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谢谢沈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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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放下心的熊越顿时变成了一只蒸螃蟹,整个脸都红彤彤的,羞得恨不得立马就跑掉。
李春喜说:“熊越挺好啊,怎么了?”
两个人的态度还真是截然相反,李春喜显得坦坦荡荡,而熊越就比姑娘还害羞。
沈洛便说:“那你觉得熊越是为啥没有女朋友呢?”
“还能为啥?太害羞呗!我很少看到他跟女孩子说话。”
“那他的优点有什么?”
熊越是典型的那种高智商低情商,失败之后,竟然不想回家,就在外面流浪了,如果是常人,肯定会担心家里的年迈的父母,熊越却说怕家里人笑话,谁会笑话呢?
李春喜意识到了什么,看了沈洛一眼,说:“就是聪明呗,我觉得读书厉害的人,都挺聪明的。”
熊越的学历可不低,所以他才能够总揽了医院网站维护的事情,医院的网站也逐渐发展成一个养宠者的聚集地,除了领养了医院动物的人会定期发布动物的照片,其他的人也会分享一些自己的养宠趣事和心得,如果有新手加入,大家都会十分热情的欢迎,新手有任何问题,许多人都会热心回答,论坛的气氛十分好。
因为网站的兴起,沈洛红娘的业务逐渐没落了,因为许多人主人都在论坛上寻找合适的宠物对象,还好沈洛也忙的没时间顾得上这些,不然他还真是要心疼啊,少一对就少了一对的谢媒钱。
熊越这家伙羞得都不敢抬头了,估计他也分不清这是客气客气,还是真的夸奖他。
沈洛点头:“确实,我们医院里的学历,就他最高了。”
这次的试探,沈洛觉得李春喜对熊越并没什么意思,熊越这孩子可能就是单恋了。
王伟也跟熊越一样,当初多害羞的一个人,还自卑,为了他和李倩的事儿,沈洛也是操了不少心,两个人能够成,还主要是李倩对王伟也有意思,但是这里,李春喜没那个意思,沈洛也不好多说什么了。
彭顺坐在那里,一只用刀在雕什么东西,还没成型,也看不出是个啥。
过完年,就只有彭顺一个人在医院里住了,王伟在这一年里,把晚上要注意的事情都告诉彭顺了,彭顺也做的不错,王伟才放心地去结婚了。
彭顺话不多,可是一双手就不能闲着,干完活,他就坐在那里干自己的事儿,以前是一天到晚就捡垃圾,按他自己的话说,见到一个空瓶子,比见到一张钱还要高兴,就跟捡到宝了一样,如果不去捡东西,心里就不踏实。现在是不干点活儿,心里不踏实。
也不知道是生来就比较有天赋还是怎么,许多东西经过彭顺一弄,还真挺不错的。
王伟结婚,彭顺用自己捡来的木材做了一个小圆桌和配套的椅子,刷了一层清漆防水防腐,显得十分有味道,比买的实木桌子还要好看。郑嘉美看了特别喜欢,说很有宜家的风格。
平时,除了帮郑嘉美做点拍照用的场景的东西之外,他自己也做一些东西,有点艺术气质的,都让郑嘉美放在孙琦那里卖了,给彭顺赚点外快。
当然彭顺现在也四十多了,也没想过要找媳妇的事儿,他那只狗,如今也是长了不少白毛,每天就趴在他的脚边打盹儿,眼看着就是越来越老了,离离世的时间也越来越近,彭顺也就越不想离开他。
“春喜,李倩是叫了你去做伴娘吧?”
