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文学 > 末世重生之嗜血女王 > 第七十三章 知错就得长记性

第七十三章 知错就得长记性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最后,擎赫认输了,体力严重透支,站在那里双腿都在不停的颤抖。

    阿土、阿空、和小刀及时跳出来,挡在擎赫面前,以防封陌沫乘胜追击。

    封陌沫却是直接收刀,很是狂傲的道,“能让你认输一次就会有第二次,随时恭候你来复仇。”

    ‘嘁!’擎赫被小刀搀扶着,背脊又驼了,“看在你还算爽快的份儿上,今天的仇就算你一人头上,我不会找他们麻烦的。”

    封陌沫没有道谢,转身拉住雷云伸过来的手跃上雪地,在灭世小队警惕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擎赫揉了揉胸口,最后那一脚真够狠的,一口气差点没上来。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了不得。

    不对,怎么还夸上她了,他们是仇人才对,他让救命恩人死在眼前,小腰更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真是太屈辱了。

    回到基地,封陌沫就给大家布置了新的任务,应该说是新的训练任务。

    经过与擎赫一战,她发现之前他们都只顾着升级,把最基本的都忽略了,末世里最需要的是实力不错,但同样要有与实力对等的体力才行,今天擎赫就是输在了体力上,若他能再坚持十分钟,那么胜负还真不好说了。

    这一阶段的高强度训练由封谨言当教练,就连唐朝和童姐也被安排了适合他们的身体强度训练。

    封陌沫则是带着季晨,一头扎进双峰山,进行秘密训练去了,如今队里能让她有紧迫感的,也就只有六级的季晨了。

    不过,她的想法似乎太美好了……

    空间里,封陌沫就是无敌的,所以只要她不放开对季晨的意识控制,季晨是不会伤害她的。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

    季晨没了束缚后两个纵跃就没了身影,封陌沫循着踪迹追过去,发现他正抱着一只山鸡喝血,看到封陌沫还眨了眨一双呆萌的大眼,再配上一嘴鸡毛,形象啊,软萌的。

    封陌沫能感觉道到季晨的情绪变化,他似乎对自己有一点点印象,更确切地说是好感才对,他看自己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跟看别人的淡漠完全不同。

    这还是季晨第一次食用鲜血,她以往总怕他接触多了血腥会彻底成为怪物,所以只是给他晶核。

    但他终归是一个丧尸,血液对他来说不是必须品,但却不妨碍他对血液产生渴望。

    小心的靠近他,封陌沫缓缓伸出手。

    季晨很明显犹豫了,看看手里的山鸡,又看看封陌沫,然后,他也同样伸出了手。

    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的手掌,长长的指甲弯着完美的弧度。

    封陌沫对他摇头,指了指他那只手里的山鸡,勾了勾手。

    季晨舔了舔嘴唇,虽然很不舍,但最后还是将山鸡交出去了。

    “真乖。”封陌沫对于季晨的举动很是惊喜,六级丧尸虽有了孩童的智慧,但往往血腥的渴望胜于一切,他却放手了。

    也许某天,季晨会给她意外惊喜也说不定。

    春寒料峭,冻杀年少。

    屠尸小队经过几次空间中的训练,加上灵泉水的辅助,体质和体力都达到了质的飞跃。同时,屠尸小队也渐渐淡出了众人的视线。

    此时的中央基地已经初具规模,各种规章制度奖惩条例都很完善严明,异能者普遍增多,佣兵小队也已经成为潮流。

    在那些‘新人’眼里,屠尸小队已经成为了传说,基地中真正的第一佣兵队是灭世小队,很多异能者都以能够加入灭世小队为荣。

    雷家餐桌上,雷云吃饭风卷残云。

    “宝贝呀,慢点儿慢点儿。”雷妈虽只是二婶,可却是一手将雷云带大,雷云就是她最宝贝的小儿子。

    “老大,你在部队规矩都学狗肚子里去了?”雷爷爷板着脸,瞪着眼,又开始训人了。

    雷云翻个白眼,这老头,又犯病了,“爷爷,我是您孙子,您儿子在那呢!”

    雷爷爷一脸茫然,将目光转向雷雨,然后,可怜兮兮的道,“老二,我又认错人了,是不是我的病又严重了?”

    雷雨放下碗筷,暗地里给了雷云一个警告的眼神,然后耐心的安抚老爷子,“没事,沫沫不是给您送药了吗?您只要按时服药,会好的。”

    “恩。”老爷子点点头,端起碗吃饭,还不忘招呼雷云,“老大,你多吃点儿,从小就比老二瘦。”

    雷云刚一张嘴,就接收到他哥严厉的眼神,要出口的反驳连忙变了,“好的好的,我多吃,您把老二那鸡腿分给我呗。”

    “老二,给你哥,让他好好补补,身体强壮了才能保家卫国。”

    雷雨含笑将自己面前的鸡腿递了过去,这还是刚刚爷爷清醒时候亲自给他夹的。

    饭后,兄弟俩服侍老爷子吃药休息,然后一起进了书房。

    “哥,有什么事你快说,我还急着回去,没太多时间。”

    “你们最近在干什么?沫沫她很忙?”

