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都给老娘说中文!_分节阅读_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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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走了谄笑着想坐到我身边来的卢修斯,呼唤我的宠物。
这一次,我的宠物依然不敢拒绝。
我得意的扫了一眼企图拐走我家小狗的“陌生人”一眼,他显得有些失落。
是我的就是我的。
我挽着宠物到礼堂的时候,她不敢放手。
我要求宠物带我去麻瓜世界的时候,她不敢拒绝。
我在水中冷冷看着她的时候,她不敢继续向前游。
养这样一只小狗确实非常省心。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生活自理,不需要把心思放在她身上。
我一直是这样以为的。
直到萧铅笔对我伸出尖牙利齿。
我的宠物居然会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跑到我面前来哭鼻子。
我讨厌有人在我面前哭,尤其是她,哭的让我心烦。她用凶巴巴的语气质问我——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我说话,就好像从来就没有人胆敢叫我“秃叔”,说我“真的很丑”。
这不是一只好宠物该有的品质。
亦或者……她从来就没有作为一只宠物的自觉?
说实话我在考虑是否还要继续放养这只宠物的问题上浪费了很长一段时间。就在我正要说服自己扔掉这只不太听话,偶尔还会咬人的小家伙时,校董事会突然差遣一只家养小精灵来问我要不要领个学生回家养着。
我想我当时的态度肯定很差,因为那只家养小精灵抖的都快成筛子了。它哆哆嗦嗦地报出一个名字,然后迅速幻影移行了。
犹豫了片刻,我答应下来。
宠物在知道这个“噩耗”后依然没有拒绝——就和她之前、和我假想的一样。我发现对于我的要求她似乎很少拒绝。
不是心甘情愿,只是不敢。
这样的状况总会让我产生错觉,误以为她是乖巧的、温顺的、服从命令的。
我看着那个即使因为发高烧而昏过去的少女脸上依然挂着的倔强突然觉得我错的很离谱。
最开始,她在我心里只是一个模糊地概念。救世、来自远方、也许会和路飞有那么几个共同点,我偶尔会把这些信息拼凑起来,但在脑海中形成的那个影像是模糊的。
接着,当我对她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我觉得她很有趣,张牙舞爪的,可是一个凌厉的眼神又会让她消停下来。
然后,我把她当做宠物漫不经心地照顾着,心情好的时候顺顺她颈后的毛,不耐烦了也可以一脚踢开。
如果这些都不是她……那么她会是什么呢?
麻瓜果然是一种难以理解的生物。呃……这只神奇生物现在醒了……
077_宵夜
[跟着秃叔有……霸王餐吃!]
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一双疑似没日没夜打游戏熬红了的眼,呆滞三秒,然后立即装睡。
耳边传来一声轻笑,蹲在我身边的秃叔站起身,毫不客气地用脚尖踢了踢我:“别装睡。”他这一踢让我知道我八成还躺在地板上。
秃叔,你这是摧残祖国未来的花朵!这样的人怎么还能获得优秀人民教师奖啊!
我扶住自己混沌的大脑,希望它不会一时生气离我的脖子而去,一件外褂从我的身上滑落下来——我看着那件破旧的黑色大衣内心百感交集:看来秃叔还稍微懂得一点照顾病人的常识,不过闻着这袍子的气味我就知道这大概是他从衣柜的角落里随便扯出来的一件。我大概是发烧了,额头有些发烫,走路也是摇摇晃晃的。秃叔微晃了一下食指,被我披在肩上的旧长袍便倏地一下飞去门边的衣架上挂好。如果硬要形容的话,简直就像一块破抹布挂在分了叉的树干上。
“别傻站着,去弄饭。”秃叔掸掸单人沙发上的灰尘,“顺便把这个房间清理一下,不清理也没关系,反正这是你住的房间。”
我环顾四周,然后茫然地问他:“我住这里?”