“是啊,我的提前一天过去准备着,我跟你请过假的。”
“嗯,记得好好保护自己,人家要闹伴娘,你就跟王伟说,要是王伟不保护你,回来我饶不了他。”
沈洛参加的婚礼是甚少听说有闹伴娘的事儿,李金珠和刘云峰那个时候没有闹,后来的冯媛媛也没有闹,他们也是婚礼当天晚上开了趴,一群年轻人在一起喝酒唱歌啥的,玩的挺高兴的。不过沈洛没去就是了。
王伟的婚礼是一李家那边的亲戚为主,而王伟这边则是以医院的员工为主,充当王伟的家人,李春喜的伴娘,沈洛就担心李家那边有闹伴娘的习俗,让李春喜吃亏。
李春喜咧咧的说:“我才不怕呢,到时候我身上藏一些钉子啥的,谁闹我我戳死谁,说我破坏婚礼的,我还说见红了是日子红红火火呢!”
沈洛也就放心了,这丫头也不会让自己吃亏的。
王伟的婚礼定在大年初六,大年初六医院就先关门,全部参加王伟的婚礼。
沈洛作为王伟最重要的人,陪着王伟去新房接了新娘到了酒店,因为李倩家在乡下,而婚礼在市区举办,所以就先家人到市区住一晚,其他的亲戚包了车接过来的。
张新仁、熊越和余强是作为伴郎帮忙招待客人的,像沈洛、大刀等这样的已婚人士不适合做伴郎,就在婚礼上帮忙了,倒也没什么很多事儿,酒店负责酒菜,婚礼流程有婚庆公司。
李倩家的亲戚还不少,两辆大巴车,还有一些人坐在过道中间,才全部拉来了,当然也不乏有人是因为反正免费坐车,所以干脆来吃一顿。
再加上李倩的同事朋友之类的,三十桌还不算多。
当了新郎的王伟看上去是喜气洋洋的,李倩穿着婚纱,披着一件白色的毛绒绒的披肩,小两口一起站在门口迎接客人。
沈洛给包了一个大红包,也没什么事儿,就先上酒店入席了。
这是沈洛第一次见到李倩的爸爸妈妈和弟弟,一家人都是大脸盘儿小眼睛,一看就是一家人,整个就是一个风格的。
李倩的妈妈笑得很开心,她爸爸在旁边高谈阔论,招呼客人,弟弟好像还是高中的,没法帮忙招待客人啥的,就跟一堆年纪差不多大的亲戚在一起。
沈洛坐那儿,就听到隔壁桌有人在聊。
这些人看着应该是李倩那边的亲戚,就听到他们在说关于李家的事儿。
“李满德真是生了个好闺女。”
“谁说不是呢?我听说彩礼给的不少。”
“这男孩子是没爹没妈的吧?”
“是啊,所以李倩嫁给他,没有公婆管着,这男孩子又能赚钱,所以说李满德生了个好女儿啊!”
“新房你们去看了没?”
“还没去看呢,听说很气派的房子,什么都是新的,几十万呢!”
“这男的看上去一般般,没想到是个厉害的。”
“可是以前不是听说不同意李倩嫁吗?怎么又同意了?以前那婆子还跟我们说男的没钱,不让李倩嫁来着。”
“不晓得,好像是干了啥事儿发了财吧?反正现在有房子了,不仅给了李倩五金,还给她妈妈买了金戒指和金耳环,李倩过年的时候还说,让她弟好生读书,考上大学给买电脑呢!”
