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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金雁之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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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王时,王室微,楚王就曾公然以天子自居,并实行封王制,如今顺利攻下鄂邑,因鄂邑得天时地利,楚王便将之定为楚国的别都,并封次子挚红为鄂王,居于鄂邑,同时封长子毋康为句亶王,三子执疵为越章王。

    厉王十五年年初,为封王事宜,楚王在丹阳城设大宴,宴行一月,请群蛮百濮等方国部落的首领前来祝贺。

    所谓群蛮百濮,指的是汉水流域一带所居住的濮人和各方国,此时楚国的疆域逐渐扩大,势力强盛,不少方国部落已对楚国俯首称臣,若然仍有独立在外的,因楚王一直对他们礼遇有加,也甚是率服,是以此番宴会上气氛可谓是一派祥和,随处可见洋洋喜气。再者行宴本还带有另一目的,即选亲,方国的首领们都知楚王三位公子除了三公子执疵年纪尚小之外,其余两名公子皆已到了可以娶亲的年龄,尤其是大公子毋康,他今年便到了行冠礼的年纪,只不过他因身体的缘故向来深居简出,朝中见过他真面目的人少之又少,但他毕竟是长子的身份,是将来要继承楚国国君的首选,因此就算他在宴会上从无露面,各国首领在言语中也多有提及,并有意将女儿嫁至楚国,希望楚王能看中并考虑结亲之事。

    其实楚王对他的这个儿子的婚事也很是头疼,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毋康不一样,他从小命运多舛,身体的缘故限制他做太多事情,因此在很多方面楚王就对他多有纵容,婚事自然也是其中之一,本来若毋康有心成家,那么遇到不喜欢的女子他绝对不会勉强,可偏偏毋康一心一意钻研他的精算之术,以至于把婚姻大事抛在脑后,置之不理,总是以身体不适作为理由而缺席宫中任何大小宴席,这样一来,他身边除了服侍他的宫人侍女之外就再无他人,这样一晃竟就到了行冠礼的年纪,别的公子王孙早在完婚之际就早早行使了冠礼,哪像他足足熬到二十,随着他的生日逐渐逼近,楚王也就越显着急,变着法儿想让毋康意识到应该娶亲这件事,是以这回他趁着行宴的一个月间,悄悄安排有女宾的宾客都住到了距离毋康不眠宫最近的别院里,并暗示紫荆花开的那日,他的长子便会在别院与不眠宫之间的满庭芳园露面,届时,只要谁能让毋康多看几眼,他便能出面安排后续的会面。虽说是如此安排,但最终会不会是他预期的那样,楚王自己也毫无把握。

    而对于次子挚红,楚王完全是另一种打算,因出兵征服了鄂一邑,又将鄂定为别都,将来势必作为楚国的军政中心来发展,因此鄂一地的民心便显得极为重要,鄂侯在厉王二年时被厉王所擒之后,鄂邑王权一直旁落,楚王针对这种情况,决定施行怀柔之策,封挚红为鄂王的同时正式迎娶鄂侯的公主,以便达到使鄂人真心诚服的目的。

    至于执疵,虽然年纪尚小,但也已有十三,挚红在十三岁时便能在校场夺得左司马帅印,因此对于执疵,楚王也寄予厚望,只不过成亲一事言之尚早,实际上对于还未满十五周岁的挚红来说,成亲实也过早,可为了达到他的政治目的,挚红显然是三子之中最合适的人选。

    这一日,挚红受到毋康的邀约前去不眠之宫,之所以将宫殿取名为“不眠”,是因为毋康的母亲也就是大夫人妍郦刚生出毋康那段时日为了毋康的病况夜夜不眠不休,而她最为担心的却是毋康因发病之故而长眠不醒,因此这座宫殿便有了“不眠”之名,是谓不眠宫殿。

    不眠宫殿地处僻静,临山望水,远离尘嚣,是相当适合养病的地方,除此之外,宫殿中还有一处天然温泉,经过加工,又用琉璃石砌筑,成为了一处天然的浸浴之所。毋康的病体常年用药,照料他的医官便将温泉之水一并利用起来,投下了数味对毋康的身体有调理作用的药,慢慢的温泉便多出了一股药味,后来就被称为“药池”,事实上,整座不眠宫殿到处都飘着药香,若是初次来访的人必定会不适应这股时淡时浓的药味,可挚红自小就常来探望他的大哥,因此对这股味道习以为常,他也曾希望这些味道能尽早散去,直到稍稍懂事了才被父王告知说有药味大哥才能安然无事地活下去,之后他便期待此处药香长伴,以佑他大哥毋康如意安康。