秃叔不耐烦地颔首。
“这里是客厅啊。”
“难道说你还想睡卧室?让我把床让出来给你睡?”秃叔的声音高了八度。
啧啧,居然冲一个病人大吼大叫的,就这素质……我摇摇头:“教授你早说你家穷的只买的起一张床我就不会跟你提这么过分的要求了嘛……诶,是我不该乱揭人伤疤,我知道的,你家穷的都揭不开锅了嘛。(中)”我表示同情。其实韦斯莱家寒碜点我还能理解,毕竟养娃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没有之一),而他们家养小猪似的一口气养了七个,亚瑟虽然是个政府公务员,但莫莉基本就是待业中年妇女,没饿死个把儿子都算是上天的眷顾。可是一直贯彻霸王理论的秃叔家境也这么贫寒?别跟我说他把一袋袋的金加隆都拿去为和平事业做贡献了。
“什么是穷的揭不开锅?”因为我不知道这句俗语用英文要怎么说,所以刚刚直接就用中文说了出来,秃叔听了个大概,复述的还是很准确的。
“就是你家这样——柴米油盐酱醋茶啥都没有。”我随手一指他家空荡荡的厨房,那里除了几个刷着土黄色油漆的柜子之外什么都没有,更不要提什么抽油烟机和自动洗碗柜了。“教授,为什么你家这么穷……”我越说越小声,把最后那句“要不你现在上街抢两个汉堡回来?”咽进了肚里。
秃叔用看白痴的眼神看我:“因为平时我住在霍格沃茨。”
至此我终于弄明白为啥秃叔家如此寒碜的原因:原来叔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在霍格沃茨……蹭吃蹭喝!鄙视他!难怪这间屋子一副很久没有人住的样子,感情秃叔一直在有求必应室和他的米老鼠帷幔亲热呢!
可是鄙视归鄙视,但晚饭总是要吃的。我前有空空的锅后有虎视眈眈的秃叔,于是只好横着走=……=我翻遍了所有我认为可能的抽屉,终于在一个角落找到了一把生了锈的铲子。把铲子在灶台上磕磕,似乎还挺结实。
决定了,就是你了!
秃叔看我一脸豁出去的表情拿着铁铲往外走估计是觉得有些好奇,他手臂一伸,拦下我:“你干嘛去?”
“发扬红军艰苦奋斗的精神,”我一点头,盯着他的眼睛严肃地说,“挖草根啃树皮。”
英国虽然贫瘠,但我想野菜什么的总该还是有的。尤其是秃叔家住的这么偏僻,四周都是墓地,有这么肥的养料这小山坡上肯定能长出点好东西。“我跟你说,这个天荠菜虽然老了,但是我们可以去掏几个鸟窝用它煮鸟蛋吃;马齿苋有点酸,不过味道很不错;剪刀菜也是很常见的植物。如果你有什么‘金色的鱼钩’的话,我可以走远点给你弄条鱼回来,但是如果你要吃肉……嗯,这就比较麻烦了,只要你不介意试着去挖下坟,说不定有好发现……还有还有,要是你想喝茶我也能顺手给你带点猫儿刺回来,补肾的……唔……”我说了这么多,秃叔却丝毫不为所动,他似乎忍无可忍地起身直接将手盖在我脸上,把我推的远远的。
“我看起来肾虚么?”秃叔语气不善地问。
“有、有点……”我哆嗦地低下脑袋,秃叔你去百度一下就知道,像你这样面色卡白、皮肤粗糙、四肢冰凉、早秃就是典型的肾虚症兆嘛!
绝迹很多年的降龙十八掌再现江湖!
不想喝茶就直说嘛……何必动手打人呢?我捂着泛红的脸颊强忍着不哭,整个人委屈到不行。
他哼哼两声,俯下身挑眉看着我,语气轻柔的不像是威胁:“我以为你的脑子多少会记住点事情,不过现在看来它容量很小。”他顿了顿,又凑近了一些,“如果再敢乱说话,下学期格兰芬多学院大概就会少一名学生了,这里的墓碑……也会多一块。”
“你、你不能杀我!”因为他靠的太近了,我一激动,差点把唾沫星子喷到他脸上。
秃叔又笑了,那是一种有些得意又有些不屑的笑容:“我想杀谁就杀谁。”他直起身昂着下巴说。
“邓布利多教授会发现的,然后就把你关进阿兹卡班!”我不知道哪里冒出的勇气,直接冲他吼道。有邓爷在,我才不怕!