沈洛在一边听得也是哭笑不得,这些人总是想着一场婚姻里能够得到什么,结婚的对象是不是有钱,很少有人关心对方是不是真的是好人,脾气好不好,性格好不好,婚后日子好不好过之类的。
十一点多客人就来的差不多了,婚礼依旧是十二点开始,依旧是十分流行的那一套,什么改口红包,敬茶之类的,沈洛心想着如果自己的婚礼这么搞,那些宾客们估计饭都吃不下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接受两个男人亲亲的。
到最后,主持人正要宣布宴席开席,没想到王伟拿了麦克风,说:“我想请一个人上来,说一些话。老板,放下筷子,上台来一下。”
沈洛正伸着筷子要去夹一块鸡肉呢,结果猛地来这么一句,沈洛还有些懵,在哄笑中放下筷子,上了台。
沈洛一上台就觉得灯光太刺眼了,眯了眯眼睛还觉得有些难受。
王伟说:“在座的大部分人可能不认识,这是我的老板,也是我当哥哥的人,十年前,我没钱读书了,就跑到市里来,想要找份工作,结果别人骗进了传销,传销组织见我无亲无故,有把我丢了出来,因为我身上赚不到钱么。那个时候我是很饿很害怕的,那个时候我才十四岁,坐在路边想,我肯定要饿死了。是我老板把我捡了回去,给我饭吃,给我衣穿,给我活干,虽然每个月的工资也不多,有时候还开不出来,要欠着,可是我很谢谢老板,如果不是他,我已经死在路边了,也就没有今天这场婚礼了。”
这些事儿沈洛倒是记得,那个时候他还奇怪呢,这年头怎么还会有人无家可归,会饿死在路边,毕竟这年头工作也好找。
“现在,我有房子住,有了一点钱,还娶上了我喜欢的女孩子,对我来说,改变我的命运的人,就是我的老板,借着今天这个机会,我想跟老板说:老板,谢谢你!以后,我会继续好好干活。”
说完,王伟还鞠了一个躬。
这个时候,不管是知道详情的还是不知道详情的,都拼命鼓掌,反正这番话挺煽情的,估计他们也不知道,王伟这话说得有多真。
沈洛倒是很清楚,对于王伟来说,当着这么多熟悉的或者不熟悉的人的面,说出这样一番话,有多难。
沈洛扶着王伟的肩膀让他站起来,说:“我知道啦,咱们两还这么客气作甚?有你这个弟弟,我也是巴不得呢!”
没有谁为谁做什么是应该的,只有是心甘情愿的,沈洛救王伟,也是出于良心和道义,现在更是出于一种类似于兄弟的感情了。
今天王伟结了婚,标志着他步入了一个新的人生阶段了,沈洛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刚放下心的熊越顿时变成了一只蒸螃蟹,整个脸都红彤彤的,羞得恨不得立马就跑掉。
李春喜说:“熊越挺好啊,怎么了?”
两个人的态度还真是截然相反,李春喜显得坦坦荡荡,而熊越就比姑娘还害羞。
沈洛便说:“那你觉得熊越是为啥没有女朋友呢?”
“还能为啥?太害羞呗!我很少看到他跟女孩子说话。”
“那他的优点有什么?”
熊越是典型的那种高智商低情商,失败之后,竟然不想回家,就在外面流浪了,如果是常人,肯定会担心家里的年迈的父母,熊越却说怕家里人笑话,谁会笑话呢?
李春喜意识到了什么,看了沈洛一眼,说:“就是聪明呗,我觉得读书厉害的人,都挺聪明的。”
熊越的学历可不低,所以他才能够总揽了医院网站维护的事情,医院的网站也逐渐发展成一个养宠者的聚集地,除了领养了医院动物的人会定期发布动物的照片,其他的人也会分享一些自己的养宠趣事和心得,如果有新手加入,大家都会十分热情的欢迎,新手有任何问题,许多人都会热心回答,论坛的气氛十分好。
因为网站的兴起,沈洛红娘的业务逐渐没落了,因为许多人主人都在论坛上寻找合适的宠物对象,还好沈洛也忙的没时间顾得上这些,不然他还真是要心疼啊,少一对就少了一对的谢媒钱。
熊越这家伙羞得都不敢抬头了,估计他也分不清这是客气客气,还是真的夸奖他。
