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1]第四百四十一章 闫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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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来这的姑娘还真就这么一位,要不我还真帮不上忙。”酒保想了想:“不过你记错了,那个小姑娘戴着的是两个大耳环,酷。”
徐川笑:“她有很多这种饰品,今天换了也说不定。”
“让人印象深刻的姑娘,很漂亮,可惜风格……”酒保摇摇头,“她刚走没半个小时,应该还是坐车走的,你现在追出去大概也来不及了。”
“她跟什么人在一起?”
“三个年轻男人,看打扮都是混混,我还以为他们是一路的……”酒保叹口气,“哥们,这样的姑娘,该放手还是放手吧,没法子的。”
“多谢。”徐川把一张百元钞票拍在桌上,离开了柜台。
出了酒吧,他再次拨通闫王的电话:“郑海市的一些小混混帮派,你了解多少?”
“小混混?大概有三四个这样的团体,虽然不成气候,但胜在给钱什么都干——跟朵朵有关系?”
“负责市中心商业街这边的是哪个?”
“这边的小混混帮派叫天狼,都是些不怕死的愣头青,他们最主要的活动区域是市中心商业街的一个酒吧。”
徐川站在酒吧门口,转身抬头:“迷情酒吧?”
“是这个名。”闫王道,“我这就派人过去。”
“不用。”徐川道,“我已经在这了,他们如果想把闫朵从这里掳走,会去哪里?”
“他们敢?!”
隔着手机听筒,徐川都感觉到了闫王那如同实质的杀意,这些小混混团体,在闫王眼中,连蚂蚁都不如,这些小虾米竟然敢染指他的女儿?这怎能让他不怒?
“别担心,把你知道的告诉我,我把闫朵一根毫毛不伤地带回去。”
那边沉默片刻:“他们的集会地点在迷情酒吧,总部在市郊的废弃垃圾厂,郑海市只有一个废弃垃圾厂。”
“我知道那个地方,喝杯茶冷静一下,等我消息,不要被陈光晖抓到尾巴。”徐川点头,挂了电话。
回到车附近,徐川怔了怔,旋即失笑。
自己的车现在被人泼了两桶红色油漆,这一下,挡风玻璃的可见度和0也没什么区别。这种手段显然比卸轮胎更快,泼完就跑,谁也抓不到。所以至少徐川的轮胎还是完整的。大概是自己刚才在酒吧问过的问题引起了这个所谓“天狼”的混混团体的敌意。
标准的,小混混的报复方式。
徐川甩开甩棍,两下砸穿挡风玻璃,朝一旁惊呆的路人们回了个微笑,拉开车门坐进去,发动,径直朝废弃垃圾厂的方向驶去。玻璃上的油漆会把视线给挡得一干二净,最快的办法当然是砸掉。
“泼我的油漆,这下可是私人恩怨了。”徐川轻哼一声,车子缓缓提速。不得不说开这么一辆车是很吸引眼球的,徐川开着的时候还不忘了把挡风玻璃上还连着的那些边角用甩棍砸掉。
这下看起来就正常多了,没有挡风玻璃和挡风玻璃擦得很干净这两点一眼望去,本来就不容易分清。
废弃垃圾厂。
一辆有些破旧的面包车缓缓在空地里停下,这里原本堆积如山的垃圾已经消失不见,剩下的只有一个空荡的破烂厂房,但作为一伙小混混,天狼能占据这么大的一块地方,已经足以说明其实力不弱。
至少在混混中实力不弱。
面包车门拉开,从上面跳下几个穿着皮夹克的青年,跟着他们的还有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漂亮少女,只是她俏脸上的烟熏妆快要把她这个年纪特有的青春美感给遮盖殆尽。
现在已有些秋凉,她身高大约一米六三六四的样子,胸前看起来还没怎么来得及发育,只鼓起了小小的弧度,露脐的胸衣外穿的是一件修身的小皮衣,上面不乏铆钉之类的饰物。
一双线条漂亮至极的长腿上穿着紧身皮裤,脚下踩一双铆钉皮靴。还好她那一头齐腰的黑色长发并没有弄成奇形怪状的模样,所以看起来倒还没那么另类。
不过这种程度,大概足够让大多数男性敬而远之了。看得出,她对隐藏自己的美很有一套……而这显然不是什么优点。
“怎么样朵朵?这就是我们的基地,帅吧?”
