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第103章 诺维斯度假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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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用力伸了个懒腰,苏末打着哈欠坐起来,等看到四周和她的卧室完全不同的装修风格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应该在飞机上。
飞机降落了吗?才过了两个小时?
怎么感觉跟睡了很久似的……
对了,沈彦那个家伙哪儿去了?
苏末皱着眉起身,突然听到一阵低低的说话声从机舱后面传过来,不过说的全是外语,她听不懂。
“沈彦?”她上前几步敲了敲那个小休息室的门,里面静默了几秒,一个金发黑眼的男人“刷”一下拉开了门,对着她就是一顿“呱啦呱啦”的声音,看表情似乎还有些阴狠。
苏末:“……”
抬手间就把这个聒噪的男人制住,她疑惑的看向沈彦,道:“这家伙谁啊?他刚刚说的鸟语什么意思?”
一直在她手上挣扎的男人闻言顿时身体一僵,随后用有些蹩脚的普通话道:“泥停不咚窝说滴花?”(你听不懂我说的话?)
“废话!”苏末皱眉:“鸟语一样,谁听的懂?”
上辈子她的番邦语就蹩脚的很,不过那时候番邦人大多都会说大唐话,她也不用担心自己和番邦人无法交流。
“是latina!latina!!不是鸟语!”
“什么跟什么啊。”苏末看向沈彦:“这家伙好奇怪,哪儿来的啊!”
沈彦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笑道:“他叫劳伦斯,是我在欧洲读书时候的朋友,最近也在诺维斯群岛度假,知道我的飞机过来,来给我们接风的呢。”
苏末看了眼那人身上的白大褂:“接风穿这身?这家伙不是有什么怪癖吧?”
劳伦斯瞬间跳了起来,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白大褂,满脸被侮辱的表情:“医生支敷最心肝!泥菜油乖僻!”(医生制服最性感,你才有怪癖。)
苏末嘴角抽了抽,认真的看着沈彦:“我能让他闭嘴吗?”听他说华夏语简直比听他说鸟语还糟心。
沈彦憋不住,笑出了声来:“虽然我也觉得他太聒噪,但毕竟是专程来给我们接风的,还是忍一忍吧。”
劳伦斯却再次跳了起来:“沈!沈!泥今然灰笑!!”(你竟然会笑)
沈彦淡淡的扫了他一眼,劳伦斯立即闭嘴,还做了个把嘴巴拉上的动作。
沈彦拉了苏末从小休息室出来,从机舱的一个衣柜里拿了一条白色的波斯米亚风长裙和一双低跟凉鞋给苏末:“诺维斯群岛很热,相当于夏天,你去更衣室把衣服换了。”
说着又给自己拿了两件轻薄的衣服,转身去更衣室换衣服去了。
苏末抱着裙子走进女生更衣室,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如果没有闻错的话,她醒过来的时候,好像在空气里闻到了一丝风茄儿的味道,是错觉吗?而且之前那金毛打开小休息室门的时候,沈彦看过来的眼神也有些奇怪。
明明才刚刚互诉心意不是吗?怎么就能用那种带着审视的冰冷目光看着她?
换好了飘逸的白色长裙,穿上凉鞋,打开更衣室门的时候,沈彦和那个金毛已经在等着她了,机舱的门大开着,明亮的日光照进来,十足的热烈。
她仔细打量着沈彦,那人穿着白衬衫和白色的七分裤,很像骗小女孩儿的那些童话里说的白马王子,看着她的目光依稀是温柔的,但因为背着光她看不清楚他的脸。
心里有些不安像春日的花骨朵般颤颤巍巍的开起来,她希望自己能再次全身心的投入一次爱情,只怕那个对她温柔亲昵的男人只是梦中的一抹剪影,除了基本的轮廓,全是自己的臆想。
“走吧。”那人见她走上前来,伸手把粉色的遮阳帽盖在她脑袋上:“饿了没有?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啊!”笑眯眯的挎着男人的胳膊,苏末和他并排走下舷梯,左右看了看,惊喜道:“这里可真漂亮。”
飞机停落的地方离岛屿边缘很近,通透的绿色从远处延伸到眼前,像最美的丝绸一样,烟波浩渺碧波荡漾,比不得日光炽烈,却刻骨温柔。
“喜欢?”
苏末重重点头。
前世也曾走过千山万水,却没有见过这么温柔美丽的海水。东海和北海的广阔和壮丽她倒是见识过,不过那是属于海的另一种美。
“晚上带你过来,到时候有篝火晚会,现在先去吃饭。”
说话间一辆银色的苏末不认识的车停在几人面前,劳伦斯倒是惊艳的吹了个口哨,用鸟语说了句话,满脸的赞叹。
小武从驾驶室的窗户伸出头来,笑道:“快上来吧,这大太阳你们不嫌热?”
