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第 76 章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作者需要养宝宝,请买正版吧, 只有晋江是正版, 其他地方都是盗版
钱淑兰看着这个小区门边上的几个大字,“你们分配的房子在这儿?”
王守智点了点头, “岳父是棉纺厂里的小领导,特地找人给我们分的一套小两室。”
听了他的话,钱淑兰皱紧眉头, 她怎么听他话里的意思这么不对劲儿呢, 总有一种很压抑很憋屈的感觉。她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手背, “小五, 苦了你呀。”
这话说得很煽情, 王守智一直被媳妇压得死死的脊背瞬间僵住了, 原来他娘都知道, 他干巴巴地笑道, “娘,彩英她除了脾气差点, 人还是不错的!”
一直紧跟在两人后面的王守仁却是憋得脸都红了。他原以为小五这些年没有消息, 是因为工人岗位没有落实,他怕家里人责怪才一直没有回去, 可谁成想,根本不是这样, 小五早就成了工人。现在见他娘心里眼里都是小五, 早就心存不满, 于是就插了一句嘴,“娘,小五哪里苦了,他娶了李彩英在县城吃好的住好的,早把我们这些乡下泥腿子给忘了。你辛辛苦苦把他培养成材,一天福也没享到他的,他还有什么不满的?”
他顿了顿又道,“更何况小五有文化,长得又好看,对小五媳妇也好,也没嫌弃她只生了一个女儿,小五媳妇凭什么给小五脸色瞧,这样的媳妇不休了她就算好的了。”
钱淑兰愣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老大居然会这么想。
她只所以说小五苦,是因为王守智虽然身上穿着中山装,口袋里别了根钢笔,下身穿着的确良的裤子,全身上下一个补丁也没有。可他的精神却有些阴郁,眉峰一直紧拧着,一看就是长期被压迫所致的。
钱淑兰在心里琢磨了一下,觉得王守智一个乡下小伙子攀上城里姑娘,本来就是门不当户不对。那李彩英在原身的记忆里又是个脾气不好的。两人在一起过日子,估计李彩英没少给小五脸色瞧。这个年代的男人,多数都有些大男子主义,一直处于被压迫的王守智说不定心理已经扭曲了,所以才安抚一下他,给他点母亲的关怀。
更何况她觉得王守智一直没回去,或许李彩英是主因,但如果王守智自己能坚持主见,腿长在他自己身上,李彩英难道还能栓着他不让他回吗?
钱淑兰猜测王守智是在记恨原身呢,毕竟王守智娶李彩英一开始还是原身撺掇的。
当初,王守智到了年纪快要结婚的时候,原身给他张罗好几个结婚对象。一连看了三个,王守智都没看中人家。
终于在相看第四个的时候,王守智相中林家村一位叫林芳的农村姑娘,两家都是地里刨食吃的,与老王家也算是门当户对。
可就在王家想要跟林家谈婚论嫁的时候。李彩英突然插了一脚,也不知她怎么看上王守智了,居然托人到老王家说亲。
原身见李彩英这么漂亮,还是个城里姑娘,自然喜不自胜。
立刻把林家那门亲推掉了,隔天就跟李家定了亲。
王守智自觉受了侮辱。他是真的喜欢林芳,对方娇娇小小,长得又漂亮,很能勾起男人的保护欲。
哪像李彩英长得一般不说,还狗眼看人低,总是以城里人自居,看人的时候眼睛都快长到脑袋顶上了,对她十分不喜。而且,最让他气愤的是,这门亲还是女方上门提的,简直就是不知羞耻。这更加激起他的逆反心。
在原身要他娶李彩英的时候,王守智一开始是反对的,可后来听到他娘说李彩英能给他在城里安排工作。王守智就心动了。到县城当工人,一辈子吃商品粮,这真不敢想。虽然他是个初中生,可因为家里没有门路,所以毕业后一直没能找到工作。
他不想像几个哥哥那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所以,他妥协了。
婚后,岳父果然信守承诺帮他在北台钢铁厂安排了工作。对上别人羡慕的眼神,王守智心里又开始得意,觉得当初的选择没错。
也因为这点,家里家外的事,王守智全由李彩英做主。
至于为什么没有回去看母亲,他其实是迁怒。
虽然,王守智有了工作,当了城里人。可妻子不是他喜欢的,唯一的孩子还是个女儿。以后,他就是绝户头。
这些都是他娘逼他的。既然,他娘把他的未来毁得那么彻底,那他就亲自把她的目的打碎。娘不就是为了过好日子才让他娶个城里女人吗?他偏偏不让她如愿!
