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一章 不正经的完本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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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祝贺一下我自己,终于从烧脑的日子中“解脱”出来了。(此处应该有掌声)
有的读者说,好恐怖!我半夜不敢去厕所!有的读者说,好烧脑!累死人了!
可你们也许不太能感受,我在写的时候,需要分裂成多少个角度,才能以求案件的严谨。当然,即便是这样,肯定还是会有很多差强人意的地方。抱歉,还望大家海涵。
每一个案子,我都是先站在罪犯的角度设计谋杀,然后站在被害者的角度撰写被杀过程,之后还要从警方的角度出发走流程形式,最后,从慕森的角度推理案情。中间,还会穿插一些法医角度,心理学家的角度,旁观者的角度,和罪犯的心里自白。
有读者关心的问,倾城,你会不会精分啊?
我想,我亲爱的读者们一定是多虑了。因为我本来就是精分啊!(笑)
对于这个结局,也许好多读者看后都有想给我寄刀片的决心。所以在这里,我还是想就结局说几句。
就在两天前,我问了一个我的‘钢铁城墙’,我问:我这样开放式的结局会不会被骂?他们能不能接受?我要不要临时改改?
可是,我的‘钢铁城墙’却说:你是想写你自己书,还是想写大多数人想看的书?如果你想迎合大众,那就不该写如此冷门的东西。去写小黄小白文啊!
说的对!
在起点,在网文中,这种主角不开挂的纯粹悬疑推理绝对不是热门。可是我坚持,不管有多少人看,有多少人骂,被多少人无视,我都坚持写下来了。我说过,要么就不写,写了必完本。
我不太懂得迎合当今大众口味,我也做不到让每个人都喜欢我的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喜绕道,就这么简单。但是我知道,总有那么一小群“小精分”是真的看得懂《以罪》,是真的喜欢我,支持我。他们因为书而喜欢我,因为喜欢我而变成我的城墙,这就是我最大的满足。每写一本书,就积累一小片“城墙”,待到年深日久,我终将会有属于自己的堡垒。无需迎合,无需奉承,只要我写,他们就懂。
这样,足矣。
于是,我坚持了我大纲中的结局,没有考虑大众的感受。从书中开头我就已经暗示过无数次像开膛手杰克,杀手十二宫这样世界级的杀人魔。他们,最后都是销声匿迹了。真正的杀人魔,决不会被警方狼狈的绳之以法。邪不胜正,只是个口号,不是绝对的。
关于L到底是不是莫子棽的这个问题,用L的话来说,自己慢慢体会咯。你喜欢怎样的结局,那就是怎样的结局。可其实关于这个问题,看点真的是结局吗?不是。是慕森从始至终痛苦的信任,坚定的信念和豪赌的勇气。他从坚信黑与白,到毫不犹豫的开枪杀死了车里的L,这是需要一个怎样的过度?
《以罪》并不是爽文,不是一目十行匆匆一瞥就能找到爽点的书。我觉得,它更需要体会。体会书中现实的真实。
对了,差点儿忘了,有些读者挺偏执的,每个案子都非要对号入座。我早就说过了,书中案子大部分都根据真实案件改编。我喜欢这样的真实,没办法。小说就是小说,请勿自我YY,上纲上线。
从九月开始到今天,我病了差不多整整一个月。犹记得在高烧39.7的时候,脑子里想的还是《以罪》的更新和结局……就没想想,万一烧成了二傻子,就真的没法写结局了呢!
好在,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感谢我的读者们一直以来的支持,感谢那些从大漠支持我到现在的“城墙”们,感谢编辑的连连推荐……感谢我最终没烧成二傻子,终于完本了。
不多赘言了,我们下本书再见。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未完待续。)
先祝贺一下我自己,终于从烧脑的日子中“解脱”出来了。(此处应该有掌声)
有的读者说,好恐怖!我半夜不敢去厕所!有的读者说,好烧脑!累死人了!
可你们也许不太能感受,我在写的时候,需要分裂成多少个角度,才能以求案件的严谨。当然,即便是这样,肯定还是会有很多差强人意的地方。抱歉,还望大家海涵。
每一个案子,我都是先站在罪犯的角度设计谋杀,然后站在被害者的角度撰写被杀过程,之后还要从警方的角度出发走流程形式,最后,从慕森的角度推理案情。中间,还会穿插一些法医角度,心理学家的角度,旁观者的角度,和罪犯的心里自白。
有读者关心的问,倾城,你会不会精分啊?
我想,我亲爱的读者们一定是多虑了。因为我本来就是精分啊!(笑)
对于这个结局,也许好多读者看后都有想给我寄刀片的决心。所以在这里,我还是想就结局说几句。
就在两天前,我问了一个我的‘钢铁城墙’,我问:我这样开放式的结局会不会被骂?他们能不能接受?我要不要临时改改?
可是,我的‘钢铁城墙’却说:你是想写你自己书,还是想写大多数人想看的书?如果你想迎合大众,那就不该写如此冷门的东西。去写小黄小白文啊!
说的对!
在起点,在网文中,这种主角不开挂的纯粹悬疑推理绝对不是热门。可是我坚持,不管有多少人看,有多少人骂,被多少人无视,我都坚持写下来了。我说过,要么就不写,写了必完本。
我不太懂得迎合当今大众口味,我也做不到让每个人都喜欢我的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喜绕道,就这么简单。但是我知道,总有那么一小群“小精分”是真的看得懂《以罪》,是真的喜欢我,支持我。他们因为书而喜欢我,因为喜欢我而变成我的城墙,这就是我最大的满足。每写一本书,就积累一小片“城墙”,待到年深日久,我终将会有属于自己的堡垒。无需迎合,无需奉承,只要我写,他们就懂。
这样,足矣。
于是,我坚持了我大纲中的结局,没有考虑大众的感受。从书中开头我就已经暗示过无数次像开膛手杰克,杀手十二宫这样世界级的杀人魔。他们,最后都是销声匿迹了。真正的杀人魔,决不会被警方狼狈的绳之以法。邪不胜正,只是个口号,不是绝对的。
关于L到底是不是莫子棽的这个问题,用L的话来说,自己慢慢体会咯。你喜欢怎样的结局,那就是怎样的结局。可其实关于这个问题,看点真的是结局吗?不是。是慕森从始至终痛苦的信任,坚定的信念和豪赌的勇气。他从坚信黑与白,到毫不犹豫的开枪杀死了车里的L,这是需要一个怎样的过度?
《以罪》并不是爽文,不是一目十行匆匆一瞥就能找到爽点的书。我觉得,它更需要体会。体会书中现实的真实。
对了,差点儿忘了,有些读者挺偏执的,每个案子都非要对号入座。我早就说过了,书中案子大部分都根据真实案件改编。我喜欢这样的真实,没办法。小说就是小说,请勿自我YY,上纲上线。
从九月开始到今天,我病了差不多整整一个月。犹记得在高烧39.7的时候,脑子里想的还是《以罪》的更新和结局……就没想想,万一烧成了二傻子,就真的没法写结局了呢!
好在,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感谢我的读者们一直以来的支持,感谢那些从大漠支持我到现在的“城墙”们,感谢编辑的连连推荐……感谢我最终没烧成二傻子,终于完本了。
不多赘言了,我们下本书再见。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未完待续。)