她倒是不嫌热,沈彦和那个金毛大概有点受不了大太阳。
沈彦并没有带她去哪个餐馆,而是直接把她带到了这几天他们将要住的地方。
这个诺维斯群岛整个就是一个度假山庄,房子的风格很梦幻,带着童话的浪漫,白色的墙壁和稻草屋顶,间或有一些蓝色红色或者黄色屋顶的房子,从远处看都是小小的,却精致可爱。
沈彦订的地方大,很明显是给人数比较多的人住的。几个小房子挨在一起,看起来独立,里面却是相连的。
木制的走廊和栏杆里面是一个通透的游泳池,泳池旁边放着一个白色的桌子,现在这张桌子上放了几碗海鲜饭和几盘颜色漂亮的新鲜蔬果。
“这里的大厨最擅长做海鲜。”沈彦笑看着她,把一个青色棕榈叶模样的盘子推到她面前,道:“这个虽然简单,不过我觉得你会喜欢。”
苏末也不客气,拿起勺子满满的塞了一嘴,鲜香的海鲜饭刚入口就让她忍不住瞪大了眼,嚼了片刻把饭咽下去,苏末竖了个大拇指:“好吃!我的确很喜欢!”
这个大厨的手艺看来是真不错,居然连普通的海鲜饭都做的这么好吃。
“喜欢就好。”沈彦也拿了勺子准备吃饭:“我每次来都喜欢叫这个,他的海鲜饭光是高汤就用蛤蜊、扇贝、墨鱼等十几种材料熬了五六个小时,做出来之后香气扑鼻,让人食指大动。”
苏末已经停不下勺子了,要说二十一世纪什么东西最让她满意,无疑是数不清的美食。
大唐虽然也有不少入口不错的,和现代却是远远比不了。
那时候别说是番邦美食,就连炒菜都极少极少,手艺还不好。出现在餐桌上最多的就是烤肉,还是比较腥膻的烤羊肉,主食就是胡饼和豆类,现在想起来,都是一把辛酸泪啊。
——
latina——拉丁语,意大利语族。风茄儿——白曼陀罗。
“唔……”用力伸了个懒腰,苏末打着哈欠坐起来,等看到四周和她的卧室完全不同的装修风格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应该在飞机上。
飞机降落了吗?才过了两个小时?
怎么感觉跟睡了很久似的……
对了,沈彦那个家伙哪儿去了?
苏末皱着眉起身,突然听到一阵低低的说话声从机舱后面传过来,不过说的全是外语,她听不懂。
“沈彦?”她上前几步敲了敲那个小休息室的门,里面静默了几秒,一个金发黑眼的男人“刷”一下拉开了门,对着她就是一顿“呱啦呱啦”的声音,看表情似乎还有些阴狠。
苏末:“……”
抬手间就把这个聒噪的男人制住,她疑惑的看向沈彦,道:“这家伙谁啊?他刚刚说的鸟语什么意思?”
一直在她手上挣扎的男人闻言顿时身体一僵,随后用有些蹩脚的普通话道:“泥停不咚窝说滴花?”(你听不懂我说的话?)
“废话!”苏末皱眉:“鸟语一样,谁听的懂?”
上辈子她的番邦语就蹩脚的很,不过那时候番邦人大多都会说大唐话,她也不用担心自己和番邦人无法交流。
“是latina!latina!!不是鸟语!”
“什么跟什么啊。”苏末看向沈彦:“这家伙好奇怪,哪儿来的啊!”
沈彦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笑道:“他叫劳伦斯,是我在欧洲读书时候的朋友,最近也在诺维斯群岛度假,知道我的飞机过来,来给我们接风的呢。”
苏末看了眼那人身上的白大褂:“接风穿这身?这家伙不是有什么怪癖吧?”