“比我爸那个破房子帅多了,今晚怎么玩?”
“还不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头发长度快赶上闫朵的青年哈哈一笑,眼神不怀好意地扫了扫闫朵刚刚开始发育没多久,却已经稍有规模的可爱胸部。
闫朵没察觉到对方的目光,略有些不安:“不然我还是回家好了,我爸好烦人的,要是真的不回家,肯定要骂我了。”
“出来玩嘛。”长发青年神色间掠过一丝微不可查的不爽,“没事,连挨骂都害怕,也别跟我们混了。”
少女轻咬下唇片刻,似乎做了决定:“……好!我给爸爸再打个电话。”
她伸手在随身的小包里摸了摸,微微一怔:“我手机呢?”
“没准落在酒吧了。”长发青年给身边的人使了个颜色,三个人不着痕迹地封死了闫朵的退路。
但她对这种事毫无经验,自从当年那件事之后,闫王简直恨不得把她养在与世无争的无人岛上,对这些自保的东西几乎一点都没教她。只希望她可以忘记当时的事,无忧无虑地生活。
这也不能说闫王的想法错,这世间本就没什么绝对的对错,对错只在人心和结果上体现,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结果恐怕不会太乐观。
“对,可能忘酒吧了。”另一个青年接口,“别找了,迷情酒吧是我们的地盘,明天去肯定给你找回来。”
“对对对。”另一人插口。
“只能这样了……”闫朵总觉得有些不安,这毕竟是她从小到大第一次夜不归宿,如果不是这几个朋友一直劝她,她恐怕也提不起这个勇气来。毕竟当年深夜那件事,对她的伤害太深,心理阴影至今还没有消散。
她想借其他人的手机给父亲打个电话,但她根本没记住父亲的电话号码,连前三位都没记。
自己的母亲在自己面前抽刀砍向自己的父亲,这种事可不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可以轻描淡写地承担的。(未完待续)
“今晚来这的姑娘还真就这么一位,要不我还真帮不上忙。”酒保想了想:“不过你记错了,那个小姑娘戴着的是两个大耳环,酷。”
徐川笑:“她有很多这种饰品,今天换了也说不定。”
“让人印象深刻的姑娘,很漂亮,可惜风格……”酒保摇摇头,“她刚走没半个小时,应该还是坐车走的,你现在追出去大概也来不及了。”
“她跟什么人在一起?”
“三个年轻男人,看打扮都是混混,我还以为他们是一路的……”酒保叹口气,“哥们,这样的姑娘,该放手还是放手吧,没法子的。”
“多谢。”徐川把一张百元钞票拍在桌上,离开了柜台。
出了酒吧,他再次拨通闫王的电话:“郑海市的一些小混混帮派,你了解多少?”
“小混混?大概有三四个这样的团体,虽然不成气候,但胜在给钱什么都干——跟朵朵有关系?”
“负责市中心商业街这边的是哪个?”
“这边的小混混帮派叫天狼,都是些不怕死的愣头青,他们最主要的活动区域是市中心商业街的一个酒吧。”
徐川站在酒吧门口,转身抬头:“迷情酒吧?”
“是这个名。”闫王道,“我这就派人过去。”
“不用。”徐川道,“我已经在这了,他们如果想把闫朵从这里掳走,会去哪里?”
“他们敢?!”
隔着手机听筒,徐川都感觉到了闫王那如同实质的杀意,这些小混混团体,在闫王眼中,连蚂蚁都不如,这些小虾米竟然敢染指他的女儿?这怎能让他不怒?
