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文学 > 放牧美利坚 > 第三七零章 兔子之歌

第三七零章 兔子之歌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高西说金森他们的牧场容客量太少,其实金森也知道,不过他却有不同的想法。︽,

    “咱们容客量小,那就更要做精品旅游,我看来美国旅游的都是有钱人,他们追求的是旅游的质量,哪怕多要点钱都可以接受。所以我觉得一次三十个人其实已经有点多了,最好一次最多二十个人,这比较容易管理一些,也可以避免许多麻烦,你说是吧西场主?”金森笑着说道。

    “你是行家,我也就是说说而已,你觉得怎么样合适就怎么来,其实一次旅游也就十天,如果每个月都排满的话,基本上一个月可以带三个团,也就是六十个人,不少了不少了,就按照你想的办吧,至于是不是扩大规模,那是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你可以跟海燕还有海娟商量,她们才是拿事儿的,我也就提个建议而已。”高西笑着说道:“我这汤也煮好了,咱们还是开饭吧?”

    “对对对,吃饭吃饭。”虽说刚刚高西、金森和叶修吃了个烤兔肉,现在肚子还不太饿,但是别的队员可是什么都没吃啊,不能因为他们三个就不开饭吧,他们三个这也算是凑个数,大家在一起吃饭要热闹很多。

    “你们哪个要汤啊,我给你们盛点,就怕你们不喜欢这个味儿,鸡蛋粉丝菠菜汤。”高西站起身子问道。

    “我要!”

    “我也要!”

    要的人,是翡冷翠和金森,因为他们两个人喝过高西煮的汤,所以知道味道如何,自然是要喝的。

    至于其他人,看起来好像对着汤没多大兴趣,高西也没有再问,而是给自己和叶修也盛了一碗。过去拿了两块烤肉就吃了起来。

    不过吃了一会儿之后,还是有那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过来尝试,用碗舀了一点尝了尝,觉得味道还不错,就干脆舀了一大碗。

    这一个喝了,其他人就都跟风了,幸亏高西之前煮得多,不然这会儿怕是就不够了。

    “没想到西场主的厨艺这么好啊,以后要是能经常喝到西场主煮的汤就太好了。”其中一人说道。

    “他可是个大忙人,怕是没这些时间的。对了西场主。中国来的是不是都喜欢喝汤啊?”金森回过头来问了一句道。

    “大部分是这样吧,其实在我们国家也分地方的,像我老家就没有喝汤的习惯,我是去了西南那边上学,才养成了喝汤这个习惯地。不过你尽管做就是,他们会喝的,这汤也有很多门类,我觉得你们可以学学,做起来很方便。还很美味,哪怕只是吃一些干粮,只要有汤喝,那也会变得十分美味的。”高西想了想说道。

    金森能这么问。说明对旅游团那还是非常看重的,就是想要尽量满足旅游团众人的口味。高西自然要配合了,毕竟这旅游公司那跟他还是有很层次的关系的。

    一群人围着篝火,手里边端着烤肉和热气腾腾的菜汤。脸上都洋溢着幸福喜悦的光彩。

    这就是生活啊,能够在最简单的事情之中寻找到乐趣,那就足够了。

    马儿们也正在吃着青草。至于闪电、绿巨人和其他人带来的狗狗,也都分得了自己应该享用的牛肉和鸡肉。

    这些人倒也大方,自己吃什么,带来的狗狗们也吃什么,看起来他们跟高西一样,真得是把自己的狗狗当成了朋友来看待的,而不仅仅只是看家护院的奴才。

    “来来来,咱们干一杯吧,今天不喝酒,咱们就用这浓汤来替代酒。预祝以后各自的生意都能够红红火火,就像这篝火里的火焰一样旺盛。”金森站了起来,端起了高西煮的菜汤笑着说道。

    高西曾经经历过以茶代酒、用饮料干杯的事儿,不过用这浓汤来干杯还是头一回,觉得挺新鲜的。其余人大概跟他的想法也是一样,都纷纷举起了手中的碗,说了一声干杯。

    “可惜没有红酒,不然的话就更好了。”叶修喜欢红酒,这主要还是跟他的出身有关,他喝过很多红酒,高档的、中档的都喝过,甚至还特意去喝了小超市里面卖的那种红酒,就是想要对比一下。

    没有对比,你永远都不知道自己喝的高档酒有多么的好。

    “红酒当然有的,不过今天就算了,今天刚到这里,你们环境也不熟悉,我怕喝醉了之后会有人掉水坑里去了。明天吧,等把这周围的环境熟悉得差不多之后再喝也不迟。”金森笑着说道。