    雷云摸着下巴,一脸严肃,“哥,你这可是刺探军情,作为等价交换,我也有问题。”

    雷雨推开他靠过来的脸,“不许胡闹,你要是不说,我就把你扣在家里,哪也不准去!”

    “没天理啊!”雷云哀嚎,“我都多大了你还跟我来禁足这招,哥你就承认了吧,你是见我可以每天跟豪姐在一起,你嫉妒了吧?”

    雷云话落,一时间,书房里陷入了一阵诡异的安静,两兄弟就这样静静的凝视对方,两双相似的瞳孔里迸发着同样认真的光芒。

    最后,还是雷云打破了这宁静。

    “呦呦呦,让我说中了吧!”雷云嘿嘿一笑,好像没心没肺的问题青年,“趁着最近负伤在家,就去豪姐那转转呗,她白天基本都在,晚上才进去修炼,哥你就放心吧,其实我跟豪姐没什么机会独处。虽然我魅力无边,可你也要相信自己。”

    “我更相信沫沫的眼光。”

    “恩,没错……诶?不是,哥你什么意思啊?看上我就是没眼光呗,你要是这么说的话,我可就要跟你掰扯掰扯了。”

    雷雨看着雷云故作轻松的样子,心里不由得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头,“赶紧回去吧,要听话,好好锻炼。”

    “你一起去呗,豪姐白天都是一个人在家。”其他人在空间里训练,这样做是避免家里忽然来人。

    雷雨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受伤的腹部,“我过两天再过去,这事儿你别跟她说。”

    “为什么啊?她知道了一定会很心疼你的。”难道恋爱的时候不是应该想尽办法让对方关心自己在意自己吗?这么好的机会,就这样放弃了?

    “知道了不过是多一个人担心罢了,我的伤已经没事了。”

    “这么高深?”雷云抓起自己的背包挎在肩头,“可豪姐不是别人。哥,我发现你是彻底陷进去了,你好像特别在乎豪姐怎么看你,但是那真的重要吗?喜欢她就让她知道,第一印象只是两个人开始的原因,想要长久,磕磕绊绊是避免不了的,那个叫磨合。”

    直到雷云离开书房,雷雨还一个人沉浸在那段话里。

    他在乎沫沫对他的看法,这样有什么不对吗?他想把最好最完美的那一面展示给她,这样又有什么不对吗?

    为什么他们每个人说的都不一样,而他竟然觉得,每个人说的都有道理。

    雷雨将脸埋在手掌里,内心想要见她的冲动一直在叫嚣,从受伤开始就没间断过,他渴望被她抱在怀里,就像上次那样。

    可是他也会怕,怕沫沫发现,他其实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优秀,怕她看穿自己,发现他并不是那个对的人。

    一个人若是太在乎,就会走进十字路口,他会觉得哪条路都对,却又都不对。

    雷云回到屠尸小队的别墅,封陌沫刚想把他收进空间,他却一抬手,喊停了。

    “怎么了?”

    “恩,有件事儿,我哥不让我告诉你。”

    封陌沫挑眉,“他回来了?”

    “恩。”

    “他受伤了。”不是疑问,而且肯定。

    雷云简直惊呆了,伸手打了个响指,“豪姐,我就说我哥配不上你,你怎么这么了解他,可他却一点儿都不了解你!”

    “滚!”封陌沫一扬手,雷云凭空消失了。

    封陌沫放下手中的书,回房换了一身衣服,既然那个男人胆子这么小,她就有必要跟他进行一场深刻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座谈会了。

    当封陌沫出现在雷家,雷妈妈笑的嘴都合不拢了,“沫沫呀,快进来,今天不是星期天啊,你不忙啦?”

    封陌沫几乎每个星期天都过来,送些生活用品和食物之类。

    封陌沫帮忙将购物篮放进厨房,才跟雷妈妈寒暄道,“刚听说雷雨回来了,我正好有事请他帮忙。”

    “什么请不请的,你有事儿,直接命令他,本来就那么忙没时间陪你,这好不容易休息几天还窝在家里,那个混小子,沫沫你等着,我去叫他。”

    雷妈妈总是这样风风火火的个性,那丰满的身体一点都不影响行动力,几下子就跑上楼了。

    封陌沫在楼下等,趁这个机会,又给玄关处空了的鱼缸里放了几条肥美的鱼,注入了新鲜干净的水。

    “你是要在这办水族馆吗?”

