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昏暗的帐篷里,蜡烛的光忽明忽暗,好几批医师都在忙碌的跑进跑出,换下了一大堆沾血的布料,好半天,才将周晟那恶化的伤势给控制住了。
直到午夜时分,周晟才醒转过来,念水一直守在他的床边,见状惊喜地道:“王大人……”
周晟虚弱地咳嗽了几声,这才发现自己身在帐营之中,回想起自己昏倒前的记忆,说道:“是你救了我……”
念水的手紧张地放在膝盖上,揪着衣料,小声地道:“是我无意发现了你躺在后营的小山坡上,然后将军他们合力将你抬回,师傅们给你治伤的。”
周晟点点头,又问:“嗯,你之前说……你叫什么名字?”
原来他还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啊,念水有些沮丧地道:“我叫念水,因为师傅是在水里捡到的我,所以给我取名叫这个名字。”
“念水……谢谢你。”
念水睁大了眼睛,看着周晟脸部的刚毅线条,这个人总是半垂着眼皮,叫人看不清他眼中的思绪,又沉默寡语的……原来,也是会给人道谢的啊。
念水心中涌上一股无法言明的滋味,她手足无措的没有说话,接下来的一整夜,都安安静静地守在周晟身边。
次日,将军大跨步走进了帐营,一眼瞧见周晟醒了过来,一向严酷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意:“怎么样,伤口好些了吗?”
周晟淡淡笑道:“不碍事,已经好多了。”
“好小子!”将军爽朗地道,“没想到你能有惊无险的回来,而且这次你可是立了一大功!我已向上面禀明了你这次的功绩,足可以受封将衔了!说吧,你这次想要什么奖励?”
将军可轻易不会说奖励之类的话,周晟想了想,终于还是道:“属下想求将军恩准,回家中探亲。”
“准!”将军很干脆地应下了。
自从他知道周晟不是孤儿后,也挺替他家的父母担忧,谁家的儿子隐姓埋名的跑到西北来参军,做父母的肯定得天天担惊受怕,这次周晟好不容易死里逃生,也该让他回去和父母聚一聚了。
周晟朝着将军点了点头:“多谢将军。”
又过了几日,封赏的圣旨便下来了,皇上听闻周晟此次以身犯险败退敌军之举,龙心大悦,大笔一挥,就给周晟封了个明威将军的官位,这明威将军乃是从四品之位,周晟小小年纪,便能做到这个地步,恐怕当世也找不出第二个来。
如此,周晟受封回扬州,风头一时无两。
————————
姑苏那边,林锦齐与黛玉的三年孝期已过,在姑苏处理完了诸多事情后,因林锦齐要赴扬州赶考,兄妹二人便打点了行装,与盛老夫人一起回了扬州。
黛玉的身子经过三年的药膳调养,如今已经不大看得出不足之症了,十二岁的女孩儿身量也长足了些,越发显出了亭亭玉立之态。
林锦齐扶着黛玉下了马车,又一路搀着盛老夫人回房,待一切收拾妥当后,他正在书房里歇息,便听到了周晟受封明威将军,荣锦回乡的消息。
他有些惊讶,从前他只当是周晟去西北参军是孩子心性,像他那般娇生惯养宠大的性子,前线是个什么地方,恐怕他吃不了几天苦就偷偷回来了。哪料他不仅没有退缩,还真的混出了一些名堂。
实际上,他心里也是替周晟高兴的,便叫上了梁誉,三个人都是许久未见了,找个机会一起聚聚。
却说周晟在路上费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才赶回扬州,看到一派平和繁荣的家乡,颇有恍如隔世之感。他一早给家里去了信,今日才到扬州,他便看见父母早已巴巴地守在府门口了。
宣平郡主的鬓边已有了几绺白发,周晟还记得母亲是最为爱惜容颜的,一向精心保养,拿了宫中秘制的花油抹头发,一头青丝乌黑发亮。可如今,她的头发已经失去了光泽,眼角爬上了皱纹,她一向自傲骄矜,现下却是身子发颤,眼中含泪,只有拼命的忍着才不致落泪于人前。
相比之下,周大人的反应平静了许多,他只是携着宣平郡主的手,从容地看着归来的儿子。
周晟从前与周大人并不亲近,父子二人说不上几句话,便都以周大人的教训为结束。可他在军营中度过了这么些日子,自己的性情也沉稳了下来,又如何不明白父亲的良苦用心?