报着这样的心理,王守智过得越来越阴沉。
每当李彩英跋扈不堪,对他口出恶言的时候,王守智就会痛恨他娘。对李彩英也越来越没有耐心。
他原本是感激李彩英的,毕竟对方给他安排了工作,再加上两人已经结了婚,可他没想到李彩英就是个十足的泼妇,她嫁人,完全就是想找个仆人,在家里摆足了女王的架势,让他倒足了胃口,原本,他心里就对李彩英有些不喜,等了解她的为人之后,仅剩的一点好感也没有了。
他开始躲在厂里加班,只有这样,他才感觉自己是个鲜活的人。
现在看到他娘和大哥过来,想到李彩英的态度,王守智觉得自己这不堪忍受的生活要被打破。他也不知道是期待还是在不舍,总之很纠结。
等开了门,王守仁把马车上的东西拎下来。这些全是他娘这些天的口粮。
钱淑英之所以带这些粮食过来,主要是担心两人口粮不够,会觉得她是吃白食的。
她不能让他们有说嘴的地方,所以,她主动带口粮过来。
走进屋里的时候,地砖铺得整整齐齐,打扫得干干净净,让王守仁这个土包子又发出阵阵惊叹。
“彩英和小蝶都不在家?”
小蝶是王守智和李彩英的独生女儿,今年已经五岁了。刚才在路上的时候,钱淑兰就打听了下王守智的情况。
王守智拎着热水瓶走了过来,给两人各倒了一杯热茶,轻声回道,“是啊,彩英要上班,小蝶要上学。”
钱淑兰点点头,又问,“你岳父家住哪?”
“往前走两排,右边第二家就是。”
“行,等他下班的时候,我拎点东西过去。”
王守智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的,钱淑兰心里暗想,他该不会是想把她赶走吧?
好在,王守智很快开口打消了她的想法,“娘,您住在这边,彩英要是说什么不高兴的,您多担待一些。”
钱淑兰心里直呵呵,让亲娘担待媳妇,这得多不要脸的儿子才能说出这样的话呀。不过,幸好这货不是她亲儿子,要不然她还不得气出一盆血来。
她似笑非笑地看着王守智,“如果我惹了你媳妇,你是不是跟你媳妇一起把我赶出去啊?”
这话说得王守智心里一个咯噔,他抬眼朝他娘看去,见她微笑着,也不知道她是在说玩笑话,还是认真的,忙讨好了地笑笑,“娘,我怎么可能那么糊涂!”
钱淑兰‘哼’了一声,朝王守智重重叹了口气,无奈地摇头,语气十分失望,“这事如果是你大哥,他绝对会站在娘这一头。”为了确定自己所言非虚,她还特地扭头去看王守仁,“老大,你说我说得对吧?”
一直充当隐形人的王守仁听到他娘问话,忙不迭地点头,理所当然道,“那当然,媳妇可以再娶,娘只有一个!”
王守智被噎了一下,真是个憨子!娘是只有一个,可娘有那么多儿子呢。只是,他到底不敢把自己心里想法说出来,挽着钱淑兰的胳膊开始卖乖,“娘,我就是担心彩英会给你气受。您的脾气那么大,在村子里都是有名的,在城里,您要是跟彩英吵起来,这不是让我丢人嘛!”
钱淑兰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手,“放心吧!”让她撒泼自毁形象,那也得看是什么样的事儿了。吵架这种小儿科,怼过去就行了,还用吵?
王守智没有得到他娘的保证,心里总归有些忐忑,但他也知道他娘的性子,当下也不敢再说,怕真惹急了她。只是,心里到底有些不踏实,如坐针毡的,仿佛沙发底下有根针扎他似的。
钱淑兰装作看不到他的小动作,不经意地问,“明天早上我要起来给你做饭,你们这有黑市吗?”
王守智愣了一下,皱眉道,“买菜去百货大楼就行,到黑市那得多贵?”
钱淑兰白了他一眼,“我还不知道黑市贵吗?还不是看你这么瘦,想给你买点新鲜的菜,做点好吃的。”说话的时候,她还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通,看得特别认真,末了,又叹了一口气,“六年没见,你怎么瘦成这样了?小五?”