    封陌沫回身,发现雷雨就站在身后,如果能忽略他上下起伏的胸口,封陌沫会相信他是淡定的。

    “跑这么快干什么?”

    “没,没有啊!”

    封陌沫颔首,好吧,“现在方便出门吗?”

    “是。之前完成了一项大任务,我大概有半……十天假期。”

    他其实想说半个月,可这会儿已经过去三天了。

    “好,那这十天你分我一半可以吧?”

    “啊,行啊!”

    雷雨第一次脑子有点儿跟不上节奏,不知道为什么,时间越久,他就越不知道如何跟沫沫相处,还不如初识那会儿来的自然。

    似乎,相处久了,他很了解她,又好像什么都不了解。

    封陌沫带雷雨去了交易市场,一路上她都没问他受伤的事,也没问关于这次任务的事。

    三天前,十几架飞机进了基地,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当时她就在家里,怎么可能不知道,那时候就猜到他回来了,可是他一直没来,她以为他在做交接,很忙,却没想到是因为受伤。

    所谓的交易市场,也不过是之前一家大型商场,里面的店铺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给个人。

    屠尸小队在这里已经拥有三家商铺,一家是商场一楼网点的餐厅,一家日用百货,还有一家百货收购行。

    百货收购行,顾名思义,你可以把自己收集回来的物资拿到这里换晶核,价钱公道,最重要是方便,不必自己摆摊浪费时间和租费了。

    封陌沫把雷雨带到餐厅,选了安静的位子,给他拿了一壶热茶,让他等,着然后自己就钻进储物室去了。

    餐厅的服务员是唐朝自己找的,据说都是唐家曾经支助过的孤儿,最大的十七岁,最小的才十三岁,餐厅大厨是一个在唐家工作了大半辈子的老人,唐朝和唐海蓝叫他文叔,因为两人一再保证此人人品信得过,才有了这家餐厅。

    开餐厅确实冒险了点,可也是最一本万利的,高风险,回报大。

    封陌沫又给储物室添了不少食材,文叔在本子上一一做好记录,最后还不忘汇报这几天的业绩,他确实是个一板一眼很实在的老头。

    等到封陌沫回到大堂时,却看到了令她意外却又情理之中的一幕。

    雷雨坐着的角落里,此时竟然多了两个人,两个女人,一个坐在雷雨对面,这个没什么,另一个坐在他身边,值得关注的焦点是,那个女人还在不停往他身上靠……

    这种事在末世里很常见,很多能力出众的女人总是喜欢到处猎艳,相中了,两人一拍即合,关系就开始了。或者是强强联手,又或者是男方弱一点寻求保护,反正就是各取所需。

    但基本上那些女人为了避免麻烦,选择的男人都是没什么背景的,现在只能说,要么是那女人初来乍到,要么就是雷雨魅力太大了。

    雷雨一直保持着低气压,任由女人如何撩拨都不看她一眼,可谁能想到,那女人竟还得寸进尺的将手放在了他的大腿上……

    ‘兹啦啦’

    雷雨手上环绕着一层雷电向女人逼近,那女人似乎没料到对方竟然会突然出手,一时大意,耳边的头发就这样被烫焦了。

    那女人猛的站起身远离雷雨,摸着自己半长头发一阵心疼。

    “你,你可知道老娘是谁?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别不知好歹!”

    “雷雨!你太过分了吧?”

    不待雷雨回答,封陌沫就迈着长腿优雅的走过来了,没去看雷雨不解的神色,而是看着那女人被烫焦的头发道,“男人要有气度,怎么可以随便对女人出手?”

    雷雨呆呆的看着封陌沫的侧脸,明明还是那张脸,还是那副万事与我无关的表情,可是为什么,他就是觉得气氛不对,很诡异。

    他觉得,沫沫好像是生气了。

    难道是他的错觉?

    那女人见有人帮她说话,骄傲的一仰头,刚想开口说什么,却又一次被封陌沫打断了。

    “你记住了,下次再有这种事,让我出手,女人对付女人才天经地义。”

    “你!你什么意思?”

    那女人觉得似乎是自己听错了,对面另一个女人却快步跑到她身边,两人同仇敌忾,“芳姐,他们俩是一起的!”

