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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王子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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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恶魔特洛法司的福,大坟场更深处地面上的泥浆被吸收得干干净净,虽然还有些许松软,但不至于把脚陷进去。

    “恶魔的吞噬之力,倒是还能拿来当吸尘器用。”

    林志一边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一边在心中默默感慨。

    也不知道被远在天国的特洛法司听到了,会是怎样一番感想。

    想必应该是很懵圈的:吸尘器是什么玩意?

    小骨头安分地跟在林志身后,先前那五只恶魔的出现、攻击、死亡都无法影响它分毫,这是不死骨族深入骨髓的种族特性:阴冷、冷血。

    对于自己不亲近的人,它怀抱着最多的情感,也就是好奇。

    这跟脚下的泥巴、蜘蛛网上的蜘蛛没有两样。

    让小骨头突然变得如此老实的根本原因,还是脚底下软乎乎的泥土。

    有过一次经验后,它是真的害怕又一次陷进去无法自拔了。

    一大一小两个骷髅缓慢地前行,四周,好不容易变得稀少的枯树丛林又变得密集起来。

    到最深处,林志甚至需要自己动手,将遮挡在前方的黑色藤曼扯断撕开。

    这点短暂的路程就算使用诅咒系统也不会说什么,可拿那些高阶的诅咒来开路,林志总觉得有点亏。

    哪怕他体内的咒力已经满到,需要用眼眶中的火焰来燃烧。

    另一方面,丛林探险,一步一个脚印地摸索,这样的异世界冒险才有灵魂!

    从小就喜欢冒险的林志对此并不介意,反而还有点小愉悦。

    很快,前方的枯树渐渐有了些许生机,嫩绿色的叶子从枯黄的枝干冒出,缠绕在树干上的黑色藤蔓也长出了绿叶,密密麻麻地连成一片。

    枝干藤叶间,阴暗的光线下,一群头生尖角的蓝色蚂蚁将一条没有毛发的毛毛虫团团围住,毛毛虫疯狂甩动身躯,却终究抵不过蚂蚁群轮番撕咬,很快就失去了生命迹象,被拖向一个小巧的树洞。

    此时,突然意外发生,一只十条腿的红色蜘蛛从上方暴跳而下,强有力的上颚一把咬住毛毛虫。同时吐出蜘蛛丝黏住远处的一截树干,像蜘蛛侠一般荡了过去。

    蓝色蚂蚁们纷纷抬头,盯着远远离去的蜘蛛,头顶上的尖角居然喷射而出,精准地扎在十腿蜘蛛的屁股上。

    十腿蜘蛛当场麻痹,靠着蜘蛛丝的粘性,在空中中来回荡漾。

    嗖。

    一只长着两颗脑袋的螳螂不知从哪纵身跃出,钳住十腿蜘蛛后跃进密集的树叶之间,不见踪影。

    “那些,就是这个世界的小动物吗?看起来似乎比地球的要吓人啊。”

    林志眼眶中的幽蓝火焰跳动着,浑然不知如果出现在地球的话,他绝对是最吓人的那一个!

    即便现在是黑夜,他也可以清晰无比地见到远处发生的那一幕丛林间的优胜略汰。

    这里既然出现了这些小动物,那也就说明,距离离开大坟场不远了。

    哒哒哒!

    小骨头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拼着陷入泥潭的大恐怖,冲出去趴在树丛间,双手搭在树干上,骷髅脑袋凑上前去,空洞的眼眶一动不动地盯着上面跑来跑去的蚂蚁。

    林志看了一眼趴在那里异常专注的小骨头,抬起的白骨脚掌又收了回去。

    反正他也不急着去完成任务,想玩,就给你玩个够吧。

    他随地找了一块相对平整的岩石,背靠大树干,双手抱胸,翘着二郎腿,准备小小的眯一会。

    不死骨族需要休息睡觉吗?

