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被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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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南方口音的刘威先生便住在距离格里菲斯两三百米的东南方向的地方,他来着便已经有一个星期了,讲话怪怪的,但大抵上可以看出是个脾气很缓的人。
因为能在天南别墅区买房的人,必然是各行各业的精英、老板,这南方来的房商刘威以左邻右舍的身份将人邀请过来,吃饭、聚会,未尝没有拉关系的意思。
因为心中想着的转型实业的缘故,这样的事无可厚非。
欧国那边出了点小问题,他跑过去已经处理了三天,实在没有空处理这一头的邀请。
正在陪吉良过家家并且每天接送小孩子上下学的格里菲斯便带上了褥皴面具,出席了那场盛大的以美食和欢庆为名的派对。
一说到美食,大妖的一生之中的某个阶段确实沉湎于此,那时候左岸之王对于饮食讲究到难以形容,有着自己独特的品味。
而作为那段时间过去很久的花爷的性格和如今的格里菲斯都深受那段时间的影响,比如花爷那考究的饮食习惯和饮品——类似某个时节里的第一滴雨水和约瑟夫·莱茵身上流下的体液,而格里菲斯更是时常忍受不住口腹之欲,做些过分的事……
而这带着厚重眼睛,有些刻板书生气质的刘威先生听说也是研究美食的行家,曾经天南海北的寻访美食,做过一段时间美食评论家最后做房地产发了家。
不管怎样,刘威的邀请,终归让人期待。
时间很快便到了两日之后,正是十一月二十五日的那天。
时间是下午的四点整,天空还算晴朗,有些许白云。
格里菲斯扮成花爷的样子,穿着黑色的正装打着领带,拿着红色请柬从正门走进去。
这房商刘威先生的家很大,至少有三百平,大概是楼王的位置,走进房子,视野和感受也非常舒爽。
格里菲斯过来的时候,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人提前过来了。
贵妇穿着亮闪闪的华丽衣服,一只手拿着高脚杯子,另外一只手提着裙摆从他面前走过去。一个烫着波纹般卷发的女人在房子的东南角和一个男人小声说着话,女人画了淡妆,穿着漏背装……
名叫刘威的男子站在房间门边上招待着过来的客人,他的身材不高,但笑容真切热情,气场不强,看上去普普通通,但也会偶尔强作家主的威严,总体上给人的感觉还是不错的。
格里菲斯和对方见了礼,相互寒暄了一阵,便坐在桌旁要了一杯威士忌,浅浅的小饮起来。
桌子上放着时令的水果,不远的地方有摆放成三角锥形状的酒杯,穿着旗袍的服务员在其上殷勤的满杯倒酒,晚会的气氛便一点点的升腾起来。
这满屋的富贵格里菲斯认识的不多,除了和他临近的两户人家,其他的人看起来多少有些陌生。
他坐下来喝着酒,有带着镂空手套的贵妇、衣装笔挺的男人偶尔过来聊天,大妖随口敷衍两句,彼此交流些职业之类的事。
聚会举行至一半的时候,刘威先生的夫人也出来了,她是个长相有些老成的人,已经过了女人最能展现妩媚的年纪。
好在夫妻两人性子还算合得来,看起出自称美食家的刘威先生是个慢性子,讲话之前会习惯性的扶眼镜,讲普通话的时候偶尔会习惯性的走音,他为此感到尴尬。
这一次的聚会的主题是美食,其实这里大半的人是存着交流影响力的心思来的,这这种交流必须有某种载体作为承载,美食便是其中不错的一个。
所以到的七点的时候,大家纷纷入座,刘威和夫人作为东家坐在主位上,他说了一些喜庆的开场白,女人笑着附和了几句,大家便也捧场的鼓掌。
“拙荆和我呢,都是爱吃的人。我们今天准备了些饭菜,是走南闯北吃过的很不错的东西,有些是我们夫妻二人亲手做的,端上来给大伙儿尝尝……
希望不要嫌弃……”
这话说的委婉,姿态放的低,众人感到心里暖益,气氛便热闹起来。
穿着大红色旗袍的女子从厨房里面一盘一盘的端着菜,作为曾经美食家评论家的刘威便每上一道菜报一次菜名,讲一些菜的典故、出处乃至于做法,附庸风雅的人便点头称是,人的心思随后转移到桌上的佳肴上来。
看着众人夹起菜来,放在嘴里,细细咀嚼。
这些人之中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鉴赏美食的能力,平日里的兴趣或许并不在吃上,此时氛围上却在讲究口腹上的东西,便装模作样的闭上眼品味一番。