她的话有些哽咽,话音里还透着心疼,王守智愧疚极了,他脑袋上孝心值居然也跟着增加了两分。他娘也许不是那么嫌贫爱富的,他娘也许是心疼他的。
钱淑兰心里一乐,没想到说点好话这么有用。如果她多做饭给他吃,让他体会到什么是母爱,分值会不会更高?
想通了这点,钱淑兰觉得攻克王守智似乎也不是很难嘛。
王守智很快就走了。他刚刚是跟领导请假出来一会儿,也不能久待。
“亲,你这任务是真的还是假的呀?”
“不管了,我已经接了,东西已经发给你了,亲,你不能反悔哦!ps:我还特地送了你一千斤面粉,亲,可千万别退货,记得好评哈!”
现在这条交易的状态是已发货,等待买家签收。
钱淑兰把仓库那边打开,拆开他的包裹,发现对方不仅发了3万斤大米,还发了一千斤面粉。
钱淑兰知道这人是把她当傻子了。
想想八十个金币可以买啥东西?能买传世宝刀,能买小型随身空间,这些东西哪一样都很珍贵。
可对于现在的她来说,都没有这几万斤粮食贵。
后悔吗?
她原本是有点后悔把价格定太低了,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吧,人家都额外送一千斤面粉了,她要是反悔了,那多不仗义。
于是,也就给她确认收货了。顺便还给她五分好评。她评价的时候才发现,给好评卖家能得到5个金币。
很快,153号看到她的评价:“你这人挺实在的,我交你这个朋友了。”
钱淑兰:“谢谢亲多送的一千斤面粉啦。”
153号:“虽然这次占你便宜了,不过,以后,如果你有需要的,可以找我,我可以给你个友情价!”
钱淑兰:“行啊,你都卖什么东西啊?”
153号:“补心丹,起死回生丹,再生丹。。。”
这些听起来可以救人一命啊,心坏了还能补?起死回生丹是死了还能活?再生丹,难道缺胳膊断腿的还能长回来?
她真的把自己这个想法问出来了。
却没想到153回道:“那当然!”
钱淑兰咽了口唾沫,激动不已,这玩意简直太有用了,“这些东西你卖多少金币啊?”
153号:“卖给别人五百金币,给你就一百金币吧,少了四百金币,比亏本大甩卖还要便宜。”
钱淑兰没法说了,的确很便宜,只是她买不起,“那我现在就开始攒金币,争取能买起那一天。”
153号:“行!需要的时候直接找我!”
这个再生丹这么好,她想买下来送给钱维汉。这个哥哥对她这么好,钱淑兰觉得自己也应该投桃报李。因为钱维汉身体有残疾,一辈子没结婚。关于男人的那方面的自尊,估计也被磨灭了,要不然他不会躲到这偏僻的乡下来。
凭着钱维汉的眼光与能力,钱淑兰觉得他曾经一定是个非常厉害的人。虽然,她没能从原身的记忆里搜到钱维汉的官职,可原身模糊记得是个很大的级别。钱淑兰觉得自己就是冲着抱大腿的心思也得帮帮他。
也许,这颗药已经晚了,可钱淑兰觉得能让钱维汉找回自己的尊严,也就值了。
钱淑兰又逛了会儿商城,刚好看到153花了500个金币拍了一本修仙秘籍。原来,她是修仙的。
钱淑兰无比想成仙,成仙多好,可以腾云驾雾,可以不用老死病死,可以。。。哎呀妈呀,好处太多了,她数不清了,于是继续问:“我也想修仙,但是不知道我们这儿能不能修,有什么好法子吗?”
153号:“首先你得确定你们那世界有没有灵气。”
钱淑兰锲而不舍地追问道,“怎么确定?”
等了五分钟,153号依旧没有回答她,钱淑兰觉得对方可能以为自己问了个白痴问题,所以懒得回答了,她刚想关闭系统,就听刚才她的聊天窗口闪了一下,“我刚发布了一款商品给你,你去拍吧,这个水晶球能帮你收集灵气。”
原来她是发商品去了,钱淑兰为刚才自己的臆测有些羞郝。立刻把她的链接打开,只要一个金币就能买到,立刻拍下来。
很快,水晶球就到她手里了,这水晶球并不大,只有鸡蛋大小,圆圆的,外表透明如玻璃,里面有着类似碧蓝星空一样的小点点,璀璨又夺目。
钱淑兰把水晶球放到仓库里,回到聊天界面向153号道谢。
153号:“不用谢我,如果你们那灵气多,到时候卖给我吧!我们圣灵大陆这边灵气十分薄弱。”
钱淑兰立刻同意了。
说完之后,两人都下线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钱淑兰原本不打算再买粮食的,可她突然想到,如果村里有人快饿死,难道她要袖手旁观吗?