    答案是肯定的,除了小部分变异种,大部分不死骨族虽然不会感到疲惫,但也需要通过休眠来恢复身体的能量。

    长期没有得到休息,体内的咒力更是会渐渐流逝,最终重新成为一副普通的枯骨。

    刚一躺下,林志莫名觉得哪里不对,又坐了起来,从身边的草丛里抽出来一根草根咬在嘴中。

    嗯,这样就完美了。

    他再度躺了回去,脸上满满的惬意,浑然已经忘记了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处理。

    另一边,大坟场入口。

    一个相貌英俊的年轻男人来到此处。

    “那只不死骨族呢?”

    雷龙王子诺亚斯特一身便装,英俊帅气的脸上透露出沉稳的神色。

    他的目光在大坟场四周扫过,最终落在正前方一个巨大的深坑上。

    这是那只不死骨族从空中坠落下来后砸出来的,当时的他就躲在旁边的岩石后面瑟瑟发抖。

    那会他知道自己不能死,雷龙王国的未来需要自己去维护,所以,才会流露出恐惧惊慌的神情。

    而现在,贝庞王族背叛的消息已经传达给雷龙王国的皇族,又答应了那只不死骨族,要在日出之前回到这里,割肉放血,诺亚斯特的心态就不一样了。

    在达成心愿、知道自己必死之后,所谓的恐惧也就显得一文不值。

    他维护了雷龙王国的安定,没有给王族的荣耀抹黑。

    那么死亡,又有何惧?

    诺亚斯特沿着巨坑走了一圈,接着双腿盘膝,坐在了泥土地上。

    远方的东边,有一线阳光切割过来,照射在大坟场外围的黄泥小道上。

    那名不死骨族给他的要求,是在日出之前回到大坟场。

    从太阳光线的位置来看,不需要几分钟,“日出”便会抵达大坟场。

    那会,也就是他遵守约定,割血放肉的时候!

    诺亚斯特王子从身后取下来一个包裹,这是临走时,母亲含泪塞给他的,里面是雷龙王国最顶级的菜肴。

    “应该还有时间,要不,还是尝试一下吧?”

    诺亚斯特抬头看了一眼大坟场外的光线,犹豫一会,还是将包裹解开.。

    一时间,浓郁的肉香弥漫开来。

    诺亚斯特盯着油香四溢的肉块,轻轻咽了一口口水,又从腰间解下来一壶平民常喝的烈酒。

    时间紧迫,他赶紧撸起两条衣袖,毫无一国王子该有的绅士风度,徒手抓起一大块角牛肉就往嘴里塞。

    塞满噎住了,就拎起酒壶仰头灌酒。

    从小到大,沐浴在皇室荣耀下的雷龙国王子,一直就有一个非常奇葩的梦想。

    那就是,抛下所有皇家礼节、绅士举止,像集市上那些赤膊大汉一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呼……舒服!”

    很快,塞满整个包裹的肉菜跟一壶烈酒就被诺亚斯特吃个精光。

    他小心翼翼地将满地的骨头菜屑捡起来,连同空酒壶一起,用粗布包裹包好,轻轻放在一边。

    同一时间,太阳的光线终于照射在大坟场的一块墓碑之上。

    诺亚斯特缓缓站起身,环顾四周,还是没有那只不死骨族的身影。

    他取出一把小刀。

    锋利的刀刃倒映着英俊且坚毅的侧脸。

    他也许猜测到那只不死骨族已经离开此处,但作为从小沐浴在皇室荣誉下的一国王子,他并没有怀抱丝毫侥幸心理。

    尤其是,对方的实力是那么的恐怖。

    失信,可能会给雷龙王国带来难以承受的灾难;

    守信,则国家在,一身的荣耀在,这是比自身性命还要重要千百倍的东西!

    很显然的选择。

    所以,在最初的一缕太阳光线照射到诺亚斯特王子脚掌的时候,他举起了手中的刀子。

    一时间,鲜血,洒满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