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尸身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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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丹娟静静的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摩挲着女儿熟睡的小脸,她的双眼因为哭泣红肿不堪,说话时的鼻音也很重,景飒倒了一杯热咖啡给她。
“谢谢!”她没有立即喝,用双手捧着杯子,像是在取暖。
对于一个刚死了丈夫的女人而言,她现在从头到脚都是寒冷的。
林默和曹震分别坐在她的对面。
“你刚才说女儿不是周滨的,能解释一下吗?”林默依然不苟言笑,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说起话来就像个机器人。
在案情没有明朗前,死者的私生活也是一条线索,任何信息都不能错过。
顾丹娟凝视着咖啡杯上的热气,任由它熏红了自己的双眼,想到周滨的惨死,她就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
景飒悄声无息的将纸巾递给她,“慢慢说,不急,如果你不舒服,我们可以明天再说。”
她摇头,擦了一下眼角的泪痕,“我没事,你们想问什么就问吧。”
林默面无表情的又问了一遍刚才的问题。
顾丹娟这次没有逃避,缓缓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其实我也不知道。”
林默皱眉,看向顾丹娟眼神犀利了几分。
“是真的,我没有骗你们。”她吸了吸鼻子,又道:“我18岁的时候爱上了一个男人,不是什么好人,起初的甜言蜜语都是为了骗我上当,那时年轻,什么都不懂,以为这就是爱情,过了一个月,他就露出了真面目,逼我去接客。”
这个答案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你们一定在想,我为什么没找父母求救,或是报警?”她露出一抹十分嘲讽的笑容,“因为我妈和我一样,都是欢场里混的女人,我也不知道老爸是谁,我出生后,她就把我扔给了乡下的外婆,我是外婆养大的,14岁的时候,外婆脑中风去世,她就把我接回了城里,她从有没关心过我,不过是没让我饿死罢了,那时我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之后我开始逃学,在社会上混迹,成了一个典型的不良少女,她在我18岁的时候因为饮酒过量,醉死在了KTV。”
景飒真是越听越吃惊,她看起来实在不像风尘里出来的女人。
白净的瓜子脸,清丽秀雅,双目流动,秀眉纤长,三十岁的年纪,看上像二十五岁,十分年轻,她满脸都是温柔,满身尽是秀气,说话也是柔声细气的,穿着淡蓝色的连衣裙,中规中矩的坐着,一副贤妻良母的模样。
林默又问道:“你是怎么和周滨认识的?”
“四年前我知道自己怀孕了,就想讹一个恩客的钱,结果钱没讹着,被人当众羞辱了一顿,一时想不开就想开煤气自杀,不过没成功,反而把家给烧了,他就是当时来灭火的消防员。”
曹震惊愣了,“周滨是消防员?”
身为消防员死时成了一具焦尸,这实在有点讽刺。
顾丹娟点头,“是!还是很优秀的消防员,你们可以去S市江城区的消防队查,他是一中队的副队长。”
曹震向景飒使了一个眼色,后者立刻出了会议室。
“那你又怎么会和他结婚?”林默继续问道,他可不会相信‘为了报答救命之恩,所以以身相许’这种老掉牙的桥段。
顾丹娟看了一眼手上戴的婚戒,用手指轻轻摩挲着,“我说了他是个好人,好到就算有人骗他,他也不会生气,那时家烧了起来,我呛了好几口浓烟,被送到了医院,身上又没什么钱,还怀着身孕,因为起火原因写得是自杀未遂,他就来医院看我,我就骗他,说我被前男友抛弃了,但想一个人把孩子生下来,其实我就是想骗点钱……”她突然看向小雨,低下头亲了亲她熟睡小脸,“那时我压根就没想过要这个孩子,打算拿到钱就去做堕胎手术,但他每天都来看我,不只送钱,送水果,送吃的,还帮我找工作。”
林默冷凝道:“所以你就爱上他了?”
她摇头,“对那时的我来说,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接近你,讨好你,都是有目的的。”她顿了顿,突然问道,“我能抽根烟吗?”
曹震将休息室的烟灰缸挪到她面前,“请便!”
她从随身的小包里拿出一包烟,还没有拆封,撕包装纸的时候,手都在抖,等她拿出烟,她却没有点燃,直盯着看,看了好一会儿又将烟放了回去,苦笑道,“他不喜欢我抽烟。”
说着,眼泪又掉了下来,“我不明白,像他这样正直的人怎么会有人杀他,你们知道吗,他每次看到路上有冒着烟的烟蒂都会捡起来,掐灭了扔进垃圾桶,一到休息日就义务去市里的小学、中学教孩子防火意识,小区里的孤寡老人,只要有空,他都会去照顾,给他们剪头发、擦背,还会带他们去公园里散步,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人杀他!”
“那他有没有和什么人结过怨?”