“他不会有证据的,”秃叔的手随意搭在门把手上,“顶多给我扣个‘监护不周’的罪名。”他稍一用力,紧锁的门打开了一道小缝,“走,我们出去吃。”
起初我百般耍赖打死不肯出门,生怕走到那个黑暗角落秃叔就把我“就地正法”了,但被秃叔拽着胳膊强行拧出了门后才发现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他大概是真打算带我去吃夜宵。可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他专门挑坟头多阴气重的地方走。刚开始我还能假装镇定,最后实在受不了那种心理折磨,小跑到秃叔身边牵着他的袖子。
“放手。”他语气平淡地说。
“不放,”我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企图以我饱含泪水的双眼感动这个心师一坨铁的男人,“我怕。”
事实证明要是秃叔能被我这种三流演员感动那他就不是秃叔了。这家伙没有直接甩开我的手,而是恶意地加快步伐,害的我只好一直保持竞走状态。直到我热出了一身汗才遥遥看见不远的前方闪烁着的灯火。终于到了!我欢乐的泪奔……然后奔泥巴坑里了(唯一的光源是秃叔手中的魔杖,跑远了就看不见脚下的路)。双脚沾满湿嗒嗒黏糊糊的泥巴的滋味非常不好,我真诚且恳切地凝视秃叔,希望他给我一个清洁魔咒,可丫直接无视我!
他带我走街串巷,英国那些狭窄不知道会串联到什么地方的小巷总是会让我想起北京的胡同,等我们停在破釜酒吧前时,我裤脚上的泥巴已经差不多干了,它们粘在我的裤脚和鞋子上,很难看。
破釜酒吧的老板是个驼背男,就算站“直”了也只比我高出几厘米的样子。
酒吧里本来有个穿着复古女仆装的啤酒妹,一看到秃叔就跑的没影了,和秃叔有着同样名字的老板跑不掉,只好迎着头皮来替我们开门。“公爵今晚怎么有空来小店啊……”他搓着手,笑得很假。
估计秃叔看多了别人的假笑,那张令我不适的笑容并没有让他感到任何不悦,他不挑剔地拉着我随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下。会看眼色的老板神速地端上来一杯我根本叫不出名字的酒和一杯西柚汁。
跟着秃叔真是太幸福了!当年我就跟错了大哥啊,油条兄家只有干巴巴的面包,但和秃叔出来吃夜宵居然还有饮品诶!(而且很有可能是免费的>M<)
我暗喜地伸出手去,然后眼睁睁地看着秃叔飞快地抢过西柚汁仰头一口饮尽。
“……教授你拿错了吧……”
他扫了我一眼:“这两杯都是老板孝敬我的,我先喝哪杯要你管?”
郁闷了。
虽然秃叔没有点餐,但精明的老板显然不会认为这两个风尘仆仆的人半夜跑到他这儿来只是为了休息片刻。我想破釜酒吧雇佣厨师大概也都是些家养小精灵,期待中的老板拎着厨师耳朵吼他起床的戏码还没有上演,各种美味珍馐就已经被端上了桌。同样的菜色,一式两份。
因为有了前车之鉴,我在举起刀叉之前征求了一下秃叔的意见,他十分人才的直接用餐刀在桌上划了一道“三八线”,只留了一小部分位置给我。“不要超过这道线。”他简短的命令,然后即使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他还是能假装优雅的进餐。我注意到摆在线另一边的菜肴有一部分是重复的——那些估计都是他喜欢吃的。有几次我都想悄悄伸手偷盘蘑菇回来,但秃叔却眼疾手快地拍掉我的爪子:“不准过线。”
把我的蘑菇还给我TAT
我打了一个饱嗝,揉着微微鼓起的小肚子我想起一句俗话:饱暖思……啊呸!我看着坐在我对面优雅地用餐巾擦拭嘴角的秃叔,这句话就当我没说!