然而,随即有人便猛然睁大眼睛。
“好吃的啊……”
有人便连连点头称是,‘不愧是美食家啊’‘人间至味了,难得材料新鲜爽口’……众人开启话腔评论,格里菲斯随后夹起一块放入口中。
“咦?……哦……”
把菜在口中嚼了两下,等菜汁的味道入了味蕾,格里菲斯皱了皱眉头将它吐在桌上。
熟悉的味道。
他如此想,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古怪起来。
穷凶极恶的怪物——比如因果兽吃人,这种事天经地义,哪有怪物不吃人的,凶狠一点点动物还咬人呢。
但人吃人……
大妖觉得太凶残了一些,他的道德底线低下,又不是人类,没有身为同类的自觉,但能感觉到人吃人这种事的微妙荒诞和淡淡不合适的地方。
况且手艺这么差,不开心,吃起来满口都是浓浓的市侩味道……
格里菲斯那一口所吃到只是一片紫色的竹笋,但炒菜的时候,别的材料的味道渗透进来,还是让他的味蕾分辨出了一丝身为人类血液的味道,他不喜欢这样的事,就吐了出来。
但这样的小事却淹没在众人啧啧称奇的赞叹之中,他想着小说之中那个孙二娘的包子铺,不知道在这包子铺里面吃了人肉包子的客官在知道了真想之后,是否还会如同现今一样趋之若鹜。
这宾主尽欢的晚宴在一个时辰之后便宾主尽欢的结束掉了,身材矮小带着刻板厚重眼镜的家主笑容满面的将人一一送走,格里菲斯走到很后面,那面容苍老的夫人站在边上问他是否菜市不合口味。
大妖便歪了歪头,想了想那只吃了一口便再也没有动筷子的满桌珍馐,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没想到一个简简单单的家宴会弄出这么多的事,格里菲斯深然感慨,这时间赶的,天底下还有这样巧合的事,天可怜见,大妖只是好好好吃顿饭的。
刘威,应该是最近这段时间全国范围内闹得沸沸扬扬的食人魔没错了。他的夫人却并不晓得知情与否,或许丈夫隔段时间‘买’一次肉回来,告诉女人这是上等的猪排、牛排也未可知的。
答应了梁秋智识的事,多少要出点力气,格里菲斯本打算夜深人静吉良一家睡下之后便去动手的。但殿那歧伯那边又收到了委托,一个胖子寻死觅活的跳井自杀,在井底下发现了一扇破旧木门,打开之后就走进了这樱花遍地飘落,如同春城仙境般的殿那歧伯。
花爷最近一段时间都比较忙,在欧国那边各种需要协调处理,那道修长懒散的常年穿着鲜艳衣服躺在花丛的吊篮上举盏微醺的诗画般的男子今时今日倒是很少见到。
格里菲斯便只好对此事亲自料理,他花费了一些功夫,天亮之前,打发了那人。
但等他回到家之后,还没有躺下睡几分钟,窗外却突然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哭喊,喧哗的声音渐响,吉庆和吉良从床上爬起来,闹哄哄的。
格里菲斯模模糊糊的睡了一会儿,然后被刑施部的警鸣声吵的醒过来,他翻了个身,用枕头蒙住头继续睡,就听见外面一些人在喊:
失窃了啊,失窃了啊,人丢了啊……
大妖对此并不上心,然而没过一会儿,吉家的家主吉良从外面duang的一声跑进来,一把拉开格里菲斯的被子,把他拍起来。
“快起来啊,阿满……你侍候上学的那位昨天半夜被人入室抢走了,刑施部的人都来了,正在外面呢。”
吉阿满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半天才反映过来拿所谓侍候上学的那位正是那个名叫徐子轩的四岁小孩子,为了逃学当街抱住胡子拉碴的中年大叔求婚的那一位。
这位又出了什么幺蛾子,大妖下意识的想……
哦,被人入室抢劫了。
格里菲斯还在想这样事,身子却已经被身量有一米七三左右的吉良拉着下了楼,大妖还想要说话,但在从二楼到大厅的楼梯颠簸之间,他的声音被从肺泡中挤压成‘啊、啊、啊’的断点。
这年头,什么奇怪的事什么奇怪的人都会有,这些事随着时代的发展,屡见不鲜。
有人入室抢劫为财,有人入室抢劫为色,这年头把小孩子放在家中都不安全了。
格里菲斯打着哈欠听着围观的众人窃窃私语,脑海中却在不合时宜的想,这小布点不会是为了逃学跟人家私奔了吧。
ps:首先感谢亲爱的读者清风_冷月1000打赏,感谢亲爱的读者哈瑞伯飞从8月31日,一直到今日(9月6日),从未断更的打赏,谢谢亲们支持。
另外昨天实在很开心。因为哈瑞伯飞帮助在别人的书评区里宣传本书,吸引来了亲爱的‘长弓zaire’,这是一位被人尊称为姐姐的妹纸,来到本书之后,给我提了很好的意见,为本书找了些漏洞错误,实在是很好的人。而‘长弓zaire’姐姐又去书友里面拉来了‘凌风刘鼻’,后者又给我投了推荐票……