她还是摇头,“无论是消防队,还是我们住的小区,只要提到他的名字,哪个不是翘起大拇指赞他的!结怨?不,他不可能会和人结怨,他就是个老好人,否则也不会被我骗得团团转!就算后来他知道我在骗他,他也没怪过我,我就没见过像他这样的男人,对人往死里好,却从来不求人回报,对我更是如此,我一直以为他是想和我上床,但没有,就算我脱光衣服送上门了,他也没有歪过心,反而是我越来越离不开他了,那时候怀着小雨,日子过得很舒心,见她在我肚子里一天天长大,我也就越来越不舍了,等到五个月的时候再想去做手术,医生说我血小板太低,平时也营养不良,引产太危险,可能会危及生命,建议最好能生下来。”
她静静的述说着,眼里有泪,也有笑,“他知道后就问我要不要和他结婚,他会把小雨当成亲生女儿一样宝贝的,对于那时的我而言,他就是我生命里的一盏明灯,温暖又光明,所以我就答应了,小雨出生的时候,我大出血,月子里半点都不能动弹,是他熬夜不睡,又是照顾我,又是照顾小雨,把我们娘俩照顾的身体健康,自己却病倒了,你们说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人杀他!”
说到最后,她激动了起来,泪雨滂沱,“为什么要杀他,他到底做了什么事,要用这么残忍的方法对待他,为什么不杀我,我从来就不是个好人,为什么!不是说好人一生平安吗,不是说好人一辈子都有福的吗,他为了救人弄得遍体鳞伤,老天爷是瞎子吗!”
她嘶吼着,叫骂着,双眼红的狰狞,身旁的周沁雨醒了,见她这副模样,生生被吓到了,“妈妈……”
顾丹娟听到她胆怯的声音,眼泪依然止不住的往下流,“沁雨这个名字也是他取得,说是多点水好,以后一定能逢凶化吉……”
“妈妈,我会乖的,你不要哭!”三岁的周沁雨灵活的爬起身,用胖嘟嘟的小手抱住她的胳膊,“等爸爸回来了,我让他给你买你最喜欢的草莓蛋糕。”她拙劣的擦着母亲脸上的泪,却不知道自己说的话,会让母亲哭得更凶。
顾丹娟抱住她,哭得颤然,“小雨……小雨……”她要怎么和孩子说,她最爱的爸爸已经死了,再也回不来了。
两母女抱头痛哭的模样,让林默和曹震无法再问下去,只好暂时作罢,派人送她们去附近的酒店先休息一下。
景飒拿着一叠资料走进休息室,“这是周滨的档案,你们可以看一下!”
等两人拿起资料翻开查阅时,景飒叙述道:“周滨,32岁,22岁时加入S市滨城区消防队,10年里,四次三等功,两次二等功,连续七年当选优秀专职消防队员,还是S市十八名消防业务尖兵中的一位,五年前,他为了救一个六个月大的婴儿,将婴儿放进防火通道,用身体压在通道口堵住火焰,堵了整整十分钟,造成背部大面积三级烧伤,在医院躺了近两个月,两年前,又为了救一个年逾八十岁的老太太,被倒塌的房梁压得腿骨断裂,还有半年前,城区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救援车来不及赶到,他用手将压住伤者动脉的钢板抬起来,坚持了二十分钟不放手,手指都断了三根。”
景飒说的这些档案上都有写,一件件,一桩桩,十分详尽,还有一些小事,比如小区有人不小心把两岁半的女儿留在家里,致使小女孩不慎从窗口跌落,摔倒了五楼的防雨棚上,因为是老式建筑,气垫不好放置,攀爬也不易,等爬上去了,小女孩因为害怕滚了下来,千钧一发之际,周滨扑过去用手接住,小女孩毫发无伤,他的两只手却因为下坠时成倍的重量导致骨裂。
众所周知消防员是城市里最机动的部队,不只是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要参与其他救援工作,例如道路救援、救护车救援、清除野生动物、消除安全隐患、自来水公司安全水源查察、就连汽车发动机里钻进一只野猫,都可以拨打119找消防队帮忙。
他们几乎是万能的,而这份万能所需要不仅仅是勇敢那么简单,光是在灭火这一项,就需要很坚韧的心理素质。
顽强,雷厉风行,不怕牺牲,不怕疲劳,连续作战,是消防队的战斗作风。
要说城市里的英雄,绝对非消防队莫属。
而像周滨这种有赫赫战功的消防员,简直就是英雄中的英雄。
这样的人,为什么会被杀?
正当曹震和林默百思不得其解时,景飒又说道,“我刚才打电话给S市江城区消防队,他们问什么时候能将周滨的遗体接回去?”
