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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二位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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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鼓关距楚阳城三百余里,西进三百里可进苗域,南下四百里渡玉江可攻蛮地,北上百里可擒山民流民部落。

    于铜鼓关驻军,于西、于南、于北,楚阳之内三方重要势力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最为难得的是,此处地势平坦开阔,机动性强,不仅可驻兵,更可养兵、练兵。

    赵忠乃百战枭雄,十八年前刚一入楚阳,一眼便相中了铜鼓关这个极为重要的兵家必争之地,一处落子,三方难动。

    因此,随他西进楚阳的三万精锐骑兵尽皆驻扎于此。

    夜半子时,风雪潇潇,卷起千堆雪,开阔的铜鼓关笼罩在黑夜里,杂乱的马蹄印踩碎积雪的尽头处,零零星星的几个火把照亮得异常的引人注目。

    此刻,中军大帐,一胖一瘦从楚阳带了赵忠虎符而来的两个哼哈二将正双手叉腰,表情极为严肃的研究着沙盘。

    身侧一个行军校尉禀报:“二位将军,前方来报,拔苗大军于亥时一刻已经抵达凤鹰寨,休息整顿,将于子时三刻攻城拔寨…”

    “嗯…”肥颤颤的柳疾风挥了挥手,一双眼睛依然是直直的盯着沙盘,沉声道,“楚阳骑兵果然不愧是百战之师,行如风,奔如电,单论速度而言,即便是和京城的禁军骑兵也不逞多让阿,传本将军将令,命裘将军子时拔寨…”

    说到这里,他话音一顿,指着沙盘上的几个山寨又说道:“第一个屠凤鹰,而后苗人必定闻风丧胆,不能给苗人反应的时间,兵贵神速,着裘将军携胜利之师,然后兵分三路,分别攻取播州、蔺州、印江苗人大本营,务必于天明之前,拿下整个苗人占据的土地…”

    旁边的校尉闻言,整个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小声道:“二位将军,就一万人了,还分三路?苗王能出的壮勇可有八万之多,咱们骑兵跑得快,不过受地理因素限制,拿下凤鹰就火速撤退应该问题不大,可要是孤军深入,恐怕…”

    校尉说得极为小心,不过柳疾风和毛大力二人依然还是很认真在研究沙盘的模样,仿佛压根儿就没有听见。

    这个时候,一脸毛的毛大力又沉声道:“南边的情况如何,传令官何在?”

    声落,帐外一个笔挺挺的健壮汉子快步而入,抱拳道:“末将在!”

    毛大力瞄他一眼,一甩身后极地的火红披风,再次低头研究沙盘,说道:“传本将军命令,命除蛮大军即刻渡江,趁着雪夜,攻蛮人一个措手不及,务必在天明之前攻取玉穹、彭江、茯州这三个要地,然后直取蛮人大本营昌古!”

    传令官应诺出帐,很快,账外响起一声急马嘶鸣,哒哒的马蹄渐渐远去,传令官便顷刻间消失在黑夜里。

    剩下的校尉见两将军没有改变命令的意思,稍稍驻足了片刻,也就悻悻离去。

    直到这个校尉远去,中军大帐里的柳疾风和毛大力两人立刻对视一眼,哪里还看什么沙盘,顿时放声大笑。

    柳疾风道:“妈的个巴子的,怪不得人人都想当将军,原来这发号施令的感觉太他妈爽了!”

    “是勒,是勒,老牛啊,今天多亏了你,我也跟着过了一把将军瘾,你还别说,这感觉还真他妈提劲,一个字,爽到骨头都冒烟了,传本将军令,命裘将军兵分三路,攻取播州、蔺州、印江…你还别说,你刚才那气势,还真有点像那么回事,前些年在北方打仗的时候,我见杨将军就是这么个样子…”

    “妈的个巴子,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老狗啊,不是我老牛说你,你刚才也来个兵分三路,肯定气势一下就上来了,就你刚才那调兵遣将的气势,跟我老牛可没法比,其实这打仗和练武都是一样一样的,什么上三路,下三路,说来说去都是三路,只要你喊出了三,没人会看出来咱们两是个外行,看着吧,过你今天,咱们两兄弟就替赵忠把整个楚阳之地都拿手里了…”

    “是勒,是勒,还平西大将军,节度使,平章事,娘希匹的,一个小小的楚阳,赵忠用了十八年都还没摆平,这最后还得看咱们兄弟两个的,对了,你说这事儿要是传到皇上那里去,怎么也要封咱们两个一个虎威大将军的官来当当吧…”

    “妈的个巴子,这必须的啊,皇上要是不封,天下百姓都不干啊!”