    叫芳姐的女人嗤笑一声,视线在封陌沫身上转了转,讽刺的对雷雨道,“原来你是被这个排骨妹罩着的,哼,品味也太差了。”说着,还故意挺了挺她那一对*。

    封陌沫勾唇轻笑,那笑容让一旁的雷雨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说说吧,你的背景。”

    芳姐,名叫艾芳,“怎么,看看我的背景是不是你可以得罪的吗?哼!那你就给我听好了,我是灭世小队的人,想招惹我,先掂量掂量自己够不够份量吧。”

    “灭世小队?”封陌沫挑眉,“呵,还真是冤家路宰。”

    “什,什么?”艾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封陌沫缓缓抬起手,看似轻轻搭在了艾芳肩头,“没什么,记得帮我跟擎赫打个招呼,就说你是被我废了的。”

    “啊――”

    忽然,凄厉的哀嚎声响彻整个餐厅,其他还在进餐的人都感兴趣的探过头来。

    艾芳捂着自己的肩膀,脸上的表情都扭曲了,“你,你到底是谁?”

    “芳……芳姐,她她她,她好像是……屠尸小队的。”

    艾芳瞪大了眼睛怒瞪封陌沫,屠尸小队,那个忽然销声匿迹的佣兵小队,没错,那一头标志性的长发,确实是她没错。

    虽然很多人都说屠尸小队队长是个女人,而且很强,但是她就没信过,她甚至想,若有朝一日让她碰上这个女人,她一定要跟她较量一番,让她知道谁才是基地里最强的女人。

    可是现在,当封陌沫真的站在她面前,她却不敢动了,她知道自己输在哪里,气势,气势上她就已经输了。

    可是,她不会这么轻易算了的!

    “屠尸小队!好,你给我等着!”

    然后,两个女人狼狈的逃离。

    “沫沫。”雷雨小山一样的身子挪到封陌沫面前,脸上笑容很是灿烂。

    封陌沫绷着脸,忽然伸手拍了拍雷雨的裤子……那里刚刚被那女人摸过。

    雷雨失笑,他发现自己竟霍然开朗了。

    刚刚那女人碰过的地方,被沫沫清理了,刚刚碰到他的那只手臂,也被沫沫给废了,恩,这说明什么?

    “沫沫,咱们回家吧。”

    “我还要去楼上……”

    “走吧,回家,我有事跟你说。”

    封陌沫悄悄勾起嘴角,嘴上却说,“什么事不能等一会儿?”

    “我受伤了,好痛,坚持不住了。”雷雨难得一副可怜兮兮样,那么大个子配上那个表情,周围看客都受不了的直哆嗦。

    封陌沫走前面,唇角微扬,说出的话却依旧满不在意,“我又不是医生,受伤了跟我说有什么用?”

    雷雨在后面扶着封陌沫的肩膀,倾斜着身子在她耳边小声道,“沫沫,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哼!封陌沫哼了一声,“知道错了就得长记性。”

    “长了长了,绝不再犯!”

    当艾芳回到灭世小队,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擎赫,但因为她级别不够,不可能直接见到本人,只能由上级传达。

    灭世小队如今正在申请团级资格,因为他们的人数已经达到200,佣兵团的最低标准就是人数200以上。

    其实擎赫这段时间一直很辛苦,不止封陌沫发现了体力的重要,对于他这个当事人更是知道自己败在哪里,所以这段时间他一直在锻炼自己的体力,也算小有成效。

    毕竟过去十几年他都是在实验室里度过,现在忽然这么大运动量,他还是有点儿承受不了的,这不,上午刚训练完,他就忍不住要来个午睡了。

    擎赫刚刚躺下,还没等闭上眼睛,房门就被敲响了,咬牙,尼玛要是没有重要的事,老子一定扒了你的皮!

    “进来!”

    门外的是新进成员,主要负责人事管理,最近灭世小队发展这么迅速都是这个男人的功劳。

    不过,听到擎赫愤怒的声音,他还是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实在是擎赫脾气太过我心情不定,而他身边的几个贴身保镖又太强了。

    房门被推开,男人缓步走了进来。

    擎赫坐在床上,微颔首,一双眼睛却直直逼视着面前的男人,被人扰了清梦,他没直接跳起来掐死他已经是开恩了。

    “许家辉,你最好有很强大的理由说服我浪费睡眠时间来听你说废话!”

    如果封陌沫和季朗在这,也许他们会感到很惊讶,这个畏畏缩缩一副胆小怕事样子的男人,竟然就是当初那个许家辉,那个对末世充满期望与幻想的男人。(末世初,封陌沫和季朗初次见面的商场里,许家辉是另一方的带头人,大家应该记得吧?)

    许家辉战战兢兢的施了一礼,道,“队长,是这样的,小队成员今天被人打伤了,对方还让她给您带句话……”

    “说!”

    擎赫气压很低,队里小角色被欺负也要找他?要他们有什么用!

    许家辉咽了口唾沫,“是,是屠尸小队伤的人。”

    “谁?你说屠尸小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