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主公所在之处,吾心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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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城南,死郭北,野死不葬乌可食。
为我谓乌:且为客豪,野死谅不葬,腐肉安能去子逃?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
枭骑战斗死,驽马独徘徊。
梁筑室,何以南,何以北?禾黍不获君何食,愿为忠臣安可得?
思子良臣,良臣诚可思:臣朝行出攻,暮不夜归。
…………
飘远悠扬的乐声在天地间回响,不知源起于何处,亦不知何息而所止。
天空垂于平野,远远眺去,与地面相连成一线。
蜿蜒的河流在原野流淌,碧波荡漾,涟漪中山峦如画,除去苍穹之上的蓝天白云,还有那正在河畔行走的三位旅人。
三人皆为男子,即使是年岁最大的那个,大概也只有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而走在最前面的则是个身材极具震慑力的挺拔青年,比身后两位同伴高出了足足一个脑袋有余,他牵着匹火一样的马儿,俊朗出尘的脸庞上,有着一道与其气质毫不相符的寸长疤痕。
兴许是赶了许久路程的缘故,三人在河边停了下来,歇息片刻。
吕布将赤菟的马绳松开,拍了拍它的颈脖,示意它可以去自由的饮水进食。然后他才蹲下身子,双手并拢,舀起一捧水泼在脸庞,清冷的河水令他感到了一丝凉意,舒爽无比。
夏天赶路,天气才是最要命的。
已经热得后背湿透的胡车儿干脆将整个身子都趴在了河边,也不管那三七二十一,直接就将脑袋摁进了水中,大口大口的灌着已经干得冒烟的五脏六腑。
咕嘟~咕嘟咕嘟~
一连串的气泡从河底冒向上方,恰如烧煮沸腾的开水一般,在水面上扩散开一道又一道的圆形波纹。
吕布饮水完毕之后,起身看了眼独自玩得正起劲的胡车儿,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再有两年就满三十的人了,有时幼稚得还跟个孩童一般。
相比之下,杨廷的饮水方式则显得要优雅许多。他平日里的行事作风固然高调跋扈,但从小的世家教育和社交礼仪,已经在他的骨子里潜移默化,使得他做不到胡车儿那般的粗鲁豪爽。
他先从马背上轻取下水囊,然后走到河边拧开囊盖,将整个水囊灌了个七分满。最后才直起身子将水囊递至嘴边,饮上两口。
用手将嘴角的水渍擦干后,杨廷才问向吕布:“吕奉先,我们刚刚听到的是什么曲谣,怎地令人心中不自觉的生出一股悲凉?”
“战城南,并州小孩子都会唱的。”
吕布忽地叹了口气,深沉的语气里掩藏不住落寞,“将士战死城外,连个收尸的都没有,早上一同出去的袍泽啊,晚上却未能一同归来,怎能不会悲凉?”
杨廷沉默着没再说话,战争的残酷惨烈,他一个自小就锦衣玉食的世家子,很难体会得到。
“爷,咱们不是去雁门关吗,来这强阳县干哈?”将脑袋抬出水面的胡车儿,扭过头问向吕布。
吕布对此也没打算隐瞒,不假思索的就给出了答案,“见一位故人。”
胡车儿一听,顿时来了兴致,能让吕布专程绕道前来,肯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思来想去,胡车儿突然咧开了一排大黄牙,朝着吕布挤眉弄眼道:“爷,莫该不会是你的老相好吧!”
听到这话,正前行的吕布身子一个趔趄,差点就栽倒在地,笑骂着给了胡车儿一脚,“走了。”
然则三人还未走上多远,便听得一阵拳脚碰撞的打斗声从附近传来。
在斜前方约莫十丈距离的高地上,有五六个男人正围着一人,用脚不停的踢踹起来。
倒在地上的那人看不清模样,咬牙闷哼着也不求饶,任由他们踹打。如果眼力够好的话,就可以发现在他的身上,绑着一根粗实的麻绳,缠绕全身,使得他根本无法反抗。
“爷,那儿有人在打架,咱们去瞅瞅呗!”
