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练马术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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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在校园中的偶遇,羽悠略带忧伤的美丽身影就停驻在辰辰心里,再也挥之不去。他一直在默默地留意着羽悠的一举一动。
漂亮的女生总会成为众多男生话题的焦点。别看平日那些男生趾高气扬,觉得自己帅到人神共愤,聪明到宇宙无敌,谈论起本届新生,话题总是不由自主地转到羽悠身上。
一方面,说她是这一届新生里最漂亮的,另一方面又抱怨她高冷,总是对人爱答不理,同时,还会说到她选课难度大,貌似学霸一枚。接下来,就是咬牙切齿地扼腕叹息,说A校聪明女生太多,还是胸大无脑的那种更加令人向往云云。
每每此时,辰辰就会觉得他们肤浅,他们关注的只是羽悠的外表,或许还有她的才华,然而,他们并没有读懂她的落寞和孤单。
羽悠似乎永远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周遭的事物并不是很在意。
江睿辰只有一门世界史的课程是和她在一起上的,平常,连见面的时间都非常有限。不知为何,辰辰总是想抓住一切机会和她多聊几句,而羽悠呢,常常是行色匆匆,
辰辰的好基友义廷也日益忙碌起来,学校的网球教练推荐他加入了新英格兰地区一个非常知名的网球俱乐部。为注册成为USTA(全美网球协会)会员,他需要参加一系列测试。一旦测试过关,他就可以频繁地参加在美国各地举行的青少年网球类比赛了。
刚刚开学,辰辰闲暇的时间挺多,主要因为,他暂时还没有找到合适他的运动队。下午三点半以后,直至晚自习之前,他都可以自由地看书,学习和发呆。对于从小时间就按小时计算,忙碌于各种奥数班,英语班,作文班的辰辰,现在的状态令他有些不安。
放眼整个九年级,几乎每个人来A校之前,都已经是身怀一两样绝技的江湖高手。在谷歌里输入姓名,立马跳出十几页的获奖记录的同学也是大有人在。
入校后,他们都根据自己的爱好,顺理成章地加入到了学校的各个社团组织当中。与辰辰一样时间相对宽松的只有文瑾,马术俱乐部是她参加的唯一一项课外活动。
回宿舍的路上,学校的餐厅里,湖边的草地上,辰辰总会和文瑾不期而遇,然后,他们就会东拉西扯地聊几句。
学霸聊天的内容那是相当的枯燥无趣。他们总能能围绕着学习和读书的事情聊上半天,有时候,从一节课的内容聊到另一节课内容,仿佛是课堂的延续;有时候,又会就某个报纸或杂志上的问题争论不休,到最后仍是谁也说不服了谁。
文瑾还会向辰辰推荐自己刚读过的新书,文瑾的阅读量是辰辰自叹不如的,辰辰明白这是唯一能解释,文瑾的英语水平为什么深不可测的原因。
他们的谈话中如果还有某些部分勉强算得上有趣的话,那就是,辰辰总是能够不自觉地将话题引导羽悠身上。
羽悠是个看起来是如此地闭锁而难测,文瑾偏巧又是她的宿舍邻居,辰辰潜意识里总想通过文瑾多了解一些她的动向。
他们的谈话通常是这样进行的。
比如,文瑾说:“江睿辰啊,我挺想去学校的合唱团参加测试,毕竟,我从小到大每周都会去教堂参加礼拜,唱圣歌……就是不知道我的水平能不能入得了咱们学校乐团指挥的法眼。”
辰辰马上会问:“羽悠是不是已经加入了合唱团?”
“是的,她不但进了合唱团,而且入选了chamberchior(更核心的合唱团)呢。人家从小弹钢琴,音乐素养当然好!”
“那你也应该去参加。”
“你呢?”