    挚红自出征鄂邑伊始,一直到年节来临才回了一次丹阳,但每年一到天冷,毋康总免不了又生一场大病,他虽前来探望,却未能等大哥恢复又再度离去,直到这次行宴才有机会再回丹阳,他本就打算前来不眠宫,不料毋康的邀约到得更早,是以他人才到便前去赴约,也顾不上众位宾客,一心只关心大哥是否有什么需要,因此脚步也略显匆忙,一身风尘仆仆的模样,叫不眠宫照顾毋康的姨母妍华夫人见了不由会心一笑,心知他俩兄弟情深,于是赶快将挚红带到毋康的书房,让兄弟俩聊个够。

    毋康的书房一半是寝室,一里一外,外间全是书,里间一半用作寝室,一半仍是搭了书架堆放书简,只因毋康常年卧病在床,却又时时惦念他要钻研的那些古古怪怪的数字,因此妍华夫人便将两者并在一起,让他随时随地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但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累了就必须休息。幸而毋康从小懂事,也许是因疾病伴随之故,他养成了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的习惯,也是因生病的缘故,他的个性出奇坚强,少有人能像他那样做到只为了别人的期望而忍受病痛辛苦地活着,他不叫苦不叫痛,很少给人看到他痛苦的一面,笑容是他脸上最常见到的表情,却掩饰了背后他为之付出的努力和忍耐,这样一个孩子,又怎会不值得人去关心和爱护,但也正是因此,毋康从来就没有过成婚的念头,他生怕自己活不久,拖累了他的妻子,也怕成为他妻子的女子将要照顾一个病人一辈子,这对那名女子显然太不公平,妍华夫人自然也清楚他的想法,也曾跟楚王坦言,可父母总归是父母,楚王也不例外,他身为一国之君,既然无法带给自己孩子一副健康的身体,但至少,他希望能够出现一名对毋康好的女子,这样也不枉毋康在人世上走了一遭,若他的一生只有病痛,那活着对他而言,未免太过残忍。而毋康显然不那么认为,他觉得有如此多的人关心他,也是病痛给他带来的福分,因此他反而觉得这一生足矣。

    药香扑鼻,挚红还未走近书房,就能听见隐约的咳,在毋康面前他从不过问病情,因为一直以来好好坏坏,多说无益,可是在妍华夫人面前,挚红仍是忍不住要问,“最近大哥身体可是尚好?”

    妍华夫人点头,“年节那场病拖了好久,听说你要回来,这几天他精神都非常好……”

    “我真应该常来。”挚红蹙眉道,他既被封为鄂王,恐怕这点小事日后都难以做到。

    “二公子,你别这么说,自小你就最关心大公子,有这份心意在便好,要做之事仍然必须去做,你大哥一定也是如此想的。” 妍华夫人很清楚他在想什么,听出他的自责之意,便道。

    “挚红知晓,只不过……”

    “无碍的,你大哥最了解你了,不是吗?” 妍华夫人温和地道。

    “嗯。”挚红点头。越是接近书房,药味便越显浓重,挚红的脚步逐渐加快,妍华夫人目送看他转入书房,便将书房的门轻轻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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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庭芳园满庭芳,王宫深处有一处赏花的绝佳之所,种满了各种不同季节盛开的芬芳,花期交错有序,所开的花便也错落有致,紫荆花三月怒放,鲜艳的紫红五瓣花朵与碧绿的嫩叶相映成趣,一入园便觉芬香扑鼻,香味清新入脾,头香最有益,这便是毋康被医官勒令要来赏花的缘由。

    毋康遵医嘱,如期而至。

    满庭芳园之中,早已聚集了众多女宾,南方风俗较之中原更为开放,是以她们皆未掩饰来意,眼神中满是期待,只因除了楚国大公子以外,她们早已听说二公子挚红也会露面。

    二公子被封为鄂王并快要定亲这事她们也都有所耳闻,但楚二公子毕竟是少年英雄英姿俊骨,足以令她们倾慕不已,反而是大公子她们无从熟悉,总觉得病骨支离的人很可能一无是处,因此皆不在意,就算她们的父亲曾几番吩咐她们要多讨大公子的欢心,可少女们放飞的心情又岂会因言语而被禁锢,满怀期许的心情早已在她们的着装打扮和妆容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更在神情之中表露无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