夜已深,酒吧里就只剩下四个人:我、秃叔(正在慢慢品酒)、一个趴在角落桌子上打着呼噜的酒鬼、站在柜台后用手支着下巴昏昏欲睡的老板。我靠在椅背上忍不住只打呵欠。
“很困?”我伸脚的时候不小心踢到了秃叔的脚踝,他皱眉说,“你不是才睡醒么……你是猪啊。”最后一句居然不是用疑问的语气说出来的,而是很肯定。他清清嗓子,冲缩在柜台后的驼背老板招手。
老板立即如哈巴狗一般出现了。
“开房。”
“……啊?”
“天太晚不想回去了……有什么不满?”秃叔斜睨店老板,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似乎对这个老板很不客气。嗯,难道就是因为他们同名?
”我赶走了谄笑着想坐到我身边来的卢修斯,呼唤我的宠物。
这一次,我的宠物依然不敢拒绝。
我得意的扫了一眼企图拐走我家小狗的“陌生人”一眼,他显得有些失落。
是我的就是我的。
我挽着宠物到礼堂的时候,她不敢放手。
我要求宠物带我去麻瓜世界的时候,她不敢拒绝。
我在水中冷冷看着她的时候,她不敢继续向前游。
养这样一只小狗确实非常省心。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生活自理,不需要把心思放在她身上。
我一直是这样以为的。
直到萧铅笔对我伸出尖牙利齿。
我的宠物居然会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跑到我面前来哭鼻子。
我讨厌有人在我面前哭,尤其是她,哭的让我心烦。她用凶巴巴的语气质问我——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我说话,就好像从来就没有人胆敢叫我“秃叔”,说我“真的很丑”。
这不是一只好宠物该有的品质。
亦或者……她从来就没有作为一只宠物的自觉?
说实话我在考虑是否还要继续放养这只宠物的问题上浪费了很长一段时间。就在我正要说服自己扔掉这只不太听话,偶尔还会咬人的小家伙时,校董事会突然差遣一只家养小精灵来问我要不要领个学生回家养着。
我想我当时的态度肯定很差,因为那只家养小精灵抖的都快成筛子了。它哆哆嗦嗦地报出一个名字,然后迅速幻影移行了。
犹豫了片刻,我答应下来。
宠物在知道这个“噩耗”后依然没有拒绝——就和她之前、和我假想的一样。我发现对于我的要求她似乎很少拒绝。
不是心甘情愿,只是不敢。
这样的状况总会让我产生错觉,误以为她是乖巧的、温顺的、服从命令的。
我看着那个即使因为发高烧而昏过去的少女脸上依然挂着的倔强突然觉得我错的很离谱。
最开始,她在我心里只是一个模糊地概念。救世、来自远方、也许会和路飞有那么几个共同点,我偶尔会把这些信息拼凑起来,但在脑海中形成的那个影像是模糊的。
接着,当我对她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我觉得她很有趣,张牙舞爪的,可是一个凌厉的眼神又会让她消停下来。
然后,我把她当做宠物漫不经心地照顾着,心情好的时候顺顺她颈后的毛,不耐烦了也可以一脚踢开。
如果这些都不是她……那么她会是什么呢?
麻瓜果然是一种难以理解的生物。呃……这只神奇生物现在醒了……
077_宵夜
[跟着秃叔有……霸王餐吃!]
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一双疑似没日没夜打游戏熬红了的眼,呆滞三秒,然后立即装睡。
耳边传来一声轻笑,蹲在我身边的秃叔站起身,毫不客气地用脚尖踢了踢我:“别装睡。”他这一踢让我知道我八成还躺在地板上。
秃叔,你这是摧残祖国未来的花朵!这样的人怎么还能获得优秀人民教师奖啊!
