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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他叫公良洛

作者:来世不染尘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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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长的兔耳一晃一晃;低胸露背装让两座山挤在一起,山沟简直能摔死个人;非常薄又带点儿透明的吊带黑丝包裹着丰满的双腿,勒出微微的痕迹;一双黑色的高跟鞋让大腿上的肌肉紧绷,让原本就高挑的身材显得更加笔挺修长···

    血流成河。

    公良洛的鼻血,真的流成了河。

    “唔!”像是鼻子上被人打了一拳两拳好几拳,公良洛急急忙忙地低头,手在兜里一阵疯狂的抖动——然后掏出来一张纸巾捂住自己的鼻子。

    佣兵的反应和动作让樱华月那原本就有些淡红色的脸蛋变得更红了。剑圣大人踩着高跟鞋,一步两步,一步两步——差点儿跌一跟头!

    “喂!”公良洛赶紧伸出手去扶住了即将摔倒的樱华月,两人一接近,公良洛闻着樱华月身上传来的香味,看着那张姣好的脸蛋,还有随着呼吸微微颤动的大片雪白,明明颤抖极其微小,公良洛觉着自己就是能看得一清二楚;再加上这还是件低胸衣,颤动间公良洛甚至觉得这东西没准下一刻就包不住要掉下来,然后里面的宝贝就会忽然跳出来似的——

    宝贝会不会跳出来谁也说不准,但公良洛的鼻血,确实是流出来了。

    樱华月稳住了身子,赶紧给公良洛递了张纸过去,看这恐怖的流血——不,出血量,樱华月都担心这家伙会不会失血过多就这么挂了。

    “你还好吧?”樱华月觉得这佣兵有点儿夸张了:虽然说这身打扮确实很大胆,让她自己也很不好意思,但也不至于跟被人打碎了鼻梁骨似的,血流不止吧?

    “没事。”佣兵捂着鼻子,声音闷闷的。这家伙将自己的脑袋高高仰起,一方面是为了避免继续流血,另外一方面,是因为一低头,除了樱华月那雪白雪白的胸口之外,还能看到那双不仅长,而且很丰满的、被黑丝包裹的大腿。

    要是再多看两眼,佣兵觉得自己这血怕是就止不住了。

    樱华月明明与公良洛差不多大,可她的身材怎么都不像是还没结婚的年轻女性,那就好像是保持在绝妙平衡之上的水蜜桃:增一分嫌过于绵软,减一分嫌不够丰满。

    如果要在这位的仰慕者中分个类,崇拜她剑道水平的人恐怕还没有倾慕她外形的人多。

    成熟可口,晶莹剔透的果实,谁不想摘?

    樱华月扶着公良洛朝落地窗户那边过去,轻轻拉开玻璃门之后,露出一个小小的阳台,一张小桌子,和两个躺椅。

    “坐。”明明只是扶着人走个几步,樱华月居然破天荒地感觉到了一丝吃力——连她自己都分不清,这究竟是因为穿着不习惯的高跟鞋做事费劲;还是因为这个佣兵的目光炽热,看的自己紧张?

    “喝点儿什么?”樱华月被公良洛的目光看的实在是羞涩,只好转移话题。

    “都行。”公良洛轻轻松开手,抽动了一下鼻子,发现没有那种湿热的感觉了,这才松了口气。

    “哗啦啦···”樱华月给两人都倒上了酒,又加了点儿冰块,笑笑:“干杯。”

    “干杯。”公良洛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眼神只停留在酒杯上——没成功。

    樱华月就像是一块吸铁石一般,疯狂吸引着他的目光。

    “说到做到,既然答应下来,现在就穿给你看了”樱华月微笑道:“只是实在不习惯穿高跟鞋,真是难受啊。”

    对于醉心剑道的樱华月而言,就连化妆技巧都只懂得皮毛,甚至她认识的化妆品还没有公良洛认识的多——好吧,拿易得一手好容的公良洛和她比也许不太恰当。

    毕竟这是个能依靠化妆品现场大变男女的鬼才。

    总而言之,比起寻常的女孩子,樱华月的化妆技巧怕是连及格的水平都没有——当然,如果把化妆之后的模样算作答卷,那么她就能够用不及格的水平交出满分甚至还有附加分的答卷,你只能承认,这女人的脸蛋真是得天独厚。

    连化妆都不熟悉,就更不用说高跟鞋这种修行剑道的时候绝对不允许碰的东西了——谁敢穿着高跟鞋踩进道场,怕不是得被打出去!