昨天收藏涨了10个,好幸福……
有些南方口音的刘威先生便住在距离格里菲斯两三百米的东南方向的地方,他来着便已经有一个星期了,讲话怪怪的,但大抵上可以看出是个脾气很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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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国那边出了点小问题,他跑过去已经处理了三天,实在没有空处理这一头的邀请。
正在陪吉良过家家并且每天接送小孩子上下学的格里菲斯便带上了褥皴面具,出席了那场盛大的以美食和欢庆为名的派对。
一说到美食,大妖的一生之中的某个阶段确实沉湎于此,那时候左岸之王对于饮食讲究到难以形容,有着自己独特的品味。
而作为那段时间过去很久的花爷的性格和如今的格里菲斯都深受那段时间的影响,比如花爷那考究的饮食习惯和饮品——类似某个时节里的第一滴雨水和约瑟夫·莱茵身上流下的体液,而格里菲斯更是时常忍受不住口腹之欲,做些过分的事……
而这带着厚重眼睛,有些刻板书生气质的刘威先生听说也是研究美食的行家,曾经天南海北的寻访美食,做过一段时间美食评论家最后做房地产发了家。
不管怎样,刘威的邀请,终归让人期待。
时间很快便到了两日之后,正是十一月二十五日的那天。
时间是下午的四点整,天空还算晴朗,有些许白云。
格里菲斯扮成花爷的样子,穿着黑色的正装打着领带,拿着红色请柬从正门走进去。
这房商刘威先生的家很大,至少有三百平,大概是楼王的位置,走进房子,视野和感受也非常舒爽。
格里菲斯过来的时候,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人提前过来了。
贵妇穿着亮闪闪的华丽衣服,一只手拿着高脚杯子,另外一只手提着裙摆从他面前走过去。一个烫着波纹般卷发的女人在房子的东南角和一个男人小声说着话,女人画了淡妆,穿着漏背装……
名叫刘威的男子站在房间门边上招待着过来的客人,他的身材不高,但笑容真切热情,气场不强,看上去普普通通,但也会偶尔强作家主的威严,总体上给人的感觉还是不错的。
格里菲斯和对方见了礼,相互寒暄了一阵,便坐在桌旁要了一杯威士忌,浅浅的小饮起来。
桌子上放着时令的水果,不远的地方有摆放成三角锥形状的酒杯,穿着旗袍的服务员在其上殷勤的满杯倒酒,晚会的气氛便一点点的升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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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下来喝着酒,有带着镂空手套的贵妇、衣装笔挺的男人偶尔过来聊天,大妖随口敷衍两句,彼此交流些职业之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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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的七点的时候,大家纷纷入座,刘威和夫人作为东家坐在主位上,他说了一些喜庆的开场白,女人笑着附和了几句,大家便也捧场的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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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的委婉,姿态放的低,众人感到心里暖益,气氛便热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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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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