我扶住自己混沌的大脑,希望它不会一时生气离我的脖子而去,一件外褂从我的身上滑落下来——我看着那件破旧的黑色大衣内心百感交集:看来秃叔还稍微懂得一点照顾病人的常识,不过闻着这袍子的气味我就知道这大概是他从衣柜的角落里随便扯出来的一件。我大概是发烧了,额头有些发烫,走路也是摇摇晃晃的。秃叔微晃了一下食指,被我披在肩上的旧长袍便倏地一下飞去门边的衣架上挂好。如果硬要形容的话,简直就像一块破抹布挂在分了叉的树干上。
“别傻站着,去弄饭。”秃叔掸掸单人沙发上的灰尘,“顺便把这个房间清理一下,不清理也没关系,反正这是你住的房间。”
我环顾四周,然后茫然地问他:“我住这里?”
秃叔不耐烦地颔首。
“这里是客厅啊。”
“难道说你还想睡卧室?让我把床让出来给你睡?”秃叔的声音高了八度。
啧啧,居然冲一个病人大吼大叫的,就这素质……我摇摇头:“教授你早说你家穷的只买的起一张床我就不会跟你提这么过分的要求了嘛……诶,是我不该乱揭人伤疤,我知道的,你家穷的都揭不开锅了嘛。(中)”我表示同情。其实韦斯莱家寒碜点我还能理解,毕竟养娃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没有之一),而他们家养小猪似的一口气养了七个,亚瑟虽然是个政府公务员,但莫莉基本就是待业中年妇女,没饿死个把儿子都算是上天的眷顾。可是一直贯彻霸王理论的秃叔家境也这么贫寒?别跟我说他把一袋袋的金加隆都拿去为和平事业做贡献了。
“什么是穷的揭不开锅?”因为我不知道这句俗语用英文要怎么说,所以刚刚直接就用中文说了出来,秃叔听了个大概,复述的还是很准确的。
“就是你家这样——柴米油盐酱醋茶啥都没有。”我随手一指他家空荡荡的厨房,那里除了几个刷着土黄色油漆的柜子之外什么都没有,更不要提什么抽油烟机和自动洗碗柜了。“教授,为什么你家这么穷……”我越说越小声,把最后那句“要不你现在上街抢两个汉堡回来?”咽进了肚里。
秃叔用看白痴的眼神看我:“因为平时我住在霍格沃茨。”
至此我终于弄明白为啥秃叔家如此寒碜的原因:原来叔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在霍格沃茨……蹭吃蹭喝!鄙视他!难怪这间屋子一副很久没有人住的样子,感情秃叔一直在有求必应室和他的米老鼠帷幔亲热呢!
可是鄙视归鄙视,但晚饭总是要吃的。我前有空空的锅后有虎视眈眈的秃叔,于是只好横着走=……=我翻遍了所有我认为可能的抽屉,终于在一个角落找到了一把生了锈的铲子。把铲子在灶台上磕磕,似乎还挺结实。
决定了,就是你了!
秃叔看我一脸豁出去的表情拿着铁铲往外走估计是觉得有些好奇,他手臂一伸,拦下我:“你干嘛去?”
“发扬红军艰苦奋斗的精神,”我一点头,盯着他的眼睛严肃地说,“挖草根啃树皮。”
英国虽然贫瘠,但我想野菜什么的总该还是有的。尤其是秃叔家住的这么偏僻,四周都是墓地,有这么肥的养料这小山坡上肯定能长出点好东西。“我跟你说,这个天荠菜虽然老了,但是我们可以去掏几个鸟窝用它煮鸟蛋吃;马齿苋有点酸,不过味道很不错;剪刀菜也是很常见的植物。如果你有什么‘金色的鱼钩’的话,我可以走远点给你弄条鱼回来,但是如果你要吃肉……嗯,这就比较麻烦了,只要你不介意试着去挖下坟,说不定有好发现……还有还有,要是你想喝茶我也能顺手给你带点猫儿刺回来,补肾的……唔……”我说了这么多,秃叔却丝毫不为所动,他似乎忍无可忍地起身直接将手盖在我脸上,把我推的远远的。
“我看起来肾虚么?”秃叔语气不善地问。
“有、有点……”我哆嗦地低下脑袋,秃叔你去百度一下就知道,像你这样面色卡白、皮肤粗糙、四肢冰凉、早秃就是典型的肾虚症兆嘛!