“我都不识谱,从小五音不全,还是算了吧。
文瑾很喜欢和辰辰聊天,她觉得,辰辰为人很随和,成熟懂事,即没有学校里大多数男孩那种充满中二气息的傲慢,也不像刚进入青春期的男生那样叛逆装酷,更何况,他们还有许多共同的话题。
日复一日和辰辰的接触,再一次证实了文瑾的判断,辰辰真的是个不错的男孩,不但人长得斯文帅气,而且和她一样心地善良,待人谦虚,重点是,他也很热爱学习,积极上进。
这天下午,文瑾刚参加完马术训练,她穿着薇薇安学姐送给她的一整套新骑士服,觉得自己帅得不得了,很想让辰辰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文瑾知道,辰辰每天下课都会先去图书馆写作业,查资料,就特意绕了些远,在辰辰必经的那条路上慢悠悠地走着,期待着能碰上辰辰。
辰辰从图书馆刚走出来,就看见文瑾从远处走过来,显得与往日有些同,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她今天穿得格外帅气。
文瑾穿了白色T恤,外面罩了一件护甲般合体的深色背心,细长笔直的腿上穿了贴身的马裤和及膝的马靴,手里还抱着一个头盔,这身装束将平日穿衣服马虎的文瑾衬得格外有神采。
辰辰迎上去,和文瑾打招呼:“嘿,你穿骑士服还挺帅的呢!怎么,你又去训练马术了吗?”
文瑾听辰辰这么直白地夸奖她,脸上微微一红,为了不让辰辰看出她的害羞,她不住嘴地说着:“嗯嗯,是啊,今天我们练了上马,下马,怎么和马轻松相处,又惊险又好玩。你要不要也加入我们马术运动队呢?”
辰辰摇摇头,说:“听说,马术队的队员还要轮流早起喂马,清理马厩。我看我还是算了。”
文瑾透过厚厚的镜片仰头看着比她高出许多的辰辰,一本正经地说:“你连这个都知道啦!对呀,你说的没错。用爱心去对待马儿,和它们成为好朋友是理所应当的呀!”
远处山上层林尽染,如同一幅漂亮的风景画,文瑾和辰辰走在这如画的景致中,文瑾的声音像背景音乐般随风传来:“……圣经上说,神在创造世界的第六天,把人类和陆地上的动物一同创造出来,在神的眼里,我们和万物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高下之分,神以慈爱和眷顾将治理世界的权柄交付给人类,也是期望我们对这个世界和世界上的万物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呀。”
“没错,你说的都是真理,辰辰看着文瑾一脸认真的样子,觉得很有趣,“可是,早起对我来说太痛苦了,早上哪怕能多睡十分钟也是好的呀……”
文瑾歪着脑袋想了片刻,无奈地摊手耸肩,说:“看起来,你是个爱睡懒觉的家伙,真遗憾,那你就享受不到骑马的乐趣了……”(未完待续)
第一次在校园中的偶遇,羽悠略带忧伤的美丽身影就停驻在辰辰心里,再也挥之不去。他一直在默默地留意着羽悠的一举一动。
漂亮的女生总会成为众多男生话题的焦点。别看平日那些男生趾高气扬,觉得自己帅到人神共愤,聪明到宇宙无敌,谈论起本届新生,话题总是不由自主地转到羽悠身上。
一方面,说她是这一届新生里最漂亮的,另一方面又抱怨她高冷,总是对人爱答不理,同时,还会说到她选课难度大,貌似学霸一枚。接下来,就是咬牙切齿地扼腕叹息,说A校聪明女生太多,还是胸大无脑的那种更加令人向往云云。
每每此时,辰辰就会觉得他们肤浅,他们关注的只是羽悠的外表,或许还有她的才华,然而,他们并没有读懂她的落寞和孤单。
羽悠似乎永远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周遭的事物并不是很在意。
江睿辰只有一门世界史的课程是和她在一起上的,平常,连见面的时间都非常有限。不知为何,辰辰总是想抓住一切机会和她多聊几句,而羽悠呢,常常是行色匆匆,
辰辰的好基友义廷也日益忙碌起来,学校的网球教练推荐他加入了新英格兰地区一个非常知名的网球俱乐部。为注册成为USTA(全美网球协会)会员,他需要参加一系列测试。一旦测试过关,他就可以频繁地参加在美国各地举行的青少年网球类比赛了。
刚刚开学,辰辰闲暇的时间挺多,主要因为,他暂时还没有找到合适他的运动队。下午三点半以后,直至晚自习之前,他都可以自由地看书,学习和发呆。对于从小时间就按小时计算,忙碌于各种奥数班,英语班,作文班的辰辰,现在的状态令他有些不安。