周晟翻身下马,沉默地朝着宣平郡主与周大人跪了下去,恭恭敬敬地磕了几个头。
宣平郡主忍不住向前走了一步,想扶起周晟,可周大人却拉住了她。
周大人淡淡地道:“很好,你如今……终于是长进了些。”
周晟眼眶一热,默不作声地跪在地上。终于,周大人亲自扶起了他,一家人往屋内走去,往正厅坐了,周大人问道:“这些年来,想必你吃了不少苦罢?”
从前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骄纵任性,不知天高地厚。如今,他的皮肤已经被西北的风沙磨砺得粗糙而黝黑,三年的戎马生涯让他浑身带着一股肃杀之气,性子也安静沉稳了许多。他全身包裹在铠甲之下,唯有面容露了出来,在脸上都留下了几道不浅的伤疤。
“也还好。”
“听说你此次以身犯险,孤身潜进了敌营,烧毁敌军的粮草,才使得战役首次告捷。”周大人平静地叙述着,“你有这份勇气,很好。可你有没有想过我与你母亲?我们抚养了你这么大,你又是我周家的独子,其中若有不测……你可曾想过这后果?”
周晟沉默许久,不知该如何回答,良久,才缓缓地道:“儿子不孝。”
宣平郡主一直坐在旁边没有说话,儿子从西北回来几乎是全变了样儿,她心中正是伤心的时候,听了周晟说这句话,忍不住就过去推了他一把:“你这黑了心肝的,世上有你这么做儿子的吗?一个人不声不响的就跑到西北去,你可知这三年我与你父亲是怎么过来的?要是你真出了什么事,让我还怎么活?”她说着说着,又忍不住哭着搂了周晟道,“我苦命的儿。”
周大人叹一口气,摆了摆手道:“好了,晟儿从西北长途跋涉的回来,你别闹他了,让晟儿先下去好生休息休息是正经。”
宣平郡主松了手,关切地道:“是了,你先回院子里歇息着,你的院子我前些天就派人打扫了一遍,你安心住下罢。”
周晟点点头,拜别了周大人与宣平郡主,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看着熟悉的摆设,竟又生出一种恍惚之感。
他掏出了怀中的帕子,又打开了他放在暗处的箱子,那把鸣凤古琴已经蒙上了一层厚重的灰尘,他沉默了许久,才低声吩咐身边的心腹道:“你去打听打听,扬州沈知府家的二姑娘如何了。”
那人领命告退,周晟深吸了一口气,紧捏住那方手帕,身子都在微微颤抖。
明琴现在如何了?她今年该十六岁了,他走之前给沈大人寄去了那样的一封信,照理来说她不应该嫁给姜怀真,或许跟别家定了亲事,又或许,还在闺中未嫁……
很有可能在闺中未嫁,明琴若是推掉了与姜家的婚事,说不得名声受损,仍然待字闺中。周晟紧紧的捏住了那方手帕,以他如今的能力,说服父母向沈家提亲不是难事,想必沈家也不会拒绝这门亲事。
他坐在床上发怔,过了片刻,那人终于回来了,低声回禀道:“报告将军,外人都说沈家二姑娘两年前因病离世了。”
“你、你说什么?”周晟的声音发颤。
他只感觉心中一阵剧痛袭来,逼得他不得不捂住了心口,昏天暗地的,喉间传来一股子腥甜,他“哇”地一声,竟是吐出了一口鲜血。
“将军!”
周晟勉力支撑住了身体,他口中弥漫着腥气,眼前更是一阵阵的发黑,摆了摆手道:“你退下。”他走到箱子前,取出了那把鸣凤古琴,怔怔看着,眼中竟是泛出了泪水。
那人有些不放心,可是军令难违,他仍是行了一礼退下了。
“高山流水,不遇知己……”周晟喃喃了一句,模糊的想起他初见明琴时的那一幕,扬州护城河畔的沉棠亭中,她垂头抚琴,周身的气质平和安宁。
就是那一幕,他记了五年。
此前他只是个不知世事的娇惯公子罢了,被宠惯得太厉害,整日里无所事事,惹是生非,可那一眼便有了牵挂,自此,他费尽了百般心思,也只为再见她一面。
他为了找到鸣凤古琴,寻了一年,最后用自己十岁生辰那年,父亲送的一把名贵军刀交换才换了来,那把军刀是世上罕物,他曾经爱若珍宝,每日里连睡觉都要抱在怀里。
他参军三年,从她那儿强抢过来的一方手帕如今已经泛黄,上面绣了个小小的“琴”字,就是这么一块手帕,让他数次死里逃生,每次都以为到了自己的极限,可是看着手帕,他总是咬咬牙坚持了下来,否则,他上次早就死在敌营了……
昏暗的帐篷里,蜡烛的光忽明忽暗,好几批医师都在忙碌的跑进跑出,换下了一大堆沾血的布料,好半天,才将周晟那恶化的伤势给控制住了。
直到午夜时分,周晟才醒转过来,念水一直守在他的床边,见状惊喜地道:“王大人……”
周晟虚弱地咳嗽了几声,这才发现自己身在帐营之中,回想起自己昏倒前的记忆,说道:“是你救了我……”
念水的手紧张地放在膝盖上,揪着衣料,小声地道:“是我无意发现了你躺在后营的小山坡上,然后将军他们合力将你抬回,师傅们给你治伤的。”
周晟点点头,又问:“嗯,你之前说……你叫什么名字?”