喜欢凑热闹的胡车儿脸上掩藏不住兴奋,在第一时间就提出了意见,摩拳擦掌,大有一股上去大干一场的赳赳气势。
吕布早已将一切尽收眼底,但他对此兴趣缺缺,摇了摇头,个人有个人的命,强求不得。
要知道,他并不是一个古道热肠的善人,在他的手上,同样是染血无数。
身为世家子弟的杨廷就更别说了,普通百姓在他们眼中无非就是一条卑贱的生灵而已,是生是死对他们来讲都没有太大的意义。他固然不屑于这种以多欺少的宵小手段,但也绝不会为了一个陌生人而上前拔刀相助。
吕布不去,胡车儿也只好作罢。
三人沿着大路前行,但那些人的话却是一字不漏的落入了吕布耳中。
“起来啊,你不是很能打吗,你倒是还手啊!”
“起来,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从他们口中传出了一阵阵猖獗的大笑声,挥舞的拳头却并未就此停下。
片刻之后,有名小混子跑到了一个冷酷青年的面前,禀报起来:“薛哥儿,这家伙不经打,昏死过去了。”
被称作‘薛哥儿’的青年嗤夷了一声,“早晚都要送他上路的,扔河里喂鱼吧。”
几个混混互相对视了一眼,两人抬住上半身,一人抱起小腿,三步两下就走到了河边。
薛姓青年看了眼这名已经昏死过去的男人,微微叹息道:“高顺,别怪我心狠手辣,要怪就只能怪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高顺!
这两个字传入了吕布耳中,在他的心间猛然炸开,犹如惊雷。
没有丝毫的犹豫,朝着那几人的方向,吕布侧身拔足狂奔。
胡车儿只感觉一阵旋风从身旁刮过,看着往前冲了很长一截的吕布,胡车儿不由的一脸懵然,“说好的不去,怎么现在跑得比兔子还快。”
既然吕布都打头阵了,早就心痒痒的胡车儿立马也追了过去。
此时,那些个混混已经将高顺举在空中,准备投向河里。鞭长莫及的吕布是又急又怒,陡然大喝道:“住手!”
那些个混混望了吕布一眼,他们可不会听从一个陌生人的命令就此停手,手一用力,将高顺径直扔向了河中。
扑通~
在一声浑如炮弹的闷响之后,巨大的水花溅上了河岸。
“可恶!”
吕布牙门紧咬,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吼。
没有任何犹豫的纵身一跃,连鞋袜头簪都不曾摘去,就那么扑通一声,扎进了水里。
北方人不擅水,所以吕布花了许久的功夫才将高顺艰难的拖上了岸边。若不是小时候在门前不远的泥沙河里滚过几圈,这一趟怕就是有去无回了。
将高顺推上岸后,从河里爬上来的吕布跪在地上双手撑地,开始剧烈的干呕起来。这个在战场上骁勇无双的飞将军,此刻脸色白得吓人,吕布的水性并不好,刚刚在救高顺的时候,不少泥沙灌进了肚子里,那种窒息想吐的感觉,简直比他打十场恶仗还要难受。
将高顺身上的绳锁解开,望着躺在地上闭目一动不动的高顺,吕布心中一突,涌起一股极为不好的预感。
他伸手去探高顺的鼻息,结果却触电一般的缩了回来。
没气息了。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吕布神情恍惚了起来,嘴里不断的重复着这句话,他用双手摁在高顺的腹部,一次又一次的上下挤压。
浑浑噩噩之间,许多陌生而又熟悉的记忆,开始在他的脑中一一浮现。
并州的初次相识,虎牢关的拼死护卫,长安城的狼狈而逃,到最后的白门楼共赴生死……
这个沉默寡言的汉子总是喜欢握着那杆八尺长的钩镰枪,远远的悄悄的看着自己,然后他的心中便有了决策,“主公所眺望的远方,那就由我高顺,来拓土开疆。”
“有我高顺,还有手中这把钩镰,定可以为主公打下一片大大的基业。”
“高顺不惜死,但求主公能逃过此劫,重振往日雄风。”
“主公所在之处,吾心即安。”
这些话,他从来不曾对他说过一句。
他不说,他,亦不知。
水珠沿着湿漉的长发‘哒哒哒’的滴个不停,高顺的脸庞印在吕布的双眸之中,依旧没有任何回转的气色。
见到高顺这个样子,吕布的心中充满了悔恨和酸苦,脑子里的记忆不断浮现,酸甜苦辣百般滋味一时间全都涌上了心头,他忍不住对着高顺大喊了起来。
你上辈子跟我说,要同生共死,难道你忘了吗!