“案子还云里雾里的,遗体恐怕还要放置一段时间。”
“对了,消防队应该有队员的DNA样本,你问他们要了吗?”这是为了消防员一旦殉职,无法辨认遗体时所留有的样本。
景飒点头,“他们马上会派人送过来。”
“我们先确认DNA后再说,另外,按照档案里写得,周滨身上都是伤,也需要让法医再次比对一下才行。”
曹震对这个流程很熟悉,警方必须确定死者的身份无误,才能有效展开案件的侦破。
林默又道,“你那里的死者是个什么情况?”他问的是S市里发现的那具焦尸。
“死者名叫邢晓磊,32岁,男性,初中文化,和周滨正好相反是个前科累累的混混,16岁因为偷窃进过少年劳教所,18岁因为滋事斗殴,打伤两人,劳教一年,20岁又因偷窃进了监狱,23岁出来后,倒是消停了一段时间,25岁的时候因为偷盗公司财务,又被判了5年徒刑,30岁出来一直无业,到处晃荡,做个打手,也在饭店给人泊过车,但没有一个工作是做得长久的,认识他的人说,他就是彻头彻尾的混蛋,去年刚找到一份仓库保安的活,案发地点也就是这个仓库,因为仓库一直没人使用,仓库的主人就请了他看门,以防流浪汉进去,邢晓磊等于把那里当成了家,吃喝拉撒都在里头,每个月1200元的工资,都被他买了酒喝,是个醉鬼,法医验尸报告上也说,他是醉酒后才被烧死的,因为仓库偏僻,又没人使用,死了8天才被仓库的主人发现,这个仓库主人因为打算把仓库卖了,过去巡视才发现的,要不然都不会有人知道。”
“醉酒后?”林默眼神一暗,“那就是说他是醉得不省人事后被活活烧死的?”
“没错!”
林默又问:“他人际关系怎样?”
“都是社会上的浑人,我们也正在往这条线上查,不排除仇杀报复的可能性,根据目前的资料,邢晓磊是X市人,13岁以前就住在大黑山虎山村,13岁时跟着父母去了S市,后来父母离婚,各自组了家庭,他就两边轮流生活,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我们去询问过,自从他20岁进了监狱后,家里人就没怎么搭理过他,父母对他更是不待见,已经很久没联系过了。”
“师兄!”景飒突然惊叫道,然后指了指周滨的履历,“周滨也是X市人,小时候也住在大黑山附近。”
曹震和林默神色同时一凛,望向她手里的履历。
上头写着周滨是X市大黑山虎山村人,13岁的时候父母到S市务工,他也就跟着去了S市。
“这么巧?”曹震讶异道。
邢晓磊也是13岁的时候随父母去的S市,也是X市大黑山虎山村人。
林默道:“这或许是条很重要的线索。”
两人既然都是大黑山虎山村人,也就代表了他们两个是认识的。
“我马上派人去大黑山虎山村……”他突然又拧了拧眉,“不过虎山村因为大黑山的开发,很多村民都搬走了,要查起来恐怕有点难度。”
但是再难也要查,好不容易有一条线索,不能就这么放过了。
等他走了,曹震看向景飒,用手指戳了一下她的额头,“我问你,端木人呢?你不是说她和你一起野营的吗?”
景飒苦着一张脸,抬起手,给他看自己的掌心,掌心上全是擦伤,“你看看,这就是为了追她留下的伤,一提这事我都想哭……”
那时,康熙突然下令拔营回S市,速度快的让她措手不及,等反应过来时,车已经开了,她只好一路的追,山路陡峭,一不留神她就跌了个狗吃屎,抬起头就见康熙在车里十分得意的向她挥手说拜拜,任她怎么嚎都没用。
这是典型的过河拆桥啊,追到皛皛,他就不待见她了。
“你还有脸跟我说,我在电话里是怎么吩咐你的!”
景飒耷拉着脑袋,喏喏道:“这案子很诡异,恐怕没她,咱们破不了。”
“那你还杵在这里干嘛?还不给我赶紧回S市,把人给我逮回来。”
景飒惊恐的摇头,“不行,不行,你不知道康熙有多可怕!”
“你不是很迷恋他吗?你不是说他是男神吗?你不是说他是个十全十美的人吗?”全公安局都知道她是康熙的骨灰粉,要是警队里有人说康熙的坏话,她就会追上去理论。
景飒脑门子一汗,“我……我……迷恋的是银幕上的他。”
银幕和实际生活差别太大,银幕里他是男神,现实里他是个魔王,她追车的时候,康熙脸上那抹冷笑,真是让她全身三百根汗毛都竖了起来,皮都在抖啊。
阴冷至极,感觉就像被什么魔物附身了一样。
康熙的可怕,曹震也是领教过的,第一次见面就让他吃辣吃到憋,记忆犹新。
只要端木皛皛身边有这样一个门神在,他们恐怕连接近都困难,这事看来得好好想想办法。
曹震道,“算了,等林默查到消息再说,时间也不早了,你也回酒店去休息吧。”
景飒嘿嘿笑了一声,“我就等你这句话了,今天我可是受了活罪了!”漫山遍野的跑不算,嗓子还嚎哑了,又陪周沁雨玩闹了一个小时,骨头都散架了。
“瞧你这点出息,赶紧回去睡觉,明天跟林默的人再上一次大黑山。”
“知道了!”景飒摆摆手,又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肩膀,“师兄,我能用公费做个SPA吗?”警察出差酒店餐饮都是可以报销的。
曹震直接往她脑袋上叩了个糖炒栗子,“自费!”