    “那就好。”叶修笑了笑,立即高兴了起来。

    “红酒我可无福消受啊,我还是觉得白酒比较够劲儿。”高西倒不是故意要跟叶修作对,只是他出身不一样,小时候喝的酒那都是白酒,而且是便宜的白酒,觉得这酒,自然还是白的要好一些,他曾经喝过八二年的拉菲,觉得红酒好像也不过如此,还是不会欣赏,没办法。

    “白酒我这儿也准备了,知道你们中国很多人都喜欢白酒,我还特意买了茅台,准备够充足吧?”金森笑着说道。

    “你还真得是有心了,来来来,干杯。”

    吃过了饭之后,众人先是把餐具等收拾了一下,然后到周围熟悉了一下环境,同时也是散步,来帮助消化。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众人回到了营地,之前守在那里的人一直照看着篝火,所以此时的篝火燃烧得依然旺盛。

    于是大家都围坐在了篝火旁边聊起了天,高西坐在软软的垫子上,身后是绿巨人那柔软的身体,靠在上面特别舒服,闪电则趴在他的怀里,目不转睛地盯着跳动的篝火,耳朵却时不时转动一下,似乎是在聆听周围的情况。

    马儿们都被聚集到了一块儿,站在那里打着响鼻,同时用尾巴驱赶着蚊子和苍蝇。

    金森也拿出了喷雾剂在周围喷了一下,到了晚上,尤其是溪水边上蚊子就特别多,如果不喷点药,那根本就受不了的。

    燃烧的篝火照亮了每个人的脸,这让高西不由得想起了电影里面的一些情节。

    “我来唱首歌吧。”金森拿出了自己的吉他,也不顾其他人说什么就自弹自唱了起来。

    一首歌唱完,高西忍不住说道:“你这歌声只怕是熊来了都会被吓跑吧。我听说最近,一群在俄罗斯西北部温巴河岸边露营的游客偶遇了一头巨熊,情急之下,他们用一首响亮又走调的《兔子之歌》成功吓跑巨熊。”

    叶修惊讶地说道:“什,什么?兔子吓跑熊,那得走调成什么样子?”

    “当时的整个过程是这样滴:巨熊先是小心翼翼地靠近围坐在火堆旁的游客。发现巨熊后,游客们继续一边唱歌一边弹奏吉他。面对荒腔走板,巨熊停下了脚步,一脸狐疑,不,是熊疑。然后,它继续小心地走着,时不时地瞥向游客。在听游客们唱歌大约30秒后,巨熊最后转身离开。”高西笑着说道。

    “看来对付熊孩子虽难,对付熊还是有不少办法的。”

    “是啊,游客们唱的歌曲来自一部苏联的老电影《钻石胳膊》的插曲《兔子之歌》,其中一段歌词是:‘我们不在乎,我们不在乎,尽管我们害怕狼和猫头鹰。’而这次,游客们将歌词中的‘狼’替换成了‘熊’。尤里.尼库林在电影《钻石胳膊》中演唱《兔子之歌》。”

    “《兔子之歌》在俄罗斯家喻户晓。歌中描述了兔子实际上处于食物链的最底端,再下面的就只有草了,因而当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时候,也就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了。这正应了我们中国的一句俗语:兔子急了会咬人。”

    叶修笑着说道:“我记得俄罗斯的很多作品里都关注弱小又不好惹的兔子形象。有个俄罗斯童话叫《兔子和枪》,也可当作寓言来看:小白兔偶尔得到了猎人的枪,于是,曾经人见人欺的弱者变成了掌握生杀大权的强者。小白兔用枪赶走了常常欺负自己的狐狸和狼,但是自己也变得自私自利起来,甚至用枪赶走了前来贺喜的朋友们。这时,故事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枪里竟然没有子弹。这个意想不到的消息还不幸被大灰狼知道了……”

    “我靠,你讲故事别讲一半啊,后来怎么样了?”

    “自己去网上查去。”叶修白了高西一眼说道。

    “小气,说到故事,我给大家讲个露营的恐怖故事怎么样?喜欢听吗?”高西笑着说道。

    “正好也没事儿,你就讲讲吧,这一堆人围着篝火听恐怖故事还是挺带劲的。”金森点头道。

    “对啊,不过得用英文讲啊,我们可听不懂中文。”

    “没问题。”高西在心里头酝酿了一下,就开始讲起了自己的故事,这将中文翻译成英文,还要保持故事的原汁原文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他觉得自己应该能做到,自从魔法泉水改造了身体之后,他这英文水平也是蹭蹭蹭往上涨啊,翻译个恐怖故事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为了让大家听得真切,这故事里的主角就用‘我’来替代了啊,你们知道就行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