高顺,我不准你死!
你快给老子醒过来啊,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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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谓乌:且为客豪,野死谅不葬,腐肉安能去子逃?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
枭骑战斗死,驽马独徘徊。
梁筑室,何以南,何以北?禾黍不获君何食,愿为忠臣安可得?
思子良臣,良臣诚可思:臣朝行出攻,暮不夜归。
…………
飘远悠扬的乐声在天地间回响,不知源起于何处,亦不知何息而所止。
天空垂于平野,远远眺去,与地面相连成一线。
蜿蜒的河流在原野流淌,碧波荡漾,涟漪中山峦如画,除去苍穹之上的蓝天白云,还有那正在河畔行走的三位旅人。
三人皆为男子,即使是年岁最大的那个,大概也只有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而走在最前面的则是个身材极具震慑力的挺拔青年,比身后两位同伴高出了足足一个脑袋有余,他牵着匹火一样的马儿,俊朗出尘的脸庞上,有着一道与其气质毫不相符的寸长疤痕。
兴许是赶了许久路程的缘故,三人在河边停了下来,歇息片刻。
吕布将赤菟的马绳松开,拍了拍它的颈脖,示意它可以去自由的饮水进食。然后他才蹲下身子,双手并拢,舀起一捧水泼在脸庞,清冷的河水令他感到了一丝凉意,舒爽无比。
夏天赶路,天气才是最要命的。
已经热得后背湿透的胡车儿干脆将整个身子都趴在了河边,也不管那三七二十一,直接就将脑袋摁进了水中,大口大口的灌着已经干得冒烟的五脏六腑。
咕嘟~咕嘟咕嘟~
一连串的气泡从河底冒向上方,恰如烧煮沸腾的开水一般,在水面上扩散开一道又一道的圆形波纹。
吕布饮水完毕之后,起身看了眼独自玩得正起劲的胡车儿,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再有两年就满三十的人了,有时幼稚得还跟个孩童一般。
相比之下,杨廷的饮水方式则显得要优雅许多。他平日里的行事作风固然高调跋扈,但从小的世家教育和社交礼仪,已经在他的骨子里潜移默化,使得他做不到胡车儿那般的粗鲁豪爽。
他先从马背上轻取下水囊,然后走到河边拧开囊盖,将整个水囊灌了个七分满。最后才直起身子将水囊递至嘴边,饮上两口。
用手将嘴角的水渍擦干后,杨廷才问向吕布:“吕奉先,我们刚刚听到的是什么曲谣,怎地令人心中不自觉的生出一股悲凉?”
“战城南,并州小孩子都会唱的。”
吕布忽地叹了口气,深沉的语气里掩藏不住落寞,“将士战死城外,连个收尸的都没有,早上一同出去的袍泽啊,晚上却未能一同归来,怎能不会悲凉?”
杨廷沉默着没再说话,战争的残酷惨烈,他一个自小就锦衣玉食的世家子,很难体会得到。
“爷,咱们不是去雁门关吗,来这强阳县干哈?”将脑袋抬出水面的胡车儿,扭过头问向吕布。
吕布对此也没打算隐瞒,不假思索的就给出了答案,“见一位故人。”
胡车儿一听,顿时来了兴致,能让吕布专程绕道前来,肯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思来想去,胡车儿突然咧开了一排大黄牙,朝着吕布挤眉弄眼道:“爷,莫该不会是你的老相好吧!”
听到这话,正前行的吕布身子一个趔趄,差点就栽倒在地,笑骂着给了胡车儿一脚,“走了。”
然则三人还未走上多远,便听得一阵拳脚碰撞的打斗声从附近传来。
在斜前方约莫十丈距离的高地上,有五六个男人正围着一人,用脚不停的踢踹起来。
倒在地上的那人看不清模样,咬牙闷哼着也不求饶,任由他们踹打。如果眼力够好的话,就可以发现在他的身上,绑着一根粗实的麻绳,缠绕全身,使得他根本无法反抗。
“爷,那儿有人在打架,咱们去瞅瞅呗!”