她撅起嘴巴呜了一声,可怜兮兮的出了门。
景飒走后没多久,林默就回来了,见曹震还在看档案,说道:“这里是X市的地盘,你用不着比我这个队长还上心。”
曹震笑道:“反正也是睡不着。”
“要不要喝一杯!”
这可是非常难得的邀请,要是让人知道林默主动邀请人喝酒,恐怕明天X市所有的警员都要变瞎子了——因为眼珠子惊得掉了下来。
曹震合上档案,爽快道:“行啊,老样子,二锅头!”
林默冷哼:“啤酒!”
曹震坚持道:“二锅头,花生米啊。”
“啤酒!花生米!”
“那我喝二锅头,你喝啤酒!”
林默:“……”
**
第二天一大早,曹震、林默、景飒一起上了大黑山,随行的还有顾丹娟,因为有了周滨的信息,野营区的管理人员就能查询登记资料,知晓周滨选的野营区域是那一块地方,那里可能还保留着他的遗物,而遗物是不是他的,就需要顾丹娟来识别了。
清早的大黑山,空气新鲜,云烟雾绕,重山峻岭,峰峦叠嶂,树木葱翠,沿着山路,警车一路往上开,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一块区域。
车上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工作人员指了指前头,“这里就是周先生订的野营区,他每次来都是选定这里。”
景飒隔着窗户看了一下周边的环境,没什么过于特别的,满目都是山林树木,一望无际的绿色。
林默驾着车又行了一段路,前头的山路越来越陡峭,也越来越窄,他只好停车。
他们下车后,又走了一段小路,还未到就远远看见了一个橙色的单人帐篷,很简单的款式,顾丹娟一眼就认出了帐篷是周滨的,因为这个帐篷是有一次她带小雨去游乐园玩,抽奖抽来的。
除了帐篷,附近有一个用石头叠起来的炉灶,地上放着一些锅碗瓢盆,炉灶上架起了一根木杆,杆子上挂着一个小铁壶,应该是烧水用的,周滨随身的物品很简单,几包方便面,一些肉干,以及若干个水果,比起景飒和康熙等人的野营,差了不止千里。
炉灶旁有两个水桶,看得出一个是用来储存饮水的,另一个则是用来扔垃圾的,可能是消防员的关系,扔垃圾的水桶里蓄了半桶的水,应该是为了灭火源。
顾丹娟在帐篷里找到了周滨常用的背包,将它紧紧护在怀里好一会儿后,才肯交给林默。
林默翻了翻,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里头除了钱包、手表,就是一些洗漱用具和换洗衣物。
景飒倒是有了发现,“师兄,过来看!”
曹震听闻,走了过去,“发现了什么?”
她从扔垃圾的水桶里捞起一样东西,“师兄,这是什么?”
“香?”
那是几支燃尽的香,就是烧香拜佛用的香!
“为什么会有香?”
景飒的疑问,也是曹震的疑问,带着香来野营,还是第一次见。
“曹震,你过来一下!”
曹震又转头看向林默,“你又发现了什么?”
他走了过去,林默脚边是一堆灰,有些湿哒哒的,用脚扫一扫,灰黑色的灰烬里银光闪闪,这不是普通的灰,而是锡箔纸的灰。
曹震彻底愣住了。
有香还不算,还有锡箔纸,这不就是元宝吗?给死人烧的元宝就是锡箔纸做得。
“师兄!”景飒向他招手道,然后捧起一个东西跑了过来,“师兄,你看是香炉。”
她手里是个很小巧的香炉,就是拜佛礼佛时常用来插香的器皿,款式极其简单,是最常用的那种香炉。
香、锡箔纸做得元宝、香炉……
能用来干嘛?
林默道:“他来这里可能是来祭拜的。”
“祭拜谁?”
景飒答道:“是不是父母?他不是大黑山虎山村人吗?”
顾丹娟听到后,也是愣住了,但是她很确定的说道,“不可能,他的父母就葬在S市松江区的天马山公墓,每年清明我们都会去扫墓。”
“这就有点诡异了?”何止诡异,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曹震看向工作人员,“周先生每年都会来这里?”
“是,每年都回来,每次来都是选这块地方?”
林默眯了眯眼,对顾丹娟说道,“你来过这里吗?”
顾丹娟摇头,“他每年都回来这里野营,我是知道的,但我要来,他总是不同意,说我吃不了这个苦,再说小雨还小,呆在山上也不安全,我只当他是因为做消防员,见多了惨事,需要一个地方减减压。”
这是很多从事高危工作的人选择的解压方式,登山、攀岩、呼吸大自然,没什么好稀奇的。
但,带着元宝蜡烛来野营,真是太稀奇了。
为什么?
这是第一个疑问!