放眼整个九年级,几乎每个人来A校之前,都已经是身怀一两样绝技的江湖高手。在谷歌里输入姓名,立马跳出十几页的获奖记录的同学也是大有人在。
入校后,他们都根据自己的爱好,顺理成章地加入到了学校的各个社团组织当中。与辰辰一样时间相对宽松的只有文瑾,马术俱乐部是她参加的唯一一项课外活动。
回宿舍的路上,学校的餐厅里,湖边的草地上,辰辰总会和文瑾不期而遇,然后,他们就会东拉西扯地聊几句。
学霸聊天的内容那是相当的枯燥无趣。他们总能能围绕着学习和读书的事情聊上半天,有时候,从一节课的内容聊到另一节课内容,仿佛是课堂的延续;有时候,又会就某个报纸或杂志上的问题争论不休,到最后仍是谁也说不服了谁。
文瑾还会向辰辰推荐自己刚读过的新书,文瑾的阅读量是辰辰自叹不如的,辰辰明白这是唯一能解释,文瑾的英语水平为什么深不可测的原因。
他们的谈话中如果还有某些部分勉强算得上有趣的话,那就是,辰辰总是能够不自觉地将话题引导羽悠身上。
羽悠是个看起来是如此地闭锁而难测,文瑾偏巧又是她的宿舍邻居,辰辰潜意识里总想通过文瑾多了解一些她的动向。
他们的谈话通常是这样进行的。
比如,文瑾说:“江睿辰啊,我挺想去学校的合唱团参加测试,毕竟,我从小到大每周都会去教堂参加礼拜,唱圣歌……就是不知道我的水平能不能入得了咱们学校乐团指挥的法眼。”
辰辰马上会问:“羽悠是不是已经加入了合唱团?”
“是的,她不但进了合唱团,而且入选了chamberchior(更核心的合唱团)呢。人家从小弹钢琴,音乐素养当然好!”
“那你也应该去参加。”
“你呢?”
“我都不识谱,从小五音不全,还是算了吧。
文瑾很喜欢和辰辰聊天,她觉得,辰辰为人很随和,成熟懂事,即没有学校里大多数男孩那种充满中二气息的傲慢,也不像刚进入青春期的男生那样叛逆装酷,更何况,他们还有许多共同的话题。
日复一日和辰辰的接触,再一次证实了文瑾的判断,辰辰真的是个不错的男孩,不但人长得斯文帅气,而且和她一样心地善良,待人谦虚,重点是,他也很热爱学习,积极上进。
这天下午,文瑾刚参加完马术训练,她穿着薇薇安学姐送给她的一整套新骑士服,觉得自己帅得不得了,很想让辰辰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文瑾知道,辰辰每天下课都会先去图书馆写作业,查资料,就特意绕了些远,在辰辰必经的那条路上慢悠悠地走着,期待着能碰上辰辰。
辰辰从图书馆刚走出来,就看见文瑾从远处走过来,显得与往日有些同,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她今天穿得格外帅气。
文瑾穿了白色T恤,外面罩了一件护甲般合体的深色背心,细长笔直的腿上穿了贴身的马裤和及膝的马靴,手里还抱着一个头盔,这身装束将平日穿衣服马虎的文瑾衬得格外有神采。
辰辰迎上去,和文瑾打招呼:“嘿,你穿骑士服还挺帅的呢!怎么,你又去训练马术了吗?”
文瑾听辰辰这么直白地夸奖她,脸上微微一红,为了不让辰辰看出她的害羞,她不住嘴地说着:“嗯嗯,是啊,今天我们练了上马,下马,怎么和马轻松相处,又惊险又好玩。你要不要也加入我们马术运动队呢?”
辰辰摇摇头,说:“听说,马术队的队员还要轮流早起喂马,清理马厩。我看我还是算了。”
文瑾透过厚厚的镜片仰头看着比她高出许多的辰辰,一本正经地说:“你连这个都知道啦!对呀,你说的没错。用爱心去对待马儿,和它们成为好朋友是理所应当的呀!”
远处山上层林尽染,如同一幅漂亮的风景画,文瑾和辰辰走在这如画的景致中,文瑾的声音像背景音乐般随风传来:“……圣经上说,神在创造世界的第六天,把人类和陆地上的动物一同创造出来,在神的眼里,我们和万物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高下之分,神以慈爱和眷顾将治理世界的权柄交付给人类,也是期望我们对这个世界和世界上的万物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呀。”
“没错,你说的都是真理,辰辰看着文瑾一脸认真的样子,觉得很有趣,“可是,早起对我来说太痛苦了,早上哪怕能多睡十分钟也是好的呀……”
文瑾歪着脑袋想了片刻,无奈地摊手耸肩,说:“看起来,你是个爱睡懒觉的家伙,真遗憾,那你就享受不到骑马的乐趣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