沈洛点头:“确实,我们医院里的学历,就他最高了。”
这次的试探,沈洛觉得李春喜对熊越并没什么意思,熊越这孩子可能就是单恋了。
王伟也跟熊越一样,当初多害羞的一个人,还自卑,为了他和李倩的事儿,沈洛也是操了不少心,两个人能够成,还主要是李倩对王伟也有意思,但是这里,李春喜没那个意思,沈洛也不好多说什么了。
彭顺坐在那里,一只用刀在雕什么东西,还没成型,也看不出是个啥。
过完年,就只有彭顺一个人在医院里住了,王伟在这一年里,把晚上要注意的事情都告诉彭顺了,彭顺也做的不错,王伟才放心地去结婚了。
彭顺话不多,可是一双手就不能闲着,干完活,他就坐在那里干自己的事儿,以前是一天到晚就捡垃圾,按他自己的话说,见到一个空瓶子,比见到一张钱还要高兴,就跟捡到宝了一样,如果不去捡东西,心里就不踏实。现在是不干点活儿,心里不踏实。
也不知道是生来就比较有天赋还是怎么,许多东西经过彭顺一弄,还真挺不错的。
王伟结婚,彭顺用自己捡来的木材做了一个小圆桌和配套的椅子,刷了一层清漆防水防腐,显得十分有味道,比买的实木桌子还要好看。郑嘉美看了特别喜欢,说很有宜家的风格。
平时,除了帮郑嘉美做点拍照用的场景的东西之外,他自己也做一些东西,有点艺术气质的,都让郑嘉美放在孙琦那里卖了,给彭顺赚点外快。
当然彭顺现在也四十多了,也没想过要找媳妇的事儿,他那只狗,如今也是长了不少白毛,每天就趴在他的脚边打盹儿,眼看着就是越来越老了,离离世的时间也越来越近,彭顺也就越不想离开他。
“春喜,李倩是叫了你去做伴娘吧?”
“是啊,我的提前一天过去准备着,我跟你请过假的。”
“嗯,记得好好保护自己,人家要闹伴娘,你就跟王伟说,要是王伟不保护你,回来我饶不了他。”
沈洛参加的婚礼是甚少听说有闹伴娘的事儿,李金珠和刘云峰那个时候没有闹,后来的冯媛媛也没有闹,他们也是婚礼当天晚上开了趴,一群年轻人在一起喝酒唱歌啥的,玩的挺高兴的。不过沈洛没去就是了。
王伟的婚礼是一李家那边的亲戚为主,而王伟这边则是以医院的员工为主,充当王伟的家人,李春喜的伴娘,沈洛就担心李家那边有闹伴娘的习俗,让李春喜吃亏。
李春喜咧咧的说:“我才不怕呢,到时候我身上藏一些钉子啥的,谁闹我我戳死谁,说我破坏婚礼的,我还说见红了是日子红红火火呢!”
沈洛也就放心了,这丫头也不会让自己吃亏的。
王伟的婚礼定在大年初六,大年初六医院就先关门,全部参加王伟的婚礼。
沈洛作为王伟最重要的人,陪着王伟去新房接了新娘到了酒店,因为李倩家在乡下,而婚礼在市区举办,所以就先家人到市区住一晚,其他的亲戚包了车接过来的。
张新仁、熊越和余强是作为伴郎帮忙招待客人的,像沈洛、大刀等这样的已婚人士不适合做伴郎,就在婚礼上帮忙了,倒也没什么很多事儿,酒店负责酒菜,婚礼流程有婚庆公司。
李倩家的亲戚还不少,两辆大巴车,还有一些人坐在过道中间,才全部拉来了,当然也不乏有人是因为反正免费坐车,所以干脆来吃一顿。
再加上李倩的同事朋友之类的,三十桌还不算多。
当了新郎的王伟看上去是喜气洋洋的,李倩穿着婚纱,披着一件白色的毛绒绒的披肩,小两口一起站在门口迎接客人。
沈洛给包了一个大红包,也没什么事儿,就先上酒店入席了。
这是沈洛第一次见到李倩的爸爸妈妈和弟弟,一家人都是大脸盘儿小眼睛,一看就是一家人,整个就是一个风格的。
李倩的妈妈笑得很开心,她爸爸在旁边高谈阔论,招呼客人,弟弟好像还是高中的,没法帮忙招待客人啥的,就跟一堆年纪差不多大的亲戚在一起。
沈洛坐那儿,就听到隔壁桌有人在聊。
这些人看着应该是李倩那边的亲戚,就听到他们在说关于李家的事儿。
“李满德真是生了个好闺女。”
“谁说不是呢?我听说彩礼给的不少。”
“这男孩子是没爹没妈的吧?”