------题外话------
案件逐渐铺开了,大家可以开始猜凶手了哦……么么哒。
顾丹娟静静的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摩挲着女儿熟睡的小脸,她的双眼因为哭泣红肿不堪,说话时的鼻音也很重,景飒倒了一杯热咖啡给她。
“谢谢!”她没有立即喝,用双手捧着杯子,像是在取暖。
对于一个刚死了丈夫的女人而言,她现在从头到脚都是寒冷的。
林默和曹震分别坐在她的对面。
“你刚才说女儿不是周滨的,能解释一下吗?”林默依然不苟言笑,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说起话来就像个机器人。
在案情没有明朗前,死者的私生活也是一条线索,任何信息都不能错过。
顾丹娟凝视着咖啡杯上的热气,任由它熏红了自己的双眼,想到周滨的惨死,她就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
景飒悄声无息的将纸巾递给她,“慢慢说,不急,如果你不舒服,我们可以明天再说。”
她摇头,擦了一下眼角的泪痕,“我没事,你们想问什么就问吧。”
林默面无表情的又问了一遍刚才的问题。
顾丹娟这次没有逃避,缓缓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其实我也不知道。”
林默皱眉,看向顾丹娟眼神犀利了几分。
“是真的,我没有骗你们。”她吸了吸鼻子,又道:“我18岁的时候爱上了一个男人,不是什么好人,起初的甜言蜜语都是为了骗我上当,那时年轻,什么都不懂,以为这就是爱情,过了一个月,他就露出了真面目,逼我去接客。”
这个答案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你们一定在想,我为什么没找父母求救,或是报警?”她露出一抹十分嘲讽的笑容,“因为我妈和我一样,都是欢场里混的女人,我也不知道老爸是谁,我出生后,她就把我扔给了乡下的外婆,我是外婆养大的,14岁的时候,外婆脑中风去世,她就把我接回了城里,她从有没关心过我,不过是没让我饿死罢了,那时我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之后我开始逃学,在社会上混迹,成了一个典型的不良少女,她在我18岁的时候因为饮酒过量,醉死在了KTV。”
景飒真是越听越吃惊,她看起来实在不像风尘里出来的女人。
白净的瓜子脸,清丽秀雅,双目流动,秀眉纤长,三十岁的年纪,看上像二十五岁,十分年轻,她满脸都是温柔,满身尽是秀气,说话也是柔声细气的,穿着淡蓝色的连衣裙,中规中矩的坐着,一副贤妻良母的模样。
林默又问道:“你是怎么和周滨认识的?”
“四年前我知道自己怀孕了,就想讹一个恩客的钱,结果钱没讹着,被人当众羞辱了一顿,一时想不开就想开煤气自杀,不过没成功,反而把家给烧了,他就是当时来灭火的消防员。”
曹震惊愣了,“周滨是消防员?”
身为消防员死时成了一具焦尸,这实在有点讽刺。
顾丹娟点头,“是!还是很优秀的消防员,你们可以去S市江城区的消防队查,他是一中队的副队长。”
曹震向景飒使了一个眼色,后者立刻出了会议室。
“那你又怎么会和他结婚?”林默继续问道,他可不会相信‘为了报答救命之恩,所以以身相许’这种老掉牙的桥段。
顾丹娟看了一眼手上戴的婚戒,用手指轻轻摩挲着,“我说了他是个好人,好到就算有人骗他,他也不会生气,那时家烧了起来,我呛了好几口浓烟,被送到了医院,身上又没什么钱,还怀着身孕,因为起火原因写得是自杀未遂,他就来医院看我,我就骗他,说我被前男友抛弃了,但想一个人把孩子生下来,其实我就是想骗点钱……”她突然看向小雨,低下头亲了亲她熟睡小脸,“那时我压根就没想过要这个孩子,打算拿到钱就去做堕胎手术,但他每天都来看我,不只送钱,送水果,送吃的,还帮我找工作。”
林默冷凝道:“所以你就爱上他了?”
她摇头,“对那时的我来说,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接近你,讨好你,都是有目的的。”她顿了顿,突然问道,“我能抽根烟吗?”
曹震将休息室的烟灰缸挪到她面前,“请便!”
她从随身的小包里拿出一包烟,还没有拆封,撕包装纸的时候,手都在抖,等她拿出烟,她却没有点燃,直盯着看,看了好一会儿又将烟放了回去,苦笑道,“他不喜欢我抽烟。”
说着,眼泪又掉了下来,“我不明白,像他这样正直的人怎么会有人杀他,你们知道吗,他每次看到路上有冒着烟的烟蒂都会捡起来,掐灭了扔进垃圾桶,一到休息日就义务去市里的小学、中学教孩子防火意识,小区里的孤寡老人,只要有空,他都会去照顾,给他们剪头发、擦背,还会带他们去公园里散步,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人杀他!”
“那他有没有和什么人结过怨?”