绝迹很多年的降龙十八掌再现江湖!
不想喝茶就直说嘛……何必动手打人呢?我捂着泛红的脸颊强忍着不哭,整个人委屈到不行。
他哼哼两声,俯下身挑眉看着我,语气轻柔的不像是威胁:“我以为你的脑子多少会记住点事情,不过现在看来它容量很小。”他顿了顿,又凑近了一些,“如果再敢乱说话,下学期格兰芬多学院大概就会少一名学生了,这里的墓碑……也会多一块。”
“你、你不能杀我!”因为他靠的太近了,我一激动,差点把唾沫星子喷到他脸上。
秃叔又笑了,那是一种有些得意又有些不屑的笑容:“我想杀谁就杀谁。”他直起身昂着下巴说。
“邓布利多教授会发现的,然后就把你关进阿兹卡班!”我不知道哪里冒出的勇气,直接冲他吼道。有邓爷在,我才不怕!
“他不会有证据的,”秃叔的手随意搭在门把手上,“顶多给我扣个‘监护不周’的罪名。”他稍一用力,紧锁的门打开了一道小缝,“走,我们出去吃。”
起初我百般耍赖打死不肯出门,生怕走到那个黑暗角落秃叔就把我“就地正法”了,但被秃叔拽着胳膊强行拧出了门后才发现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他大概是真打算带我去吃夜宵。可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他专门挑坟头多阴气重的地方走。刚开始我还能假装镇定,最后实在受不了那种心理折磨,小跑到秃叔身边牵着他的袖子。
“放手。”他语气平淡地说。
“不放,”我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企图以我饱含泪水的双眼感动这个心师一坨铁的男人,“我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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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釜酒吧的老板是个驼背男,就算站“直”了也只比我高出几厘米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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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秃叔看多了别人的假笑,那张令我不适的笑容并没有让他感到任何不悦,他不挑剔地拉着我随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下。会看眼色的老板神速地端上来一杯我根本叫不出名字的酒和一杯西柚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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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秃叔没有点餐,但精明的老板显然不会认为这两个风尘仆仆的人半夜跑到他这儿来只是为了休息片刻。我想破釜酒吧雇佣厨师大概也都是些家养小精灵,期待中的老板拎着厨师耳朵吼他起床的戏码还没有上演,各种美味珍馐就已经被端上了桌。同样的菜色,一式两份。
因为有了前车之鉴,我在举起刀叉之前征求了一下秃叔的意见,他十分人才的直接用餐刀在桌上划了一道“三八线”,只留了一小部分位置给我。“不要超过这道线。”他简短的命令,然后即使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他还是能假装优雅的进餐。我注意到摆在线另一边的菜肴有一部分是重复的——那些估计都是他喜欢吃的。有几次我都想悄悄伸手偷盘蘑菇回来,但秃叔却眼疾手快地拍掉我的爪子:“不准过线。”
把我的蘑菇还给我TAT
我打了一个饱嗝,揉着微微鼓起的小肚子我想起一句俗话:饱暖思……啊呸!我看着坐在我对面优雅地用餐巾擦拭嘴角的秃叔,这句话就当我没说!
夜已深,酒吧里就只剩下四个人:我、秃叔(正在慢慢品酒)、一个趴在角落桌子上打着呼噜的酒鬼、站在柜台后用手支着下巴昏昏欲睡的老板。我靠在椅背上忍不住只打呵欠。
“很困?”我伸脚的时候不小心踢到了秃叔的脚踝,他皱眉说,“你不是才睡醒么……你是猪啊。”最后一句居然不是用疑问的语气说出来的,而是很肯定。他清清嗓子,冲缩在柜台后的驼背老板招手。
老板立即如哈巴狗一般出现了。
“开房。”
“……啊?”
“天太晚不想回去了……有什么不满?”秃叔斜睨店老板,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似乎对这个老板很不客气。嗯,难道就是因为他们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