劳伦斯瞬间跳了起来,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白大褂,满脸被侮辱的表情:“医生支敷最心肝!泥菜油乖僻!”(医生制服最性感,你才有怪癖。)
苏末嘴角抽了抽,认真的看着沈彦:“我能让他闭嘴吗?”听他说华夏语简直比听他说鸟语还糟心。
沈彦憋不住,笑出了声来:“虽然我也觉得他太聒噪,但毕竟是专程来给我们接风的,还是忍一忍吧。”
劳伦斯却再次跳了起来:“沈!沈!泥今然灰笑!!”(你竟然会笑)
沈彦淡淡的扫了他一眼,劳伦斯立即闭嘴,还做了个把嘴巴拉上的动作。
沈彦拉了苏末从小休息室出来,从机舱的一个衣柜里拿了一条白色的波斯米亚风长裙和一双低跟凉鞋给苏末:“诺维斯群岛很热,相当于夏天,你去更衣室把衣服换了。”
说着又给自己拿了两件轻薄的衣服,转身去更衣室换衣服去了。
苏末抱着裙子走进女生更衣室,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如果没有闻错的话,她醒过来的时候,好像在空气里闻到了一丝风茄儿的味道,是错觉吗?而且之前那金毛打开小休息室门的时候,沈彦看过来的眼神也有些奇怪。
明明才刚刚互诉心意不是吗?怎么就能用那种带着审视的冰冷目光看着她?
换好了飘逸的白色长裙,穿上凉鞋,打开更衣室门的时候,沈彦和那个金毛已经在等着她了,机舱的门大开着,明亮的日光照进来,十足的热烈。
她仔细打量着沈彦,那人穿着白衬衫和白色的七分裤,很像骗小女孩儿的那些童话里说的白马王子,看着她的目光依稀是温柔的,但因为背着光她看不清楚他的脸。
心里有些不安像春日的花骨朵般颤颤巍巍的开起来,她希望自己能再次全身心的投入一次爱情,只怕那个对她温柔亲昵的男人只是梦中的一抹剪影,除了基本的轮廓,全是自己的臆想。
“走吧。”那人见她走上前来,伸手把粉色的遮阳帽盖在她脑袋上:“饿了没有?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啊!”笑眯眯的挎着男人的胳膊,苏末和他并排走下舷梯,左右看了看,惊喜道:“这里可真漂亮。”
飞机停落的地方离岛屿边缘很近,通透的绿色从远处延伸到眼前,像最美的丝绸一样,烟波浩渺碧波荡漾,比不得日光炽烈,却刻骨温柔。
“喜欢?”
苏末重重点头。
前世也曾走过千山万水,却没有见过这么温柔美丽的海水。东海和北海的广阔和壮丽她倒是见识过,不过那是属于海的另一种美。
“晚上带你过来,到时候有篝火晚会,现在先去吃饭。”
说话间一辆银色的苏末不认识的车停在几人面前,劳伦斯倒是惊艳的吹了个口哨,用鸟语说了句话,满脸的赞叹。
小武从驾驶室的窗户伸出头来,笑道:“快上来吧,这大太阳你们不嫌热?”
她倒是不嫌热,沈彦和那个金毛大概有点受不了大太阳。
沈彦并没有带她去哪个餐馆,而是直接把她带到了这几天他们将要住的地方。
这个诺维斯群岛整个就是一个度假山庄,房子的风格很梦幻,带着童话的浪漫,白色的墙壁和稻草屋顶,间或有一些蓝色红色或者黄色屋顶的房子,从远处看都是小小的,却精致可爱。
沈彦订的地方大,很明显是给人数比较多的人住的。几个小房子挨在一起,看起来独立,里面却是相连的。
木制的走廊和栏杆里面是一个通透的游泳池,泳池旁边放着一个白色的桌子,现在这张桌子上放了几碗海鲜饭和几盘颜色漂亮的新鲜蔬果。
“这里的大厨最擅长做海鲜。”沈彦笑看着她,把一个青色棕榈叶模样的盘子推到她面前,道:“这个虽然简单,不过我觉得你会喜欢。”
苏末也不客气,拿起勺子满满的塞了一嘴,鲜香的海鲜饭刚入口就让她忍不住瞪大了眼,嚼了片刻把饭咽下去,苏末竖了个大拇指:“好吃!我的确很喜欢!”
这个大厨的手艺看来是真不错,居然连普通的海鲜饭都做的这么好吃。
“喜欢就好。”沈彦也拿了勺子准备吃饭:“我每次来都喜欢叫这个,他的海鲜饭光是高汤就用蛤蜊、扇贝、墨鱼等十几种材料熬了五六个小时,做出来之后香气扑鼻,让人食指大动。”
苏末已经停不下勺子了,要说二十一世纪什么东西最让她满意,无疑是数不清的美食。
大唐虽然也有不少入口不错的,和现代却是远远比不了。
那时候别说是番邦美食,就连炒菜都极少极少,手艺还不好。出现在餐桌上最多的就是烤肉,还是比较腥膻的烤羊肉,主食就是胡饼和豆类,现在想起来,都是一把辛酸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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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ina——拉丁语,意大利语族。风茄儿——白曼陀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