她还是摇头,“无论是消防队,还是我们住的小区,只要提到他的名字,哪个不是翘起大拇指赞他的!结怨?不,他不可能会和人结怨,他就是个老好人,否则也不会被我骗得团团转!就算后来他知道我在骗他,他也没怪过我,我就没见过像他这样的男人,对人往死里好,却从来不求人回报,对我更是如此,我一直以为他是想和我上床,但没有,就算我脱光衣服送上门了,他也没有歪过心,反而是我越来越离不开他了,那时候怀着小雨,日子过得很舒心,见她在我肚子里一天天长大,我也就越来越不舍了,等到五个月的时候再想去做手术,医生说我血小板太低,平时也营养不良,引产太危险,可能会危及生命,建议最好能生下来。”
她静静的述说着,眼里有泪,也有笑,“他知道后就问我要不要和他结婚,他会把小雨当成亲生女儿一样宝贝的,对于那时的我而言,他就是我生命里的一盏明灯,温暖又光明,所以我就答应了,小雨出生的时候,我大出血,月子里半点都不能动弹,是他熬夜不睡,又是照顾我,又是照顾小雨,把我们娘俩照顾的身体健康,自己却病倒了,你们说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人杀他!”
说到最后,她激动了起来,泪雨滂沱,“为什么要杀他,他到底做了什么事,要用这么残忍的方法对待他,为什么不杀我,我从来就不是个好人,为什么!不是说好人一生平安吗,不是说好人一辈子都有福的吗,他为了救人弄得遍体鳞伤,老天爷是瞎子吗!”
她嘶吼着,叫骂着,双眼红的狰狞,身旁的周沁雨醒了,见她这副模样,生生被吓到了,“妈妈……”
顾丹娟听到她胆怯的声音,眼泪依然止不住的往下流,“沁雨这个名字也是他取得,说是多点水好,以后一定能逢凶化吉……”
“妈妈,我会乖的,你不要哭!”三岁的周沁雨灵活的爬起身,用胖嘟嘟的小手抱住她的胳膊,“等爸爸回来了,我让他给你买你最喜欢的草莓蛋糕。”她拙劣的擦着母亲脸上的泪,却不知道自己说的话,会让母亲哭得更凶。
顾丹娟抱住她,哭得颤然,“小雨……小雨……”她要怎么和孩子说,她最爱的爸爸已经死了,再也回不来了。
两母女抱头痛哭的模样,让林默和曹震无法再问下去,只好暂时作罢,派人送她们去附近的酒店先休息一下。
景飒拿着一叠资料走进休息室,“这是周滨的档案,你们可以看一下!”
等两人拿起资料翻开查阅时,景飒叙述道:“周滨,32岁,22岁时加入S市滨城区消防队,10年里,四次三等功,两次二等功,连续七年当选优秀专职消防队员,还是S市十八名消防业务尖兵中的一位,五年前,他为了救一个六个月大的婴儿,将婴儿放进防火通道,用身体压在通道口堵住火焰,堵了整整十分钟,造成背部大面积三级烧伤,在医院躺了近两个月,两年前,又为了救一个年逾八十岁的老太太,被倒塌的房梁压得腿骨断裂,还有半年前,城区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救援车来不及赶到,他用手将压住伤者动脉的钢板抬起来,坚持了二十分钟不放手,手指都断了三根。”
景飒说的这些档案上都有写,一件件,一桩桩,十分详尽,还有一些小事,比如小区有人不小心把两岁半的女儿留在家里,致使小女孩不慎从窗口跌落,摔倒了五楼的防雨棚上,因为是老式建筑,气垫不好放置,攀爬也不易,等爬上去了,小女孩因为害怕滚了下来,千钧一发之际,周滨扑过去用手接住,小女孩毫发无伤,他的两只手却因为下坠时成倍的重量导致骨裂。
众所周知消防员是城市里最机动的部队,不只是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要参与其他救援工作,例如道路救援、救护车救援、清除野生动物、消除安全隐患、自来水公司安全水源查察、就连汽车发动机里钻进一只野猫,都可以拨打119找消防队帮忙。
他们几乎是万能的,而这份万能所需要不仅仅是勇敢那么简单,光是在灭火这一项,就需要很坚韧的心理素质。
顽强,雷厉风行,不怕牺牲,不怕疲劳,连续作战,是消防队的战斗作风。
要说城市里的英雄,绝对非消防队莫属。
而像周滨这种有赫赫战功的消防员,简直就是英雄中的英雄。
这样的人,为什么会被杀?
正当曹震和林默百思不得其解时,景飒又说道,“我刚才打电话给S市江城区消防队,他们问什么时候能将周滨的遗体接回去?”