原来他还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啊,念水有些沮丧地道:“我叫念水,因为师傅是在水里捡到的我,所以给我取名叫这个名字。”
“念水……谢谢你。”
念水睁大了眼睛,看着周晟脸部的刚毅线条,这个人总是半垂着眼皮,叫人看不清他眼中的思绪,又沉默寡语的……原来,也是会给人道谢的啊。
念水心中涌上一股无法言明的滋味,她手足无措的没有说话,接下来的一整夜,都安安静静地守在周晟身边。
次日,将军大跨步走进了帐营,一眼瞧见周晟醒了过来,一向严酷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意:“怎么样,伤口好些了吗?”
周晟淡淡笑道:“不碍事,已经好多了。”
“好小子!”将军爽朗地道,“没想到你能有惊无险的回来,而且这次你可是立了一大功!我已向上面禀明了你这次的功绩,足可以受封将衔了!说吧,你这次想要什么奖励?”
将军可轻易不会说奖励之类的话,周晟想了想,终于还是道:“属下想求将军恩准,回家中探亲。”
“准!”将军很干脆地应下了。
自从他知道周晟不是孤儿后,也挺替他家的父母担忧,谁家的儿子隐姓埋名的跑到西北来参军,做父母的肯定得天天担惊受怕,这次周晟好不容易死里逃生,也该让他回去和父母聚一聚了。
周晟朝着将军点了点头:“多谢将军。”
又过了几日,封赏的圣旨便下来了,皇上听闻周晟此次以身犯险败退敌军之举,龙心大悦,大笔一挥,就给周晟封了个明威将军的官位,这明威将军乃是从四品之位,周晟小小年纪,便能做到这个地步,恐怕当世也找不出第二个来。
如此,周晟受封回扬州,风头一时无两。
————————
姑苏那边,林锦齐与黛玉的三年孝期已过,在姑苏处理完了诸多事情后,因林锦齐要赴扬州赶考,兄妹二人便打点了行装,与盛老夫人一起回了扬州。
黛玉的身子经过三年的药膳调养,如今已经不大看得出不足之症了,十二岁的女孩儿身量也长足了些,越发显出了亭亭玉立之态。
林锦齐扶着黛玉下了马车,又一路搀着盛老夫人回房,待一切收拾妥当后,他正在书房里歇息,便听到了周晟受封明威将军,荣锦回乡的消息。
他有些惊讶,从前他只当是周晟去西北参军是孩子心性,像他那般娇生惯养宠大的性子,前线是个什么地方,恐怕他吃不了几天苦就偷偷回来了。哪料他不仅没有退缩,还真的混出了一些名堂。
实际上,他心里也是替周晟高兴的,便叫上了梁誉,三个人都是许久未见了,找个机会一起聚聚。
却说周晟在路上费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才赶回扬州,看到一派平和繁荣的家乡,颇有恍如隔世之感。他一早给家里去了信,今日才到扬州,他便看见父母早已巴巴地守在府门口了。
宣平郡主的鬓边已有了几绺白发,周晟还记得母亲是最为爱惜容颜的,一向精心保养,拿了宫中秘制的花油抹头发,一头青丝乌黑发亮。可如今,她的头发已经失去了光泽,眼角爬上了皱纹,她一向自傲骄矜,现下却是身子发颤,眼中含泪,只有拼命的忍着才不致落泪于人前。
相比之下,周大人的反应平静了许多,他只是携着宣平郡主的手,从容地看着归来的儿子。
周晟从前与周大人并不亲近,父子二人说不上几句话,便都以周大人的教训为结束。可他在军营中度过了这么些日子,自己的性情也沉稳了下来,又如何不明白父亲的良苦用心?