王家村是王姓人家聚居的地方,村里人多数都有血脉关系。
就拿王守仁的爹王立勇来说吧,他上头还有两个哥哥,两家人也都住在村里,住得还不算远。
因为原身性格霸道的缘故,关系已经很疏远了。
但,两家都是地道的老实人。尤其是王立勇的大哥还是个木匠,钱淑兰觉得做点小工也是条出路,结交一下也不算吃亏。
而且,她从小到大总结的经验就是:能帮人的时候一定要帮,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需要用到人家。
人脉和知识一样,都是用到的时候才觉得少。所以,只能平时要多攒着点,能帮就帮着点。当然,像那种爱占人便宜的,吃过一次亏,下次警惕些就是了。
前世,她就是凭借自己这点为人处事,收获一大堆的人脉。所以从初中,高中,乃至大学都有人找她做兼职。
要知道,大学之前,她还不满18岁呢,就算是童工了,去找工作真没几个人肯用她的,要不是她帮助过的人可怜她,看她机灵,怎么可能会请她。
所以,就冲这点,钱淑兰觉得自己多买点粮食,说不定将来能有大用处。
第二天,一早起来,钱淑兰就去早市了。也许是年纪大的缘故,钱淑兰现在觉特别少,不到五点就醒了。
她跨着竹筐,走到成安街,在巷子口,看见有一个黑衣男人拎着篮子,在巷子里跟一个穿着蓝衣服的男人鬼鬼祟祟地交易着。因为光线昏暗,她看不清他们的脸。
钱淑兰也凑过去看,正好看到那人掀开篮子,里面是一只兔子。
钱淑兰眼一亮,见蓝衣男人还在更卖家讨价还价,似乎是嫌弃兔子太瘦。
作者需要养宝宝,请买正版吧, 只有晋江是正版, 其他地方都是盗版
钱淑兰看着这个小区门边上的几个大字,“你们分配的房子在这儿?”
王守智点了点头, “岳父是棉纺厂里的小领导,特地找人给我们分的一套小两室。”
听了他的话,钱淑兰皱紧眉头, 她怎么听他话里的意思这么不对劲儿呢, 总有一种很压抑很憋屈的感觉。她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手背, “小五, 苦了你呀。”
这话说得很煽情, 王守智一直被媳妇压得死死的脊背瞬间僵住了, 原来他娘都知道, 他干巴巴地笑道, “娘,彩英她除了脾气差点, 人还是不错的!”
一直紧跟在两人后面的王守仁却是憋得脸都红了。他原以为小五这些年没有消息, 是因为工人岗位没有落实,他怕家里人责怪才一直没有回去, 可谁成想,根本不是这样, 小五早就成了工人。现在见他娘心里眼里都是小五, 早就心存不满, 于是就插了一句嘴,“娘,小五哪里苦了,他娶了李彩英在县城吃好的住好的,早把我们这些乡下泥腿子给忘了。你辛辛苦苦把他培养成材,一天福也没享到他的,他还有什么不满的?”
他顿了顿又道,“更何况小五有文化,长得又好看,对小五媳妇也好,也没嫌弃她只生了一个女儿,小五媳妇凭什么给小五脸色瞧,这样的媳妇不休了她就算好的了。”
钱淑兰愣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老大居然会这么想。
她只所以说小五苦,是因为王守智虽然身上穿着中山装,口袋里别了根钢笔,下身穿着的确良的裤子,全身上下一个补丁也没有。可他的精神却有些阴郁,眉峰一直紧拧着,一看就是长期被压迫所致的。
钱淑兰在心里琢磨了一下,觉得王守智一个乡下小伙子攀上城里姑娘,本来就是门不当户不对。那李彩英在原身的记忆里又是个脾气不好的。两人在一起过日子,估计李彩英没少给小五脸色瞧。这个年代的男人,多数都有些大男子主义,一直处于被压迫的王守智说不定心理已经扭曲了,所以才安抚一下他,给他点母亲的关怀。
更何况她觉得王守智一直没回去,或许李彩英是主因,但如果王守智自己能坚持主见,腿长在他自己身上,李彩英难道还能栓着他不让他回吗?