“是啊,所以李倩嫁给他,没有公婆管着,这男孩子又能赚钱,所以说李满德生了个好女儿啊!”
“新房你们去看了没?”
“还没去看呢,听说很气派的房子,什么都是新的,几十万呢!”
“这男的看上去一般般,没想到是个厉害的。”
“可是以前不是听说不同意李倩嫁吗?怎么又同意了?以前那婆子还跟我们说男的没钱,不让李倩嫁来着。”
“不晓得,好像是干了啥事儿发了财吧?反正现在有房子了,不仅给了李倩五金,还给她妈妈买了金戒指和金耳环,李倩过年的时候还说,让她弟好生读书,考上大学给买电脑呢!”
沈洛在一边听得也是哭笑不得,这些人总是想着一场婚姻里能够得到什么,结婚的对象是不是有钱,很少有人关心对方是不是真的是好人,脾气好不好,性格好不好,婚后日子好不好过之类的。
十一点多客人就来的差不多了,婚礼依旧是十二点开始,依旧是十分流行的那一套,什么改口红包,敬茶之类的,沈洛心想着如果自己的婚礼这么搞,那些宾客们估计饭都吃不下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接受两个男人亲亲的。
到最后,主持人正要宣布宴席开席,没想到王伟拿了麦克风,说:“我想请一个人上来,说一些话。老板,放下筷子,上台来一下。”
沈洛正伸着筷子要去夹一块鸡肉呢,结果猛地来这么一句,沈洛还有些懵,在哄笑中放下筷子,上了台。
沈洛一上台就觉得灯光太刺眼了,眯了眯眼睛还觉得有些难受。
王伟说:“在座的大部分人可能不认识,这是我的老板,也是我当哥哥的人,十年前,我没钱读书了,就跑到市里来,想要找份工作,结果别人骗进了传销,传销组织见我无亲无故,有把我丢了出来,因为我身上赚不到钱么。那个时候我是很饿很害怕的,那个时候我才十四岁,坐在路边想,我肯定要饿死了。是我老板把我捡了回去,给我饭吃,给我衣穿,给我活干,虽然每个月的工资也不多,有时候还开不出来,要欠着,可是我很谢谢老板,如果不是他,我已经死在路边了,也就没有今天这场婚礼了。”
这些事儿沈洛倒是记得,那个时候他还奇怪呢,这年头怎么还会有人无家可归,会饿死在路边,毕竟这年头工作也好找。
“现在,我有房子住,有了一点钱,还娶上了我喜欢的女孩子,对我来说,改变我的命运的人,就是我的老板,借着今天这个机会,我想跟老板说:老板,谢谢你!以后,我会继续好好干活。”
说完,王伟还鞠了一个躬。
这个时候,不管是知道详情的还是不知道详情的,都拼命鼓掌,反正这番话挺煽情的,估计他们也不知道,王伟这话说得有多真。
沈洛倒是很清楚,对于王伟来说,当着这么多熟悉的或者不熟悉的人的面,说出这样一番话,有多难。
沈洛扶着王伟的肩膀让他站起来,说:“我知道啦,咱们两还这么客气作甚?有你这个弟弟,我也是巴不得呢!”
没有谁为谁做什么是应该的,只有是心甘情愿的,沈洛救王伟,也是出于良心和道义,现在更是出于一种类似于兄弟的感情了。
今天王伟结了婚,标志着他步入了一个新的人生阶段了,沈洛也管不了那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