“案子还云里雾里的,遗体恐怕还要放置一段时间。”
“对了,消防队应该有队员的DNA样本,你问他们要了吗?”这是为了消防员一旦殉职,无法辨认遗体时所留有的样本。
景飒点头,“他们马上会派人送过来。”
“我们先确认DNA后再说,另外,按照档案里写得,周滨身上都是伤,也需要让法医再次比对一下才行。”
曹震对这个流程很熟悉,警方必须确定死者的身份无误,才能有效展开案件的侦破。
林默又道,“你那里的死者是个什么情况?”他问的是S市里发现的那具焦尸。
“死者名叫邢晓磊,32岁,男性,初中文化,和周滨正好相反是个前科累累的混混,16岁因为偷窃进过少年劳教所,18岁因为滋事斗殴,打伤两人,劳教一年,20岁又因偷窃进了监狱,23岁出来后,倒是消停了一段时间,25岁的时候因为偷盗公司财务,又被判了5年徒刑,30岁出来一直无业,到处晃荡,做个打手,也在饭店给人泊过车,但没有一个工作是做得长久的,认识他的人说,他就是彻头彻尾的混蛋,去年刚找到一份仓库保安的活,案发地点也就是这个仓库,因为仓库一直没人使用,仓库的主人就请了他看门,以防流浪汉进去,邢晓磊等于把那里当成了家,吃喝拉撒都在里头,每个月1200元的工资,都被他买了酒喝,是个醉鬼,法医验尸报告上也说,他是醉酒后才被烧死的,因为仓库偏僻,又没人使用,死了8天才被仓库的主人发现,这个仓库主人因为打算把仓库卖了,过去巡视才发现的,要不然都不会有人知道。”
“醉酒后?”林默眼神一暗,“那就是说他是醉得不省人事后被活活烧死的?”
“没错!”
林默又问:“他人际关系怎样?”
“都是社会上的浑人,我们也正在往这条线上查,不排除仇杀报复的可能性,根据目前的资料,邢晓磊是X市人,13岁以前就住在大黑山虎山村,13岁时跟着父母去了S市,后来父母离婚,各自组了家庭,他就两边轮流生活,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我们去询问过,自从他20岁进了监狱后,家里人就没怎么搭理过他,父母对他更是不待见,已经很久没联系过了。”
“师兄!”景飒突然惊叫道,然后指了指周滨的履历,“周滨也是X市人,小时候也住在大黑山附近。”
曹震和林默神色同时一凛,望向她手里的履历。
上头写着周滨是X市大黑山虎山村人,13岁的时候父母到S市务工,他也就跟着去了S市。
“这么巧?”曹震讶异道。
邢晓磊也是13岁的时候随父母去的S市,也是X市大黑山虎山村人。
林默道:“这或许是条很重要的线索。”
两人既然都是大黑山虎山村人,也就代表了他们两个是认识的。
“我马上派人去大黑山虎山村……”他突然又拧了拧眉,“不过虎山村因为大黑山的开发,很多村民都搬走了,要查起来恐怕有点难度。”
但是再难也要查,好不容易有一条线索,不能就这么放过了。
等他走了,曹震看向景飒,用手指戳了一下她的额头,“我问你,端木人呢?你不是说她和你一起野营的吗?”
景飒苦着一张脸,抬起手,给他看自己的掌心,掌心上全是擦伤,“你看看,这就是为了追她留下的伤,一提这事我都想哭……”
那时,康熙突然下令拔营回S市,速度快的让她措手不及,等反应过来时,车已经开了,她只好一路的追,山路陡峭,一不留神她就跌了个狗吃屎,抬起头就见康熙在车里十分得意的向她挥手说拜拜,任她怎么嚎都没用。
这是典型的过河拆桥啊,追到皛皛,他就不待见她了。
“你还有脸跟我说,我在电话里是怎么吩咐你的!”
景飒耷拉着脑袋,喏喏道:“这案子很诡异,恐怕没她,咱们破不了。”
“那你还杵在这里干嘛?还不给我赶紧回S市,把人给我逮回来。”
景飒惊恐的摇头,“不行,不行,你不知道康熙有多可怕!”
“你不是很迷恋他吗?你不是说他是男神吗?你不是说他是个十全十美的人吗?”全公安局都知道她是康熙的骨灰粉,要是警队里有人说康熙的坏话,她就会追上去理论。
景飒脑门子一汗,“我……我……迷恋的是银幕上的他。”
银幕和实际生活差别太大,银幕里他是男神,现实里他是个魔王,她追车的时候,康熙脸上那抹冷笑,真是让她全身三百根汗毛都竖了起来,皮都在抖啊。
阴冷至极,感觉就像被什么魔物附身了一样。
康熙的可怕,曹震也是领教过的,第一次见面就让他吃辣吃到憋,记忆犹新。
只要端木皛皛身边有这样一个门神在,他们恐怕连接近都困难,这事看来得好好想想办法。
曹震道,“算了,等林默查到消息再说,时间也不早了,你也回酒店去休息吧。”
景飒嘿嘿笑了一声,“我就等你这句话了,今天我可是受了活罪了!”漫山遍野的跑不算,嗓子还嚎哑了,又陪周沁雨玩闹了一个小时,骨头都散架了。
“瞧你这点出息,赶紧回去睡觉,明天跟林默的人再上一次大黑山。”
“知道了!”景飒摆摆手,又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肩膀,“师兄,我能用公费做个SPA吗?”警察出差酒店餐饮都是可以报销的。
曹震直接往她脑袋上叩了个糖炒栗子,“自费!”