钱淑兰猜测王守智是在记恨原身呢,毕竟王守智娶李彩英一开始还是原身撺掇的。
当初,王守智到了年纪快要结婚的时候,原身给他张罗好几个结婚对象。一连看了三个,王守智都没看中人家。
终于在相看第四个的时候,王守智相中林家村一位叫林芳的农村姑娘,两家都是地里刨食吃的,与老王家也算是门当户对。
可就在王家想要跟林家谈婚论嫁的时候。李彩英突然插了一脚,也不知她怎么看上王守智了,居然托人到老王家说亲。
原身见李彩英这么漂亮,还是个城里姑娘,自然喜不自胜。
立刻把林家那门亲推掉了,隔天就跟李家定了亲。
王守智自觉受了侮辱。他是真的喜欢林芳,对方娇娇小小,长得又漂亮,很能勾起男人的保护欲。
哪像李彩英长得一般不说,还狗眼看人低,总是以城里人自居,看人的时候眼睛都快长到脑袋顶上了,对她十分不喜。而且,最让他气愤的是,这门亲还是女方上门提的,简直就是不知羞耻。这更加激起他的逆反心。
在原身要他娶李彩英的时候,王守智一开始是反对的,可后来听到他娘说李彩英能给他在城里安排工作。王守智就心动了。到县城当工人,一辈子吃商品粮,这真不敢想。虽然他是个初中生,可因为家里没有门路,所以毕业后一直没能找到工作。
他不想像几个哥哥那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所以,他妥协了。
婚后,岳父果然信守承诺帮他在北台钢铁厂安排了工作。对上别人羡慕的眼神,王守智心里又开始得意,觉得当初的选择没错。
也因为这点,家里家外的事,王守智全由李彩英做主。
至于为什么没有回去看母亲,他其实是迁怒。
虽然,王守智有了工作,当了城里人。可妻子不是他喜欢的,唯一的孩子还是个女儿。以后,他就是绝户头。
这些都是他娘逼他的。既然,他娘把他的未来毁得那么彻底,那他就亲自把她的目的打碎。娘不就是为了过好日子才让他娶个城里女人吗?他偏偏不让她如愿!
报着这样的心理,王守智过得越来越阴沉。
每当李彩英跋扈不堪,对他口出恶言的时候,王守智就会痛恨他娘。对李彩英也越来越没有耐心。
他原本是感激李彩英的,毕竟对方给他安排了工作,再加上两人已经结了婚,可他没想到李彩英就是个十足的泼妇,她嫁人,完全就是想找个仆人,在家里摆足了女王的架势,让他倒足了胃口,原本,他心里就对李彩英有些不喜,等了解她的为人之后,仅剩的一点好感也没有了。
他开始躲在厂里加班,只有这样,他才感觉自己是个鲜活的人。
现在看到他娘和大哥过来,想到李彩英的态度,王守智觉得自己这不堪忍受的生活要被打破。他也不知道是期待还是在不舍,总之很纠结。
等开了门,王守仁把马车上的东西拎下来。这些全是他娘这些天的口粮。
钱淑英之所以带这些粮食过来,主要是担心两人口粮不够,会觉得她是吃白食的。
她不能让他们有说嘴的地方,所以,她主动带口粮过来。
走进屋里的时候,地砖铺得整整齐齐,打扫得干干净净,让王守仁这个土包子又发出阵阵惊叹。
“彩英和小蝶都不在家?”
小蝶是王守智和李彩英的独生女儿,今年已经五岁了。刚才在路上的时候,钱淑兰就打听了下王守智的情况。
王守智拎着热水瓶走了过来,给两人各倒了一杯热茶,轻声回道,“是啊,彩英要上班,小蝶要上学。”
钱淑兰点点头,又问,“你岳父家住哪?”
“往前走两排,右边第二家就是。”
“行,等他下班的时候,我拎点东西过去。”
王守智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的,钱淑兰心里暗想,他该不会是想把她赶走吧?