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此想,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古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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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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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手艺这么差,不开心,吃起来满口都是浓浓的市侩味道……
格里菲斯那一口所吃到只是一片紫色的竹笋,但炒菜的时候,别的材料的味道渗透进来,还是让他的味蕾分辨出了一丝身为人类血液的味道,他不喜欢这样的事,就吐了出来。
但这样的小事却淹没在众人啧啧称奇的赞叹之中,他想着小说之中那个孙二娘的包子铺,不知道在这包子铺里面吃了人肉包子的客官在知道了真想之后,是否还会如同现今一样趋之若鹜。
这宾主尽欢的晚宴在一个时辰之后便宾主尽欢的结束掉了,身材矮小带着刻板厚重眼镜的家主笑容满面的将人一一送走,格里菲斯走到很后面,那面容苍老的夫人站在边上问他是否菜市不合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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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菲斯便只好对此事亲自料理,他花费了一些功夫,天亮之前,打发了那人。
但等他回到家之后,还没有躺下睡几分钟,窗外却突然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哭喊,喧哗的声音渐响,吉庆和吉良从床上爬起来,闹哄哄的。
格里菲斯模模糊糊的睡了一会儿,然后被刑施部的警鸣声吵的醒过来,他翻了个身,用枕头蒙住头继续睡,就听见外面一些人在喊:
失窃了啊,失窃了啊,人丢了啊……
大妖对此并不上心,然而没过一会儿,吉家的家主吉良从外面duang的一声跑进来,一把拉开格里菲斯的被子,把他拍起来。
“快起来啊,阿满……你侍候上学的那位昨天半夜被人入室抢走了,刑施部的人都来了,正在外面呢。”
吉阿满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半天才反映过来拿所谓侍候上学的那位正是那个名叫徐子轩的四岁小孩子,为了逃学当街抱住胡子拉碴的中年大叔求婚的那一位。
这位又出了什么幺蛾子,大妖下意识的想……
哦,被人入室抢劫了。
格里菲斯还在想这样事,身子却已经被身量有一米七三左右的吉良拉着下了楼,大妖还想要说话,但在从二楼到大厅的楼梯颠簸之间,他的声音被从肺泡中挤压成‘啊、啊、啊’的断点。
这年头,什么奇怪的事什么奇怪的人都会有,这些事随着时代的发展,屡见不鲜。
有人入室抢劫为财,有人入室抢劫为色,这年头把小孩子放在家中都不安全了。
格里菲斯打着哈欠听着围观的众人窃窃私语,脑海中却在不合时宜的想,这小布点不会是为了逃学跟人家私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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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昨天实在很开心。因为哈瑞伯飞帮助在别人的书评区里宣传本书,吸引来了亲爱的‘长弓zaire’,这是一位被人尊称为姐姐的妹纸,来到本书之后,给我提了很好的意见,为本书找了些漏洞错误,实在是很好的人。而‘长弓zaire’姐姐又去书友里面拉来了‘凌风刘鼻’,后者又给我投了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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