喜欢凑热闹的胡车儿脸上掩藏不住兴奋,在第一时间就提出了意见,摩拳擦掌,大有一股上去大干一场的赳赳气势。
吕布早已将一切尽收眼底,但他对此兴趣缺缺,摇了摇头,个人有个人的命,强求不得。
要知道,他并不是一个古道热肠的善人,在他的手上,同样是染血无数。
身为世家子弟的杨廷就更别说了,普通百姓在他们眼中无非就是一条卑贱的生灵而已,是生是死对他们来讲都没有太大的意义。他固然不屑于这种以多欺少的宵小手段,但也绝不会为了一个陌生人而上前拔刀相助。
吕布不去,胡车儿也只好作罢。
三人沿着大路前行,但那些人的话却是一字不漏的落入了吕布耳中。
“起来啊,你不是很能打吗,你倒是还手啊!”
“起来,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从他们口中传出了一阵阵猖獗的大笑声,挥舞的拳头却并未就此停下。
片刻之后,有名小混子跑到了一个冷酷青年的面前,禀报起来:“薛哥儿,这家伙不经打,昏死过去了。”
被称作‘薛哥儿’的青年嗤夷了一声,“早晚都要送他上路的,扔河里喂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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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姓青年看了眼这名已经昏死过去的男人,微微叹息道:“高顺,别怪我心狠手辣,要怪就只能怪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高顺!
这两个字传入了吕布耳中,在他的心间猛然炸开,犹如惊雷。
没有丝毫的犹豫,朝着那几人的方向,吕布侧身拔足狂奔。
胡车儿只感觉一阵旋风从身旁刮过,看着往前冲了很长一截的吕布,胡车儿不由的一脸懵然,“说好的不去,怎么现在跑得比兔子还快。”
既然吕布都打头阵了,早就心痒痒的胡车儿立马也追了过去。
此时,那些个混混已经将高顺举在空中,准备投向河里。鞭长莫及的吕布是又急又怒,陡然大喝道:“住手!”
那些个混混望了吕布一眼,他们可不会听从一个陌生人的命令就此停手,手一用力,将高顺径直扔向了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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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
吕布牙门紧咬,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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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人不擅水,所以吕布花了许久的功夫才将高顺艰难的拖上了岸边。若不是小时候在门前不远的泥沙河里滚过几圈,这一趟怕就是有去无回了。
将高顺推上岸后,从河里爬上来的吕布跪在地上双手撑地,开始剧烈的干呕起来。这个在战场上骁勇无双的飞将军,此刻脸色白得吓人,吕布的水性并不好,刚刚在救高顺的时候,不少泥沙灌进了肚子里,那种窒息想吐的感觉,简直比他打十场恶仗还要难受。
将高顺身上的绳锁解开,望着躺在地上闭目一动不动的高顺,吕布心中一突,涌起一股极为不好的预感。
他伸手去探高顺的鼻息,结果却触电一般的缩了回来。
没气息了。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吕布神情恍惚了起来,嘴里不断的重复着这句话,他用双手摁在高顺的腹部,一次又一次的上下挤压。
浑浑噩噩之间,许多陌生而又熟悉的记忆,开始在他的脑中一一浮现。
并州的初次相识,虎牢关的拼死护卫,长安城的狼狈而逃,到最后的白门楼共赴生死……
这个沉默寡言的汉子总是喜欢握着那杆八尺长的钩镰枪,远远的悄悄的看着自己,然后他的心中便有了决策,“主公所眺望的远方,那就由我高顺,来拓土开疆。”
“有我高顺,还有手中这把钩镰,定可以为主公打下一片大大的基业。”
“高顺不惜死,但求主公能逃过此劫,重振往日雄风。”
“主公所在之处,吾心即安。”
这些话,他从来不曾对他说过一句。
他不说,他,亦不知。
水珠沿着湿漉的长发‘哒哒哒’的滴个不停,高顺的脸庞印在吕布的双眸之中,依旧没有任何回转的气色。
见到高顺这个样子,吕布的心中充满了悔恨和酸苦,脑子里的记忆不断浮现,酸甜苦辣百般滋味一时间全都涌上了心头,他忍不住对着高顺大喊了起来。
你上辈子跟我说,要同生共死,难道你忘了吗!
高顺,我不准你死!
你快给老子醒过来啊,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