好在,王守智很快开口打消了她的想法,“娘,您住在这边,彩英要是说什么不高兴的,您多担待一些。”
钱淑兰心里直呵呵,让亲娘担待媳妇,这得多不要脸的儿子才能说出这样的话呀。不过,幸好这货不是她亲儿子,要不然她还不得气出一盆血来。
她似笑非笑地看着王守智,“如果我惹了你媳妇,你是不是跟你媳妇一起把我赶出去啊?”
这话说得王守智心里一个咯噔,他抬眼朝他娘看去,见她微笑着,也不知道她是在说玩笑话,还是认真的,忙讨好了地笑笑,“娘,我怎么可能那么糊涂!”
钱淑兰‘哼’了一声,朝王守智重重叹了口气,无奈地摇头,语气十分失望,“这事如果是你大哥,他绝对会站在娘这一头。”为了确定自己所言非虚,她还特地扭头去看王守仁,“老大,你说我说得对吧?”
一直充当隐形人的王守仁听到他娘问话,忙不迭地点头,理所当然道,“那当然,媳妇可以再娶,娘只有一个!”
王守智被噎了一下,真是个憨子!娘是只有一个,可娘有那么多儿子呢。只是,他到底不敢把自己心里想法说出来,挽着钱淑兰的胳膊开始卖乖,“娘,我就是担心彩英会给你气受。您的脾气那么大,在村子里都是有名的,在城里,您要是跟彩英吵起来,这不是让我丢人嘛!”
钱淑兰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手,“放心吧!”让她撒泼自毁形象,那也得看是什么样的事儿了。吵架这种小儿科,怼过去就行了,还用吵?
王守智没有得到他娘的保证,心里总归有些忐忑,但他也知道他娘的性子,当下也不敢再说,怕真惹急了她。只是,心里到底有些不踏实,如坐针毡的,仿佛沙发底下有根针扎他似的。
钱淑兰装作看不到他的小动作,不经意地问,“明天早上我要起来给你做饭,你们这有黑市吗?”
王守智愣了一下,皱眉道,“买菜去百货大楼就行,到黑市那得多贵?”
钱淑兰白了他一眼,“我还不知道黑市贵吗?还不是看你这么瘦,想给你买点新鲜的菜,做点好吃的。”说话的时候,她还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通,看得特别认真,末了,又叹了一口气,“六年没见,你怎么瘦成这样了?小五?”
她的话有些哽咽,话音里还透着心疼,王守智愧疚极了,他脑袋上孝心值居然也跟着增加了两分。他娘也许不是那么嫌贫爱富的,他娘也许是心疼他的。
钱淑兰心里一乐,没想到说点好话这么有用。如果她多做饭给他吃,让他体会到什么是母爱,分值会不会更高?
想通了这点,钱淑兰觉得攻克王守智似乎也不是很难嘛。
王守智很快就走了。他刚刚是跟领导请假出来一会儿,也不能久待。
“亲,你这任务是真的还是假的呀?”
“不管了,我已经接了,东西已经发给你了,亲,你不能反悔哦!ps:我还特地送了你一千斤面粉,亲,可千万别退货,记得好评哈!”
现在这条交易的状态是已发货,等待买家签收。
钱淑兰把仓库那边打开,拆开他的包裹,发现对方不仅发了3万斤大米,还发了一千斤面粉。
钱淑兰知道这人是把她当傻子了。
想想八十个金币可以买啥东西?能买传世宝刀,能买小型随身空间,这些东西哪一样都很珍贵。
可对于现在的她来说,都没有这几万斤粮食贵。
后悔吗?
她原本是有点后悔把价格定太低了,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吧,人家都额外送一千斤面粉了,她要是反悔了,那多不仗义。
于是,也就给她确认收货了。顺便还给她五分好评。她评价的时候才发现,给好评卖家能得到5个金币。
很快,153号看到她的评价:“你这人挺实在的,我交你这个朋友了。”
钱淑兰:“谢谢亲多送的一千斤面粉啦。”
153号:“虽然这次占你便宜了,不过,以后,如果你有需要的,可以找我,我可以给你个友情价!”
钱淑兰:“行啊,你都卖什么东西啊?”
153号:“补心丹,起死回生丹,再生丹。。。”
这些听起来可以救人一命啊,心坏了还能补?起死回生丹是死了还能活?再生丹,难道缺胳膊断腿的还能长回来?
她真的把自己这个想法问出来了。
却没想到153回道:“那当然!”
钱淑兰咽了口唾沫,激动不已,这玩意简直太有用了,“这些东西你卖多少金币啊?”
