粗话:“他妈的齐云,信不信老子弄死你!我跟方虞这么着是我们两个的事儿,要你管!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当年咱们还一个班时,你想跟方虞做朋友,还被狠狠拒绝了吧!方虞当时怎么说来着?哦,是了,他说你身上有一股奇怪的味道……哈哈哈,感情你是平时都不注意卫生吧!”
听到这里,齐云的脸彻底黑了。
他抬起胳膊,气势汹汹地朝林志雄走近,但下一秒却发现胳膊被人从后面拽住了。齐云面色不善地回过头来,却看到了一张让他忍不住心里发毛的脸孔。
倒不是这张脸长得凶残,而是……
他怎么会在这里?
齐云方才的气势全都像漏气的气球一样散开了,他勉强挂起笑容,虚与委蛇地对身后的人说道:“哟,这不是十一中的高材生吗?这不过一个课间的功夫,怎么有空跑到我们学校来了?呵呵,还穿着我们学校的校服,什么时候咱们两所学校那么不分彼此了?”
“咦?”乔征闻言,松开了齐云的手腕,微微笑道,“你认识我啊?”
齐云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他摸不清乔征是什么意思。上次方虞父母的事儿上,他们不是打过照面吗?而且那一次这乔征还把自己折磨得惨兮兮的,现在装做从来不认识,是乔征贵人多忘事,还是……
齐云看了一眼傻不拉几的林志雄,突然悟了。或者说,他自以为悟了。
——天知道,那林志雄跟方虞好得恨不得穿一条裤子,而自己又偏偏是林志雄心里的恶魔,昨天才听徐曼莹说乔征处处袒护方虞——虽然那很可能是做戏的,但既然乔征打算做戏,也一定要把戏做全了才对。他现在来实验中学,很可能就是来跟林志雄搞好关系的。林志雄不喜欢自己,乔征也只好装做不认识自己,来防止林志雄起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