    “哈哈…”

    ……

    时间飞快过去,转眼便是丑时已过,帐中二人正身处云端,直聊到封侯拜相,划地封王的话头上,只听空旷的雪地里,一声“报…”拖得老长,好不吓人。

    不等柳毛二人出帐,就听噗通一声闷响,一个士兵连人带马直接摔进了帐中。

    士兵灰头土脸,面无人色,倒地的马儿却已经脱力死去,场面令人动容。

    “大胆…”

    柳疾风拍案而起,正要飙一飙他大将军的威风,就见这个气息游离的士兵说道:“将军,将军…不好了,山民尽出五万壮勇,于石剑滩、野猪岭、龙岩头、猫耳洞设伏,山里地形复杂,骑兵根本施展不开,又加上他们全是弓、矛远距离攻袭,不给我们近身的机会,从戌时一直战到现在,我军已经损失惨重,鳌将军中箭身亡,剩下残兵已经各自夺路逃命,现在还剩下的士兵已经不足三千…”

    “妈的个巴子…”

    柳疾风听不下去了,正想说一群没用的东西,连一群山匪流民都搞不定,死了也好。

    不料,距离这个说话的士兵较近的毛大力手中黑影一闪,一根黑漆漆的锁链鬼魅般的甩了出去。

    随即,‘嘎嘣’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这个奄奄一息的士兵已经被锁断了脖子,脑壳一歪,再也没了声音。

    柳疾风还没回过味儿来,不解道:“妈的个巴子,老狗,你这是做甚?杀他干啥?”

    毛大力不答,忙着走出大帐看了看,不见有人发现,这才两步回来说道:“老牛,麻溜的,咱们逃吧!”

    “妈的个巴子…”

    “别巴子了…”毛大力焦急,“老牛啊,你想想,一万楚阳军连山民都收拾不了,你没听他们说吗,苗人的壮勇可有八万啊,就这,你还兵分三路,还要直捣人家老巢,还有,据说蛮人壮勇最少也有七万,你想想,这剩下两路士兵还能好得了…”

    “妈…”口头禅还没骂出来,柳疾风肥硕的身子抖得花枝乱颤,冷汗嗖嗖的往外喷,脖子都缩得看不见了,“我的个乖乖,不会要全军覆没了吧,走…赶紧回去,这事儿可是王爷安排咱两干的,这兵分三路也是王爷的意思…”

    “是勒,是勒,你是得回去好好给王爷个认错,让王爷给你保条命,我听说赵忠那厮发起狠来可是不得了,你自求多福吧!”

    “妈的个巴子,老狗,你啥意思,感情这事儿和你就没一点关系,什么叫我得好好回去跟王爷认错?”

    “是啊,这事儿跟我能有什么关系,赵忠虎符是你牛大肠偷的,建议王爷调兵的人也是你,这事儿能跟我扯得上什么关系!”

    “妈的个巴子,可是刚才在调令三军的时候你也过了将军瘾的啊,你敢说这事儿就跟你没一点关系?”

    “嘿嘿…不怕实话告诉你,我下命令那个传令官我早买通了的,我就是过个嘴瘾,让他出去猫一宿就回来…”

    “黄老狗,老子和你拼命…”

    ……

    话说楚阳王府,太子失踪,诚王李镇国前晚一宿未眠,昨天入暮时分,他安排了柳疾风和毛大力这两个得力助手手持赵忠虎符去调赵忠驻扎在铜鼓关的三万精兵寻找太子,心下也安定了不少。

    吃了王府丫鬟送过来的美味佳肴,又在王府后面的落霞山上美美的泡了个温泉,今天他很早就睡下了。

    还别说,这人没了心事,睡眠比平时都还要好上很多,一向有起夜帮花园的花花草草施施肥这个习惯的诚王爷,今天硬是破天荒的一觉睡到了丑时都还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丑时刚过,整个楚阳城都还在一片沉睡,异常安静,府里的丫鬟和下人还有最后一个时辰可以睡觉,自然也没有起床的道理。

    此时,嗖嗖的响哨划破夜空,顶着风雪,一只接着一只的雄鹰箭射般直直落进楚阳王府。

    要是玩鹰的人就清楚,这些鹰可不是一般的货色,都是清一色的海东青,这东西别说一群,就那么一只,都是千金难求。

    此刻要是有人看见有这么多的海东青出现在楚阳这种地方,还全都飞进楚阳王府,肯定拼了命也要抓一只下来。

    飞鹰传书和飞鸽传书不同,鹰是天空中的王者,用鹰来传书,安全性能比较高。

    当然,和信鸽相比,鹰也有他的劣势,鹰的记忆力不能和信鸽相比,好的信鸽,可以来回穿梭几千里都不迷路,可是鹰不行。

    一般用鹰来传书,也就是一百里左右,太远了,就会迷路,当然,也有可达五百里的这种,就像现在飞进楚阳王府的这一群,毕竟要经过长期训练。

    群鹰落下去不久,很快,楚阳王府就炸开了锅,响锣之声四起,下人丫鬟惊得满院子乱窜。

    向来老当益壮的赵忠,在看着这一只只鹰腿上取下来的纸条之时,他两鬓的头发,顷刻之间就白了。

    “十八啊,十八年的努力毁于一旦…

    本王派过去的两个将军,谁,是谁,谁能告诉本王,那两个假传本王命令,偷了本王虎符的人是谁,本王要将他粉身碎骨,五马分尸,挫骨扬灰…”

    赵忠仰天嚎叫,痛彻心扉,一把可堪一握的虎须霎时间花白憔悴。

    满王府的侍卫和下人统统跪地,没一个人敢对视他猩红而充满杀气的虎目,场面煞是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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