153号:“卖给别人五百金币,给你就一百金币吧,少了四百金币,比亏本大甩卖还要便宜。”
钱淑兰没法说了,的确很便宜,只是她买不起,“那我现在就开始攒金币,争取能买起那一天。”
153号:“行!需要的时候直接找我!”
这个再生丹这么好,她想买下来送给钱维汉。这个哥哥对她这么好,钱淑兰觉得自己也应该投桃报李。因为钱维汉身体有残疾,一辈子没结婚。关于男人的那方面的自尊,估计也被磨灭了,要不然他不会躲到这偏僻的乡下来。
凭着钱维汉的眼光与能力,钱淑兰觉得他曾经一定是个非常厉害的人。虽然,她没能从原身的记忆里搜到钱维汉的官职,可原身模糊记得是个很大的级别。钱淑兰觉得自己就是冲着抱大腿的心思也得帮帮他。
也许,这颗药已经晚了,可钱淑兰觉得能让钱维汉找回自己的尊严,也就值了。
钱淑兰又逛了会儿商城,刚好看到153花了500个金币拍了一本修仙秘籍。原来,她是修仙的。
钱淑兰无比想成仙,成仙多好,可以腾云驾雾,可以不用老死病死,可以。。。哎呀妈呀,好处太多了,她数不清了,于是继续问:“我也想修仙,但是不知道我们这儿能不能修,有什么好法子吗?”
153号:“首先你得确定你们那世界有没有灵气。”
钱淑兰锲而不舍地追问道,“怎么确定?”
等了五分钟,153号依旧没有回答她,钱淑兰觉得对方可能以为自己问了个白痴问题,所以懒得回答了,她刚想关闭系统,就听刚才她的聊天窗口闪了一下,“我刚发布了一款商品给你,你去拍吧,这个水晶球能帮你收集灵气。”
原来她是发商品去了,钱淑兰为刚才自己的臆测有些羞郝。立刻把她的链接打开,只要一个金币就能买到,立刻拍下来。
很快,水晶球就到她手里了,这水晶球并不大,只有鸡蛋大小,圆圆的,外表透明如玻璃,里面有着类似碧蓝星空一样的小点点,璀璨又夺目。
钱淑兰把水晶球放到仓库里,回到聊天界面向153号道谢。
153号:“不用谢我,如果你们那灵气多,到时候卖给我吧!我们圣灵大陆这边灵气十分薄弱。”
钱淑兰立刻同意了。
说完之后,两人都下线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钱淑兰原本不打算再买粮食的,可她突然想到,如果村里有人快饿死,难道她要袖手旁观吗?
王家村是王姓人家聚居的地方,村里人多数都有血脉关系。
就拿王守仁的爹王立勇来说吧,他上头还有两个哥哥,两家人也都住在村里,住得还不算远。
因为原身性格霸道的缘故,关系已经很疏远了。
但,两家都是地道的老实人。尤其是王立勇的大哥还是个木匠,钱淑兰觉得做点小工也是条出路,结交一下也不算吃亏。
而且,她从小到大总结的经验就是:能帮人的时候一定要帮,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需要用到人家。
人脉和知识一样,都是用到的时候才觉得少。所以,只能平时要多攒着点,能帮就帮着点。当然,像那种爱占人便宜的,吃过一次亏,下次警惕些就是了。
前世,她就是凭借自己这点为人处事,收获一大堆的人脉。所以从初中,高中,乃至大学都有人找她做兼职。
要知道,大学之前,她还不满18岁呢,就算是童工了,去找工作真没几个人肯用她的,要不是她帮助过的人可怜她,看她机灵,怎么可能会请她。
所以,就冲这点,钱淑兰觉得自己多买点粮食,说不定将来能有大用处。
第二天,一早起来,钱淑兰就去早市了。也许是年纪大的缘故,钱淑兰现在觉特别少,不到五点就醒了。
她跨着竹筐,走到成安街,在巷子口,看见有一个黑衣男人拎着篮子,在巷子里跟一个穿着蓝衣服的男人鬼鬼祟祟地交易着。因为光线昏暗,她看不清他们的脸。
钱淑兰也凑过去看,正好看到那人掀开篮子,里面是一只兔子。
钱淑兰眼一亮,见蓝衣男人还在更卖家讨价还价,似乎是嫌弃兔子太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