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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塞外之战(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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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郭斌吩咐张世平与苏双,将议定的政策向塞外三城的居民公布之后,霎时间便激起了民众对于塞外三城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所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归根结底,无非是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形成的,只有保证了塞外三城的存续,自己的切身利益方可得到保护。构建塞外三城中居民们的共同利益和共同相关,便是郭斌这一番策略的根本。

    然而,即便是构建了利益共同体,想要迅速形成战斗力,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谓“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中国人自古便对于当兵有种抵触心理,这种心理,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方逐渐扭转。

    这种心理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共同造成的,而士兵极低的社会地位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自古便有将罪犯或者身份极低之人充军的惯例,在《水浒传》中“流传”最广的便是所谓的“刺配充军”。

    根据《史记》记载,始皇帝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所谓“适遣戍”,即作为惩罚手段把这些人遣送到南方来守边御敌。这批人号称“五十万人守五岭”,因此他们对于秦王朝极欠好感,以至于在秦末的农民起义中,这一批被后人视为“精锐”的力量,并未为了挽救秦朝廷而做出努力。

    到了汉朝,也有发闾左、赘婿戍边的记载,所谓闾左,指的是居于里门左边的平民百姓,而这里便是古代贫苦人民居住的地区。至于赘婿,在秦汉时期,其地位则等同于奴婢。因此,征发闾左、赘婿从军,便基本等同于欺压贫弱了。而在这个时代,士兵亦即穷人或罪囚的代名词。

    况且,在如今塞外三城危如累卵的时刻,征发士兵在许多居民眼中无异于去送死。他们本便是“戍边”的“罪囚”,朝廷借着鲜卑人之手将他们铲除干净,亦是极“合乎情理”之事。便是为了保卫家乡,不是还有别人吗,为什么我非得跑到前头去拼命?

    郭斌对于国人的这种心理极为熟稔,可为了在五万鲜卑精锐大军的围堵下给塞外三城找到一条生路,非得激发起全体士民参战之热情不可。他也想凭借着几句话的鼓动,凭借着所谓的“保家卫国”的大义感化他们,使得他们为自己卖命。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盘,这种虎躯一震,王八之气四溢,别人纳头便拜的事情或许只存在于小说中吧?

    因此,想要激发起居民们参军参战的热情,唯一的方法便是利益刺激。而“不学无术”的郭斌所能想到的,便是商鞅变法中“耕战”的策略。具体说来,便是以军功授爵的二十等爵制。

    因为身份地位的限制,郭斌自然不可能做出以军功授予爵位的承诺,而且即便他做出了这种承诺,也没有人相信。因此,他便将这种制度做了改变,塞外三城的居民们可以依军功获得相应的利益。凡是在战斗中斩获一个敌军首级的居民,可以使其全家获得自由民身份,而自由民便可以拥有所居住房屋的所有权,同时将“垦荒五年”可拥有土地所有权的规定缩短至三年。而若是在战争中斩获了两颗首级,便可在获得自由民身份的基础上立即获得塞外三城附近五十亩土地的所有权,并可以优先租借官方的耕牛和种子。

    这种利益的刺激,使得塞外三城中的居民们彻底陷入了疯狂:便是在太平年月,想要获得五十亩土地亦从来不是简简单单便可以的。许多家族奋斗几代人怕亦难以达成这个目标,可如今只要获得两颗首级便能提前实现,这对于手底下有点儿功夫的一众原黄巾军俘虏来说,无异于一针兴奋 剂。说到底,他们当初跟随张角传播太平道,为的不也是这些吗?

    对于这些混迹江湖的亡命之徒来说,这就是可以成为“富一代”的绝佳良机,他们哪里有不踊跃参与的?因此,郭斌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便凑齐了三万大军,他带了两万前来升龙谷中伏击和连,其余的交给戏志才用以充作民夫和守卫根本之用。正是因为事先这么周密的布置,他方能在面对鲜卑大军时,于兵力上不至于捉襟见肘。

    骞曼所率两万大军,虽亦是鲜卑人中极精锐的勇士,可较之作为和连亲卫的一万精锐铁骑,却还是差了不少,只装备一项,双方的差距便极为明显。和连的这一万铁骑,一个个所带的战马都是鲜卑族中最神骏的,而其周身的甲胄,更是基本达到了郭斌所部的标准。非但一个个装备了皮甲,有的人更是带着铜盔,因此箭矢的攻击对其影响较之普通鲜卑人要小得多。否则郭斌只需命人将进出山谷的两口堵住,让人以箭矢攻击便可,哪里用得着那么麻烦?