    “了解。”酒入肠,公良洛心情忽然就舒缓了许多。佣兵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我还以为你只是说说要穿,没想到你居然真的兑现了。”

    这话就有些违心了——你说公良洛真能不期待樱华月穿这身?

    狗能改得了吃屎吗?

    “亲口答应下来的事情,我还没有失信过——唯一一次,有可能失信的,就是妹妹的病了。”樱华月像是一个称职的兔女郎,给公良洛又倒了一杯,胸口微微前倾的姿势,甚是波涛汹涌!

    “我答应过一定要给慕月找到能治好她的医生,为此我自己都不知道究竟跑遍了多少地方、问了多少人,却始终一无所获。”想起自己过去在世界各地的奔波,樱华月有些感慨:“那时候的我,满脑子都是慕月的病,所到之处第一件事就是寻访当地的名医,甚至就连那些听起来有些荒诞无稽的传闻,我都不肯放过,非要查实才行——可从头到尾,都是白费功夫。”

    “在整场旅行中,我做出的最正确的决定,或许就是答应了你这个看起来很可疑的佣兵的提案吧?”樱华月那边很感慨,公良洛这边脸都黑了:什么叫做看起来很可疑的佣兵?

    我连你的胸口和大腿都不敢多看几眼,还始终在努力转移视线,虽然说没成功,但像我这样清清白白的男人,还可疑?

    “这身,也算是对你的谢礼吧——谢谢你,真的兑现了承诺;也谢谢你,救了我妹妹。”“···客气,等价交换而已。”看着认真的樱华月,公良洛摸了摸鼻子,有点儿不好意思:“你不是也救了我的同伴吗?”

    “···”樱华月微笑,看着天上悬挂的月轮:“你还真是个有意思的人——虽然我自己说这话可能有些不妥,但我觉得,若是有让我欠下人情的机会,无论男女,很多人恐怕求之不得。”

    “几分恩怨几分债,最难还的是人情。”公良洛晃了晃杯子,里面的冰块碰撞间发出的响声还挺悦耳。看着酒液在晶莹的冰块间流淌,佣兵表情挺柔和:“我最不喜欢欠的就是人情,所以我也没打算让他人欠我人情。”

    “呵呵,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我确实欠了你一条命,我妹妹的命。”樱华月不怀疑公良洛说这话的真假——这个佣兵,虽然小事上总喜欢满口胡言,但大事上却不见虚言。

    “你真的很喜欢你的妹妹。”公良洛忍不住感慨道:“她也很喜欢你。”

    “是啊,我比她年长几岁,是看着她出生的。”樱华月微笑道:“刚出生的她,小小的,身上软软的,总是喜欢把自己团在一起。”

    “我第一次抱着她的时候,心中有点儿震撼——我觉得,我的生命和自己怀里这个小家伙是连在一起的。母亲说,这就是你们身为姐妹的证明,血浓于水,就会有这样的感觉。”

    “明明那时候她甚至都不让父亲抱着她,可她却会伸出小手抓着我的指头不放开,还‘咿咿呀呀’地想和我说什么。”

    “等她稍微大一点儿了,学会了叫姐姐,就整天像是小尾巴一样跟在我身后,用自己稚嫩又软软糯糯的声音叫姐姐。”

    “被自己血脉相连的妹妹如此依赖着,我总觉得这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最初我想要学习剑道,也是因为我希望自己长大之后,能保护好这孩子。”

    “确实,被什么人全身心的信任和依赖,真的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公良洛露出了一丝微笑。

    “你也有过这样的感觉?”樱华月好奇道。

    “···”公良洛看着夜空中的月色,神色间满是缅怀···

    “从今天起,他就是咱们家的一员了。”一个看不清面容,声音却满溢着温柔的女性,牵着一个小男孩的手。

    小男孩一言不发,任由女子牵着自己的手。他

    身上破破烂烂的,还有些异味,好像很久没有洗过澡了。

    “院长妈妈,他是谁啊?”