她撅起嘴巴呜了一声,可怜兮兮的出了门。
景飒走后没多久,林默就回来了,见曹震还在看档案,说道:“这里是X市的地盘,你用不着比我这个队长还上心。”
曹震笑道:“反正也是睡不着。”
“要不要喝一杯!”
这可是非常难得的邀请,要是让人知道林默主动邀请人喝酒,恐怕明天X市所有的警员都要变瞎子了——因为眼珠子惊得掉了下来。
曹震合上档案,爽快道:“行啊,老样子,二锅头!”
林默冷哼:“啤酒!”
曹震坚持道:“二锅头,花生米啊。”
“啤酒!花生米!”
“那我喝二锅头,你喝啤酒!”
林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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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曹震、林默、景飒一起上了大黑山,随行的还有顾丹娟,因为有了周滨的信息,野营区的管理人员就能查询登记资料,知晓周滨选的野营区域是那一块地方,那里可能还保留着他的遗物,而遗物是不是他的,就需要顾丹娟来识别了。
清早的大黑山,空气新鲜,云烟雾绕,重山峻岭,峰峦叠嶂,树木葱翠,沿着山路,警车一路往上开,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一块区域。
车上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工作人员指了指前头,“这里就是周先生订的野营区,他每次来都是选定这里。”
景飒隔着窗户看了一下周边的环境,没什么过于特别的,满目都是山林树木,一望无际的绿色。
林默驾着车又行了一段路,前头的山路越来越陡峭,也越来越窄,他只好停车。
他们下车后,又走了一段小路,还未到就远远看见了一个橙色的单人帐篷,很简单的款式,顾丹娟一眼就认出了帐篷是周滨的,因为这个帐篷是有一次她带小雨去游乐园玩,抽奖抽来的。
除了帐篷,附近有一个用石头叠起来的炉灶,地上放着一些锅碗瓢盆,炉灶上架起了一根木杆,杆子上挂着一个小铁壶,应该是烧水用的,周滨随身的物品很简单,几包方便面,一些肉干,以及若干个水果,比起景飒和康熙等人的野营,差了不止千里。
炉灶旁有两个水桶,看得出一个是用来储存饮水的,另一个则是用来扔垃圾的,可能是消防员的关系,扔垃圾的水桶里蓄了半桶的水,应该是为了灭火源。
顾丹娟在帐篷里找到了周滨常用的背包,将它紧紧护在怀里好一会儿后,才肯交给林默。
林默翻了翻,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里头除了钱包、手表,就是一些洗漱用具和换洗衣物。
景飒倒是有了发现,“师兄,过来看!”
曹震听闻,走了过去,“发现了什么?”
她从扔垃圾的水桶里捞起一样东西,“师兄,这是什么?”
“香?”
那是几支燃尽的香,就是烧香拜佛用的香!
“为什么会有香?”
景飒的疑问,也是曹震的疑问,带着香来野营,还是第一次见。
“曹震,你过来一下!”
曹震又转头看向林默,“你又发现了什么?”
他走了过去,林默脚边是一堆灰,有些湿哒哒的,用脚扫一扫,灰黑色的灰烬里银光闪闪,这不是普通的灰,而是锡箔纸的灰。
曹震彻底愣住了。
有香还不算,还有锡箔纸,这不就是元宝吗?给死人烧的元宝就是锡箔纸做得。
“师兄!”景飒向他招手道,然后捧起一个东西跑了过来,“师兄,你看是香炉。”
她手里是个很小巧的香炉,就是拜佛礼佛时常用来插香的器皿,款式极其简单,是最常用的那种香炉。
香、锡箔纸做得元宝、香炉……
能用来干嘛?
林默道:“他来这里可能是来祭拜的。”
“祭拜谁?”
景飒答道:“是不是父母?他不是大黑山虎山村人吗?”
顾丹娟听到后,也是愣住了,但是她很确定的说道,“不可能,他的父母就葬在S市松江区的天马山公墓,每年清明我们都会去扫墓。”
“这就有点诡异了?”何止诡异,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曹震看向工作人员,“周先生每年都会来这里?”
“是,每年都回来,每次来都是选这块地方?”
林默眯了眯眼,对顾丹娟说道,“你来过这里吗?”
顾丹娟摇头,“他每年都回来这里野营,我是知道的,但我要来,他总是不同意,说我吃不了这个苦,再说小雨还小,呆在山上也不安全,我只当他是因为做消防员,见多了惨事,需要一个地方减减压。”
这是很多从事高危工作的人选择的解压方式,登山、攀岩、呼吸大自然,没什么好稀奇的。
但,带着元宝蜡烛来野营,真是太稀奇了。
为什么?
这是第一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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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逐渐铺开了,大家可以开始猜凶手了哦……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