    此时,骞曼所部在升龙谷北口外从容立定营寨,郭斌却也并未过分逼迫,只派遣张飞率领麾下最精锐的七百部曲去其营前骚扰一番。骞曼大军行军大半日,虽也是人困马乏,可汉家士兵更是奋战半日,虽因大胜而士气高昂,可体力的消耗较之鲜卑大军自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况且,如今和连已死,鲜卑大军士气衰减,双方兵力又相仿佛,汉家士兵占据地利之便,该着急的是骞曼,郭斌又哪里会费尽心机地前去进攻?

    当日夜中,双方阵前一片灯火,将谷口处照得亮如白昼,可是双方士兵却丝毫没有要大战的迹象。直到半夜,却见汉家营中山坡上飞出了一团团带着点点星火的物事,向鲜卑大营飞去。

    负责放哨的鲜卑士兵们尚来不及击鼓警告,那一团团的黑色物事便径直越过其头顶,向鲜卑大营深处飞去。待过得片刻,只听得一阵噼里啪啦地响声打破了深夜中的宁静,骤然炸响的鞭炮,只将鲜卑大营搅得人马俱惊。

    按说鲜卑大军立营时亦考虑过双方弓箭的射程,此处距离汉家大营三百多近四百步,已远在普通弓矢的射程之外,便是汉家军中备有硬弩,亦处于其射程之末,势难造成太大杀伤。汉人不是有句话吗?所谓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者也。

    可如今,昨日夜中曾出现的鞭炮竟又被投射进了鲜卑大营内,这如何能不让骞曼惊羞恼恨?待将白日里被隔在谷外,选择立寨地址的一个鲜卑酋首叫了过来,那酋首亦是满面无奈。原本立寨之时便已经超出了对方的弓箭射程,又因为和连单于生死不知,他方以进攻前突的态势在此立寨,可哪里想到汉军竟有办法从如此远距离之外投放了鞭炮过来?

    而此时的汉军大营之中,苏双站在被加长加多了木梢的几台抛石机前,啧啧称奇,道:“主公大才,想不到此物射程竟如此及远,再加上这十几挂鞭炮,鲜卑大营之中怕是要乱了套了。”

    苏双于商业虽有长才,可毕竟不通兵略,担任塞外三城主事之后,虽也耐着性子颇读了几部兵书,却不过是囫囵吞枣,像抛石机这种此时代的大杀器,自然是未曾见过的。

    而郭斌自从见了这单梢的抛石机后,便动开了心思。戏志才不晓得前方的局势,这些抛石机不过是为了给郭斌防御鲜卑大军进攻谷口阵地之用,因此并未造的太过巨大。这种射程近的抛石机,在近距离的作战中堪称神器,只需在网兜之中盛以碎石块,抛射到天上再坠落到敌军阵中。虽极难致人死命,却可将敌军砸得头破血流,阵型散乱。

    在许多人的意识中,战争便是要将敌军致死,可郭斌却晓得,在一场战斗中,致伤远比致死对敌军的损伤大。

    因为若是敌军死了,便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既不会呻吟,亦不用人照顾了。可若是敌军受伤,便至少要分出一到两个人来照看他,便是军中主帅并不想让伤兵影响军心士气,可既是混迹军中的,谁还没有三两个好友?若是主帅的做法太过无情,自会寒了其他士兵的心。况且,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只要是上阵厮杀的汉子,哪个能保证自己不会受伤的?若是自己受伤了也没有人照看,直接被抛弃的话,谁还肯给主帅卖命?

    而射程近的抛石机,其制作更为简单,操作更加方便,发射频率更快,运送也更为随意,正是因此,戏志才方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造了近十台出来。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对于战争的器械,只要运用得宜,便可取得出其不意的奇效。

    郭斌何尝不想给鲜卑大军放一个大炸弹,直接将骞曼的帅帐轰塌?然而,他虽空有各种奇思妙想,却苦于技术受限,这种后世的炸弹若只是一个大鞭炮的话,确实没有难度。可若真是如此,则其杀伤力便极为有限了,亦失去了原本的意义。况且便是像后世地雷战中的样子造个石头地雷,这火药的威力是否能将外层的石头皮炸开都是个问题,又何谈伤敌呢?

    因此,郭斌如今在战争武器尤其是热 武器的研发上占尽优势,却仍只是处于初级阶段,若是想着凭借热 武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却还差得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