    小男孩的对面,也是一群小孩子。除了几个和自己看起来差不多大的孩子之外,剩下的孩子们甚至比自己还小,他们很活泼,虽然穿得也很朴素甚至是贫穷,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却充满了快乐。

    看着这群孩子们围上来,小男孩想要后退:他不想让这些孩子们闻到他身上的臭味,然后再像是那些人一样,对自己露出嫌弃的眼神——也许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嫌弃”这两个字的意思,但他就是不想看到那种眼神。

    “他和你们一样,从今天开始都要住在孤儿院里哦!”被叫做“院长妈妈”的女人像是看准了他的畏惧,提前后退一步堵住了他的退路。

    无路可退的小男孩很快就被围上来的孩子们包围了。

    “你几岁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

    “你从哪里来的呀?”

    “院长妈妈,他怎么不说话呢?”

    “院长妈妈,他是不是比我们大呀?”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讨论着,小男孩弓着身子,好像这样就能不让自己身上的臭味散发出去。他始终低着头,不敢抬头,不敢开口。

    “他应该比你们大一些呢,他的父母把他卖给了坏人,所以他被坏人逼着天天在河边上要饭呢。从今天开始,他也做你们的哥哥好不好?”

    “好!好啊!这样我们就又多了一个哥哥呢!有唐晨哥哥,有叶光哥哥,现在又多了一个哥哥···可是,我们叫他什么哥哥呀?”

    “孩子,你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吗?”温柔似水般的女子蹲下来,平视着小男孩的眼睛:“告诉我好不好?”

    “···”小男孩倔强地摇摇头。他记得自己叫什么,可他不想要那个名字——因为,那是将他卖掉的人,给他取的。

    “这样啊,既然你不记得了···要不我们再给你取一个名字怎么样?”女子微微思考片刻,忽然笑道:“换一个新的名字,好不好?”

    “···嗯。”小男孩觉得自己眼睛里有些热热的。

    “唐晨,来,你最擅长起名字,你给他起一个名字好不好?”女子招招手,一个抱着本书的男孩走过来,看起来这孩子好像比小男孩大一点儿。

    大一点儿的孩子仔细打量着小男孩的脸,见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自己手中的书上,笑道:“你喜欢看书?”说着,大男孩就将书本递了过来。

    一本《百家姓》。

    大男孩的笑容不好看,却让人看着亲切。小男孩望着大男孩的眼睛,想要伸出手去接过书本,却看到自己的手又黑又脏,便缩了回来——

    “?”小男孩看着大男孩拉住了自己的手,然后将书本交到自己手上,还对着自己微笑。

    小男孩想哭。

    “你喜欢看书,古时候有个人姓公良,他也很好学,要不,以后你就姓公良?至于名字···”大男孩皱着眉头思考,片刻之后眼睛一亮:“院长妈妈是从河边上把你带回来的,那就单名带水,取一个洛字,就叫公良洛,好不好?”

    “···嗯!”小男孩看着大男孩眼睛里的欢喜,看着周围的小孩子们那高兴的神情,看着“院长妈妈”望着自己的温柔目光,水滴划过脸颊,小男孩用力点头:从今天开始,我叫公良洛!

    他叫公良洛,上辈子叫公良洛,这辈子也叫公良洛。

    如果侥幸走了狗屎运还有下辈子,他依旧会叫公良洛!

    虽然明知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公良洛就是要叫公良洛——万一,如果真的有一天,万一他还能见到那些孩子们,万一他还有回去的一日,他希望那些孩子们,还有自己的兄弟姐妹们,能叫得上自己的名字。

    “你怎么了?”樱华月看着公良洛的侧脸,这男人的眼睛里,好像亮晶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