“别担心,把你知道的告诉我,我把闫朵一根毫毛不伤地带回去。”
那边沉默片刻:“他们的集会地点在迷情酒吧,总部在市郊的废弃垃圾厂,郑海市只有一个废弃垃圾厂。”
“我知道那个地方,喝杯茶冷静一下,等我消息,不要被陈光晖抓到尾巴。”徐川点头,挂了电话。
回到车附近,徐川怔了怔,旋即失笑。
自己的车现在被人泼了两桶红色油漆,这一下,挡风玻璃的可见度和0也没什么区别。这种手段显然比卸轮胎更快,泼完就跑,谁也抓不到。所以至少徐川的轮胎还是完整的。大概是自己刚才在酒吧问过的问题引起了这个所谓“天狼”的混混团体的敌意。
标准的,小混混的报复方式。
徐川甩开甩棍,两下砸穿挡风玻璃,朝一旁惊呆的路人们回了个微笑,拉开车门坐进去,发动,径直朝废弃垃圾厂的方向驶去。玻璃上的油漆会把视线给挡得一干二净,最快的办法当然是砸掉。
“泼我的油漆,这下可是私人恩怨了。”徐川轻哼一声,车子缓缓提速。不得不说开这么一辆车是很吸引眼球的,徐川开着的时候还不忘了把挡风玻璃上还连着的那些边角用甩棍砸掉。
这下看起来就正常多了,没有挡风玻璃和挡风玻璃擦得很干净这两点一眼望去,本来就不容易分清。
废弃垃圾厂。
一辆有些破旧的面包车缓缓在空地里停下,这里原本堆积如山的垃圾已经消失不见,剩下的只有一个空荡的破烂厂房,但作为一伙小混混,天狼能占据这么大的一块地方,已经足以说明其实力不弱。
至少在混混中实力不弱。
面包车门拉开,从上面跳下几个穿着皮夹克的青年,跟着他们的还有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漂亮少女,只是她俏脸上的烟熏妆快要把她这个年纪特有的青春美感给遮盖殆尽。
现在已有些秋凉,她身高大约一米六三六四的样子,胸前看起来还没怎么来得及发育,只鼓起了小小的弧度,露脐的胸衣外穿的是一件修身的小皮衣,上面不乏铆钉之类的饰物。
一双线条漂亮至极的长腿上穿着紧身皮裤,脚下踩一双铆钉皮靴。还好她那一头齐腰的黑色长发并没有弄成奇形怪状的模样,所以看起来倒还没那么另类。
不过这种程度,大概足够让大多数男性敬而远之了。看得出,她对隐藏自己的美很有一套……而这显然不是什么优点。
“怎么样朵朵?这就是我们的基地,帅吧?”
“比我爸那个破房子帅多了,今晚怎么玩?”
“还不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头发长度快赶上闫朵的青年哈哈一笑,眼神不怀好意地扫了扫闫朵刚刚开始发育没多久,却已经稍有规模的可爱胸部。
闫朵没察觉到对方的目光,略有些不安:“不然我还是回家好了,我爸好烦人的,要是真的不回家,肯定要骂我了。”
“出来玩嘛。”长发青年神色间掠过一丝微不可查的不爽,“没事,连挨骂都害怕,也别跟我们混了。”
少女轻咬下唇片刻,似乎做了决定:“……好!我给爸爸再打个电话。”
她伸手在随身的小包里摸了摸,微微一怔:“我手机呢?”
“没准落在酒吧了。”长发青年给身边的人使了个颜色,三个人不着痕迹地封死了闫朵的退路。
但她对这种事毫无经验,自从当年那件事之后,闫王简直恨不得把她养在与世无争的无人岛上,对这些自保的东西几乎一点都没教她。只希望她可以忘记当时的事,无忧无虑地生活。
这也不能说闫王的想法错,这世间本就没什么绝对的对错,对错只在人心和结果上体现,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结果恐怕不会太乐观。
“对,可能忘酒吧了。”另一个青年接口,“别找了,迷情酒吧是我们的地盘,明天去肯定给你找回来。”
“对对对。”另一人插口。
“只能这样了……”闫朵总觉得有些不安,这毕竟是她从小到大第一次夜不归宿,如果不是这几个朋友一直劝她,她恐怕也提不起这个勇气来。毕竟当年深夜那件事,对她的伤害太深,心理阴影至今还没有消散。
她想借其他人的手机给父亲打个电话,但她根本没记住父亲的电话号码,连前三位都没记。
自己的母亲在自己面前抽刀砍向自己的父亲,这种事可不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可以轻描淡写地承担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