周晟翻身下马,沉默地朝着宣平郡主与周大人跪了下去,恭恭敬敬地磕了几个头。
宣平郡主忍不住向前走了一步,想扶起周晟,可周大人却拉住了她。
周大人淡淡地道:“很好,你如今……终于是长进了些。”
周晟眼眶一热,默不作声地跪在地上。终于,周大人亲自扶起了他,一家人往屋内走去,往正厅坐了,周大人问道:“这些年来,想必你吃了不少苦罢?”
从前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骄纵任性,不知天高地厚。如今,他的皮肤已经被西北的风沙磨砺得粗糙而黝黑,三年的戎马生涯让他浑身带着一股肃杀之气,性子也安静沉稳了许多。他全身包裹在铠甲之下,唯有面容露了出来,在脸上都留下了几道不浅的伤疤。
“也还好。”
“听说你此次以身犯险,孤身潜进了敌营,烧毁敌军的粮草,才使得战役首次告捷。”周大人平静地叙述着,“你有这份勇气,很好。可你有没有想过我与你母亲?我们抚养了你这么大,你又是我周家的独子,其中若有不测……你可曾想过这后果?”
周晟沉默许久,不知该如何回答,良久,才缓缓地道:“儿子不孝。”
宣平郡主一直坐在旁边没有说话,儿子从西北回来几乎是全变了样儿,她心中正是伤心的时候,听了周晟说这句话,忍不住就过去推了他一把:“你这黑了心肝的,世上有你这么做儿子的吗?一个人不声不响的就跑到西北去,你可知这三年我与你父亲是怎么过来的?要是你真出了什么事,让我还怎么活?”她说着说着,又忍不住哭着搂了周晟道,“我苦命的儿。”
周大人叹一口气,摆了摆手道:“好了,晟儿从西北长途跋涉的回来,你别闹他了,让晟儿先下去好生休息休息是正经。”
宣平郡主松了手,关切地道:“是了,你先回院子里歇息着,你的院子我前些天就派人打扫了一遍,你安心住下罢。”
周晟点点头,拜别了周大人与宣平郡主,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看着熟悉的摆设,竟又生出一种恍惚之感。
他掏出了怀中的帕子,又打开了他放在暗处的箱子,那把鸣凤古琴已经蒙上了一层厚重的灰尘,他沉默了许久,才低声吩咐身边的心腹道:“你去打听打听,扬州沈知府家的二姑娘如何了。”
那人领命告退,周晟深吸了一口气,紧捏住那方手帕,身子都在微微颤抖。
明琴现在如何了?她今年该十六岁了,他走之前给沈大人寄去了那样的一封信,照理来说她不应该嫁给姜怀真,或许跟别家定了亲事,又或许,还在闺中未嫁……
很有可能在闺中未嫁,明琴若是推掉了与姜家的婚事,说不得名声受损,仍然待字闺中。周晟紧紧的捏住了那方手帕,以他如今的能力,说服父母向沈家提亲不是难事,想必沈家也不会拒绝这门亲事。
他坐在床上发怔,过了片刻,那人终于回来了,低声回禀道:“报告将军,外人都说沈家二姑娘两年前因病离世了。”
“你、你说什么?”周晟的声音发颤。
他只感觉心中一阵剧痛袭来,逼得他不得不捂住了心口,昏天暗地的,喉间传来一股子腥甜,他“哇”地一声,竟是吐出了一口鲜血。
“将军!”
周晟勉力支撑住了身体,他口中弥漫着腥气,眼前更是一阵阵的发黑,摆了摆手道:“你退下。”他走到箱子前,取出了那把鸣凤古琴,怔怔看着,眼中竟是泛出了泪水。
那人有些不放心,可是军令难违,他仍是行了一礼退下了。
“高山流水,不遇知己……”周晟喃喃了一句,模糊的想起他初见明琴时的那一幕,扬州护城河畔的沉棠亭中,她垂头抚琴,周身的气质平和安宁。
就是那一幕,他记了五年。
此前他只是个不知世事的娇惯公子罢了,被宠惯得太厉害,整日里无所事事,惹是生非,可那一眼便有了牵挂,自此,他费尽了百般心思,也只为再见她一面。
他为了找到鸣凤古琴,寻了一年,最后用自己十岁生辰那年,父亲送的一把名贵军刀交换才换了来,那把军刀是世上罕物,他曾经爱若珍宝,每日里连睡觉都要抱在怀里。
他参军三年,从她那儿强抢过来的一方手帕如今已经泛黄,上面绣了个小小的“琴”字,就是这么一块手帕,让他数次死里逃生,每次都以为到了自己的极限,可是看着手帕,他总是咬咬牙坚持了下来,否则,他上次早就死在敌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